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選官制度探究范文
三、中國古代選官制度應汲取的歷史教訓
我國古代選官制度不僅有著許多寶貴的可供今天借鑒的基本原理,而且從中亦可吸取不少有益的歷史教訓。
(一)應防止重走讀書做官的老路
選官制度給中國古代社會帶來的最大影響,莫過于由它所造成的畸形發展的讀書做官道路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我國歷史上,把讀書和做官相連結的思想出現很早。《尚書•周官》即有“學古入官,議事以制,政乃不迷”之說。孔子“學而優則仕”的思想是這方面的集大成性的總結。世官制以后的各種占主導地位的選官制度,基本上都在這一思想指導下制訂,并為實現這一思想而服務,而科舉制對這一思想的貫徹是最全面最徹底的。在科舉制下,讀書的目的更加一元化,那就是做官。社會上一切以官為中心,以官為轉移,有官便有一切,失官便失一切。隨著科舉制向成熟階段的發展,讀書做官的道路日益凝固,與之同時俱來的官本位思想也日益嚴重化。中國古代社會之所以從先進變落后,從文明變愚昧,與此不無關系。我們應記取這沉重的歷史教訓。
(二)應建立有效的逆向制衡,變個人意志為社會意志
選官制度的逆向制衡,指的是官吏的退免制度。官吏有選用必須有退免。在選拔與退免互為制衡、互為補充的矛盾運動中,一可防止某一階層或某一家族長期壟斷政治,有利于擴大政權的階級基礎;二是可以形成官吏隊伍的良性循環,為新進士子提供施展政治抱負的舞臺,避免造成中氣不繼,才路壅塞;三可以不斷更新官吏隊伍的年齡結構和智力結構,保持其應有的活力與穩定,從而提高國家機構的運轉效能。一般說來,官吏退免可以分作兩種情況:一是黜免,即官吏因觸犯法律、紀律或因政績拙劣而被罷免;二是正常情況下的非懲治手段的退休。對官吏隊伍來說,后者應是最大量最經常的調節。我國歷史上把非懲治性的退免稱作“致仕”,或作“致事”、“致政”。《禮記》有“七十致政”之說,從而可推測春秋戰國已產生了比較原始的致仕制度。到了秦漢時期,此制已初具規模。唐代致仕制度進一步有所發展。兩宋,已相對臻于成熟,不僅其規章條目日益完備,而且實際執行情況也朝著經常化、普遍化和強硬化發展。明清基本上沿襲宋制。中國古代雖然很早就有了退免制度,但由于它是自上而下的集權型的,在制衡過程中君主個人意志至高無上,而社會意志完全沒有制約作用,因此這種退免制度的逆向制衡功能受到了極大的限制,遠不具備資本主義制度下建立的逆向制衡的有效性。這實際是造成中國社會行政效率低下,官僚主義嚴重的根源之一。所以,從此中吸取應有的歷史教訓,是有其特殊意義的。
(三)應克服學用脫節輕視實際才能的弊端
中國古代的統治者,為了維持皇權的“萬世一系”和宗法等級社會的長治久安,特別重視以明人倫為核心的道德倫常教育,并使之與選官制度相結合,而儒家的經典,則是實施這種教育的基本教材。誠然,在古代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為適應不同的政治需要,治才教育的重點有所變化,內容也有所增益,但不管如何變化、增益,這種教育總體上存在一個致命的弱點,就是學用脫節,輕視實際才能。由于治才教育與選官制度是緊密相關的,所以古代的官吏選拔也就不能不具有這一弱點。明清兩代,由于科舉制、八股文的強化作用,學用脫節的距離被擴展到了最大的限度,輕視實際才能的弊端,亦達到無以復加的程度。這一歷史教訓,值得我們認真記取。
綜上所述,中國古代的選官制度,是一筆巨大的歷史遺產。今天,運用唯物史觀,總結這份珍貴的遺產,剔其糟粕,取其精華,使之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人事管理科學服務,無疑是件意義深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