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分包合同(精選29篇)
專業分包合同 篇1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并互為說明,如出現含糊和(或)歧義時,應按照以下先后順序解釋,同時遵守最新簽署的合同文件具有優先解釋效力的原則。
一、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書;
二、本合同專用條款;
三、本合同通用條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
六、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第一條工程概況1.2、工程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工業新區(太原市陽曲縣)修復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包干方式。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開工,至年月竣工,共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按甲方現場指令執行)。日2.2、乙方不能按時開工,工期可順延。
2.3、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工期可順延:
a、因不可抗力影響;
b、重大的設計變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無法按進度計劃進行;
c、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2.4、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并相應調整計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第三條工程質量
3.1、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行業、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須滿足單位工程優良率對發包方的承諾。第四條合同造價及計價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合同價格不因材料價格上漲、人工費上漲、市場行情變化等任何原因調整。元/噸,從加工場地運輸到安裝現場噴砂除銹噴吐油漆350元/噸(油漆按圖紙規范要求施工),總計:2190元/噸。懔條安裝元/噸,螺栓具體單價明細見鋼結構綜合單價表)。施工材料損耗率損耗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大于3%,超過部分乙方向甲方辦理退料或按市場價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綜合固定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材料之任何市場浮動與價差、機械費、材料搭接、損耗費、機械進出場費、臺班費、管理費、利潤、臨建設施費、水電費、環境保護費、辦理通行證費、環保證費、施工過程中資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資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繳政府部門各類規費及其他政策性調整費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內容的全部費用,且充分考慮一切施工因素和風險、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風險。
4.4、上述單價包含水電費。如施工中發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場價(暫定180元/天)執行。
4.5、乙方在簽約前應認真踏勘施工現場,熟悉施工現場的一切情況,進場后不得以不熟悉現場為由提出調整價格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第五條材料供應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領用數量不得超過施工圖(含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材料代用等)預算數量。
5.3、乙方負責編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預算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報甲方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采購。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運輸至乙方指定場所,乙方負責卸車并負責保管。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5.5、乙方利用邊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預埋件的鋼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計算。
5.6、現場構件安裝發生水電費按計量計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質量自行負責測試檢驗。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專人負責簽收。本工程乙方負責簽收人員為5.9、雙方確認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
第六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為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有關甲方的任何承諾及批準,以甲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項目經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視其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和承擔自己的部分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員易人,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為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并視其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乙方駐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權人簽署的一切與本項目有關的會議紀要、簽證、承諾、補充協議等書面文件均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乙方一概予以承認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員更換,乙方通知甲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甲方責任
8.1、在開工前15天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資料、要求說明2套。
8.2、提供工程總進度計劃要求和具體的形象進度要求。
8.3、在乙方開始施工前,向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及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審核乙方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情況匯報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請。
8.5、及時傳達上級部門和業主的有關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間,協調好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關系,定期召開生產協調會,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8.7、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經監理復核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8.8、在施工期間提供乙方施工用電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相應扣除乙方施工用水、電費。
8.9、盡可能提供工地現有的材料和工具倉庫及材料堆放點和現場生活設施。
8.10、負責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尺寸、標高復核工作,甲方對乙方的尺寸、標高的復核并不免除乙方對最終工程質量的責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進場報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中間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報告后,及時組織業主、監理、乙方進行驗收。
第九條乙方責任
9.1、工程開工前,應向甲方報送施工組織設計、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及其它有關施工文件。
9.2、開工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熟悉施工現場環境,按照經甲方、業主、監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9.3、認真、及時、負責做好施工期間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的防火、防盜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電送配至指定的現場開關,從甲方提供的電源開始至施工部位的電纜、電線及流動電纜,由乙方自行配備。
9.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相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須檢測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內),施工人員到位后,接受甲方關于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及環保與文明施工標準的交底,按規定的要求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業主、甲方、監理的檢查,并把好質量關。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違反規定或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不予延長,
9.6、乙方須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期間及竣工未交付前的產品保護,必須落實行之有效的產品保護措施,產品保護措施方案須得到甲方批準方可實施,產品保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7、因設計變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彌補措施,減少損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經濟損失,乙方應將經濟損失的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給甲方,經甲方核實后及時給予補償。
9.8、乙方隊伍進場前必須將施工隊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三證”的原件和原件掃描件、加蓋乙方公章的復印件和施工人員名冊交甲方項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因無證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9、乙方用工必須遵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及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55周歲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應按規定為從業人員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宜。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等相關事宜。如乙方不為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的,若發生意外傷害、傷亡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并上報各種施工方案、技術措施、施工進度報表、質量報驗資料、工程資料及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9.12、乙方須按有關規范和規定做好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作。
