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畢業論文:財務成果及其合理性研究
一、引言
經濟理論家花費了很大的力量試圖揭開利潤(虧損)這個基本概念的意義,但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只是研究了被認為是明顯的和一致的計算程序。這些程序記載在賬簿記錄中:為了計算利潤,它們形成了平衡。商務活動首先需要它作為反映經濟主體的財務狀況的手段,而后只是作為計算財務成果的方法。到1925年年末,人們清楚了這些目的是相互矛盾的。
二、兩種方法
理論是完整的,而實踐部分地受到兩種平衡的制約:靜態和動態。靜態平衡的目的是正確地提供財務狀況,而動態平衡的目的是確定經濟主體的財務成果。自然地兩種平衡方法得到的利潤是不同的。
靜態平衡與動態平衡在內容上的主要區別在于:靜態平衡思想認為財產必須按照形成平衡日當時的價格計價,而動態平衡的擁護者主張在現實價格漲價的情況下按照與財產取得時相關的實際支出估價。靜態平衡擁護者認為公司的資源表現為資產,而動態平衡的擁護者認為公司的資源表現為投入資本。
在近代曙光來臨時,兩種平衡理論結構和與其相一致的財務成果核算方法產生了:靜態平衡趨勢在威尼斯形成的早期核算記錄中找到了并被“兩種會計學”之父帕喬利準確表達出來,但當時不是沒有反對意見;動態平衡思想體現在第一批佛羅倫薩資本主義公司的早期記錄中。這兩種方法在目的和內容上的區別在幾百年間甚至是現在也沒被經濟學家、會計和企業家所關注。但是在任何一種方法下,財務成果可能只是在活動完全結束時才能計算出來。
假設購買n個物體并出售它們,收入和與支出和的差可以看作是財務成果。如果活動是短的,這可以輕松得到,而現在假設談的是造船活動,年復一年的定購、制造船舶并出售船舶。正確的結果只有在造船廠作為經濟單位建成船舶并可以計算在這期間t年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后才能得到。區別在于第一個例子中時間差最小化并可以被忽略,而第二個例子中許多年中用于造船的貨幣購買力發生了變化,因為貨幣購買力還在變化,所以確定財務成果幾乎是不可能的。
這樣可以得出兩個結論:一是公司真正的財務成果只有在公司經濟活動結束時才能計算,換句話說,公司真正的財務成果只有在公司解散時才能產生;二是公司存在的時間越長,那么它的財務成果計算越復雜。
這些結論既相互補充又相互矛盾。第一個結論從字面上看許多年都活動于商業世界。對于財務成果本身的理解,理查德寫道:“是羅馬的權力文化,按照它企業可以使用利潤只有在它真正或者推斷解散的時候”。后來產生了中間利潤概念,從中間利潤中可以大膽地撤回自籌資金(這和羅馬傳統不矛盾)并用于個人消費(當然這和羅馬傳統是矛盾的)。
羅馬書以后對第二個結論評價很少,實質上在20世紀一般來說忽視了,因為幾乎所有的國家都采用了經常運轉企業的原則:組織一次產生將永久存在。
在俄羅斯的正式文件中是這樣規定的:“組織在觀察未來中繼續自己的活動,它缺少計量和解散或者活動根本減少的必然性,所以在設置的秩序中情況會越來越豐富(活動連續性假設)。”
其中隱藏了所有的原則。在此基礎上可以作出經濟活動參與者希望計算中間財務成果的結論,同時他們想看到月利潤、季度利潤和年利潤,有時候還想看到每天的利潤,還有主要資本金和周轉金的支出所購買的東西和為了個人生活快樂得到了什么。于是這里發生了時間對于經濟生活的經常性干預。
很顯然,對于公司來說存在時間向量:
t1…………………………tn
歷史捕捉到法律工作所有時間的法律角色的所有經濟活動。產生了一個確定ti期公司工作中間成果的問題。于是時間序列獲得以下形式:
t1……………ti……………tn
因為政府和所有者需要了解某一時刻ti的中間利潤,那么主要問題就歸結為這一時刻的選擇。通常這不是勞動成果形成的,而是外部狀況提供的,比方說年末,12月31日。在任何情況下財務成果的計算問題都是預先設定的。關于它的各種探討都是有可能的。
三、三種利潤形式
(一)動態利潤(p1)等于一個報告期期間公司所得到的收入(d)與所發生的支出(z)之間的差:p1=d-z
在經濟活動成果中公司所賺取的資金被認可為收入,但是產生了一個核算問題:例如,折舊、延期支付等等。存在三種折舊方法:加速折舊法;直線法;累進法。在實踐中通常認為直線法比較好,因為它比較簡單,可以忽略時間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