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獎勵計劃方案(精選15篇)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1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工作的指導意見》、《鄰水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試行辦法》(鄰教政[]66號)的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按勞分配、優績優酬,公正、公平、公開,科學合理、總量控制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行政和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研究定出討論稿,交全體教師充分討論后,于xx年12月10日由教代會審議,全票通過,特形成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對象及內容
(一)校長。
主要考核校長的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具體考核細則由教育局制定并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考核。
1、德:主要考核校長的思想政治素質、人格素養、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10%)。
2、能:主要考核校長的辦學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學決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溝通協調、教育教學和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的能力(10%)。
3、勤:主要考核校長的工作作風、履行職責及上課等方面的情況(30%)。
4、績:主要考核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改善辦學條件、建設平安校園、引領學校師生發展以及自身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的實績(40%)。
5、廉:主要考核校長校務公開、經費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潔自律的情況(10%)。
(二)副校長、中層干部和兼課服務人員。
主要考核學校管理和個人學科教學兩個方面,績效考核總分按比例進行分配,副校長學校管理工作和個人學科教學之比為6:4,中層干部及兼課的服務人員為5:5。中層干部學校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參照對校長的考核辦法進行,兼課服務人員根據所從事的服務工作學校另制定考核細則;個人學科教學工作考核內容及計分辦法與科任教師考核辦法相同。
(三)科任教師。
主要考核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等方面,重點考核工作量和工作成績。
二、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法
(一)德: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師德師風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師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遵守《四川省教師職業行為“八不準”》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情況(10分)。
(1)加分:受到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授予榮譽稱號或受到綜合性表彰的予以加分。鄉鎮黨委政府(縣級部門)加0.5分,縣級黨委政府(市級部門)加1分,省級黨委政府(國家部門)加2分,國家級加3分(本人提供原始材料)。同類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每人在考核期內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以上獎項加分只在本學期考核時使用一次,下輪考核期限不再加分。
(2)扣分: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者扣1分,工作不服從安排者每次扣1分,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至上級黨政或主管部門,經核實應負主要責任的1次扣2分,學生出現重大違紀在場未予以制止,經學生證明屬實的1次扣2分,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在場不參與處理的,經學生證實1次扣2分。違犯學校《職業行為十不準》一項次扣1分。考核期限受到通報批評、黨內外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的,視其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扣除相關責任人一次績效考核得分的2-5分。
(二)能:包括教育教學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繼續教育、教師專業發展(10分)。
教育教學能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內容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能力,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能力。以當期學生評教為依據,滿意率達80%及以上記5分,大于或等于60%--80%(不含80%)記4分,低于60%記3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師開展或參與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課題研究、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取得的教研業績;繼續教育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歷學位提高和個人專業發展的情況。按時參加和完成常規教研任務記5分。
(1)加分(教育行政部門):參加教育科研、教研、技裝等電教部門組織實施的課堂教學競賽榮獲二等獎以上的,縣級加1分,市級加1.5分,省級加2分,國家級加3分(本人提供原始材料),同類表彰按最高等次加分,每人在考核期內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課題立項成功,縣、市、省、國家級分別加1、2、3、5分,結題對應級別分別加2、4、6、10分(只限主研人員)。
(2)扣分:不按時上交計劃、總結、試卷分析等規定上交的材料,每缺一項次扣1分,不按時參加本教研組常規教研活動,每缺1次扣0.5分;未完成學校規定所寫的論文或經驗文章者扣2分。凡繼續教育考核不合格者扣5分。
加分、扣分只在本學期考核時使用一次,下輪考核期限不再加分、扣分。
(三)勤: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學常規、出勤、學校兼職等方面的工作。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及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情況,教學常規主要考核“教學六認真”情況,出勤主要考核教師遵守學校工作制度的情況(35分)。
1、計分辦法:周課時達到學校平均節次為基本工作量(不含課時系數),可得基本分35分。
周基本工作量=全校周課時總量/撥入績效工資人數
(1)教育教學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師任課的情況(超出平均課時的以課時津貼體現,不記分值),根據學科系數計算周課時。
超工作量=實際上課節次x課時系數+其他工作量-基本工作量
各項專職管理員計1個基本工作量(即全校平均課時)。
跨級或跨學科的每周加1課時計算,55歲以上男教師和50歲以上女教師(虛歲)每周增加2課時計算,但增加課時不計系數。
(2)管理崗位工作量:
1副校級按學校教師基本工作量的1.5倍計算,減去應承擔的工作量2節,加上本人教學課時計工作量;根據教育局規定,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可以不上課,若沒有上課,不減應承擔工作量;中層干部按學校教師基本工作量的1.2倍計算,減去應承擔的工作量4節,加上本人教學課時計工作量。
2年級組長2節/周,教研組長1節/周,備課組長1節/周。
3兼職理化實驗員記1/2基本工作量,兼職生物實驗員2節/周,電教、網絡計算機管理員5節/周,教務員6節/周,辦公室工作人員6節/周,校內、外安全巡邏0.5節/天,藝體器材保管員5節/周。后勤人員根據上級規定記1/2基本工作量;所有行政兼職1節/周。
2、扣分:
(1)出勤:按學校出勤制度和會議制度執行(學校提供印證材料)。
(2)臨時性任務的安排和布置,推諉、拖拉、講條件或完成不理想,根據情況一次扣2分(教務處或相關部門提供印證材料)。
(3)教案、作業或其他資料檢查:缺少一節(次)扣1分(教務處或相關部門提供印證材料)。
(4)未經教務處同意的隨意調課,一次扣1分(教務處、值周領導提供印證材料)。
(5)達不到基本工作量一課時扣0.5分。
(四)績(綜合目標考核):包括教育效果、教學業績等方面的內容。(45分)。
1、統考科目教學成績(含畢業班畢業學期體育科)。為了培養教師團結協作,整體推進學校教學質量的提高,學校實行捆綁式考核,凡是學區組織統一考試,學科成績居片區第一名者得45分,每下降一名扣2分。第一名與第二名比較多1分加1分。畢業班畢業會考學期實行雙向比較,就高不就低。在縣上比較居第10名得基本分45分,每上升一名加2分,下降一名扣2分。如果學區不進行統考,學校將舉行考試,根據同層次人平分、并結合學生鞏固率按6:4計算綜合得分,按3:5:2的比例分班分科按45、43、41計分。
2、非檢測科目(音樂、體育、美術、微機)以及考查科目的考核:由學生評教和鞏固率按6:4計綜合分,全校非檢測科目教師以綜合分按3:4:3比例確定人員后,依次計45、43、41分。若上級舉行了大型的活動,根據所獲名次按統考科目的名次計分。
3、任多個班的按各班得分取平均分為教師教學成績綜合得分,主要工作任務與其他工作任務以8:2計分。
4、非教學人員如圖書管理員、實驗員等,由學校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根據服務工作情況打分,80分以上為一等,70-79為二等,70以下為三等,分別計45、43、41分。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若未上課,按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的等級計分,按一、二、三等獎分別計45、43、41分。若上了課,其教學成績按安全得分和任教得分的平均分計入。
5、指導教師加分:音樂、體育、美術、科技制作、學科競賽等上級要求學生參加的各項競賽活動,學生獲得縣級以上的集體或個人等級獎的指導教師,集體項目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市級以上等級獎均記5分。個人項目一等獎(第一名)加3分,二等獎(第二名)加2分,三等獎(第三名)加1分,市級以上等級獎均記3分。(同一類別只算最高的一次,一學期累計不超過5分)。凡是指導教師兩人以上的均不計分(除音、體學科外)。
教師教學成績得分=45+加分-扣分。
(五)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既作為科任教師參與考核,同時又單獨考核班主任工作履職情況。主要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培養學生組織能力、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情況(說明:學校根據班主任所任班班額大小、寄宿學生多少等因素確定考核打分方法。具體方法見政教處《壇同鎮中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本部分考核由政教處具體實施。
三、考核程序
1、校長的績效考核程序
(1)個人述職。校長撰寫述職報告,并在全校教職工會上對本人年度工作進行述職。
(2)民主評測。縣教育局績效考核工作組在全校教職工會上對校長進行民主評測。
(3)綜合評價。縣教育局績效考核工作組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按照考核實施細則,結合平時工作,通過聽、看、查、訪等方式全面考核校長工作,撰寫考核報告,內容包括校長履職情況、學校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考核得分意見。
(4)確定等次。縣教育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校長績效考核得分,確定其考核等次。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2
為充分調動xx市各級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獎勵的激勵導向作用,按照《改進xx市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博市黨組發〔20xx〕107號)有關規定,現結合xx市實際,制定本通知。
一、指導思想
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基礎,將年度考核與績效獎勵相掛鉤,衡量單位年度重點工作完成、班子團結協作作用發揮及工作人員履職履責情況,充分發揮績效獎勵的激勵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努力推動xx市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穩定發展。
二、分配原則
按照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的等次標準發放各單位績效獎金。發放個人績效獎金時,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不鼓勵平均主義,可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發放結果由各單位及時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發放范圍及資金來源
㈠ 發放范圍
20xx年度xx市績效考評等次評定為好、較好、一般三個等次的全市各單位(不含垂管單位、邊防派出所)及所屬的下屬單位中由財政統發的在職工作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具體人員由市人社局核實)。
㈡ 資金來源
市全額撥款單位由市財政統籌解決,自收自支和差額事業單位獎勵資金自行解決。
四、績效獎勵發放標準及原則
㈠ 績效獎勵發放標準
1. 市年度(績效)考核標準按照“好”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1元,“較好”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10000元,“一般”等次的單位人均獎勵8000元。評定為“差”等次的單位不發放績效獎勵。
2. 公益性崗位人員按照人均3000元標準進行獎勵。市直各部門管理的單位及國營農牧場、自收自支和差額事業單位參照市直獎勵標準發放績效獎勵。
㈡ 績效獎勵發放原則
1. 各單位發放績效考評獎勵不能突破本單位績效獎勵金總額;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年度(績效)考核情況,實行差別化發放績效獎勵,獎勵標準上下浮動不得超過20%。主管單位對下屬單位的獎勵,必須按照各自績效考核等次額度發放,但最高獎勵標準不能突破主管單位的獎勵檔次。
2. 當年退休、在職死亡,新增、調入、調出人員根據在崗時間按月執行,公益性崗位(含參照公益性崗位管理的市聘人員)須在崗六個月及以上方能發放年度績效獎金并按月執行。