9.13、乙方須遵守甲方項目管理規定及現場相關管理制度規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
9.14、對于甲方告知乙方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包合同的情況,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否則要承擔由此給業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方的所有義務,并與甲方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應避免因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甲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的約定的承包方義務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付款及結算方法10.2、預付款回扣方式:無
10.3、進度款采用現金、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10.4、乙方應在每月25日按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經甲方核準認可后甲方按被核準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月度累計工程款支付至累計工作量的90%時,即停止付款。
10.5、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的乙方向甲方遞交工程竣工結算書,經審定后,正式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手續。
10.6、工程完工交付驗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結算完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結算價的余下的%為保修金,待工程交工滿1年后,經甲方及業主確認工程無質量缺陷時,無條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10.7、在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說明。由于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況,乙方有義務向造成資金風險的甲方進行資金催討和索賠。
10.8、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出具符合稅務規定的發票,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圖紙
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2套,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執行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如主合同規定保修年限超過建設部規定,執行主合同規定)
1.2、在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不予維修或不按照約定期限維修,則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維修,費用由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三條總承包合同終止
13.1、如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中止、終止,則甲方應在此后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中止、終止本分包合同的雇傭關系,則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第十四條其它條款
14.1、《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廉潔協議》、《節能環保協議》、《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協議》、《關于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問題的告知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簽訂。
14.2、乙方已充分完整了解本分包項目的資金和付款情況、場地設施、實施條件等相關情況;甲乙雙方已清楚知悉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14.3、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與本項目業主所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14.4、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6、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施工驗收完畢,甲方支付竣工結算價款后,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包括保修義務)后失效。
14.7、本合同,一式2份,由雙方分別保存。其中:發包人執1份,承包人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簡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 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三、 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四、 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元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1寬的規定一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1款的規定一致。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雨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3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并互為說明,如出現含糊和(或)歧義時,應按照以下先后順序解釋,同時遵守最新簽署的合同文件具有優先解釋效力的原則。
一、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書;
二、本合同專用條款;
三、本合同通用條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
六、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工業新區(太原市陽曲縣)修復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包干方式。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開工,至年月竣工,共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按甲方現場指令執行)。日2.2、乙方不能按時開工,工期可順延。
2.3、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工期可順延:
a、因不可抗力影響;
b、重大的設計變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無法按進度計劃進行;c、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2.4、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并相應調整計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第三條工程質量
3.1、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行業、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須滿足單位工程優良率對發包方的承諾。第四條合同造價及計價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合同價格不因材料價格
上漲、人工費上漲、市場行情變化等任何原因調整。元/噸,從加工場地運輸到安裝現場噴砂除銹噴吐油漆350元/噸(油漆按圖紙規范要求施工),總計:2190元/噸。懔條安裝元/噸,螺栓具體單價明細見鋼結構綜合單價表)。施工材料損耗率損耗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大于3%,超過部分乙方向甲方辦理退料或按市場價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綜合固定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材料之任何市場浮動與價差、機械費、材料搭接、損耗費、機械進出場費、臺班費、管理費、利潤、臨建設施費、水電費、環境保護費、辦理通行證費、環保證費、施工過程中資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資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繳政府部門各類規費及其他政策性調整費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內容的全部費用,且充分考慮一切施工因素和風險、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風險。
4.4、上述單價包含水電費。如施工中發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場價(暫定180元/天)執行。
4.5、乙方在簽約前應認真踏勘施工現場,熟悉施工現場的一切情況,進場后不得以不熟悉現場為由提出調整價格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第五條材料供應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領用數量不得超過施工圖(含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材料代用等)預算數量。
5.3、乙方負責編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預算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報甲方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采購。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運輸至乙方指定場所,乙方負責卸車并負責保管。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5.5、乙方利用邊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預埋件的鋼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計算。
5.6、現場構件安裝發生水電費按計量計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質量自行負責測試檢驗。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專人負責簽收。本工程乙方負責簽收人員為5.9、雙方確認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
第六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為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有關甲方的任何承諾及批準,以甲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項目經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視其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和承擔自己的部分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員易人,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為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并視其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乙方駐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權人簽署的一切與本項目有關的會議紀要、簽證、承諾、補充協議等書面文件均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乙方一概予以承認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員更換,乙方通知甲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甲方責任
