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哲學批判與科學理想淺析
客體世界與生活世界本是同一個世界。前者是后者的影子,邏輯的影子。影子獲得了真相的地位,也就是說,科學事實成了事情本身。“生活”一旦進入范疇規定,就成為科學之對象,成為科學所能面對、把握的“客體”。但在客體中,生活本身被遮蔽了,因為客體是先驗思維或其高級形態即辯證思維的產物。這樣的產物沒有自己的生命,它的“生命”來自純粹思維自身的辯證邏輯,但這是假的生命。
以上思想,都屬于馬克思。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中這樣談論經濟學:“經濟范疇只不過是生產的社會關系的理論表現,即其抽象”;“經濟學家們都把分工、信用、貨幣等資產階級生產關系說成是固定的、不變的、永恒的范疇。……經濟學家們向我們解釋了生產怎樣在上述關系下進行,但是沒有說明這些關系本身是怎樣產生的,也就是說,沒有說明產生這些關系的歷史運動。”[2](p104)
經濟范疇及其相互之間在邏輯上的推演關系,并不是產生生產關系的歷史運動,亦即不是生活世界本身的歷史過程。生活世界的歷史運動是在范疇規定之前的,它就是《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所說的“現實生活”,即“人們的實踐活動和實際的發展過程”。
為什么說在這個“現實生活”面前,思辨的知識不得不終止呢?——因為“現實生活”是人們的感性存在,而根據理性形而上學的原則,一切感性的東西都是偶然的、變易著的雜多,思辨的前提正是要清洗掉事物的感性存在,使事物以其純粹法相(范疇)呈現于思維面前,從而成為思維的對象。但這種對象其實只是思維本身的異在。作為思維本身之異在的“對象”,就絕不是“現實生活”。
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以下簡稱“1844年手稿”)中是這樣概述黑格爾的知識觀的:“意識的存在方式和某個東西對意識說來的存在方式,這就是知識。知識是意識的唯一的活動。因此,只要意識知道某個東西,那么某個東西對意識說來就產生了。知識是意識的唯一的對象性的關系。——意識知道對象的虛無性,這就是說,意識知道對象同它是沒有區別的,對象對它說來是非存在,因為意識知道對象是它的自我外化……作為知識的知識、作為思維的思維,直接地就把自己冒充為有別于自身的他者,冒充為感性、現實、生命”。[3](p123~124)
要注意其中“知識是意識的唯一的對象性的關系”這一表述。馬克思通過這一表述,擊中了思辨知識的要害:意識以“構造對象”作為自身的“存在”。
但意識的真正的對象性的關系,卻在于它與存在本身的關聯,意識只有在這種關聯中才是在它自身的存在之中。這用馬克思的話說就是:“意識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是被意識到了的存在”。[2](p30) 這里講的“存在”,不是指“物質實在”。“物質實在”仍是意識自身的造物,是一個范疇。馬克思明確地說,這個存在是“人們的存在”,是“他們的實際生活過程”。[2](p30)
在這里,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關于知識本身的存在論性質的問題,這個問題的答案隱藏在意識與存在的關聯之中。如果說意識是反映存在的(唯物主義反映論),那么,這里的所謂“存在”其實是在意識之外的,但卻絕對地被給予了意識的“存在者”,但如此一來,“存在”卻隱遁了。遁失了“存在”的“存在者”,又是如何可能被給予意識的呢?只有一種回答,那就是它們之間本來是同構的。如果說意識是構造存在的(思辨唯心論),那么這里的“存在”就是意識自身的外化,但“意識自身”的存在問題仍被回避了。
這一問題不能回避。意識在其自身內部無論怎樣活動,乃至構造出了表面上在自己之外的對象,總還有一個它自身的存在問題。舊唯物主義的存在論也向來沒有正視過這一問題,而只能把意識最終還原為物質的一種樣態。這就等于說。意識與它所反映的東西實際上是沒有分別的。而這樣的話,“反映”一詞也就成了空話。
“意識自身”的存在問題只有通過一條突破思辨哲學的道路才能解決,這條道路的起點,就是承認意識并不在自身內部,或者徑直可以說,它不是它自身,它是對于“去存在”(to be)的自覺,“人”才去存在。“去存在”,用馬克思的通俗易懂的話講,就是人們的“現實生活”,或“能動的生活過程”。倘若撇開這個涵義上的“現實生活”而談論“人”,這個“人”就是被想像出來的純粹的“意識主體”,它是孤零零的、唯一的存在物,亦即,是思辨知識及其對象世界的構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