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知法守法敬法發言稿(精選3篇)
黨員知法守法敬法發言稿 篇1
做為黨員領導干部,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帶頭依法行政,爭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為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國家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礎。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會依法。當前之所以會有很多亂為、擾法、違法事件發生,就是我們個別領導干部法治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目中無法。有人信奉“權大于法”的信條,以權代法、以權壓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觀念,認為自己是黨員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權;有人心懷“法不責眾”的僥幸,看著別人觸摸法律的紅線,也心安理得“隨大流”。殊不知,正是因為少數領導干部將黨紀法律作為束之高閣的擺設,當作為了個人私利可以隨意揉捏的橡皮泥,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眾的信任,最終作了最壞的示范。作為基層領導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須樹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始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法律約束沒有例外的原則,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帶頭學法、知法、尊法、守法,帶頭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要時刻繃緊法治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慮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對我們黨員干部來說,就是要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是“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另一種表述。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無授權不可為”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門的行為及出臺的規定,不少都是“法無授權”而為之,甚至沒有對其“合法性”進行調研論證。雖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確,但出臺的規定于法無據,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眾的不理解,或給個別別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亂以借口,形成新的社會矛盾。因此,作為基層領導干部,我們要時刻把自己的言行、決策置于法律約束之內,在作出任何決策或形成某項決議時,都必須取得法律授權,于法有據,以保證權力在法律框架內運行。反之,如果我們作出的決策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只要我們的決策符合群眾意愿,有利于縣域經濟的科學發展,我們也不能因法無明文要求而不去作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國利,在不違法、違紀的前提下,即便法無授權也要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勇于探索創新,大膽做出的決策,并在一定范圍內召開民調會、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力求決策的科學化、正確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個黨員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關鍵核心,是對“法定職責必須為”的重申和強調。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推進,政府權責統一、法定職責必須為逐漸成為越來越多領導干部的共識。但是我們也應看到,隨著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以及政府簡政放權的推進,實踐中出現了一些與法定職責必須為相違背的情況,“為官不為”就是典型的表現。這不僅影響政府職能的履行,也是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對人利益的不負責任,對政府公信力乃至對全社會信法、尊法、守法都將產生負面影響。如何避免個別領導干部“該為不為”或“不為想法去為”現象的發生,四中全會關于“法定職責必須為”的相關制度設計,都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作為基層領導干部,我們必須要加強法治學習和宣傳教育力度,強化機關工作人員權責一致的法治意識,進一步完善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和嚴格的問責機制,強化擔當意識,不能籍口一項決策或工作無明文規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為,做太平官。而是從工作實際出發,在職責范圍內應該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擔當又要正確厘清憲法、法律為先的原則,讓“為官不為者”為他們的行為付出法律代價,從根本上扭轉“為官不為”行政亂象發生,進而促使各級黨員干部履職盡責,保證依法行政。
黨員知法守法敬法發言稿 篇2
評委老師們,你們好:
我是來自東河鄉中學的學生,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們是正在成長的少年學生,一方面,我們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學會做人。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修養品德做個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學習法律常識,做一個能用法律約束自己行為,并知道用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合法權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應該在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著良心說假話,閉著眼睛唱高調,我就說:其實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實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關鍵還是要看執法人的心思。執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張正義?可能嗎?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執法者的拿手絕活呀。
而執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這關鍵取決于社會的世風和官場的貪腐程度。在中國,貪腐已是那么廣泛而深入,人與人之間的金錢關系已經形成,權錢交易的潛規則正如火如荼,阿諛奉承見利忘義的世風正在盛行。司法公正這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貪腐所攻陷,法內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離帶”存在?犯罪嫌疑人與公、檢、法、鑒定機構,串通一氣逃避制裁的現象,雖還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見不怪了?
法律,只是個約束普通弱民用的。對于錢權階層,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勞教所或監獄去了解一下,被關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關押服刑的貪官污吏是不是這里的“遠來稀客”?至于錢權階層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為他們已引發了洶涌的民憤,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而官方為了維穩不得不做出的一點表演秀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于官場內部內訌傾軋的需要而引發的借法律除政敵的一種現象。錢能通神,錢權影響力+公檢法及司法鑒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勢利和道德淪喪,足以使他錢權階層能逍遙法外,而繼續變本加厲地為害一方。
有人說我也太偏激了,那么,你們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說了真話還是說了假話。
有越來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正義,可他們卻遇到了釣魚執法,扯皮辦公,官員口大的現實,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公平,可他們卻耗盡了家資、心力交瘁、最終還是舉告無門、不了了之。終于,他們已逐漸從夢境中醒來。現在,有冤不去訴,打掉牙齒自己吞吃的現象越來越多,因為他們已經看透世事:寧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訪。這個現象的出現,是誰的悲哀?