8.1、在開工前15天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資料、要求說明2套。
8.2、提供工程總進度計劃要求和具體的形象進度要求。
8.3、在乙方開始施工前,向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及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審核乙方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情況匯報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請。
8.5、及時傳達上級部門和業主的有關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間,協調好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關系,定期召開生產協調會,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8.7、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經監理復核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8.8、在施工期間提供乙方施工用電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相應扣除乙方施工用水、電費。
8.9、盡可能提供工地現有的材料和工具倉庫及材料堆放點和現場生活設施。
8.10、負責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尺寸、標高復核工作,甲方對乙方的尺寸、標高的復核并不免除乙方對最終工程質量的責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進場報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中間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報告后,及時組織業主、監理、乙方進行驗收。
第九條乙方責任
9.1、工程開工前,應向甲方報送施工組織設計、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及其它有關施工文件。
9.2、開工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熟悉施工現場環境,按照經甲方、業主、監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9.3、認真、及時、負責做好施工期間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的防火、防盜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電送配至指定的現場開關,從甲方提供的電源開始至施工部位的電纜、電線及流動電纜,由乙方自行配備。
9.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相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須檢測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內),施工人員到位后,接受甲方關于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及環保與文明施工標準的交底,按規定的要求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業主、甲方、監理的檢查,并把好質量關。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違反規定或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不予延長,
9.6、乙方須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期間及竣工未交付前的產品保護,必須落實行之有效的產品保護措施,產品保護措施方案須得到甲方批準方可實施,產品保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7、因設計變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彌補措施,減少損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經濟損失,乙方應將經濟損失的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給甲方,經甲方核實后及時給予補償。
9.8、乙方隊伍進場前必須將施工隊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三證”的原件和原件掃描件、加蓋乙方公章的復印件和施工人員名冊交甲方項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因無證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9、乙方用工必須遵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及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55周歲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應按規定為從業人員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宜。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等相關事宜。如乙方不為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的,若發生意外傷害、傷亡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并上報各種施工方案、技術措施、施工進度報表、質量報驗資料、工程資料及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9.12、乙方須按有關規范和規定做好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作。
9.13、乙方須遵守甲方項目管理規定及現場相關管理制度規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
9.14、對于甲方告知乙方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包合同的情況,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否則要承擔由此給業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方的所有義務,并與甲方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應避免因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甲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的約定的承包方義務的情況發生。
專業分包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加快建設工程施工進度,增強甲方在 施工的效率和質量,經過對乙方的資質審查,確認乙方具備承擔甲方 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雙方自愿的原則,就 工程項目的 分包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范圍:_ _ 。 工程內容: _
乙方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質量、進度等達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工作的情況,對工作范圍內的項目和數量進行下調,同時,按附表單價對應調整合同總價。乙方承諾不因此提出其它額外補償(如管理費、臨時設施、設備進出場費等)。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甲方視施工現場的開工條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除以下情況,竣工日期不延期:
1、因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工期可適當順延。
2、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入侵,在工程現場發生非業主亦非甲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暴亂、騷亂,地震等。)的因素出現,乙方必須出具書面報告并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施工負責人確認后,視具體情況工期可適當順延。
3、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1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予以現場確認,是否順延工期,以甲方現場確認意見為準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被建設單位及甲方上級單位處以罰款的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10天以上(含10天),由乙方按照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5 ‰進行賠償。
第四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承包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元 (¥ );(價款項目見附表1)
第五條 變更設計
1、甲方負責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申報審批變更設計,乙方如確需進行變更設計,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資料。
2、甲方下達的變更設計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類損失的全部分。
3、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的全部分。
第六條 履約擔保
1、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愿意以現金合同價的 %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并在合同簽訂前,將履約保證金交甲方財務并辦理相關手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或施工期)內不計息。
2、項目完工結算并訂立《清算協議》后,若乙方未出現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甲方將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七條 工程計量與支付
1、工程計量
工程結束后甲方對乙方完工工程數量進行核實確認。
2、支付
(1)本工程不預付工程款。
(2)工程結束后,甲方及時向業主申報工程量,在甲方收到業主計量款14天后,由甲方財務部門根據甲方審核同意的計量資料編制工程費用結單,向乙方支付甲方從業主方獲得相同比例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留 5 %的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 1 年滿后,甲方付清尾款。
第八條 材料供應
甲供材料
1、為確保工程質量,本協議工程所需的對工程質量、造價影響較大的主要材料 (如鋼材、支座、錨具、水泥、砂石、火工產品、防排水、油料等)由乙方按月生產計劃及時提交材料采購計劃,由甲方統一控購,并按乙方實際領用數量以價撥形式在乙方結算款中扣除費用。甲方統購材料和單價以附件《甲供材料清單》注明的為準。
2、甲方負責供應本協議附件《甲供材料清單》中注明的材料;乙方必須按甲方材料管理和領用制度辦法有關手續(雙方簽字確認)后領用并負責搬運、保管;乙方實際領用的甲供材料費用在每月結算給乙方的工程材料包干費中扣除;甲方扣除甲供材料總數量至少不低于該材料設計數量的95%,如因乙方原因需要使用超出材料定額的材料數量,仍由甲方負責供應,供應單價可根據市場行情另定,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材料包干費中予以扣除。
3、凡甲方供應的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卸貨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卸貨地點由甲乙雙方在現場協商確定。
4、為確保本協議工程施工進度,對由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于每月25日前做好下一月相關材料供應計劃并報送甲方審定。
