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通用3篇)
鄉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1
為落實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省、市、縣相關文件要求,確保我鎮根治欠薪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扛起“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政治使命,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主要目標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繼續扎實做好“六穩”“六保”工作,通過猛藥去疴,重點治欠,多方合力拉起一道道欠薪高壓線,扎起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籠子,織牢農民工工資“保障網”,做到“兩清零”目標,即:當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當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次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三、具體措施
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行業為重點,從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整治,主要包括:
(一)深入排查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深入排查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
(三)深入排查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四)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
(五)加大力度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四、職責分工
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規上企業欠薪案件查處;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欠薪案件查處力度,為農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洋口派出所、小洋口邊防派出所:負責做好欠薪案件治安維穩、人員信息排查工作,根據情節情況決定立案刑事追究。
鎮建設局、小洋口旅游區建設局:負責各自轄區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經濟發展局:負責風電項目欠薪案件和規下企業的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負責農業農村及水利工程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負責信訪、欠薪案件的協調處理及集體討薪案件應急排查處理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鎮為民服務中心:負責第三方公司的審查備案,杜絕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公司在我鎮的經營,對違反欠薪備案制度的及時清理。
鎮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
新天順投資集團:負責本級及其子公司建設或代管、代建工程項目欠薪案件排查及欠薪線索統計移送。
其他相關部門和工會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及時排查,及時線索統計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拿出更有效舉措,根治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中的突出問題,對惡意拖欠的要依法依規從嚴懲處。
(二)組織有力,強化保障。各相關職責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排查機制,突出在易發多發農民工工資欠薪的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為重點扎實開展打擊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做到不遺漏一處,不遺漏一人;各責任單位做好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排查、督查工作的同時,落實一名信息聯絡員,負責案件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信息上報至縣級部門的同時,按時間節點報送至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辦公室。
(三)加強督查,失職追責。鎮紀檢部門通過及時督,后期查的方式實現精準監督,對在專項行動中工作措施不得力,排查底數不清晰,報送信息不及時等問題進行督查督辦,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鄉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2
為加強農民工工資拖欠治理工作,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重點
專項行動工作目標:通過開展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專項行動,保證春節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得到妥善處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益。
專項行動檢查對象: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專項行動檢查內容:
(一)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二)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情況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情況;
(三)企業經營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等。
二、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繼續在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設置舉報投訴信箱,加強專人值班工作,實行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值班。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舉報投訴案件及時調查處理。
(二)加大農民工工資支付排查工作力度
各鎮、各重點園區要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方案,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進行逐一排查,切實查清欠薪項目和有欠薪隱患的項目。對存在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等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三)做好因拖欠工資引發的勞動爭議處理工作
暢通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能夠立案受理的及時立案、及時審理、及時裁決。對小額、簡單案件以及涉及人數較多的案件,盡可能通過調解方式平穩解決;對拖欠工資有爭議的案件,要按照“快立、快審、快結”原則,對權利義務明確、事實清楚的案件可獨任審理、快速結案。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對符合終局裁決法定情形和先予執行條件的,要快速作出裁決,并及時將先予執行案件移送法院執行。
(四)切實發揮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的作用
對已繳納工資保證金的企業發生拖欠工資的,及時使用工資保證金支付被拖欠時間長、涉及數額大、一時無法解決的拖欠工資,由縣農民工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通過動用應急周轉金等資金渠道,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給予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幫助其解決生活困難。
(五)嚴格落實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
對因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由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因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對于政府或政府部門投資的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本級政府要責成相關部門立即進行清償,并由本級政府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工資。
(六)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縣人社局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照相關規定向社會公布。要按照國務院、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
對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要積極協調法院,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七)及時妥善處理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
建立健全處理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對于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穩妥處置。要加強輿論引導工作,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及時發布有關信息。要做好宣傳和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加大力度宣傳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修訂)》、《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將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任務分解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組織開展排查工作。同時,用人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問題。
(二)執法檢查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部門聯動,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逐戶進行檢查,發現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三)總結通報階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底)
對各鎮、各重點園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鞏固成果,推薦經驗,查找問題,及時整改;通報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進度和任務完成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鎮、各重點園區是綜合治理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的責任主體。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協調機制。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縣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部署、督導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協調、調度、督查等日常工作。各鎮、各重點園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具體目標、工作措施和進度,做好責任和任務的分解落實。
(二)明確部門職責
縣人社局負責綜合協調,制定方案,組織開展宣傳、調度、督辦等工作;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執法檢查,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并對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
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負責嚴格審查政府投資項目,對承擔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拖欠工資的,不得批準該建設單位承建新的政府投資項目。
縣公安局負責處理縣人社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現場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影響社會穩定的危害社會治安事件。
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規劃局、縣綜合執法局負責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嚴格審驗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參加對本行業的執法檢查,妥善處理本行業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因拖欠工程款及工程經濟糾紛等造成的工資拖欠案件。
縣工商局依照相關規定負責組織依法取締檢查中發現的無照經營用人單位。
縣總工會組織負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配合縣人社局開展監督、維權工作,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三)加強監督檢查
專項行動實行旬報告和半月通報制度。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各鎮、各重點園區每10天要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情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個月將對各鎮、各重點園區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并將組織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處理不力的鎮或重點園區進行督導并通報批評。
