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師申訴制度(精選3篇)
最新教師申訴制度 篇1
為了依法維護我校教師的合法權益,保障教師身心健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現(xiàn)制定教師校內申訴制度。
一、教師申訴的范圍:
我校教師認為下列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的,可以提出校內申訴。
(l)教師認為學校侵犯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訴。這里的合法權益,包括《教師法》規(guī)定的職務聘任、教學科研、工作條件、民主管理、培訓進修、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2)教師對學校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訴。
(3)教師認為校內有關部門或其他成員侵犯其合法權益,要求學校處理的,可以提出申訴。
二、成立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
組長:校長、黨支部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黨支部委員、黨支部副書記
成員:教務主任、工會主席
三、我校教師應當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30日內向教師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請(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申訴申請書須寫明申訴人的自然狀況和被申訴人的自然狀況,申訴要求的事實與理由,提出申訴的日期。申訴申請書一式三份。書寫申訴申請書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訴,由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進行筆錄,并告之被申訴人。
四、校內教師申訴委員會在收到申訴申請書的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申訴申請書副本須同時送達被申訴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訴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申訴人對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學校的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五、校內教師申訴委員會成員參與校內申訴案件的審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須回避,教師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的近親屬;
(二)與本案申訴事項有利害關系;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
六、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應當在接到申訴申請書并決定受理的30日內,做出處理決定。
七、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受理申訴案件后,對申訴內容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并做筆錄,并交申請當事人核對無誤后簽字或蓋章。
八、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在處理案件過程中,如果當事人自愿,可以主持調解,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制作調解書,并由當事人簽字,調解書與處理決定具有同等效力。
九、調查取證
(1)學校申訴辦公室接到教師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
(2)屬校內申訴辦公室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校內申訴委員會以及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
(3)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以及聽政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十、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對受理的申訴案件,經(jīng)過審理,可以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被申訴人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未對申訴人的合法權益構成侵犯的,駁回申訴請求。
(二)被申訴人不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職責并且對申訴人的合法權益構成侵犯的,責令其限期改正。
(三)被申訴人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對申訴人合法權益構成侵犯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適當?shù)男姓幏郑粚ι暝V人造成財產、人身損害的,根據(jù)民事法律的有關條款做出處理,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送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做出申訴處理決定,制出申訴處理決定書,由委員會主任署名,并加蓋校內教師申訴委員會印章。申訴處理決定書與學校行政辦公會議做出的處理決定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申訴當事人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申訴處理決定書的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起申訴,逾期未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的,申訴處理決定即發(fā)生效力。
十二、附則
(1)學校職員、工人及其他在聘人員適用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學校教師申訴委員會或教代會。
最新教師申訴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家園聯(lián)系聯(lián)系,統(tǒng)一幼兒園與家庭教育對幼兒的要求,共同做好幼兒的教育工作,促進幼兒全面發(fā)展,特制定家訪制度。
一、家訪形式
1、走訪幼兒家庭;
2、電子(電話、電子郵件)聯(lián)系;
3、請家長來校座談。
二、家訪內容
1、了解幼兒家庭狀況、成長環(huán)境及在家的表現(xiàn)、學習習慣、生活習慣和個性特征。
2、向家長反饋幼兒的在園情況表現(xiàn)現(xiàn),指導家長轉變教育觀念,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孩子,與家長共商促進幼兒發(fā)展的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價值觀;
3、宣傳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政策,對家長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雙向溝通家校在教育過程中采用的方法、形式以及總結推薦其成功的經(jīng)驗,爭取家長的理解與配合;
5、征求家長對幼兒園及教育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等。
三、家訪原則
家訪要分層次進行,全面家訪。重點是家庭經(jīng)濟困難幼兒,單親家庭幼兒,流動生,心理和情緒不穩(wěn)定的幼兒等。
四、家訪要求
1、班主任每一學期盡量達到全員家訪。
2、幼兒因病、事假或有發(fā)生問題,應及時家訪。
3、家訪前,要做好充分準備,明確談話中心。幼兒在校園的學習、生活、品德等情況,必須實事求是地采用適當?shù)姆绞礁嬖V家長,讓家長真正了解幼兒在園的表現(xiàn)。同時及時了解幼兒在家表現(xiàn)。
4、家訪時,談話的態(tài)度要誠懇、耐心,形成和諧融洽的.氣氛,要使家長感到教師對幼兒的愛護和關懷。
5、家訪時要注意其家庭環(huán)境、家長心情、幼兒在場與否,酌情采取恰當?shù)恼勗挿绞健?/p>
6、班主任(教師)和家長應互相留下聯(lián)系電話,及時通報各自情況。
7、做好家訪記錄。
五、家訪注意事項
1、家訪中,應一切從實際出發(fā),切忌片面孤立地看問題。
2、家訪時,幼兒、家長都應在場,個別問題可回避幼兒。
3、注意交流方式方法,切忌告狀式家訪。
4、尊重家長,抱著熱誠歡迎的態(tài)度對待家長的意見。
5、牢記安全第一,注意家訪中的交通等方面的安全。
最新教師申訴制度 篇3
一、工作小組
1.組 長:
2.副組長:
3.組 員:
二、崗位設置
根據(jù)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實際在校生數(shù)、學校教師狀況及其它有關情況綜合分析,每學年初于8月中旬公布學科教師崗位數(shù)。
三、競聘條件
1.本校正式在編在崗的教師。
2.熱愛教育事業(yè),事業(yè)心、責任心強、為人師表。
3.能夠履行教師的崗位職責,服從學校的整體工作安排。
4.能完成學校交辦的其它教學方面的工作。
四、競聘程序
1.公布崗位:公布學科教師崗位數(shù)。
2.提交申請:教師提交崗位申請。
3.資格審查:對提交崗位申請的教師,工作小組對照相應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4.綜合考核:工作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教師進行綜合考評,討論確定擬聘教師建議名單。
5.審核批準:工作小組將擬聘教師建議名單報校競聘上崗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聘教師名單。
6.任前公示:對擬聘教師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5個工作日。
7.公布結果:公布正式聘用教師名單。
8.正式聘任:簽訂聘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