3. 各類掛職人員、援博干部、借調人員按所在掛職(借調)部門(單位)標準。
4. 引進人才和參照事業編的警務人員按所在單位在編人員標準。
5. 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者等人員參照公益性崗位人員標準執行。
6. 市國稅局、地稅局、國土資源執法檢查大隊等駐博單位績效獎勵可參照執行,資金自行解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績效獎勵:
1. 20xx年未在崗的人員一律不予發放績效獎勵,未能正常上班的按實際上班月數發放;
2. 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
3. 公益性崗位(含參照公益性崗位管理的市聘人員)被辭退的;
4. 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確定等次的;
5. 被紀檢部門立案、司法機關處理或正在調查尚未結案的。
五、有關要求
㈠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上報計劃,及時主動與市財政局對接,經主要領導簽字和單位蓋章后報市財政局申請撥付。各單位不得截留績效考評獎勵金,嚴禁多報冒領,如有虛報瞞報,一經查實,將扣發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績效獎勵,并按套取國家資金進行黨政紀處分。
㈡ 各單位要正確對待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認真貫徹落實市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成績面前找差距,查漏補缺;在差距中間找問題,分析原因,抓好整改,把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納入全局工作來謀劃和推進。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理順工作關系,落實工作責任,形成整體合力。
㈢ 各單位要把開展年度(績效)考核工作重點放在改善行政管理、轉變作風、增強執行力和公信力上,牢牢把握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這個總目標,把加強年度(績效)考核工作作為改進作風、推進工作落實的重要抓手,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和辦事服務水平。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3
為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通過利用績效考核手段達到激發員工工作激情,最終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原則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兌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二、績效考核人員范圍
1、集團公司本部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員工;
2、事業部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副經理及部門員工;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4、參控股企業外派人員。
三、績效考核周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責任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四、績效考核機構
成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考評委員會。
主任:執行總裁
副主任:運營總監
秘書長:人力資源部經理
成員: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采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歷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一)中層以上人員
企業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經營指標
以年初責任書簽訂指標為考核內容(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權重占總考核的80%
考核主體:考評小組評定、綜合管理部提供考核指標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員工隊伍建設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
的提升程度;權重占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
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情況;權重占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責任書內的工作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門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范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占4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3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經理考核權重占3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
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
3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轄范圍的員工隊伍建設
直接管轄范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占1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1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5、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采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戶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6、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占總
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內容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范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員
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
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是指被考核者對本系統內業務人員的指導。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與本系統內的業務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80%、1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專用指標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與直接有業務關系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員的考核
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外派人員定期匯報情況、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三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年度工作目標及月度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占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采取自與評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占10%、9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員定期匯報
外派人員定期匯報是指被考核者依據《億利資源集團公司外派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定期匯報,做好集團公司與所在企業的相關信息傳遞工作,保證雙方的信息互通;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與集團公司直接上級測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占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所在企業直接上級及所直接管轄人員、集團公司直接上級及有直接業務聯系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30%、20%、30%、1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六、績效考核評分原則
1、考核評分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需改進和不良。優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進90-70分;差70—50分,每個等級的評分原則如下:
優秀:該項工作績效大大超越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任務,并且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顯著超出規定的標準,得到來自客戶的高度評價,給公司帶來預期外的較大收益。
良好:該項工作績效超出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任務,在數量、質量上明顯超出規定的標準,獲得客戶的滿意,超過公司預期目標。
合格:該項工作績效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基本上達到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標準,沒有客戶不滿意,達到公司預期目標。
需改進:該項工作績效基本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偶有小的疏漏,有時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偶爾有客戶的投訴,并沒有給公司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
差:該項工作績效顯著低于正常工作標準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較大的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與規定的工作標準相距甚遠,經常突擊完成任務,經常有投訴發生,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或不良影響。
2、要求部門員工的平均績效得分不得超過部門績效得分,否則考核視為無效。
3、考核委員會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五個等級:
A級(優秀):130—120分;B級(良好):120—110分;C級(合格)110—90分;D級(需改進):90—70分;E級(差):70分以下
4、考核委員會對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結果在部門內部實施強制分布法,五個等級所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如下:
A級(優秀)、B級(良好)以上員工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高于20%;C級(合格)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70%以上;D級(需改進)、E級(差)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低于10%
七、績效考核流程
1、考核數據的收集:考核評估開始的第1到第5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指標信息的匯總收集并向考核委員會提供。辦公室應在月末最后1個工作日,將集團公司各部門人員、外派人員本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及本月工作任務督查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2、績效考核評估:考核評估開始的第6個工作日,考評小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門的績效考核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后,依據評分原則進行評估。
3、集團公司部門各崗位的考核:考核評估的第7個工作日到第9個工作日,由部門直接上級依據崗位員工績效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對該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4、考核資料整理:考核評估的第10個工作日到第12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回收所有績效考核評估結果及相關資料。
5、完成考核匯總:考核評估的第13個工作日到第14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統一匯總完成考核評估結果,提交執行總裁審批。
6、考核評估的第15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工資提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以此發放員工崗位績效工資。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4
一、目的
1、為了更好的引導員工行為,加強員工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績效,發掘員工潛能,同時實現員工與上級更好的溝通,創建一個具有發展潛力和創造力的優秀團隊,推動公司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
2、為了更確切的了解員工隊伍的工作態度、個性、能力狀況、工作績效等基本狀況,為公司的人員選拔、崗位調動、獎懲、培訓及職業規劃等提供信息依據。
二、適用范圍
績效考評主要是對全體正式員工進行的定期考評,適合公司所有已轉正的正式員工。新進實習員工、競爭上崗的見習員工、轉崗、晉升、降職等特殊階段員工的考評另行制定,不適合此考評,但可以引用績效考評結果的客觀數據信息,作為決策的依據。
三、考評分類及考評內容(考評結構圖見附表1和附表2)
根據考評崗位不同,分三類:一線員工、機關職員、管理人員,分別進行績效考評,三者的考核范圍和側重點不同。
1、一線員工績效考評
