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工程技術應用要點研討范文
雷電的電流幅值可達數十千安到數百千安,沖擊性強,產生的電壓對擊中目標的破壞性極大。雷電的產生,往往會導致火災、爆炸,破壞人類生活、生產設備,直接導致人畜傷亡,甚至造成大規模停電等嚴重后果。因此,防雷工程技術的應用研究具有很大程度的必要性。
我國的防雷工程,以《防雷工程技術方案》、《防雷工程設計勘測報告》、《防雷工程設計協商意見》等為依據,期間為保證各種技術的到位應用,筆者認為有必要明確技術應用的基本要求:
(1)嚴肅性要求。防雷工程技術的應用,必須在國家規定標準的約束范圍內,無論是防雷裝置的安裝,還是竣工投入使用的檢測維護,都必須建立在技術判斷和法律責任明確的基礎上。另外防雷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等,包括型號、規格、性能等的技術指標,都不能夠脫離國家規定的標準之外。
(2)承前性要求。從宏觀角度解讀,防雷工程關系到建筑后期投入的安全使用,如果防雷技術不過關,可能危及建筑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而從微觀的角度分析,防雷技術的應用,要進行反復地驗證,在確保技術可行的前提下,才能夠在實際工程中應用。
(3)精確性要求。防雷工程環境復雜多變,涉及到各種微觀和定量施工元素,在技術應用時,要求做到有據可依,同時還要兼顧技術與技術之間應用是否沖突,一旦出現邏輯不清問題,不僅無法達到預期的施工成效,甚至可能導致頻繁地返工,給工程的防雷效果留下各種隱患。因此,防雷技術應用時,必須堅守精確性的原則,保證技術的應用到位。
(4)邏輯性要求。防雷工程各道工序錯綜復雜,即相對獨立,又互相關聯,在工序劃分的同時,考慮采用哪一種技術,并按照工序的先后順序,檢驗技術之前是否有沖突、錯漏情況,保證技術應用的邏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