5、甲方供應的材料,一旦經乙方辦理手續領用后,所領用的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若造成施工浪費、丟失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損失。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外購或外銷由甲方供應的材料,一經發現按外購或外銷金額的兩倍予以處罰,并從乙方當期材料包干費中扣回;乙方自購材料用于本項目所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7、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所需臨時電力線路和用電計量器具,并承擔相應費用。其生活、生產用電電費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自備相應臺套的發電機組作為后備電源,以保證電網停電時能繼續進行本協議工程的連續施工,并承擔費用。
乙供材料
施工材料由乙方采供,鑒定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還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合格證及試驗合格證明)。
第九條 施工機械
1、本合同中甲方不提供施工機械及機具,所有施工涉及到的機械及機具均由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自行組織進出場且必須確保性能完好;
2、乙方提供的施工機械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使其滿足工程施工需要;
3、乙方已經進場的施工機械設備,在退場前應報甲方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退場。
第十條 工程質量
合格率100%.優良率95%,質量評定的標準以國家或者行業和業主(發包人)招標文件技術規范的質量評定標準為依據。
第十一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工程控制測量、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交工驗收。 2、審核批復乙方的施工方案及驗工計價,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施工報酬。 3、審核乙方施工人員工作技能和崗位證書及其他相關手續。 4、提供圖紙或技術交底資料,按照用料限額供應施工所需的合同約定的材料。
5、指定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對施工質量、環境保護進行全面、全過程管理及監督。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和甲方施工計劃要求,提供能夠保證工程建設需要的具有專業技能的施工人員及機械設備器具,并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2、對本合同 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服從甲方技術人員或現場負責人的統一管理,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技術交底資料、施工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其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如果施工期內發生人身傷亡和影響鐵路行車安全的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接受業主、監理、甲方的監督,遵守有關部門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等管理規定。
4、按照甲方要求,編制或配合編制施工方案、施工計劃或其它技術資料,按時提交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動力設備、高壓電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體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罰款。
6、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及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承擔因未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的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7、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時支付施工人員工資及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爭議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武漢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且履約保證金到達甲方帳戶之日起生效,除質量保修條款外,至乙方完成工程并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完畢工程價款后自行終止。
2、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5
甲方(分包方):乙方(承包方):
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務,依據有關規定和工程具體情況,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范圍:
全部操作工序。
內容包括:定位放線、材料檢測、材料復試、施工、技術資料整理歸檔、水電費、稅收、管理費、協調地方關系費等。交工時應提交完整技術資料四套。所有試驗均由乙方負責(具體試樁數量以不小于圖紙說明為準),所發生的試驗費全部由乙方負責。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樁基工程驗收合格
三、承包價格及結算方式:
1、承包價格: m,此價款為含稅價款。工程量為,合同價款為 153888元。
2、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綜合單價的合同方式,除圖紙發生變更,工程量不再調整。合同單價中包括承包范圍之內的全部費用,綜合單價一次性包死不做調整,合同單價綜合考慮了樁長及各類地質情況等因素,無論實際施工中遇到巖石、各類土質、砂石或者地下水,均執行此單價。結算時合同綜合單價固定不變,無論發生何種情況均不予調整,人工、材料、機
3、本合同價款中所包含的內容:承包范圍內所需要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二次搬運費、機具工具費、勞保費(含安全帽)、施工生活水電費、機械進出場安拆費、技術措施費、管理費、利潤、稅金等應計取的全部費用。(樁基礎施工全過程,直至檢測合格交與發包方所需全部費用);不可避免的工程技術間歇窩工費用;文明安全施工現場清理、材料分類碼放及掛牌標示等管理費用;國家性重大會議和活動、自然氣候與不可抗力、學生高考期間限制造成停工窩工的費用;必要的開會學習教育費用;正常情況下的停水、停電而發生的停工窩工的費用;機械操作、測量放線;雨季施工、地下水位高等因素的降效費用;工人吃、住、行的費用(承包方的臨設由承包方自行解決);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人員傷亡及因此而發生的費用;施工中的技術措施費;施工現場目前狀態下的各種情況及不可預見因素;綜合單價也包含承包方預期的管理費及利潤,以及支付工程款需提供正規發票所需支付的稅費;承包方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由承包方自行清理并外運,費用含在合同單價內。
4、工程量結算方式:按圖紙設計有效樁長+0.5m空樁計算,本工程單根樁長為10.5m,共229根樁,總長2404.5m,除發生設計變更,工程量不再調整。
四、質量、工期、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質量:確保所承擔的分項工程合格率100%。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達不到相關規范要求的,由承包人返工維修,到工程質量達到合格為止,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2、工期:實際開工日期以第一天樁基進入工地為準,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必須在 10 天以內完工。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承包方從進場施工至完工驗收期間,所有人員設備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現場材料、機械、物料堆放整潔、有序。承包人承包范圍內的文明安全施工達不到發包人要求時,按現場文明施工條例進行違約處理。
五、施工管理:
1、在施工前,乙方認真熟悉圖紙及施工規程,明確施工程序、技術要求、質量標準等。
2、乙方提前編制方案,報建設單位審核。在乙方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組織建設、監理單位檢查驗收,乙方確保一次驗收。
六、付款方式:
1、乙方進場施工完畢待試驗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60%,乙方交付甲方全套竣工資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20%,剩余20%待主體驗收合格后支付給乙方。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6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后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后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并及時對其進行衛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范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雙方協議工價如下:分部分項
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人工基價
(元) 經考核驗收后達到標準在基價上加或達不到標準在基價上扣除 備 注
十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五、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六、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八、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簽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帳號: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專業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專業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貴州畢節學院體育館建設項目檐口封包制作安裝等。工程地點、畢節學院工程內容、畢節學院體育館建設項目檐口封包及骨架。
二、 工程承包范圍
1. 承包范圍:畢節學院體育館建設工程檐口封包及骨架,檐口封包內容所有骨架及鋁單板安裝制作及防銹處理以及工程所需的腳手架工程。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時間:20xx年10月24日,完工時間:20xx年12月31日。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相關圖子及規范要求,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返工至驗收合格為止,因此產生的費用有乙方自行承擔。
五、 綜合單價及工程量計算
單價以固定綜合單價方式確定:單價含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材料實驗,成品半成品焊縫及測費、綜合措施費,材料損耗費,油漆費、施工水電費。所用材料按每平方米800元計算。所用鋼骨架材料為:方管50500.4㎝厚,鋁單板采用2.5㎝厚氟碳漆。
六、 結算時按實際審計定工程量{建設方和監理方確定工程量}乘以包單價為準。
七、 付款方式
1.材料預付款30%定金,材料到場補80%材料款。每月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建設方和監理方確定工程量)的80%扣減支付的材料款后支付余款。.備注:檐口腳手架以包干價(220xx0.00)元(貳拾貳萬元正)含稅,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根據乙方提供方案搭架完工,甲方支付乙方(176000.00)(壹拾柒萬陸仟元正)。所剩余款完工驗收后一次性付給乙方。
八、 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辦理完成,按實際審計定工程量乘以包干單價作為結算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到總照價的100%.
