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2、教師上課:結合一人兩節課教研活動進行,按照上課的要求,由教研組長組織本組教師參與評價,最高分值為5分。
3、教師聽課:《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聽課記錄簿》中應有聽課時的詳細記錄和評價意見,并及時經教導處或者教研組長簽章有效。原則上每學期學校領導20節,一般教師15節。根據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6分。
4、教師的作業批改與檢查:作業批改要求做到精批細改,錯誤處應及時糾正,數量飽滿。教導處要有檢查,有記錄,一般每學期不少于2次。根據教學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12分。
5、輔導與檢測:利用輔導課、課余時間,組織興趣小組,開展研究性學習,拓寬學生視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學業成績提高。每單元結束后及時進行質量檢測且認真批閱,經教導處確認最高分值為5分。
6、計劃與總結:開學初有計劃、學期末有總結,且符合質量要求的,最高分別加2分。
二是教學質量檢驗(是指學期末或市教育局學期中的質量抽測,所任班級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即統考統批的質量評定):
1、平均分成績:以中心校為單位排名分值分別為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第4名5分。分會排名分值分別為60分、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5分。明光市排名第一至十名分值分別為120分、110分、100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5分、60分)。
注:代平行雙班課的取兩個班的平均成績,按1.5倍計算分值。跨學科的分別按任教學科成績計算分值。
2、上臺階成績:和上次(已作為評定的成績)相比,平均分每提高1分,考核分計3分(每次均和第一名相比較),原第一名現保持分為3分。
計算公式:
教育教學管理津貼= ×教師個人考核分
(五)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教科研津貼主要用于教師參與教研活動,撰寫教學論文,參加各學科教研或競賽成果的獎勵。
1、校本教研:教研組開展的“一人兩節課”活動,認真準備,能自己制作課件或教具在多功能教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加10—5分(李劍亮、劉建康、胡潤青負責);利用農遠資源在接收室或者光盤播放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李劍亮負責);在實驗室能利用實驗器材上好實驗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蔣克棟負責)【注:利用或自己制作實驗器材在接收室或光盤播放室上課的視為實驗課】。在個人教育博客上發布文章(教學反思、經驗、體會、教學設計、說課稿、評課意見等),每篇字數在200字以上的計0.5分(上限5分)(楊軍負責)。
2、論文發表與交流:論文發表與交流指在省級以上教育部門主管、主辦的學術期刊(cn或issn刊號,不含增刊)上發表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在各級教育教學研究部門內部刊物(含學校教研等)刊登和研討會上發言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各級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分國家、省、市、縣、分會、學校六級,每級設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國家級15、13、12分;省級12、10、8分;市級8、7、6分;縣6、5、4分;分會4、3、2分;學校2、1、0.5分。發表(刊登)但未評獎,則按相應級別的平均值加分。
3、教學評優:凡經層層評選推薦參加的各級課堂教學(說課)等優質課評選活動,獲獎以通報或證書為準,分省、市、縣、分會、校五級。每一級分一、二、三等獎。以校級為標準,分值分別為3、2、1。分會級按校級分值的2倍評分,縣級按校級分值的3倍評分,市級按校級分值的4倍評分,省級按校級分值的5倍評分。每學年同一學科同一評優內容以最高級別和等次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