(1)一線員工包括:營業員、總臺服務員、禮賓員、收銀員、舊金回收員、顧客關系員、交易員等在賣場工作的普通員工;
(2)一線員工半年考評一次,每年底綜合考評一次。
(3)考評方法有:百分考評匯總成績,顧客意見調查意見匯總,典型事件加減分,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定,民主評議、銷售完成率、工作計劃完成和工作目標達成評定等
(4)品行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30%)
①行為品格(10%):百分考核記錄情況考評員工遵章守紀
星級服務規范履行情況、顧客意見調查結果匯總考評員工服務行為,顧客表揚加分,顧客投訴扣分。滿意加1分,不滿意減1分
(注意:因調查次數多少不同,加減分不機率不等現象,為此要記錄調查次數折平均折合后才具有可比性)
②工作態度(10%):遲到、早退、事假、加班等考評員工出勤、加班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病假不扣分,為更好地完成工作主動加班一次加1分,任勞任怨服從計劃外工作安排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非曲直各項工作任務協作配合性尤其是臨時性工作任務主動積極承擔加1分,無故推卸減1分(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10%):員工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正確理解并宣傳公司政策考評員工是否熱愛公司,是否支持公司的各項政策方針。(關鍵事件加減分)
員工的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的態度考評員工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針對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要防止只扣分不加分,防止對不良行為過于敏感而對積極優良行為卻感知不到)
注意:品行考評分數記錄只累計,不在日常工資表中直接體現,只作為考評本期考評原始數據依據。各部門主管在記錄員工日常表現時一定要分清,不要重復獎懲。
(5)業績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0%)
①銷售業績(40%):平均銷售任務完成率;換算成40分制。
②工作職責履行情況(10%):有失職行為減分,按要求高效高質量完成本職責工作或其他臨時性工作加分。不間斷記錄,每月評一次。半年匯總一次并進行完全評定一次。(要多獎勵,多加分,多給員工肯定鼓勵員工不斷能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③臨時工作任務執行情況(10%):交給員工的臨時性工作任務執行效果,由任務布置人負責評定,每次大型活動或任務結束評一次,或每月部門主管評一次。(依據下發的《關于大型活動組織的規定和要求》對所有參與活動組織工作的人員進行表現記錄)
④業務技能測試(10%):部門組織的各項較重要的考試和測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平均分。(由部門出題、組織,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測試成績人力資源部備案)
注:非營業員崗位:“工作職責履行情況”占30%,“臨時工作任務執行情況”占20%,“業務技能測試”成績占20%。
2、機關職員考評
(1)機關職員包括總辦、財務、企劃、人力四部門的主辦級以下人員(不含主辦
(2)機關職員半年考評一次,一年綜合考評一次。
(3)考評方法有:百分考評匯總成績,典型事件加減分,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定,民主評議、工作計劃制定及完成、工作目標確定及達成評定等
(4)品行考評(占績效考評成績的25%)
①行為品格(5%):從百分考評記錄考評員工遵章守紀
從言語行為等典型事件考評員工職業素質
②工作態度(10%):遲到、早退、事假等考評員工出勤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為積極完成工作,自覺主動加班加點,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各項工作任務尤其是臨時性關鍵工作任務時的協作性和配合性,如主動積極承擔更多工作加1分,無故推卸扣1分(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扣分時要考慮員工實際工作情況)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10%):員工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積極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正確恰當地宣傳公司政策考評員工是否熱愛公司,是否支持公司政策。(及時、自覺、主動為公司聲譽、方針政策作正面宣傳加1分,反之加語言不錄使公司聲譽愛損扣1至2分)
員工的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的態度考評員工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
考評方法:針對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5)業績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5%)
①業務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10%)針對專業技術人員或對專業知識要求比較高的崗位。
②日常工作的自我管理情況(10%)如對員工每月(每周)的工作計劃、目標制定情況、工作合理性安排情況等進行評定。(計劃時間安排是否恰當,是否適宜,可操作性如何,具體工作安排效率如何?由上級主管進行評定,員工自己評定)
③臨時性工作任務執行情況(10%)針對大型活動或工作計劃中的任務分配,評定員工所負責的任務的完成情況。(每一次大型活動結束后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評定)
④工作職責履行情況(20%)直接上級對員工定期進行評定,失職減分,承擔職責外工作加分。(注意只扣分不加分現象,要多給員工肯定鼓勵)
⑤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25%)每月直接上級對部門和員工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和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評定。
3、管理人員績效考評
(1)管理人員主要是公司在崗的正式任命的主辦級以上(含主辦)管理人員。
(2)考評周期:一年考評一次,每個月匯總各項評定成績。
(3)考評方法:百分考評匯總成績、典型事件加減分、部門工作計劃制定和總結評定、對部門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下屬員工表現和總體考評成績、每年一次的民主評議或兩票制考核等。
(4)品行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30%)
①言行品格(10%):從百分考評記錄考評管理人員遵章守紀和自我約束能力。
從言語行為、向員工宣講公司政策、指導教育等典型事件考評管理人員是否支持和正確宣貫公司制度政策,能否正確教育、引導員工行為。
②職業素質(10%):(年度評議一次,上級評、下級評、同級評等)
行政部辦公室平衡、謹慎、可靠、謙虛、守時、親切、寬容;
人事部公正、高尚、慎重、誠實、敏銳、親切、善勸等;
銷售經營部主動、熱情、靈活、敏銳等;
市場企劃部機警、遠見、信心、勇敢、進取、創新、應變等;
財務部認真、細致、嚴謹、智慧、開源、條理等;
企管部靈活、熱情、愛心、溫善、耐心、節儉、善勸等
③工作態度(5%):遲到、早退、事假等考評員工出勤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關鍵時刻能組織員工加班加點完成任務加1分,關鍵時刻斤斤計較耽誤工作進展扣1分。
部門間、同事間工作協調配合情況考評管理人員的'工作協作性和責任感。(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④精神面貌(5%):管理者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積極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積極正確地宣貫公司各項方針政策是否自覺地向員工傳達一種積極的精神狀態。
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和下屬的態度、特殊時期的表現等
考評管理人員的精神狀態和心理素質。
考評方法:針對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5)業績考評(占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0%)
①部門工作安排與分配(10%)考評管理人員的工作統籌安排能力,(由企管部評準時性,由總區域高層領導評定計劃和目標的質量,部門主管自評,下屬評定其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②部門工作職責的履行情況和部門工作績效的改進情況(20%)考評管理人員對本部門工作職責的把握、管理能力和對部門工作的改進能力。(上級領導評、其他部門評、管理人員自評)
③部門各項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20%)考評管理人員領導下屬對工作對公司的總體貢獻價值。(企管部根據監督情況進行評定,公司大例會進對各部的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評定)
④部門臨時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5%)考評管理人員在領導下屬員工完成臨時大型活動或任務的執行情況。(每一次大型活動結束由活動總負責人評定,高層領導對總負責人評定,同時進行典型事件記錄)
⑤下屬員工工作表現和考評成績(5%)考評管理人員教育、指導、管理下屬員工的能力。(從部門違紀情況和下屬員工總體考評成績考評)
⑥各項財務指標考核(10%)經營部門銷售指標、利潤指標和成本節約等,職能部室的成本控制和利用指標等,此項由財務部結合當期的實際情況,考慮外部因素后綜合評定。
⑦各項綜合能力評定由直接上級對管理人員的分析決策能力、管理領導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表達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定。(此項評議在年底管理人員述職時進行評定,作為平時匯總分項成績的補充。)
⑧二票制考核:按公司二票制考核規定執行,即每年對所有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員工和領導投票考核,員工投票達60%支持率和贊成率即通過第一票,通過第一票后進行第二票上級領導投票50%以上支持和贊成率即通過,兩票全通過后公司將下任命書。
注:最后兩項不作考評內容,只作管理人員述職二票制考核的參考成績。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
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
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
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
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接受黃鸝小學聘任的在編正式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拿績效工資),從20xx年1月日開始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水平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結構:
1、月考核獎:
每月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月考核獎結構及計算辦法:
(1)、超課時(教育教學崗位履行工作量獎)津貼:按核定的課節系數計算額度(中層按教師平均工作量計算)。因工作需要,由學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費自理。(工作量計算方法見附表一)
計算辦法:每課節金額×周課節系數(含崗位系數)×4=月課時(崗位)工作量獎。(8元/1課節)
(2)、班主任津貼:按班額人數發放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計算辦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層津貼:
計算辦法:按局規定以班主任津貼核定(46人以上計算)。(分校區按1/2計算)
(4)、其他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圖書100元/月、衛生50元/月、實驗 50元/月、教研組長 50元/月、網管電教 200元/月、出納 200元/月、辦公室組長 50元/月
(5)、出勤獎:
計算辦法:出全勤按200元/月發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發;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備注規定計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6)、師德、安全獎:
計算辦法:200元/月(有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罰。)
(7)、其他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校藝術社團負責、體育負責、校環境宣傳負責、校中層助理等每月補發津貼50元;棋類負責、綜合實踐負責、書法負責、品德負責等每月補發津貼30元。以上崗位原則上不享受課節系數照顧。擔任多項附加績效崗位的教師同時享受多項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8)學校臨時代課按10元/課,按月納入教師月超課時津貼中。
(9)體育教師訓練按實際訓練周期進行相應的補貼。
(10)擔任兩班語文學科教學的,低段兩班語文(1-3年級)每月補貼30元;高段兩班語文(4-6年級)每月補貼50元;擔任兩班數學跳班的每月補貼20元。擔任數學三個班的.每月補貼30元。
(11)語數學科教師每月發給3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3-6年級)英語教師每月發給2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
(12)對50周歲以上女教師,55周歲男教師(擔任語數學課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30元,(擔任其他綜合學科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20元,納入月績效工資中。
備注:
①每個月如事假累計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計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為私事外出未請假,作曠工處理的,不發當月績效工資。
②病假累計6-10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2,累計11-14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師同等享有學校發放的節假日待遇。
2、學期(學年)考核獎
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采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附表三——“星級教師評選指標與認定條件”) ,并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各星級獎金分配見附表四)。