前一再指示:中國是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會里,面對貪腐的法官(包括官員):“你跟他講法律,他就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就跟你講權力;你跟他講權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結果判你流氓罪,是鐵案。當權大于法時,法律作為工具通常就是這樣操弄的。”執法者犯法是執法,被害者維權是犯法。這就是最終結果。
其實,我本想違心地說些好聽的假話,去迎合別人的滿意。
可是我們可以現在麻木,當他們侵吞國有資產而變賣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這沒有涉及到我的利益;當他們侵害家長利益而教育亂收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家的孩子都小;當他們任意開出天價醫藥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們一家都很健康;當他們勾結開發商任意抬高房價、惡意拆遷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有住房、不會有被拆遷的危險。
但現在,當司法不公侵害到我個人頭上的時候,還會有人來為我說話嗎?
黨員知法守法敬法發言稿 篇3
早上好!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遵紀守法,快樂成長”。
可能有人會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制約。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我們常常用“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來表達自己對自由的向往。然而,鳥在空中飛翔,魚在水中嬉戲,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在水中,讓魚離開水,那么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竄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
我們人類生活在社會上,享受的自由也是如此,是有條件的,有限制的,上至,下到普通百姓,乃至于我們這樣的中學生,無論哪一個人都沒有絕對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紀律,法制的約束。
俗話說,“無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當你走進的閱覽室,里面靜悄悄的。對于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安靜多么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紀律,大家才可以享受這文明看書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風箏能在藍天自由飛翔,是受了風箏線牽引著的,離開了風箏線,它就會找不著目標,很快會栽下來。這根線,就是紀律。同學間總會有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果出現矛盾,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出口罵人,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制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有的同學把遵紀守法單純的看作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為只要不違法犯罪,觸犯國家法律,就是一個合格的公民。這樣的觀念是片面的,不正確的。法紀不僅以法律條文、紀律規定的形式體現,更多的時候,是以道德規范的形式與我們親密接觸。所以,我們應該時時這樣反問自己:我今天上學的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了嗎?我今天在校園里亂扔垃圾了嗎?我今天影響課堂紀律沒有?我今天損害公共財物沒有?我今天違犯校紀校規沒有?諸如此類,學習生活中的細節,看似不起眼,卻每時每刻都在我們校園內的不同地點發生,損害著同學的利益,損害著班集體、學校的利益。這些情況應該引起每一位同學的足夠重視,并時時警誡自己。
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做起,遵紀守法,快樂成長。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后,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學生知法守法敬法演講稿內容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講話的主題是:“學法知法守法、共創人類文明”
我校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扎實推進“六五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建設工作,通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取得顯著成績,被評為xx市xx普法中期檢查先進單位。但是,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在我校同學中還存在一些法制意識淡薄的突出問題。
同學們,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據統計,我國青少年犯罪占全國刑事立案比例約為65%,特別值得注意的是14—18歲的少年發案率上升較快,成為違法犯罪的高發年齡階段。目前,在我們學校雖然沒有出現嚴重的違法犯罪現象,但有少數學生的行為已出現不良苗頭,如夜不歸宿、曠課逃學、打架斗毆、欺負同學、敲詐勒索、與社會上無業青年交往密切等,這些行為的進一步發展將導致嚴重的后果,可能會給你個人和家庭帶來無法彌補傷害和損失。那么,同學們如何防止不良現象和違法行為的發生呢?
首先、同學們要樹立正確的道德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對社會有所貢獻,只有遠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奮刻苦、奮勇拼搏,體現自身價值。
其次、各位同學要不斷提高法制觀念,用法律標準約束自己,要做到學法、懂法、守法。首先要養成良好的守紀習慣,用校紀校規約束自己的行為。因為遵守紀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礎的環節。同時,要認真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要學會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增強法制常識,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能力。
再次、青年學生要有寬廣的胸懷,不因小事激化同學間的矛盾,要搞好同學之間的團結,遇事要三思而后行,不可魯莽行事,要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時刻以法律為準繩,規范自己的言行,爭當文明、遵紀、守法的學生。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努力,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我們每個人的實際行動去共同創建人類社會的偉大文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