九、 甲方責任
甲方配合協調現場各方關系,協調現場用水用電,
十一、乙方責任
負責施工前、中、后期的資料準備搜集調理及施工當中的材料報驗,檢驗、設計變更簽證和質量安全工作,若因建設單位或監理原因造成返工或延期,有乙方全權代表甲方行駛簽證責任,簽證所得由乙方收益(或承擔),做到文明施工,遵守業主各有關規章制度,積極配合和做好施工當中隱蔽工程的驗收和保護工作,負責向監理、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樣品。
十二、合同生效與終止
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擅自違約,違者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
十三、合同爭議及解決辦法
1. 未盡事項,參照畢節學院體育館建設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雙方協商解決。
2.如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試二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8
甲方(承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分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風險提示:
分包合同條款內容應當規范、具體、具備可操作性,否則,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或差異大時,則訂出的合同內容不全,權利義務不均衡,那么這些都在以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埋下伏筆,在訂立分包合同時,可以咨詢專業律師,避免某些條款遺漏,或者設計不嚴謹,造成不必要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面積___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________ 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類別:風險提示:
允許分包的工程范圍應當在依據招標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各項專業工程分包的總量超過承包人合同工程總量的30%的,或者專業工程分包管理費超過30%的(招標文件規定的稅費除外),這是底線,逾越底線均認定為違法分包。同時,這里也強調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認定為違法分包。
另外,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違法分包的工程,當出現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那么承包人也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分包范圍:
6、質量要求 :按設計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7、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個日歷天。
10、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總包合同文件(除合同價款以外);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保證按時開工
(2)按雙方的協商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建筑材料和設備
(4)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5)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6)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
(7)按時交付工程價款。風險提示:
駐工地代表實質上是建設單位派駐施工單位對該工程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及造價等與施工發生一切密切聯系諸方面和施工單位共同管理的代理人,是保證合同工期的實現的重要角色,發包方和承包方在選擇駐工地代表的時候應當謹慎選擇,以保障分包工程的順利進行。
(8)甲方派駐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資質,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2、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乙方訂立合同時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4)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5)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保險,其費用自擔;
(6)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須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更換前,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7)按期完成項目,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第四條、合同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不作為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風險提示:
如果是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工程設備的,應按照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出廠證明,對材料、工程設備質量負責,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人檢驗,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誤的,分包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風險提示:
分包合同有關工程量變更及單價調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損失承擔,相應工期,竣工驗收條件、方法、標準,結算的條件、標準,質保金比例、支付,違約責任等必須與總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內容一致,特別要堅持大多數分包合同的結算必須在總包合同結算之后進行,降低資金支付風險,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總包單位額外損失的發生。
建議在起草或者簽訂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詢專業的律師意見,以防止風險出現。甲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9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除總包合同文件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3.3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 年 月 日。
4、圖紙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托范圍及費用承擔:
4.3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4.4關于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2)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 年 月 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的實施提供的機械設備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
(6)、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天內向項目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準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本合同價款采用 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
(2)采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
19.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20、工程量確認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
扣回時間和比例: 。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 份。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本合同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6.2本合同關于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8、爭議
28.1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30、保險
30.1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0.2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1、擔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 ; 擔保額度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 ; 擔保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3由分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37、合同份數
36.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補充條款:
專業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面積___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________ 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類別:
5、分包范圍:
6、質量要求 :按設計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7、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個日歷天。
10、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總包合同文件(除合同價款以外);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保證按時開工
(2)按雙方的協商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建筑材料和設備
(4)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5)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6)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
