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林業工作發展成就總結回顧
改革開放30年來,林業伴隨著解放思想的步伐,深化改革,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落實科學發展觀,逐步走上了一條快速發展的路子。以生態為主服務社會這一重要思想的轉變,受到各級政府和廣大群眾的高度重視,全社會辦林業、全民搞綠化的理念深入人心。林業事業呈現出森林資源穩步增長,國土綠化取得階段性成果,自然保護事業迅猛發展,林業產業初見成效,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初步體現的新局面。到XX年年底,全縣林業用地面積334.63萬畝,占國土幅員面積的83.3%,有林地面積達到198.78萬畝,活立木蓄積1901.6萬m3,有林地森林覆蓋率上升到49.48%,為改善生態環境,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重要貢獻。
一、三十年來林業成效顯著
(一)全面落實林業生產責任制。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縣在全面落實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的同時,加快林業改革步伐,落實林業生產責任制,在1980—1984年期間,將全縣56萬多畝荒山承包給廣大農民群眾,落實生產責任,限期完成綠化。通過此項改革,充分調動了1萬多戶農戶,6.8萬多農民的林業生產積極性,增強了農民造林護林的自覺性,解放了生產力,提高了林地利用率。
(二)建設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為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打好基礎。
在落實林業生產責任制的同時,為支持廣大農民發展林業生產,充分挖掘林地生產潛力,我縣積極向上爭取,成為了全省第一期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縣,并在1980—1989年間,完成了10萬畝基地建設任務,為實現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打下了基礎。
(三)貫徹“南巡講話”,進一步深化林業改革,發展壯大林業產業。
1992年初,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發表“南巡講話”后,為進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有利時機,加快林業改革開放步伐,我縣針對林產品品種單一、產量低等具體問題,為深化企業改革,整合行業資源,調整產業結構,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走多業并舉之路。自1993年開始,林業系統自籌資金1100余萬元對黃草山、灣東河和白水河林區資源進行綜合開發。同時積極進行招商引資,發展第三產業,先后自籌資金3200多萬元,參股建造了紫馬電站、金石水泥廠等企業。1994年組建成立**縣林業集團總公司,開展木材綜合利用、礦產資源開發等業務,公司擁有固定資產3901.63萬元,在職職工572人。公司成立后的四年時間內(1995—1998年),共完成木材采伐112508m3,完成產值7125.6萬元,實現銷售收入16626.6萬元,實現利稅3818.1萬元,上繳稅金904.5萬元,上繳利潤1455萬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593.7萬元。為縣域經濟發展做出了較大貢獻。
(四)深化林業企業改革,林業建設轉向提供生態服務。
1998年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林業企業步入困難境地。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換企業經營機制,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縣屬林業企業于XX年起,相繼開展了企業改制。通過進行企業改制,原有企業人員與原企業解除了勞動關系,并分期分批分流安置到天保工程森林管護、造林等工作中。
(五)林業重點工程建設進展順利。
改革開放初期至1998年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林業主要以采伐天然森林生產木材為主導,在當時以“木頭、石頭、水頭”為主的縣域“三頭”經濟中,號稱“林大頭”并占據了“半壁江山”。1978—1998年,全縣林業總產值11744萬元,占同期農業總產值的11%。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林業發展轉向以提供生態服務為主的重要轉變,1999—XX年年林業總產值達20253萬元,占同期農業產值的16%。這充分說明了以林業重點工程建設為契機,因地制宜發展林業產業所產生的巨大效益。
1、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
1998年9月1日國家實施天保工程,我縣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將砍樹人變成了造林人、護林人,全縣分流安置森工企業富余人員588人,改建和新修森林管護站29個,落實森林管護人員434人,對縣境內272萬畝森林實施常年性管護。截止XX年年底,完成公益林建設人工造林7.2萬畝,封山育林28.95萬畝,飛播造林10.35萬畝。減少森林資源消耗73.6萬m3。至XX年年底,林業用地面積增長7萬畝,新增生態公益林面積46.6萬畝,活立木蓄積增長192.8萬m3,全縣森林覆蓋率比工程實施前提高了5.5個百分點,實現了森林面積、蓄積雙增長。
通過實施天保工程,全縣天然林得到休養生息,生物多性得到有效保護,大渡河、南椏河流域森林生態屏障基本形成,局部區域生態環境得到初步改善,全縣水土流失面積逐年減少,初步測算減少水土流失110萬噸,境內幾條河流的水質變好,水量增加397萬噸,枯水期水電發電量明顯增加,縣境內自然災害發生頻率呈逐年下降趨勢。加上國家投入資金6377.6萬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我縣廣大林業職工的生活和生產問題,工程使用勞動用工140萬個,加速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轉化,維護了社會穩定。
2、退耕還林工程。
退耕還林工程是我國最大的惠民工程之一,自實施退耕還林工程伊始,縣委、縣政府按照“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的發展思路,將退耕還林,發展林業始終與增加農民收入緊密結合起來。將退耕地和坡度平緩、土壤深厚的荒山優先規劃栽植核桃、板栗、油桃、黃果柑、枇杷、花椒和茶樹等經濟林或生態經濟兼用林,為農民增收培育了新的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