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信網創服務品質保證書
3.違約賠償規定
若首信網創公司未能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初裝工作,首信網創公司將退還客戶該次初裝工作收取的初裝服務費,但因客戶的原因及不可抗力等所造成的未能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初裝工作除外。
第四條緊急情況報告保證
1.服務內容與適用范圍
1.1一定責任范圍內,首信網創公司的標準程序將每5分鐘ping一次客戶的網絡設備。如果客戶的網絡設備在連續2次每次5分鐘的ping過程中沒有響應,首信網創公司將認為服務已經不可獲得,已處于緊急狀況。
1.2首信網創公司可進行緊急情況監測的服務包括客戶系統中的:
www應用是否正在運行;
email應用是否正在運行;
ftp應用是否正在運行。
2.承諾
2.1當首信網創公司認為服務已不可獲得時,首信網創公司將通過首信網創公司選擇的方式(電話、email、傳真或尋呼)聯絡客戶指定的聯絡人。
2.2首信網創公司的“報告保證”將在首信網創公司斷定客戶不能得到首信網創公司服務的15分鐘之內通知客戶。
3.違約賠償規定
首信網創公司未能履行"報告保證"時將根據客戶的要求,扣除當月服務費用中一天的款項。但客戶每天最多只能獲得1次扣減,不論首信網創公司一天中有幾次未能履行“報告保證”。
4.免責及其他
4.1在獲得客戶正式授權前,首信網創公司無權對客戶的系統和設備進行任何操作。
4.2客戶須負責向首信網創公司提供指定聯系人的準確聯絡信息以便首信網創公司與其聯絡。
4.3當由于客戶的疏忽造成客戶所提供的指定聯系人的聯絡信息已經過時或不準確或(在應用服務協議中所定義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首信網創公司將解除"報告保證"的責任。
第五條客戶服務代表保證
1.服務內容
首信網創公司向客戶提供如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