(7)按時交付工程價款。
(8)甲方派駐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資質,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2、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乙方訂立合同時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4)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5)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保險,其費用自擔;
(6)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須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更換前,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7)按期完成項目,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第四條、合同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不作為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誤的,分包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及范圍:
4、造價:每米施工單價按 元/米計算,送樁部分(空送)適當補償 (此工程樁基檢測費、稅金 總包服務費、水電費均由甲方承擔)。
5、質量等級:合格
6、工期擬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為 天。
第二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3 項方式承包
1、按工程內容及范圍單位造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
2、工作量按實際完成量計算;計算規則按定額有關說明執行。
3、壓樁工作量按日報表簽證量結算。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設備進場開始正式工程樁施工時付設備進場費 萬圓整(¥ 元)。
2、壓樁完成時付工程總價款至:以 米為節點,付施工量總價的70%
3、余款待樁基檢測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 合同簽訂后應交乙方會審后圖紙三份,地質勘察報告一份,地下管線圖一份。
2、應在壓樁前按乙方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做好施工區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提供壓樁設備施工的必要條件,保證施工過程中附近居民無異議。
3、甲方供樁按乙方提供的進樁計劃進樁,若供樁不及時造成停工,甲方承擔乙方每個臺班 元停工損失費。
4、按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好施工應備的手續。
5、在工期范圍內遇停電、地下障礙物清理、截樁、周圍建筑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累計三天乙方不計取停工損失費,工期順延;超過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補貼乙方停工損失費,每個臺班 元。
6、承擔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約定付給乙方的合同違約責任,若不能按約定期付款,則按日息2%付息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按合同及施工圖紙與文件,及時編好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2、負責施工現場布置,指定電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有關文件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符合現行施工規范及施工驗收標準,如期完工并及時整理好技術資料。
4、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文明施工,并負責安全生產,保障施工順利進行。
5、承擔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與安全事故責任。
第六條 其他
1、甲方指定 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正本 貳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價款結清后自行終止。
3、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附:補充協議與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2
承包人:
分包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分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 項目工程施工進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規、規章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資質、注冊情況及納稅身份情況
1.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注冊號: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1.2企業資質證書
資質證書編號: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機電工程總承包叁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1.3 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許可范圍:建筑施工
有效期:
1.4 乙方為:一般納稅人。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分包工程名稱:專變配電工程;
2.2分包工程地點:南寧市江南區____X;
2.3分包工程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專變配電工程(具體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2.4分包工程數量:/(具體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附件一《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為合同數量,僅作為雙方簽訂合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設計圖紙和技術交底為基礎,并以乙方實際完成、依據《工程量清單》中的計量規則由甲方工程技術人員收方、技術負責人審核簽認、預算合同人員復核、監理和業主認可的合格工程數量為準。工程量清單的任何錯誤和遺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據合同規定的義務和按圖紙、規范履行合同的責任。乙方承諾: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調整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施工項目和施工數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賠。
第三條 分包合同價款
3.1本合同暫定總價(含增值稅)__ 元(大寫:人民幣__)。其中,不含稅價款為__元(大寫:人民幣____ ),增值稅稅率為10.00%(乙方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合同內容,增值稅稅率為10.00%,最終以乙方開具的滿足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的金額為準),增值稅:__XX元(大寫:人民幣:__X)。此價格僅為雙方簽訂合同時暫定價格,最終結算以《工程量清單》(附件一)所列細目的單價和施工圖范圍內實際完成的合格工程數量為準。
3.2分項單價: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3.2.1本合同為綜合固定單價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本合同單價。
3.2.2本合同單價是按總包合同質量標準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所有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除《工程量清單》中注明的以外各項目合同單價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各項目需要的勞務、小型機械、輔助材料及配件、水電氣、安裝、缺陷修復、利潤、環保、文明施工、調遣(進出場)、臨時工程的建設與拆除、治安管理等費用,動力費用(燃油、電力等);材料、設備二次倒運費用;工料機漲價引起的風險費用;測量復核引起的臨時停工費用;建設單位、監理等檢查引起的停工費用;各類社會保險及傷害險等保險費用;甲供材料、周轉料、機械設備的看護費用;管理費用;第三方配合費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等。
3.2.3因變更設計或其他原因增減的工作項目和數量按照雙方確認的固定綜合勞務單價辦理。勞務單價中未列明的項目,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未列明的工作項目乙方未簽認的,比照《工程量清單》中相類似細目進行組價。
第四條 合同工期
4.1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40天。
4.2 合同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4.3 詳細施工計劃(含節點計劃)甲方將根據業主總工期及分項工期要求另文下達,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須嚴格執行。
4.4 本合同中對于工程工期暫無法確定時,開竣工時間以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4.5 為保證工期,乙方須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機械設備表》中所列項目組織機械進場,進場前雙方必須辦理檢驗手續。
4.6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組織施工,確保甲方總工期目標的實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損失的費用由乙方負擔;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調整,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因工期調整可能產生的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再另行考慮。
4.7因政府、業主、甲方等原因導致項目不能及時開工或停工、窩工給乙方造成的人員、機械誤工損失等風險已計入工程量清單的各項單價中,甲方不再補償。
4.8若乙方嚴重影響甲方施工進度超過28天的,甲方有權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選施工隊伍進場。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退場通知書后3日內退場完畢。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責任及甲方重新挑選施工隊伍進場施工的費用以及甲方所接受的罰金、索賠等費用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質量標準
