藥品監管工作講話
第三,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明確要求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確保藥品安全。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閩政辦[]180號)文指出:“加強農村藥品安全工作”,要求:“把保障農民群眾用藥安全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強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和供應網絡建設,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力爭三年內實現全省‘兩網’覆蓋率達到100%。監督網絡建設,要圍繞‘組織健全、機制完善、職責明確、經費統籌’的目標扎實推進,對縣級以下選聘的藥品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要堅持選聘條件,并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各級藥監、衛生、工商、公安、計生、物價、財政、宣傳等部門要通力協作,形成合力,持續、深入地推進農村藥品‘兩網’建設”。 這些都為我們推進xx區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工作新發展,積極爭取各方支持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在看到有利形勢的同時,我們更應當清醒地看到,雖然我區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農村藥品監督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農村用藥安全形勢也有了一定的好轉,但在實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農村藥品監管還存在盲區、死角。農村人口占城市人口近70%,農村涉藥單位點多面廣、交通不便,基于在xx區沒有藥品監管機構,作為市局總有力不從心、鞭長莫及的感覺,加上個別從藥人員質量意識不強,給不法分子可剩之機,農村藥械市場仍然存在有非法經營藥品醫療器械、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購進使用假劣藥品等違法現象;一些藥害事件也無法及時反映到藥監部門,問題藥品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農村藥品日常監督檢查覆蓋率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農村藥品監督網絡的穩定性不夠。原有聘請的協管員、信息員中,不具備醫藥專業知識人員所占的比例比較大,對藥品管理的有關知識了解不多或不了解;有的協管員和信息員身兼多職,在日常工作中常常無暇顧及藥品協管工作,未能充分發揮監管作用;因工作關系和職務調整等原因,部分人員變動,未能及時調整和充實。三是農村藥品監管網絡經費不足。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經費主要是依靠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專項拔款,渠道單一,經費有限。因此,專項經費不能滿足工作開展已成為進一步發展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的瓶頸。目前國家局、省局正在積極爭取將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列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當中。四是農村藥品監管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有效解決了當前農村藥品監管“無下線”的問題,但目前相關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以致影響監管網絡實際成效的進一步提高。五是藥品監督協管工作開展不平衡。受各種因素影響,有的鄉鎮對此項工作總體抓得較好較實,而個別鄉鎮還需要進一步引起重視。這些情況都有待于我們在今后工作中共同努力,克服困難,不斷加以改進和完善。
第四,2011年農村藥品監管網絡建設工作思路
(一)整合農村藥品職能監管與社會監督效能,實行科學監管。做好藥品監管,靠一個部門的單打獨斗是無法完成這項艱巨任務,要以政府主導、藥監牽頭、部門配合、高位推進為工作機制,努力營造“個個關心、人人參與”的社會氛圍,整合資源,齊抓共管,同時要注重不僅在量上得到擴張,更在質上得到提升,實現由“數量擴張”向“質量擴張”轉變,真正做到“為民、護民、利民”。通過協管員、信息員發揮協助藥監部門加強農村藥品市場巡查、及時反映問題、舉報違法行為等作用,努力達到農村藥品監督管理信息化,擴大藥品稽查案源和線索,保證藥品監督信息來源的準確、及時、有效,從而把藥品監督的觸角延伸到農村最基層,實現從藥品流通源頭到使用終端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建立起科學嚴密的管理鏈、監督網,綜合監管資源和監管力量,將分散的、各自為政的監管力量集中起來,將具體的監管內容統一起來,形成統一、協調、科學、規范、高效、可持續的藥品監管機制,打造以點連線、以線結網、以網連網的食品藥品立體監管網絡,實現將過去單一的、分散的、平面的藥品監管模式變為多維的、集中的、立體的監管模式,做到藥監部門集中抽驗、重點檢查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暢通反映渠道相結合,整合職能監督與社會監督效能,有效構筑“以專為主、以協為輔”,實現由單個部門監管向全社會共同監管的轉變。
(二)積極探索農村藥
[1] [2]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