A、學期考核(9月---1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學期全勤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出全勤,獎勵200元,請假者(包括因為學歷進修而請假)全扣(除調休)一學期未調休者再獎勵50元,半天25元。
②學期師德安全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無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無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一次性獎勵500元,反之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發,并直接作為學期考核評估的依據。
③學期考核評估獎:
考核辦法:依據學期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自主測評情況預發學年考核獎1000元。
④學期正、副班主任考核獎:
考核方法:每學期根據正、副班主任工作實績,對照班主任考核細則,通過自評、主管領導評等方法,確定考核等級,其中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實際情況而定。
考核獎發放標準:優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發考核獎,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發放。
⑤榮譽、獲獎津貼:(詳見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文件或榮譽證書為準,實行當年獎勵。符合同一類榮譽的不重復獎勵,按所獲榮譽中最高一檔標準獎勵。
⑥對外開課獎:
獎勵方法:改革課堂教學、探討教學藝術,積極開課分別給予下列獎勵:校內公開課20元;校外公開課50元;區級公開課100元;市級公開課200元;省級公開課400元;全國級公開課600元。
⑦通訊報道雜文獎:
獎勵方法:積極投稿報道學校工作,按錄用篇數適當獎勵:區級報道簡訊每篇20元,專題報道30元;市級報道簡訊每篇30元,專題60元,省級(全國)報道每篇50元,專題100元 ,全國報道每篇100元,專題200元 ,圖片新聞作簡訊獎勵,簡訊形式發表的獎金折半。(此類報道均由本人執筆,自行發表全額獎金,學校聯系的獎金折半。)
⑧先進獎:
獎勵方法:對各類先進或稱號給予適當獎勵:校級先進100元、區級先進200元、市級先進300元、省級先進400元、全國級先進600元(凡上級已發獎勵的,學校不另發)單項先進折半。
⑨科研、指導獎:
教師各類競賽獲獎及指導獎,每學期結束,經有關部門統計后,均按(附表二——“教師參賽獲獎、發表文章等獎勵標準”)規定獎金發給。
凡在區級以上課題獲獎的課題組成員均有獎,區級40元、市級60元、省級80元、全國級100元。課題承擔人、課題組長或執筆教師區級120元、市級240元、省級360元、全國級500元。
區田徑運動會進入第六名獎勵400元,第五名獎勵500元,第四名獎勵700元,第三名獎勵9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1名獎勵20xx元(獎給每位體訓教師)。體育全年總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0xx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獎給參與體訓的全體教師),兩項獎勵同時執行。
⑩建議獎:
向學校提建議,對改進學校工作有貢獻的,經過討論被學校采納的給與一定獎勵。
備注:個人指導獎累計不能超過同一檔次團體三等獎獎金額度。
B、學年考核(2月---7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全勤獎;師德安全獎;正、副班主任考核獎;榮譽、獲獎津貼;對外開課獎;通訊報道雜文獎;先進獎;科研、指導獎;建議獎等以2月至7月按學期計算,獎勵辦法與學期(9月—1月)考核獎勵辦法一致。
②對畢業班小學升初中考核中成績顯著者給與適當獎勵。
③教師學年星級考核:
考核辦法:教師各自對照“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評選指標及認定條件”,對自己一學年的工作進行自我鑒定,并自評相應星級,向考核組申報星級并提供相應材料,經考核組審核并綜合教師學年履行工作績效后確定星級,發放相應星級獎金。教師學年星級考核分1——5星,各星級獎勵金額及績效認定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
④名優教師獎勵列入學年教師星級考核中。
五、崗位津貼的分配:
1、局管干部按局規定發放月績效工資。
2、學校中層按局規定發放崗位津貼。
3、學校各兼任崗位按核定的崗位系數給與補貼(崗位系數核定見附表一),兼任兩個以上崗位,崗位系數不累計,取高者,(網管電教兼并適當考慮增加系數)納入學校績效工資中。
4、學校其他崗位津貼按需設定。
六、考核辦法:
1、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2、學期(學年)考核——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采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 (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認定條件) ,并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
此方案自20xx年9月起實行,解釋權在校行政會議。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6
一、績效考核標準
績效考核標準由公司負責人依據各項工作崗位的工作標準制定,考核指標由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
二、績效考核體系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由品質管理部檢查、公司分管領導抽查、電梯公司經理每月抽檢、區域技術主管檢查、外部電梯年檢、合同簽訂、急修響應時間、維修工藝效果和工作表現等構成。
三、績效考核方法
物業公司、電梯公司每月不定期對各維保組工作按《電梯維修保養工作質量考核標準》標準進行抽查、區域技術主管按《電梯維修保養工作質量考核標準》進行檢查后進行綜合評定,并記錄考核結果,績效工資將根據考核結果評定。
四、績效考核獎罰
1、內部抽檢:公司質檢人員每月不定時進行抽查考核,考核標準見《電梯維修保養工作質量考核標準》進行:
一、責任人:如果月度考核分數責任人95分(含)以上,發100%的月績工資;80分(含)以上95分以下,發90%的月績效工資;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發70%的月績效工資;70分以下者不予發放當月績效工資。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7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素質,優化教師隊伍,強化崗位責任制。根據河北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和《新市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范,便于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考核分配制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學收入分配機制,有效推動學校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原則
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建立競爭激勵機制,鼓勵教職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導他們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能力。
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對象、時間
考核對象:在編在崗已聘的正式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考核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考核內容
1、校級領導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履行《保定市中小學校長職業行為規范》、師德建設、學校發展、教育教學管理、教師專業發展、學生全面發展、落實“一比兩率”等方面的實績。
2、教師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情況,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
3、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引導教師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
4、班主任是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
5、其他教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等方面的實績。
五、考核細則
(一)班主任崗位津貼。
按文體教育局規定,采取固定數額加量化設立班主任津貼,具體標準:各校根據班容量大小自行確定,最高不超過160元(局方案)。
班主任津貼月末統計,下月月初發放上月津貼。
1、具體標準
人數 津 貼
固定部分 量化部分
45人以下 50 50
46-50 60 50
51-55 70 50
56-60 80 50
61-65 90 50
66-70 100 50
70人以上 110 50
2、發放辦法
(1)固定部分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8
為了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正確評價學校教職工的德能表現和工作實績,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市、區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對象
我校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的在編在崗小學教師。
三、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以校長牽頭的考核領導小組,考核小組負責根據考核方案進行考核,最后由領導小組匯總統計,進行發放。
辛東中心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考核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不治老、不治殘”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長期病假事假不上班的不得績效工資。病假1個月以內的,按每課時20元扣除績效工資,其余自己得回,課務由自己安排。長期病假的必須出具三級醫院及以上的證明。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分配方案
(一)師德修養
所有教師應嚴格遵守《xx省中小學管理規范》和市“六嚴”文件精神,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行為,經行政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直至扣除全年績效工資。
1、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及其他違反學校教育教學要求的,在學校或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2、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并造成影響的;
3、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的;
4、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并造成影響的;
5、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6、從事有償家教或者亂收費,并經核實的;
7、其它不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或違紀的。
(二)教學
1.能完成學校布置的教學工作,200元/月。
2.在學區組織考核考評的考試中,綜合評估得分第一名獎200元,第二獎100元。
3.在區教研室組織的考試中,學科綜合評估得分在區排:只有3個班的從最后第四名起,只有4個班的,從最后第五名起,每高一個名次獎50元,1000元封頂。(以教育局簡報為準,與中心校評比,每壓過其他學校一班的獎50元,1000元封頂。)。
(三)考勤
1.簽到一次得2元,不簽不得;有事書面請假,課務由自己安排。
2.事假半天扣10元(須自己安排課務),曠工半天扣50元。一天之內由教務處批準,三天之內由分管校長批準,十天之內由校長批準。
3.校內學習培訓、教研活動和各類會議及臨時加班活動等遲到、早退扣3元,請假扣10元,未參加扣20元。區級乘2,市級乘3類推…
4.曠課每節扣50元;上課遲到每次扣10元。(不受100元限制)
5.外出培訓或業務類會議,必須按上級和學校要求出勤,凡無故不服從學校會議安排的每次扣款50元。
6.產、嫁、娶、喪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職務津貼
1.班主任津貼:班主任津貼小學平均每月300元,由德育處每月考核出一、二、三等獎。二等獎津貼每月300元,其他獎項按10%增減。
2.行政津貼:由校長室另定考核辦法,實行量化考核。
3.教研組長及公用室負責人津貼:每月40元。
4.特殊津貼: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以及首席教師等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發放津貼。
5.值班津貼:節假日行政值班人員每天30元。
6.扣款事項: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必須按時完成教務處布置的各項任務,凡不按時完成任務的每次扣款20元,未完成的每次扣款30元。
(五)業務檢查100元/人·月
1、備課
(1)教案最后備課時間應為檢查時間或之后,每往前提前一天扣2元,小學科減半核算。
(2)語、數、英備課節數按周課時數計算。其它科目和小學部按周實有課時數計算,檢查時每少備一節扣2元。
(3)新授課必須環節齊全,復習教案可根據教學實際省略部分環節,新授課每少一個環節扣1元,練習算教案必須有講評教案。
2、上課
(1)按課表提前候課,按時下課,遲到或提前下課各扣5元/次。
(2)教務處每天檢查數次,每周一小結,每月一總結,經核實無誤后記入教師業務檔案。
3、作業:
(1)作業應與教學進度相一致,最后批改日期應該為檢查時前1—3天(作文除外),否則每提前一天扣2元。
(2)作業次數:語、數按周課時數計算;小學科每課一次;英語每周至少2次;大作文一單元一作,檢查時每少一次(篇)扣5元。
(3)教務處每月檢查二到三次,每月一總結,經公布無誤后記入教師業務檔案。
4、聽課
根據局相關要求,校長、中層領導、教師每學期聽課分別不少于40、30、20節,環節齊全,書寫詳細,有聽后評價,少一節扣5元。
5、教研組:
對應扣款條款:
1、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凡被上級部門批評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30—50元扣款。
2、按課程設置及課時要求,帶滿的為滿工作量,不足的服從學校安排完成各項任務視為滿工作量。
(六)競賽輔導
(一)讀寫大賽:
輔導的學生獲省一等獎,獎勵教師100元,二等獎80元,省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80元,市二等獎60元,市三等獎40元;區一等獎30元,區二等獎20元。
(二)金鑰匙比賽:
輔導的學生獲省一等獎,獎勵教師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80元,市二等獎60元,市三等獎40元;區一等獎40元,區二等獎30元。
(三)書法比賽:
輔導學生創作的書法作品獲得市一等獎,獎輔導老師100元,市二等獎80元,市三等獎50元;區一等獎80元,區二等獎50元。
(四)體育類競賽:(運動會算團體)
1、在區級運動會中,獲得團體總分一等獎,獎勵教練400元,團體總分二等獎350元,團體總分三等獎300元。
2、在區級教職工運動會中,個人名次: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60元,第四名獎50元,同類比賽單項取最高成績計算一次,不重復計算。
3.各輔導老師完成各次競賽報名、輔導、參賽等一系列事項。
4.如果有其他比賽的,參照金鑰匙比賽執行。(如:區級優秀課評比等)
(七)市區教學過程與質量監控
在區監控過程中,被評為優秀課的獎50元/次,良好的30元/次;被表揚的30元/次,被點名批評的扣30元/次,市級翻倍。
(八)教科研(教科研獎金1200元封頂)
1.在xx省教海探航、師陶杯征文競賽中,獲得一等獎的獎勵教師(第一作者)1000元,二等獎600元,三等獎400元,獲得市五四杯論文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0、100、50元。
2.在《教育研究》、《教育》、《連云港教育》發表3000字以上教育論文獎400元,3000字以下論文獎200元。在主流期刊(以市教科所承認為準)發表20xx字以上論文獎500元;發表隨筆、雜文等減半。
3.課題:省級、市級、區級課題立項獎300元、100元、60元,按時結題再獎300元、100元、60元。
4.教師現場比賽:獲區一、二等獎,獎金:120元、100元;市級一、二、三等獎,獎金:240元、200元、12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獎金:480元、400元、240元。非教育類減半執行。
(九)公開課
1.教研組安排公開課,能正常上的,并有相關教案,獎20元/次;不能按時上的,扣20元/次;
2.代表學校上區級公開課獎100元/次,市200元/次。
3.學校教務處組織統一測試,出卷20元/次,保證質量。
(十)額外任務與臨時加班
加班補助按工作的性質及工作量由校長辦公會研究確定。
(十一)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法
績效工資的獎勵部分(包括班主任津貼,行政津貼,各種獎勵等等)除以績效工資總額,得出百分比,在從每位老師的績效工資中提取出。舉例:績效工資總額為20萬,獎勵部分7萬,則每位教師提取出自己績效工資的35%作為獎勵,其余的自己得回。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9
為了深化學校教育管理,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實現多勞多得、優勞高薪的激勵機制,形成競爭向上的氛圍,充分體現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學性。根據泰順縣人民政府泰政辦〔20xx〕164號文件和泰順縣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分配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升學校辦學效益和教育質量,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適當拉開檔次,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辦法科學、規范、簡約,考核過程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校園和諧穩定。
3、堅持“考核結果與教職工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教師代表)
四、考核的對象
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員,其他借調、停薪人員、長期請假老師、代課教師不參加考核分配。
五、考核項目及金額比例
(每月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每月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月平均數
(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數余額–年末德能勤績支出)÷人數=每人年剩余平均數
1、德每學期根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結合平時工作表現,學生、家長、教師、考核組等方面綜合評價,對每個教師進行評價,分A、B、C三檔,分別得200、150、100元。
如有違反以下規定之一者,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①違規亂收費;
②違反計劃生育;
③以盈利為目的,強迫、動員、暗示本校(班)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或“帶教”;
④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⑤造成家長沖擊學校,經查確系教師方錯誤;
⑥在校園內發生不團結現象,給學校造成影響;
⑦受上級通報批評;
⑧參與賭博等違法違紀活動;
⑨由于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間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上課期間隨意離開課堂、接電話。(學校領導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其他急電除外)
2、能
(1)每月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常規“五個三”進行量化評比,每組按A占25%、B占50%、C占25%不同等第,分別得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動:根據材料上交、公開課、活動參與進行分類。
①材料:根據規定上交,每份10元。
②公開課:學校積極鼓勵教師進行課堂教學改革,執教國家、省、市、縣、學區、學校、年段公開課、研討課、示范課、觀摩課、交流課,獎金分別為500、300、200、100、80、50、30元。(要求提供公開課的教案、圖片,縣級及以上的還要提供文件或證書。同一教學內容多級展示的,取最高獎項。)
③活動參與:根據規定參加,每次10元。
(3)教學成果獎:見附件1《陽雅鎮中心校教學成果獎實施細則》。
扣發項目:教參考資料、教學儀器、圖書,在規定時間內沒上交的,照價扣相應的金額。
3、勤
(1)出勤獎:每月發放標準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學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升旗儀式、非班主任自修跟班、學校大型活動(包括校會)等。
缺勤扣發標準: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喪假: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假期4天,每天20元,超出4天部分按事假論。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7天部分按事假論。
長期病假、妊娠假、產假、哺乳假,70%部分按教育局文件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只享受德、能部分(占30%),不享受勤、績部分。
④曠課1節40元,曠工1天80元;
⑤遲到、早退每次5元;
⑥學校各類大型活動無故缺席的每次40元;
⑦各種會議、升旗缺席每次10元;
⑧私自調課每次雙方各10元,(原則上不調課,特殊情況須經教導處批準,僅限當天調);
⑨專業職管人員上班期間無故不在崗,經發現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職工加班每天(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算加班)50元。
④因學校工作需要輔導學生每次20元,以活動方案和輔導紀錄為依據,經學校考核組審核發放。學生外出參賽帶隊老師每次補貼100元。
⑤抗臺每天白天80元,夜班100元。
扣發標準:
①值日(周)以簽到和記錄為準:未盡職責,無記錄或記錄不真實不齊全、無巡視、無簽到視作沒有值日(周),不享受津貼;
②值日(周)遲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③因值日(周)者未履行職責造成事故,給學校帶來損失的,要追究其責任;
(3)代課金:學校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師代課,按每節10元發放,期末、競賽命卷每份100元,監考每場按30元計算,改卷每次40元。到縣城改卷津貼由教育局支付,不列入此項。
(4)崗位津貼:教研組長、年段長每月6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崗位津貼。
4、績
教學成績,按期末縣教師發展中心統一測試(或學校統一考試)為準:從其任教學科在全縣B類學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任教統測科目等方面去考核
(1)平均分
①全縣統考學科以全縣(B類)學校的總平均分為基準,高于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②校內統考學科以年段班級間的平均分相比,以最低平均分為基準分,高于基準分0.1~2分,得100元;2.1~4分,得150元;4.0分以上(不包括4分),得200元。(執教相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分計算。)
③只有一人執教整年段英語、科學學科的,因無法比較,由學校考核組酌情考核,但獎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縣統考學科按縣教師發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檔計算,分別得100、150、200元。
②全縣統考沒有提供增值分數據的和校內統考的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前20%人數比例比較,每提高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③以上學期所任班級的相應學科成績后20%人數比例比較,每減少0.1~3%,得50元;3.1~6.0%,得100元;6.0%分以上(不包括6.0%),得150元。
以上執教同年段多個班級同一學科的,均按其任教若干個班級的總平均計算。
(3)任教語、數、英、科學科的教師,每人每學期得100元。
六、本《方案》中的內容與原來學校制度規定有沖突的,則以本方案為準。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陽雅鎮中心小學績效工資實施領導小組”。
八、本《方案》經第十屆第一次教職工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以學校蓋章的版本為準。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10
根據安教[20xx]2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一、分配原則
學校按多勞多得,按勞取酬;優質優酬,注重績效;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干傾斜;崗變薪變,待遇能高能低;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工作量認定
(一)教職員工工作量認定
教職工工作量包括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學工作的總量。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xx]34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福建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xx]121號)有關規定,根據我校教育教學任務和教職工人數確定教職工標準工作量。教學人員工作量:高考、中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每周10節為標準工作量,其他學科的任課教師為每周12節。高考、中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超過10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其余任課教師超過12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學科教學的加2節計入工作量。非教學人員標準工作量為每周五個工作日。教學人員課時不滿標準工作量,但承擔學校委派的其他相當的教育教學或后勤崗位工作的,視為滿工作量。
(二)行政人員工作量認定
根據安委教[20xx]53號《溪安縣學校領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暫行規定》文件規定,我校行政人員工作量如下:
校長、書記免于兼課,副校級領導、處室正主任每周兼課4節,處室副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每周兼課5節。超過上述標準的,計為超工作量。
因無教師資格證書不能兼課的行政人員,必須完成學校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務,才能視為滿工作量。否則,一律不得按滿工作量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其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即學校績效工資總金額÷全校教職工總數,下同)的80%。
學校督導員(從學校行政崗位退居二線的視同督導員)按《溪安縣學校督導員管理暫行辦法》(安委教[20xx]20號)擔任相應的工作量:
1.正校級督導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副校級督導員及督導員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每周必須任課4節以上或聽課6節以上,并協助其它相應工作。
2.凡未達到退任督導員年齡(指完中校、職校、進修學校53周歲以下,初中校、中心學校、縣直小學、幼兒園51周歲以下)的原學校副校級和處室領導干部必須任課,副校級督導員每周4節以上,處室督導員每周6節以上。
凡未按上述規定履職的,其績效工資一律不得超過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
三、項目設置
根據閩政辦[20xx]xx3號、閩教人[20xx]50號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基礎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學量化獎勵、崗位津貼(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值班值日、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段長等)、教育教學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畢業班獎教金及代課、下班督修、命題、評卷等其他津貼獎勵等項目。
1.基礎績效工資