5.1 工程質量標準為:滿足甲方與業主總包合同對工程質量的約定。其中質量標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內容:
5.1.1 《質量驗收標準》;
5.2 具體施工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5.2.1 乙方應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術規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下發的技術交底要求,合理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5.2.2 甲方按總包合同約定的有關質量標準對乙方完成的工作進行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又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業主質量罰款等全部經濟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2.3 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檢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驗收合格后通知現場監理進行驗收檢查。每道工序經甲方、現場監理驗收合格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時乙方安排人員及車輛進行配合;施工現場發生違規行為,甲方有權制止和下發暫停施工令。甲方、現場監理進行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或減輕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5.2.4 甲方及上級部門對乙方施工現場質量進行檢查時,乙方要提供相關資料(含措施費用憑證),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乙方要認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上報甲方進行復查。
5.2.5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好單項、單位、分部、分項、檢驗批工程的質量記錄、評定工作,保證工程質量評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
5.2.6 乙方如果出現質量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甲方,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2.7 本工程缺陷責任期為12月,保修期為12月,乙方及其人員對本合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缺陷責任、保修時間從本項目工程正式竣工驗收日期算起。
第六條 材料供應、機械租賃和試驗檢測
6.1材料供應:
6.1.1本工程甲供材料為:無。
6.1.2乙方指定 ,身份證號: :為本工程材料領用人,負責材料的領用和簽認工作。如需變更領用人,則需將乙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個人簽字等資料在甲方財務、物資等相關部門留底備案。
6.1.3 乙方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上報下月甲供材料的書面材料計劃,若不及時上報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乙方自負。甲供材料交貨地點為甲方料庫或料場,乙方依據材料計劃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辦理領料手續。
6.1.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減料,但對其丟失、損壞以及其他原因導致使用的材料超過規定損耗范圍的,甲方在每期結算時對損耗進行核算,對超出約定損耗范圍外的材料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材料價格進行賠償(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價110%進行賠償)。
6.1.5 合同明確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須無條件使用,嚴禁自行采購,否則甲方有權認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無償返工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且乙方領用出庫的材料由乙方自行保管、堆碼、遮蓋,費用由乙方承擔,保管、堆碼、遮蓋應符合甲方相關要求,并接受甲方監督。所有乙方領用的甲方材料發生的二次及多次轉運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轉運費用。
6.1.6乙方自行采購的輔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單,并經甲方檢驗后方可使用,否則,視為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無償返工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甲方的檢驗不免除乙方對其所購材料質量應負的責任和義務,使用該材料對工程和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6.1.7因天氣、便道等原因致使車輛無法正常進入工地,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材料到場,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損失和費用乙方承擔。
6.1.8甲方將施工用電接至二級配電箱, 二級以下配電箱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乙方的用電、用水設備、線路、電費、水費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費用。如該費用由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
6.2機械設備和周轉材料
6.2.1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配備滿足本工程需要的機械設備和周轉材料。甲方也可根據情況將自己所有的周轉材料和機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另行簽訂租賃使用合同。
6.2.2乙方自備的機械設備需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滿足施工需要。乙方機械設備進場后、使用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進場機械進行現值評估,評估結果由雙方簽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進場的機械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6.2.3 乙方同意:乙方中途退場,若甲方不使用乙方機械設備時,乙方進場的所有機械設備無條件退場,不得遺留甲方工地,阻礙甲方施工,乙方怠于撤離,導致機械設備損壞遺失的后果,或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須繼續使用乙方機械設備,則按照第6.2.2條機械進場評估現值扣除施工期間折舊后轉讓給甲方(折舊標準執行甲方的相關規定)或雙方協商由甲方承租。
6.3 試驗檢測
甲方在現場設置工地試驗室,乙方施工范圍內的工程試驗檢測項目應在甲方工地試驗室進行試驗和檢測,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根據雙方簽認的試驗檢測數量依以下項目和單價在每次對乙方結算時予以扣除。甲方工地試驗室不能進行的試驗檢測項目應在甲方指定的機構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甲方:
7.1.1 全面負責與設計單位、業主、監理的聯系和協調工作。加強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定期點名制度,加強過程管控。
7.1.2 負責該工程項目控制測量、復測、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設計圖紙、工程地質及地下管線等有關資料(變更原因影響的除外),負責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難題。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樁、水準點、坐標控制、施工圖紙、技術交底、安全、質量和環境標準。
7.1.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負責竣工資料及各種質量評定表的收集、整理和匯總。
7.1.4 負責按合同約定供應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設備。
7.1.5負責對乙方使用本合同資金的情況進行過程監控,乙方應保證專款專用。
7.1.6 負責依據業主、監理及上級管理單位和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辦法并送達乙方。
7.1.7負責工程的施工檢查,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進度等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向乙方派出質量監督員,監督乙方施工質量、現場管理、原材料使用。對不符合技術規范及質量要求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或依據甲方的管理規定進行違約處理。
7.1.8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及施工圖設計(含變更設計)、該項目規定使用的《技術規范》、甲方有關技術文件要求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評比、兌現獎罰。
7.1.9 負責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支付。
7.1.10負責進行工程各項常規試驗和委外檢測,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乙方的計價款中扣除。
7.1.11根據發包人(業主)對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況,調整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賠。
7.1.12監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如乙方未按時支付其員工(包括農民工)工資時,甲方有權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從乙方應得合同價款中代為支付,甲方的代為支付視為對乙方合同價款的支付。
7.1.13如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他人租賃物資、購買材料等,但未及時結清租賃費、購貨款及其他一切款項的,甲方有權暫不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價款或在剩余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代乙方支付。
7.1.14 甲方的駐工地代表若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7.1.15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
