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工作方案
(三)集中整改階段(8月11日—11月30日)
對查擺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分析、整理歸類、建立臺賬,形成書面材料逐級上報。要細化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采取有效措施,逐項、分類、分步驟進行整改落實。開展評議活動,采取個人自評、黨組織評議的方式,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廉政監督員等社會各界代表參加評議。根據評議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同時抽查部分科室,由科室負責人向單位匯報工作落實情況。要把專項治理活動與我單位具體工作結合起來,與全面完成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目標任務結合起來,真正做到以專項活動推動工作,用工作實績檢驗活動成效。
(四)建章立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完善機關工作人員問責制度。根據《xx市交通運輸局工作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辦法》,對因“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人員,綜合運用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措施實施嚴格問責;對屢次出現問題的科室及個人,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要追究相關科室領導的責任。構建干部能上能下、優勝劣汰機制,定期通報我單位機關效能建設考核情況,提高干部的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促進干部廉政勤政、爭先創優。
2.完善績效考核制度。我單位將建立完善績效考核制度,科學量化指標,增加機關效能建設的考核分值。要從注重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轉變,著力解決“勤、懶”評判標準缺乏,處理依據缺乏等問題。進一步加大考核結果的使用力度。
五、明確責任
(一)各科室、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
我單位的治理工作由所黨總支部統一領導,要把治理工作納入干部思想建設、作風建設中,定期分析干部的思想狀況和工作狀態,及時解決干部在思想和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科室、黨支部負責人是治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科室治理工作負總責,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干部的作風負主要領導責任,既要抓好分管范圍內的業務工作,又要抓好治理工作。
(二)綜合科切實履行好監督檢查責任
所綜合科要協助所黨總支部加強對各科室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督促相關人員落實工作部署,不定期檢查工作進度,并向所黨總支部報告治理工作監督檢查情況。對一些領導不重視、組織不認真、工作走過場的科室,在通報批評的同時,約談主要負責人,情況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人事部門要切實履行好管理責任
人事部門要把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與治理工作結合起來,切實做好對干部隊伍的監督管理。在干部選拔任用和考核中,加強對干部作風與履職情況的了解,把作風好、政績突出的干部選拔到重要崗位;建立干部“勤者上、庸者讓、懶者下”的獎懲制度,促使干部各盡其才,才盡其能。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專項治理活動順利實施、取得實效,決定成立xx市公路運輸管理所集中開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由所長王永新任組長,所黨總支書記王宣東擔本地圖片,請重新上傳任副組長,成員由所其他班子成員組成。各科室分管領導要敢于負責,創新舉措,強力推進,確保不走形式、不走過場。
(二)強化監督檢查
要暢通投訴渠道,積極接受群眾監督,及時受理群眾關于“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問題的舉報。所黨總支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點名道姓公開曝光,使干部對黨紀法規產生敬畏之心。對不抓不管,導致管轄范圍內“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問題突出、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三)嚴格執紀問責
針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堅決做到有訴必應、有案必查、查必從嚴、查必有果,對重點工作、重大項目跟蹤問效。市社管辦、城鎮辦、路網辦、征收辦、城中村改造辦公室、督查辦以及各相關重點工程指揮部,每月要對各單位單項工作進行排名,對排名末位的單位啟動問責程序,進行追責。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對出現問題的相關人員及單位進行約談、問責。涉及違反黨政紀情況的,按規定給予黨政紀處分。
(四)務求工作實效
各科室要以改進作風、凝聚力量、推進工作為根本出發點,在完成規定任務的同時,查找工作最薄弱的環節,找準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著力點,強化措施、大膽創新,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五)抓好工作結合
把專項整治工作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與推動我所中心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結合起來,努力實現兩手抓、兩促進、兩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