師德表現良好、出滿勤、滿正常工作量的教師均可領取基礎績效工資,標準為全校人均績效工資的.70%。沒有出滿勤的教師則根據《溪安八中教職工考勤條例》(見附件一)的有關標準扣除工資后,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的基礎績效工資。長期病假、產假按學校原制定辦法發放基礎績效工資。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工作實施量化考評,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評條例》(見附件二)進行考評,并計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貼。
3.超課時津貼
教學人員每周任課超過標準工作量,每節課補貼10元。
4.教學量化獎勵
教學量化獎勵基數為200元,根據《溪安八中基礎年段量化考核辦法》(見附件三)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5.崗位津貼
行政值日每天50元、年段長每學期補貼200元、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xx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200元、工會委員每學期補貼100元。
學校行政人員除發放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不得高于本校班主任津貼平均標準)、值日補貼兩個項目外,擔任教學工作并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長等其他工作的,按相應標準發放超工作量補貼;其他屬于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不再發放補貼。
6.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
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分課外教育成果獎、教師專業技能比賽獲、教師撰寫論文公開發表、學科帶頭人及骨干教師、高中畢業班校際組成員、課題研究獎勵、教師學科競賽輔導補貼獎七個項目進行獎勵,具體按照《溪安八中課外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辦法》(見附件四)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7.畢業班獎教金
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會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提請校董會撥出資金全額支付。
若校董會不能支付,則按初三年人均1000元、高三年人均xx00元的標準,從績效工資中撥出資金作為畢業班獎教金,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初三、高三畢業班獎教金除下年段行政人員或兼任畢業班教學的行政人員外,其他學校行政領導干部(含校長)不得參與分配。
8.其他工作量補貼
代課補貼每節10元;早讀下班、英語教師早讀聽力放音(只補貼放音的教師)每次補貼5元,晚自修下班補貼每節10元;雙休日值日補貼每天30元;學校運動隊課外訓練補貼每晚10元;監考按不同時長給予補貼:xx0分鐘每次16元,120分鐘每次xx元,90分鐘每次12元,60分鐘每次10元,英語聽力放音每次5元;成績統計每班補貼10元,編制質量分析表初中每次30元、高中每次50元,年段長編排晚自修下班每學期補貼xx元,分發補貼30元。
命題(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中部
高中部
評卷(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一、初二
初三x12121212
高中部161616
除上述工作量補貼外,其他的臨時加班補貼,由行政會根據具體情況討論確定補貼標準,列入績效工資。
四、實施流程
1、健全考核機構。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核組,考核組由學校領導、工會和教職工代表23人組成,成員中一線教職工代表10人,考核組成員候選人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并在學校公示后,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全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2、執行公示制度。
各處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根據本《方案》計算出教職工的各項獎勵性績效工資,以電子文檔的形式送交總務處匯總出個人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最終的考核結果由考核組集體簽名后并在學校內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教職工有反饋意見的,由考核組及時核實;對考核量化有誤或者與學校教代會通過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確定并予以公示。學校考核組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與申訴答復工作。
3、組織撥款發放。
每學期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結果(含發放對象、項目金額、獎教金等)經公示無異議,由學校考核組集體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后,上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備案,待縣教育局下撥款項后,由學校財務部門按相關程序發放給每位教職員工。
五、其他說明
1、根據安教[20xx]34號《關于溪安縣教育系統教職工津貼補貼(增加部分)發放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
(1)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并將此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合格的必備的基本要求。
(2)全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考核津貼分配。
(3)教職工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津貼。凡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不予發放績效考核津貼。
2、根據安教[20xx]282號文件規定:
(1)經縣教育局、公務員局批準(以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借用的教職工,根據借用單位出具的工作鑒定(含出勤情況),考核合格者,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發放。凡未經批準的,一律不發給獎勵性績效工資。
(2)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3、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超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提請校董會補足差額資金予以支付。在校董會不能支付的情況下,則按公式: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個人所得金額×(縣教育局下撥的全校績效工資總額÷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累計應分發的金額總數),計算出個人實際工資額。
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少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則將剩余金額平均分發給每位教職員工。
4、本《方案》由行政會討論擬定征求意見稿,在廣泛征求全體教師意見后,制定考評方案,經教代會表決通過后予以實施。
5、本《方案》由學校行政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行政會討論決定。
6、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執行,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教師績效工資方案》同時廢止。若今后上級對此有新的規定出臺,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11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績效考核制度,促進我校各項工作的科學發展,根據上級教育部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江蘇省湖建高級中學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指導思想: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以提升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提高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努力推進我校各項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基本原則: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分類考核,突出實績。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二、考核內容
(一)教學人員考核
(1)師德考核:(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15%)
能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忠于職守、樂于奉獻,關心學校的建設與發展,關愛學生身心健康,依法從教,遵守法律法規的教學人員將獲得師德獎,獎額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結果,結合教師自評、學生及家長測評等,綜合確定該獎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此項津貼:
1、有違背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或違法犯罪行為的。
2、參與賭博,搞有償家教或從事第二職業的。
3、以教謀私,向學生亂收費或索要錢物的。
4、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
5、擅自不上班的。
6、師生(家長)滿意度不足60%的.。
7、缺少大局意識,不服從學校分工,未能履行崗位職責的。
8、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或其他違反教育教學要求行為,造成一定影響的。
(2)出勤考核:(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15%)
在編在崗教師凡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出滿勤,干滿點,每學期可得該獎項,獎額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扣除部分或全部津貼:
1、曠課,每節扣100元;上課遲到,每次扣30元。
2、全體教職工大會、職能處室會議、年級會議及備課組、教研組活動等,曠會一次扣50元,請假扣10元(公假除外);會議請假三次(含三次)以上,按曠會論處。
3、日常考勤,遲到一次扣10元,曠職一天扣100元。
4、在校內各種考試監考和閱卷中,曠一次扣50元,遲到一次扣10元。
(3)、教育教學常規及教研工作考核(約占績效工資總量的20%)
1、從事教學和管理工作的骨干教師,經考核合格,按規定發放津貼;
2、在上級視導、檢查中產生不良影響的,一次扣200元。
3、在學校教學“五認真”及常規管理檢查中不及時送交材料的,每次扣10元;拒交的,每次扣100元;“五認真”材料及常規管理檢查明顯不符合學校規定要求的,每次扣20-50元;
4、監考、閱卷不認真,有明顯不足的,每次扣50元;
5、拒絕參加校內外業務培訓和學習考試等活動的,每次扣100元;
6、45周歲以下的老師,當年無論文發表或獲獎的,扣200元;
(4)工作量考核:(約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核算辦法
(1)津貼課時數=實際課時數×職稱系數+教案數×0.5+附加課時數。
(2)每節課金額以津貼課時和金額總量確定。
(3)職稱系數具體為高級1.3,中級1.15,其他1.0。
2、高三音樂、美術訓練期間,以基礎年級同類人員最高課時計算。
3、班主任津貼平均基數為每月200元,教研組長為80元,文考學科備課組長為120元,其他學科備課組長為80元;級長為60元(級長不兼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待遇)。
4、女48周歲、男50周歲以上者,每超1歲每周加1課時,最多加5課時。
5、臨時性工作適當予以補助。
6、中層管理人員工作量津貼:
任課的中層正職和年級主任每月270元,與老師一樣,計算課時獎勵;不任課的,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數,另外每月加60元。中層副職每月230元,任課的同老師一樣,計算課時獎勵;不任課的,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考核部分的平均數。
(5)工作效能考核:(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
教學實績考核辦法:采用均分率考核教學實績,每學期考核一次。基礎年級以每學期兩次考試為依據,期中、期末分別占40%、60%。高三年級按第一次市聯考和高考成績核算,學業水平測試學科結合班級本科達線數、合格率和C率綜合測算。高二年級學業水平測試學科春學期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核算。
1、在同軌班級中,成績優秀的,獎200元;學期總平均成績低于學校規定要求的,扣500元,如有一次不符合學校規定的,扣100元。
2、級長、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班主任等由相關部門或處室進行考核,按等級發放。
3、每學期對教學人員進行家長或學生滿意度測評,根據測評結果,由相關處室進行考核,按等級發放。
(二)教輔及后勤人員考核
教輔及后勤人員的德與勤參照教師考核的相關標準執行。
教輔人員人均基數9600元,由處室根據工作績效確定等次,一等100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200元。
后勤人員人均基數9600元,由處室根據工作績效確定等次,一等9800元,二等9600元,三等9400元。
教輔及后勤人員基數根據具體情況可適當符動。
說明:
1、在測算過程中,獎和罰均限于項目內核算。
2、每學期按五個月測算,全年按10個月計入。
3、校長、副校長績效考核方案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
4、相關處室或部門出臺與分配方案條例相配套的工作要求,并負責該項目的考核。
5、符合二線條件的人員按平均數發放;年齡較大,確因大病休養、退養未上班人員,按平均數的50%發放;未到規定年齡不上班的,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年齡較大,上班不上課的人員,按后勤人員下限標準發放。
6、因私請假,超出法定假日一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
7、教學人員兼任其他部門工作的,可自選一個部門參加考核。
8、因課程變動等原因,正常上班而無課人員,該學期績效工資按教輔人員基數的70%發放。
9、年度內崗位變動的人員按月實際發放。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12
