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縣政法綜治禁毒司法行政暨信訪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三)關于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具有普法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等多項職能,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要按照“發展科學、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的總體目標,深化一個主題,推進三項工作。
深化一個主題:以“基層基礎深化年”為主題,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規范化建設。
推進三項工作:一是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真組織實施普法規劃,在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的基礎上,開展法律進宗教場所活動,切實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法德進家”和“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活動,加強與部門、行業法制宣傳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整合普法資源,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深入。二是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著力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充分發揮法律咨詢、決策建議和論證等作用,協助政府運用法律手段調節經濟關系、處理社會矛盾糾紛。要重視引導律師積極參與處理涉法信訪工作,加強律師代理敏感案件的指導和監督,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引導群眾依法表達利益訴求,有效疏導和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圍繞改善民生、維護民生、保障民生,推進法律援助,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三是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努力加強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健全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做好經常性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調處、早解決。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配合的工作機制,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中的基礎作用,努力提高調解質量和水平。
(四)關于信訪工作
信訪工作是一切工作的晴雨表,一個鄉鎮、部門黨群干群關系和諧不和諧、干部作風扎實不扎實、社會穩定不穩定,就看這個鄉鎮、部門信訪案件多不多。過去的一年,全縣信訪工作整體運行平穩、各種利益訴求表達秩序井然,但是我縣信訪案件仍呈高位運行態勢,群眾重訪、纏訪、鬧訪、越級訪、集體訪問題依然存在,這些問題有的是群眾認識水平不高、政策了解不透的原因,但主要原因還是個別領導干部責任意識不強,怕見上訪群眾、怕處理信訪案件,遇到本由自己處理的信訪問題推諉扯皮,問題不解決,人員不穩控,致使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新問題拖成老問題,簡單問題拖成復雜問題。今年,中央將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以此為契機,按照“化解矛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的總體要求,積極推進“兩個規范”,嚴格落實“五項制度”,著力解決“四類”問題,確保信訪案件總量下降,確保重訪、纏訪、鬧訪、越級訪得到有效控制,確保到市赴省進京集體上訪和非正常上訪得到有效遏制。
積極推進“兩個規范”,即:嚴格執行《信訪工作條例》,進一步規范接訪行為;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規范上訪行為。
嚴格落實“五項制度”:一是信訪矛盾糾紛排查制度。要堅持鄉鎮每月排查一次,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等基層組織經常性排查的工作制度,發揮好縣、鄉、村三級信訪工作網絡的作用,形成分級負責、經常排查、聯動調處的工作機制。排查工作要深入到每一領域、每一個行業、每一個群體、每一個環節,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心中有數,措施對路。二是信訪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信訪聯席會議,研究確定重大、疑難信訪問題的處理方案,及時處置群眾集體上訪和突發事件。三是領導信訪包案制度。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和通過各種渠道反映的信訪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落實“四定三包”制度,即:定領導、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包案件調查、包問題處理、包人員穩定,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四是信訪聽證制度。對影響較大的重信重訪和疑難信訪案件,舉行信訪聽證會,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公開、公平、公正地評議群眾的信訪問題,把信訪問題的處理與信訪人的行為都納入法律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之中,通過監督來教育群眾,化解矛盾糾紛。五是信訪案件督查督辦制度。各單位加大對上級轉辦的信訪案件和上級領導批示及縣信訪局轉辦信訪案件的辦理力度,保證“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信訪局要加大對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力度,切實做到案件交給誰,查處結果的報告就由誰負責審核把關,簽批上報,進一步提高信訪事項的辦理效率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