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經營承包合同(精選3篇)
林業經營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地發揮集體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綠化,提高森林覆蓋率,促進山場穩定發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養山,以樹養樹,承續利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所有山地承包給乙方進行林業經營,甲乙雙方達成下列條款。
一、甲方將集體王家老屋組陰、陽山地,山場承包乙方進行植樹造林發展經營,承包時間為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費:頭三年不收任何租費,期滿三年后乙方不愿意承包,合同作廢,如果乙方繼續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及有關政策事項。
四、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后,山場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歸乙方所有。
山上原有零星樹木由乙方處置。
原學校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系,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借故推諉。
六、本協議簽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七、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
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不得反悔,否則,按市場價兩倍賠償給乙方。
八、乙方如違反協議或法律法規所應承擔的責任,甲方不負責責任。
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林業經營承包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_________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教院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甲方將_________賓館的整體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_________賓館財務管理: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但要接受學院財務處和審計室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四條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游業旅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優先安排來校進行外事、教學、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賓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學校承接的各種會議服務,在接待校長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時其住宿標準按當時對外的最低價再優惠10%收取(實際收費標準與上述規定的差價由學院簽單),在確保以上任務的情況下,尋找機遇,開拓市場,挖掘潛力,爭取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第五條甲方監督學院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承包基數
第六條乙方年承包費為50萬元人民幣,五年總承包費為250萬元人民幣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費50萬元人民幣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每月欠交額的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第七條承包數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學院簽單方式。關于學院內部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內部各種簽單結帳以院辦簽單為準。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簽訂后,甲方給予乙方裝璜時間八十天,期間免交承包費,其余費用全部自理。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交費,雙方可自愿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甲方權利
一、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客房、餐飲及娛樂業收費標準適時進行審核監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省市旅館飯店服務業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賓館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二、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
三、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四、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_________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六、當學院需宏觀調整房屋使用用途時有權提前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具體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七、賓館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三、如乙方經營需要,對賓館進行改造更新,及賓館所屬區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甲方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甲方認可。對零星購買,以不影響乙方經營、提高運營效率、減少審批程序的原則,可由甲方事后確認。院審計室每年度對賓館的裝修改造和固定資產投入進行一次審計。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按實際造成損失的2倍給予處罰)。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義務
一、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負責賓館的裝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80萬元人民幣(以乙方所報甲方審批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為準,且乙方在五年內投入裝修改造及購置設備費不得低于110萬元人民幣),以審計結果為準,五年投入的改造資金少于110萬元人民幣需以現金方式補齊,如乙方超額完成上繳數,超額部分可以沖抵。負責甲方移交資產的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經營需要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三、嚴格按照省市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工作,兌現對職工培訓費用的承諾,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行衛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四、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價執行)等費用。
五、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和財物安全等工作規范,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由于經營需要,在校園內進行經營宣傳和廣告設置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任何一方單方面或遇學校重大決策須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結清有關費用和理賠事項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理賠責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對無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嚴重的違約行為的須交納違約金50萬元。
第十六條考慮到乙方初次投入裝修改造費用較高,第一年緩交上繳費用,其50萬元上繳費用在以后兩年補齊即第二年上繳70萬元,第三年上繳80萬元,后兩年每年上繳50萬元。按以上標準,如果乙方當年完不成上交學院承包金額的80%或連續兩年不能按時完成應上繳的承包費用,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六章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對于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合肥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雙方各執5份。
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林業經營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第二條 甲方提供飯店給乙方經營餐飲項目。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第四條 甲方保證飯店營業執照等各種合法證件手續資料齊全。
第五條 甲方負責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第六條 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條 乙方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承包經營期內,共交資產押金六千元。每月租金三千元,按季度付給甲方(每季度九千元),提前十天付給甲方。
第九條 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如發現有轉讓事實,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協議。
第十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協議,如確須中止協議,乙方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2個月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終止承包經營活動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支付乙方1個月與承包款相同的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承包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0元,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房屋、設施進行改動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自理(含公用水、電費及維修費等)。乙方自購的設備、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終止(含提前終止)承包協議后,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三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6000元,承包結束后退還。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變更履行、解除終止等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共同簽章送達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