依據《西烏珠穆沁旗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辦法》規定,教研室根據《西烏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案》對教研員全面考核后,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發放。
二、師德師風考核根據《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的結果發放。師德師風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三、教研教改工作,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4%。完成規定教研任務的發放該項全額獎勵性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的給付超工作量費,不夠工作量的.扣工作量費。非教研員按完成教研室分配的工作為準,教研室根據后勤人員考核細則對其進行考核。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四、教研教改成果(教研業績)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6%。主要考核教研員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按照《西烏旗教育科技局教研室教研員考核細則》進行評定。經考評達到該項權重的85%(含)以上發放該項金額的全額部分;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含)—85%內的發放該項金額80%;考評在該項權重的60%以下的扣除該項金額的全部。
五、考勤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10%,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研員出勤情況。因此項工作牽扯面較廣,計發時要充分考慮其他主要工作的完成情況。
(1)事假:一個月內,累計7天以內(含7天),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7天以上,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連續請假超過10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1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病假:一個月內,累計3天以上,扣當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7天,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學期內累計超過2個月,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身患嚴重疾病住院治療,并經教科局批準辦理病假手續,一個學期內連續超過2個月或累計超過3個月的,停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3)曠工:曠工1次,扣當日的全部工資,同時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個月內,累計7次(或連續3天)以上,扣當月的全額工資;一個月內,連續7天(或累計15天)以上除扣當月的全額工資,同時扣本學期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4)其他:凡教研室派出的脫產進修人員進修期間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婚假,產假,計生假和喪假工資在規定的天數內按完成滿負荷工作計發工資。病,事假7天以下由本人所在單位審批,7天以上由教科局審核批準。考核依據為教研室考勤記載,按月計發。
六、其他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4%。用于教研員加班補助及教研成果獎勵。
七、教研室根據此方案做出工資表后予以公示并報請教科局審批后執行,教研員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教研室考核領導小組提出,考核小組給予解釋,如還有意見可向教科局申訴,堅決杜絕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13
為做好委廳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20xx年度目標績效管理獎發放工作,現將《xx省教育廳20xx年度目標績效管理獎金分配方案》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方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處室、單位要將分配方案的內容傳達到全體干部職工,并按方案規定的檔次和標準發放目標績效管理獎。
二、獎勵資金來源。按照省財政廳關于財政資金補助的有關政策,分以下三種情況:
1、機關公務員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離退休)獎金全部由省財政廳補助。
2、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獎金由省財政廳補助60%,其余部分由各單位自籌解決。其中,人均績效工資水平超過43400元(33500+9900)的單位,省財政廳不再給予補助,所發獎金全部由單位自籌解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生活補助(9000元/人)由省財政廳全額補助。
3、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所需在職人員獎金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助全部由單位自籌解決。
三、組織要求。差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要根據獎勵資金來源方式,統籌準備所需獎金,確保國慶節前按分配方案規定的獎金檔次和標準發放到位。發放中遇到問題請與廳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及時反饋。各單位發放情況請于10月8日報廳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14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占比,村小原則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學原則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后,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占比不少于20%,英語教師人數占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小學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后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六、其它說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復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小學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后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后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周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周歲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后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后,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績效獎勵計劃方案 篇15
按照《明光市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精神,結合我校《教師工作考評辦法》,從學校和教師實際出發,現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該方案已經xx年10月13日我校全體教師討論、表決通過(試行稿)現予執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但不宜過大),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發放形式
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分學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冊,學校依照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每項獨立核算,提出考評結果報教育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戶。
五、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1、教師在校時間不少于8小時,全體教師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實行簽到坐班制,出滿勤、干滿點,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獎(考勤津貼的均值)。
2、教師因事因病需履行請假手續,中心校教導處和村校長可審批本校教師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師請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長審批。七天以上由學校簽署意見報教育局審批,較長時間的病假需有醫院診斷證明。教師因病請假,半天扣5元;因事請假,半天扣10元。
3、未請假者無故不上班的,均視為曠課曠工,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津貼。
4、遲到、早退(各處室安排工作時無故不在崗一節課內即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一節課的視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師違規代簽到,每次扣代簽、被簽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崗,不履行職責(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10元,并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公假除外)。
7、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會議記錄為準)。
8、教師簽到由教導處負責監督,學校主要領導以及值班領導抽查,當天教導處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課遲到、中途離堂、提前離堂一次扣5元。
10、教師調課需要經教導處批準,私自調課視為曠課,曠課一節20元。
11、嚴禁在上班時間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情,否則,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課每節3元,病事假代課每節2元。
13、對婚、喪、產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規定的執行。特殊的病、事假經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二)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分處室負責)
班主任津貼主要體現在對班主任工作的傾斜,班集體建設與管理(詳見《明光市高王小學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貼補助。具體考核內容:
1、計劃與總結(胡宏忠負責)
(1)能及時制訂本學期班主任工作計劃,要求具體、重點突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創新性,并按時上交者得3分,遲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學期結束前,能及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并按時上交者計3分,遲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班主任手冊》(伏德州負責)
班主任手冊記載細致并且齊全的上限6分計分,學生寫的為0分。
3、紀律情況
(1)堅持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并及時做好記錄,每周至少一次(滿分10分),少開一次扣1分(以班主任手冊記載為準)。一學期班中無安全責任事故和意外傷害事故計10分,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的不計分(以實際發生為準)。發生傷害、影響較大的安全事故,倒扣分,甚至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董如春負責)
(2)加強早讀、午間、課間管理,做到文明活動,秩序井然,早讀和午間能按規定時間組織學生在班學習的上限10分計分(以值日教師值班記錄、少先隊檢查和隨機檢查為準)。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胡宏忠負責)
4、衛生情況(董如春、鄭培貌負責)
每天及時打掃教室及清潔區衛生(衛生大掃除每周一次),并保持全天清潔的計20分,如發現地上有紙屑或雜物的有一次扣0.5分(隨時檢查)。如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亂扔廢紙、果皮、食品袋等現象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以少先隊檢查和一日常規檢查記載為準)。
5、環境與布置(李劍亮、劉建康負責)
(1)教室布置:室內環境情況,要求做到地面保持整潔,墻上無蜘蛛網,課桌凳排列整齊,學生文具擺放有條理,衛生潔具放置有序,上限10分計分。(每周檢查一次,學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2)專欄和板報:按規定出好每期專欄、班級板報的,上限10分計分。(每月評比一次,學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6、班隊主題活動(伏德州負責)
能認真組織好每周一次的班隊活動課,每學期不得少于10次,班隊活動課時間不得少于40分鐘,要求班隊活動課有主題(在學校教導處、少先隊安排的教育主題下進行,無安排則各班依據各班實際情況定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滿分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以班隊活動記錄為依據)
7、家校聯系(夏茂河負責)
提倡經常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每學期對50%學生進行書面、電話、家訪等方式進行聯系。并能適時組織召開學生家長會,效果好的加3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動(劉建康、李劍亮負責)
(1)能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集體活動計3分,缺一次扣1分。
