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知法守法敬法發言稿(精選3篇)
黨員知法守法敬法發言稿 篇1
做為黨員領導干部,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帶頭依法行政,爭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為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國家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礎。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會依法。當前之所以會有很多亂為、擾法、違法事件發生,就是我們個別領導干部法治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目中無法。有人信奉“權大于法”的信條,以權代法、以權壓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觀念,認為自己是黨員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權;有人心懷“法不責眾”的僥幸,看著別人觸摸法律的紅線,也心安理得“隨大流”。殊不知,正是因為少數領導干部將黨紀法律作為束之高閣的擺設,當作為了個人私利可以隨意揉捏的橡皮泥,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眾的信任,最終作了最壞的示范。作為基層領導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須樹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始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法律約束沒有例外的原則,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帶頭學法、知法、尊法、守法,帶頭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要時刻繃緊法治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慮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對我們黨員干部來說,就是要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是“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另一種表述。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無授權不可為”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門的行為及出臺的規定,不少都是“法無授權”而為之,甚至沒有對其“合法性”進行調研論證。雖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確,但出臺的規定于法無據,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眾的不理解,或給個別別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亂以借口,形成新的社會矛盾。因此,作為基層領導干部,我們要時刻把自己的言行、決策置于法律約束之內,在作出任何決策或形成某項決議時,都必須取得法律授權,于法有據,以保證權力在法律框架內運行。反之,如果我們作出的決策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只要我們的決策符合群眾意愿,有利于縣域經濟的科學發展,我們也不能因法無明文要求而不去作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國利,在不違法、違紀的前提下,即便法無授權也要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勇于探索創新,大膽做出的決策,并在一定范圍內召開民調會、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力求決策的科學化、正確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個黨員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關鍵核心,是對“法定職責必須為”的重申和強調。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全面推進,政府權責統一、法定職責必須為逐漸成為越來越多領導干部的共識。但是我們也應看到,隨著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以及政府簡政放權的推進,實踐中出現了一些與法定職責必須為相違背的情況,“為官不為”就是典型的表現。這不僅影響政府職能的履行,也是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對人利益的不負責任,對政府公信力乃至對全社會信法、尊法、守法都將產生負面影響。如何避免個別領導干部“該為不為”或“不為想法去為”現象的發生,四中全會關于“法定職責必須為”的相關制度設計,都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作為基層領導干部,我們必須要加強法治學習和宣傳教育力度,強化機關工作人員權責一致的法治意識,進一步完善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和嚴格的問責機制,強化擔當意識,不能籍口一項決策或工作無明文規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為,做太平官。而是從工作實際出發,在職責范圍內應該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擔當又要正確厘清憲法、法律為先的原則,讓“為官不為者”為他們的行為付出法律代價,從根本上扭轉“為官不為”行政亂象發生,進而促使各級黨員干部履職盡責,保證依法行政。
黨員知法守法敬法發言稿 篇2
評委老師們,你們好:
我是來自東河鄉中學的學生,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們是正在成長的少年學生,一方面,我們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學會做人。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修養品德做個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學習法律常識,做一個能用法律約束自己行為,并知道用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合法權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應該在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著良心說假話,閉著眼睛唱高調,我就說:其實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實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關鍵還是要看執法人的心思。執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張正義?可能嗎?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執法者的拿手絕活呀。
而執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這關鍵取決于社會的世風和官場的腐化程度。在中國,腐化已是那么廣泛而深入,人與人之間的金錢關系已經形成,權錢交易的潛規則正如火如荼,阿諛奉承見利忘義的世風正在盛行。司法公正這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化所攻陷,法內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離帶”存在?犯罪嫌疑人與公、檢、法、鑒定機構,串通一氣逃避制裁的現象,雖還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見不怪了?
法律,只是個約束普通弱民用的。對于錢權階層,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勞教所或監獄去了解一下,被關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關押服刑的貪官污吏是不是這里的“遠來稀客”?至于錢權階層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為他們已引發了洶涌的民憤,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而官方為了維穩不得不做出的一點表演秀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于官場內部內訌傾軋的需要而引發的借法律除政敵的一種現象。錢能通神,錢權影響力+公檢法及司法鑒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勢利和道德淪喪,足以使他錢權階層能逍遙法外,而繼續變本加厲地為害一方。
有人說我也太偏激了,那么,你們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說了真話還是說了假話。
有越來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正義,可他們卻遇到了釣魚執法,扯皮辦公,官員口大的現實,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公平,可他們卻耗盡了家資、心力交瘁、最終還是舉告無門、不了了之。終于,他們已逐漸從夢境中醒來。現在,有冤不去訴,打掉牙齒自己吞吃的現象越來越多,因為他們已經看透世事:寧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訪。這個現象的出現,是誰的悲哀?
前一再指示:中國是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會里,面對腐化的法官(包括官員):“你跟他講法律,他就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就跟你講權力;你跟他講權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結果判你流氓罪,是鐵案。當權大于法時,法律作為工具通常就是這樣b操弄的。”執法者犯法是執法,被害者維權是犯法。這就是最終結果。
其實,我本想違心地說些好聽的假話,去迎合別人的滿意。
可是我們可以現在麻木,當他們侵吞國有資產而變賣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這沒有涉及到我的利益;當他們侵害家長利益而教育亂收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家的孩子都小;當他們任意開出天價醫藥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們一家都很健康;當他們勾結開發商任意抬高房價、惡意拆遷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有住房、不會有被拆遷的危險。
但現在,當司法不公侵害到我個人頭上的時候,還會有人來為我說話嗎?
黨員知法守法敬法發言稿 篇3
談到“法”這個字,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對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認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拔,行為加以制約。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軌道運行,否則就會發生天體大碰撞;馬路上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生活在社會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違反法律,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我們青少年在身體發育成長的同時,也是世界觀、人生觀逐步形成的關鍵時期。我們面對的世界,有鮮花也有野草;有陽光燦爛,也有夜暗陰霾,有攜手同歌,也有拼搏競爭;在我們渴求知識,崇尚善良的同時,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會風氣影響,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誘惑,從而出現違紀、違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們要從小就學法、知法,才能宏揚正義,遠離邪惡。
人們常說,家庭教育是我們的第一堂課,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里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么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么?”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里, 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齡人的話仍讓我震驚.大人們是注意言傳身教的啊!難怪因早戀而懷孕的少年犯劉美娜對著她的父親指責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級片,你有什么資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響,難道還不足以引以為戒嗎?
當今,最普遍也是最為人們關注的話題,大概是“校園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說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說明,終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謂嘆,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設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
鄧小平爺爺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但是對于我們中學生來說,我們或許只是一個正在叩響法制大門的學生,對所謂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著時代的朝陽,法制對于我們來說再也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了,它引導著我們的生活,引導著我們的學習,引導著我們前進的步伐。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識,才能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關鍵所在。我們廣大青少年只有認真學習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知法的人;因為只有知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借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
同學們,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未來的國家是法制的國家,而法制的國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造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們今天的中學生是明天國家各項事業的接班人,將要承擔依法建設國家、依法管理國家、依法發展國家的神圣使命。我們只有將法伴隨于我們的身邊,從自己做起,宏揚法制精神,學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學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說:“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身邊’!我們無愧于自己,無愧于國家,無愧于這個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