鄉鎮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篇3
根據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廣東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廣東省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州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區方案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扎實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第一責任以及黨委、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徹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立查立改,防范化解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依法依規推進分類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增量,確保違法建設零增長,穩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排查范圍。各村(居)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圍繞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以及學校、醫院、集貿市場、工業園區、培訓機構周邊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重點排查五類房屋:
(1)3層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
(2)用于教育培訓、醫療、養老、托幼等公共服務性房屋;
(3)用于休閑娛樂、飯店、旅館、商超、民宿、公寓、群租房等經營性的房屋;
(4)違規改為經營用途及改擴建的房屋;
(5)磚木結構和磚混結構的房屋。
2.排查內容。重點排查以下情況:
(1)建筑結構安全性。排查自建房地基基礎是否不均勻沉降;承重構件(梁、板、柱、承重墻)是否存在明顯開裂、變形;是否擅自改擴建(含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建筑結構、加層、增設夾層等)情況。
(2)經營安全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將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用作生產經營或提供給公共活動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業經營許可有關場地、場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鎮燃氣安全、消防安全有關規定,特別是用于餐飲經營的場所是否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
(3)建設合法合規性。排查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存在違法占地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未按規劃許可進行建設等違法違規行為。
3.排查方式。采用分級排查方式,組織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各村(居)核查、區級抽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
(1)個人自查。由各村(居)組織村居“兩委”發動轄區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按要求進行自查,自建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履行第一責任和使用安全的責任,認真自查房屋結構和改擴建等情況,按要求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查排查表(見附件)并上報村居“兩委”,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消除。
(2)村(社區)審核。村居“兩委”對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自查情況進行100%審核,建立臺賬上報雁洋鎮規劃建設辦公室。
(3)鎮級復核。充分利用房屋建筑承災體調查工作成果,對村居“兩委”提交的臺賬逐一復核,對房屋建筑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初步判定,并將排查數據錄入承災體調查系統(自建房安全排查),對存有建筑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專門建立清單,實施動態管控。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工作。
(二)整治消除隱患
在自建房屋后續整治工作中,要堅持依法依規,實施分類整治,不搞“一刀切”,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切實消除建筑安全隱患。
1.重大安全隱患:出現明顯結構性裂縫、墻體傾斜變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風險或跡象,經專業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做好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經專業檢測機構鑒定不能通過技術手段消除安全隱患的,要依法依規進行拆除。
2.較大安全隱患:對存在違法違規擅自加建、擴建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并由綜合執法隊依法予以拆除加建、擴建部分。對擅自改變承重結構、改變使用功能、超設計增加荷載造成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及時清退人員;經房屋安全結構鑒定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隱患的,由專業機構出具加固方案,依法依規進行加固,消除隱患;無法通過加固來消除隱患的,我鎮結合實際,分類研究,依法妥善處理。
3.一般安全隱患:涉及水電、燃氣、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以及裝飾裝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使用,且可以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時更換、增設相應設施設備。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我鎮將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凡發現違法違規新建、改建、擴建的,要立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確保違法建筑零增量。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居“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以及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
(1)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深刻汲取近年來房屋倒塌事故教訓,特別是對擅自改擴建違法建設行為以及違法建筑要從嚴整治查處。加強部門聯動,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許可即開展違法建設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嚴打鑒定違法行為。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指導行業協會組織專業檢測機構、從業人員開展自查自糾,推動行業自律。開展房屋鑒定機構抽查和延伸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偽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實評估鑒定報告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建立群眾舉報機制。暢通群眾監督和舉報渠道,鼓勵、發動群眾舉報投訴違法建設和重大建筑安全隱患問題,以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行為。
4.建立長效機制
(1)積極推動建章立制。加強自建房(含農村建房以及城鎮限額以下房屋)監管,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2)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規劃建設辦、綜合行政執法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積極建立政府監管責任和社會主體責任權責明晰的制度體系,落實房屋用地、規劃、設計、建設、經營、拆除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實現全過程全鏈條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體檢、房屋質量安全保險等制度,通過市場化手段完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4)研究出臺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結合土地管理、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公共配套類、產業類、住宅類等類型,出臺存量違法建設分類認定處置政策。
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內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網格化管理或用好現有網格化管理機制,組織村居“兩委”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確保一棟不漏、一戶不落。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6月至8月對全區自建房開展全面摸排,準確摸清底數,建立清單臺賬。其中7月底完成對經營性自建房屋全面摸排,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登記造冊,做到立行立改、邊查邊改、跟蹤落實、整治到位。
(二)整治落實階段。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對仍存在建筑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集中整治,以各村(居)為主,壓緊壓實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主體責任,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落實整治主體責任和整治措施,確保對賬銷號、完成整治任務。對短期無法完成整治的,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安全風險。各村(居)于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其中9月底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鞏固提升階段。各村(居)及相關單位要健全自建房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政策供給,健全管理機構,加強隊伍建設,持續推進安全隱患房屋排查整治。對重大安全隱患問題,要加強動態跟蹤,實施閉環管理。至20xx年底,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雁洋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李新泉鎮長擔任組長,古志文副書記、楊青常務副鎮長、王良誠副鎮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鎮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主任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雁洋鎮規劃建設辦,統籌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各村(居)要結合地方實際,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資金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
(三)強化按章履職。各村(居)、相關部門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防治結合、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的原則主動履職。
(四)加強支撐保障。一是人財物保障。認真研究解決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財物保障問題,第三方鑒定評估、宣傳等各項工作經費保障。二是專業技術保障。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信息共享,推動“房地一體”、房屋建筑承災體調查等數據成果開放共享。三是培訓指導保障。抓好各村(居)排查人員、村居“兩委”干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基層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
(五)強化督促指導。鎮級領導小組將對各村(居)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聯合督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應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應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鎮村干部,應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指導督促,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六)做好宣傳引導。廣泛進行宣傳教育,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主動落實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充分調動村居“兩委”、黨員、公職人員等關鍵少數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帶動群眾自查、自報、自我排險。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讓廣大群眾更加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