(2)班級有班務日志或好人好事記載本,記載完整的計2分,一般計1分,沒有記載的為0分。
9、集會或升旗儀式(鄭培貌負責)
升國旗儀式或集會,學生著裝統一,紅領巾佩戴整齊,紀律嚴明、秩序井然,做到“快、靜、齊”上限10分計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會議(胡宏忠負責)
堅持參加學校組織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會議,參加一次且認真記錄并及時傳達安排班級工作的得1分。(以會議記錄為準)
11、班級校產管理(董如春負責)
(1)愛護學校花草樹木10分,要求學生不得攀折、踩踏花草樹木,有一人次扣1分(隨時檢查);
(2)及時關閉門窗10分,平時要及時關閉電燈,不得晴天開長明燈,有一次扣1分。放學后,不能按要求及時鎖門、關好窗戶、關閉電燈的,有一次扣1分。(隨時檢查)
(3)愛護課桌板凳、門窗及教室內的財物等公共財產,完好無人為損壞的,全學期計10分,有人為損壞的,維修費在班補中扣除,同時,一次扣1分。(以總務處檢查記錄為準)
12、圖書和二次用書管理(鄭培貌、夏茂河負責)
圖書借閱和二次用書維護工作,圖書每月以班級為單位借閱一次得2分,丟失一本,按價賠償且扣0.5分;二次用書班主任要精心管理,丟失一本扣1分。
13、臨時性工作(胡宏忠負責)
學校及各處室要求上報的材料或限期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及班級學生能積極支持配合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積極主動按時上報、完成的,每次得2分。如有妨礙、沒有完成的或沒有支持配合工作開展者一次扣1分(以各部門反映為準)。
14、各項比賽活動成績(伏德州、劉建康責)
平時各項活動成績按照比例折合上限10分。
計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后考核分=班主任各項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最后考核分
(三)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楊軍負責)
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是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教師精神文明建設、學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與環境愛護等各方面,如對違規補課、有償家教、體罰等行為,予以處理,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細則,責任到人,評比到位。
詳見《高王小學教師常規管理考核細則》,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本項不得分或酌情得分。
1、升旗儀式、集會和“兩操”經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負責任者(升旗和課間操要求全體教師參加,眼保操由課任教師負責);
2、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和學校安排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3、體罰、侮辱學生,經舉報查證屬實者;
4、由于失職或不認真完成教學工作,給學校或師生造成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課堂上、值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和后果的;
6、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和亂訂資料向學生推銷者;
7、所管理的公物人為受到嚴重損壞者;
8、違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師隊伍管理若干規定》上必須遵守的;
9、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失教師形象者。
(四)教育教學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胡宏忠、伏德州、李劍亮、劉建康負責)
教育教學管理主要分兩部分考評教師:
一是教學常規管理(教師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檢查、教研組織參與等方面常規性工作):
1、教師備課:備課的教案,要求書寫認真、規范,不得涂改、粘貼。備課的優劣要從備課的數量(符合授課的總課時數)、質量上評判。照抄照搬名家教案、舊教案翻新和備課內容環節不全的應扣分。根據教學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9分。
2、教師上課:結合一人兩節課教研活動進行,按照上課的要求,由教研組長組織本組教師參與評價,最高分值為5分。
3、教師聽課:《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聽課記錄簿》中應有聽課時的詳細記錄和評價意見,并及時經教導處或者教研組長簽章有效。原則上每學期學校領導20節,一般教師15節。根據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6分。
4、教師的作業批改與檢查:作業批改要求做到精批細改,錯誤處應及時糾正,數量飽滿。教導處要有檢查,有記錄,一般每學期不少于2次。根據教學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12分。
5、輔導與檢測:利用輔導課、課余時間,組織興趣小組,開展研究性學習,拓寬學生視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學業成績提高。每單元結束后及時進行質量檢測且認真批閱,經教導處確認最高分值為5分。
6、計劃與總結:開學初有計劃、學期末有總結,且符合質量要求的,最高分別加2分。
二是教學質量檢驗(是指學期末或市教育局學期中的質量抽測,所任班級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即統考統批的質量評定):
1、平均分成績:以中心校為單位排名分值分別為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第4名5分。分會排名分值分別為60分、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5分。明光市排名第一至十名分值分別為120分、110分、100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5分、60分)。
注:代平行雙班課的取兩個班的平均成績,按1.5倍計算分值。跨學科的分別按任教學科成績計算分值。
2、上臺階成績:和上次(已作為評定的成績)相比,平均分每提高1分,考核分計3分(每次均和第一名相比較),原第一名現保持分為3分。
計算公式:
教育教學管理津貼= ×教師個人考核分
(五)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教科研津貼主要用于教師參與教研活動,撰寫教學論文,參加各學科教研或競賽成果的獎勵。
1、校本教研:教研組開展的“一人兩節課”活動,認真準備,能自己制作課件或教具在多功能教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加10—5分(李劍亮、劉建康、胡潤青負責);利用農遠資源在接收室或者光盤播放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李劍亮負責);在實驗室能利用實驗器材上好實驗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蔣克棟負責)【注:利用或自己制作實驗器材在接收室或光盤播放室上課的視為實驗課】。在個人教育博客上發布文章(教學反思、經驗、體會、教學設計、說課稿、評課意見等),每篇字數在200字以上的計0.5分(上限5分)(楊軍負責)。
2、論文發表與交流:論文發表與交流指在省級以上教育部門主管、主辦的學術期刊(cn或issn刊號,不含增刊)上發表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在各級教育教學研究部門內部刊物(含學校教研等)刊登和研討會上發言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各級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分國家、省、市、縣、分會、學校六級,每級設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國家級15、13、12分;省級12、10、8分;市級8、7、6分;縣6、5、4分;分會4、3、2分;學校2、1、0.5分。發表(刊登)但未評獎,則按相應級別的平均值加分。
3、教學評優:凡經層層評選推薦參加的各級課堂教學(說課)等優質課評選活動,獲獎以通報或證書為準,分省、市、縣、分會、校五級。每一級分一、二、三等獎。以校級為標準,分值分別為3、2、1。分會級按校級分值的2倍評分,縣級按校級分值的3倍評分,市級按校級分值的4倍評分,省級按校級分值的5倍評分。每學年同一學科同一評優內容以最高級別和等次計分。
凡經各級層層評選推薦的“教學能手”和“骨干教師”(以通報或證書為準),分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分值分別為10、8、6、4、2;“教壇新星”和“學科帶頭人”以同級別分值的1.5倍評分。同一次評選只計一次最高分,不重復計分。
4、教育教學指導:指由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經學校、分會、縣等層層選拔推薦參加的各級各類競賽活動中,所任學科、班級團體或學生個人獲獎,其任課教師可獲得教育教學指導獎(以證書或通報為準)。設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每級分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省級8、6、4分;市級6、4、2分;縣市級4、3、2分;分會2、1.5、1分;學校1、0.5分(一二等獎)。
5、教學示范觀摩課:指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學校舉辦的示范課、觀摩課教學、校際聯誼活動(含送教)和“手拉手”活動交流課教學。按省級8分、市級6分、縣4分、分會級3分、中心校級2分予以計分,可累計加分。
6、教師基本素質:指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舉辦的演講、朗誦、書畫、攝影、“三字兩畫(話)”、教學設計、教學案例、班隊會活動案例、錄像課、教具或學具設計、課件等教師基本功競賽活動。分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每級設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省級10、9、8分;市級8、7、6分;縣6、5、4分;分會4、3、2分;學校2、1分(一二等獎)。
7、科研專題:指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者學校確定的教科研課題或專題研究項目。對已立項并實施研究的'憑材料給予計分。分省、市、縣、學校四級,分值為12、8、6、4分。課題組負責人(含子課題負責人)計滿分,成員按0.5倍計分。現已結題且獲科研成果獎的,一等獎按2倍,二等獎按1.5倍,三等獎按1.2倍,給予獎勵計分。
計算公式:教師教科研津貼= ×教師個人考核分
(六)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楊軍、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工作量津貼分兩個部分考核,一部分是全員教師基木工作量考核占津貼的60%(各年級各學科根據教學特點合理分配好課時,保持均衡的工作量);
1、教師周工作量標準:根據明光市教育局《教師隊伍管理若干規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分配我校教師周工作量標準(詳見學期教師任課分工表中的周工作量),津貼的發放以實際上課的工作量記載為依據(教導處記錄)。2、早讀課教師進班指導早讀折合0.5課時,中午轉差培優課教師上課的折合1.5課時(值班組長負責)。3、教師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每周補貼3課時,教師任教班額在65人以上的每周補貼2課時。4、管理崗位周課時補貼:副校長7課時,教導、總務正副主任5課時,工會主席、少先大隊輔導員3課時,報賬員、資料統計員4課時,語數英教研組長3課時(需履行職責,否則為0),村校長3課時。(兼職不累計計算)5、因公或安排參加各類活動未能進堂上課的,教導處根據工作情況折合工作量。計算公式: 基本工作量津貼= ×個人月基本工作量總課時數另一部分是教師超工作量考核占津貼的40%(學校活動的加班加點,學校教育科研的課題研究超課時等)。
1、法定節假日的值班,寒、暑假加班,國家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各種加班或未統一安排的各種教學活動,如收集整理資料、監考、閱卷、輔導、運動會等其他集體活動,根據其工作量和實績折合成課時計算(村校加班須先報中心校備批)。
2、中午值班:按時到崗且安全安靜無事故,值班組長計2課時、值班教師計1.5課時,工作沒有做到位,依據情況扣分(值班組長記錄)。
3、各室管理折合成課時計算:多功能教室每周折合2課時;圖書閱覽室(含校園廣播室)、實驗室、體育器材室、二樓教師辦公室(語數組)每周折合1課時。
4、校園網站管理:
①自己撰寫編輯發布學校信息每條折1課時,相同內容同時在其他網站上發布每站每條計0.2課時;
②整理發布學校其他教師或者學生撰寫的信息每條計0.3課時;
③轉載其他教育網站的信息在學校網站上發布每條計0.2課時。
5、報刊通訊信息管理:在《明光報》、《明光教育通訊》、《滁州電視報》、《滁州日報》、《安徽青年報》、《安徽日報》等報刊雜志上發布學校信息,每篇按照縣級、市級、省級分別計2課時、4課時、6課時(校長室負責統計)。
6、臨時突擊性加班根據任務輕重緩急由校長室臨時決定。計算公式:教師超工作量津貼= ×個人月超工作量總課時數
(七)其他
1、暑假(7、8月份)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后,余下金額按比例分配。
2、校長津貼由教育局根據校長的績效考核確定。
六、組織領導與相關要求
1、學校成立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軍
副組長:胡宏忠 董如春組 員:夏茂和 鄭培貌 伏德州 龐夕珍 伏再林 蔣克棟 王明東 李克兵 劉建康 李劍亮
1、領導小組指導協調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負責績效工資管理與考核方案的具體實施。同時協調解決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師有關疑義及爭議,負責學校各種加班、超工作量補貼的標準審核、數量統計工作。
2、管理考核方案執行要公開透明,對教師的績效考核量化結果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3天,對有不同意見的教師,領導小組成員及時給予核實反饋。
3、管理考核工作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規范程序,客觀公正。考核、統計中,對不按規定程序和規定內容實施考核的,如:管理工作不到位、弄虛作假、執行不公、馬虎從事、做人情者造成考核不公平的,均視為不作為,發現一次即從每周崗位課時中扣除2課時;對違反紀律,借機徇私舞弊的,嚴肅查處、追究責任,重者就地免職(局管干部先免后報)。
4、未盡事宜由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評定。
5、本考核方案由校領導班子會議集體提出,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全體教師表決通過并報明光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上級有新的規定出臺時,以新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