7.1.16甲方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乙方,保證施工需要。
7.1.17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若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乙方相應款項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認為乙方無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為乙方不稱職的人員。
7.2.乙方:
7.2.1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等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若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認真執行三檢制度(即自檢,互檢,工序交接檢驗制度),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
7.2.2投入滿足施工所需的人、財、物,并納入甲方經理部統一管理,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負責人、特殊工種等主要人員的資格和上崗操作證復印件須報甲方備案,以上人員應保證及時到位并常駐現場進行對本工程的管理,離開工地必須向甲方履行請假手續。
7.2.3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計劃,確保施工安全;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保險事故發生時,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7.2.4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7.2.5自覺接受甲方、監理工程師、業主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施工過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產費用,采取完備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7.2.6按時提交施工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7.2.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7.2.8服從甲方轉發的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在本項工程中,業主對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業主的承諾,對乙方具有同樣的制約作用。
7.2.9負責分包工程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內的用水、用電(水源、電源甲乙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及獨立使用的施工便道和臨時設施的修建和維護;自行承擔自有人員的吃、住、行及施工機械設備的搬遷費用。
7.2.10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半成品需求計劃、用水、電計劃等并報甲方審批;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編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年、月、旬、周施工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7.2.11尊重監理,信守合同,維護甲方的信譽。自覺接受政府職能部門、業主、甲方和監理的技術指導、安全質量監督檢查。
7.2.12不得將本工程分包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禁止轉包。
7.2.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7.2.14做好施工中各項目、各環節及分工序的監測、量測和試驗,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應收取相應的費用。
7.2.15如需甲方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外圍環境干擾,承擔相應費用。
7.2.16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因乙方施工導致的罰款、賠償、訴訟等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7.2.17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規定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7.2.18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負責人、特殊工種等主要人員的資格證和上崗操作證須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對,并留存復印件備案;且一線生產人員應符合國家法定年齡;乙方雇員進出場必須在甲方登記;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9乙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體檢制度,在進場前對其員工進行健康體檢,并向甲方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以滿足本合同施工作業需要。
7.2.20凡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員,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證、勞動合同、特殊工種證等復印件,以便甲方備核。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員花名冊,保持動態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檢查。
7.2.21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的工資發放單,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并接受甲方的監管。乙方必須及時、足額為履行本合同人員繳納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障費用。
7.2.22乙方應書面授權委托本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材料領用人和現場安全質量負責人,并將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簽字交甲方相關部門備案留底,作為乙方合同履行中的簽認依據。
7.2.23乙方應當安排其班組長在班組成立時與甲方簽訂《安全質量責任書》,并向甲方出具《安全質量承諾書》,乙方班組長與甲方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及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質量承諾書》中的義務、責任和承諾,視為乙方的義務、責任和承諾,對乙方產生效力。
7.2.2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開具真實、有效、合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按實際提供應稅服務情況,準確填寫發票項目。
7.2.25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在送達甲方后如發生丟失、滅失,乙方應按照稅法規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丟失增值稅發票(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積極協助甲方在稅法規定期限內辦理有關的進項稅額的認證申辦手續,如因乙方拒絕履行配合義務,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
7.2.26 在本合同發生變更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項目發生變化時,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認證抵扣,乙方應于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辦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申請,并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額補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減少的金額甲方負責辦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申請,乙方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7.2.27對本工程內容、合同條款、價格等所悉信息賦有保密義務。
第八條 安全文明、環保施工
8.1乙方應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規制度和甲方編制的本工程的關于安全、環保、現場文明施工方面的有關要求,嚴格按照安全環保標準組織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據需要在施工現場配置統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保護器材、安全警告標示牌等,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8.3乙方進場后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乙方應提供接受教育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審查,并提供復印件備案,由乙方授權委托人簽認接受安全教育人員的花名冊等安全教育資料。施工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乙方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證件,才能上崗。
8.4乙方對本工程安全負責,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操作規程執行,服從甲方安全監督和管理。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機械事故及其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此風險費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項承包單價中。
建筑施工人員(含乙方在本合同范圍內的雇員)團體意外險以甲方的名義投保,乙方承擔元的費用,此費用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項承包單價中。
8.5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乙方應對本單位參建人員進行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和康復工作,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
8.6需要爆破作業的,乙方應遵守經甲方和監理審批的爆破作業方案,嚴格執行爆破操作規程,并對在建工程和甲方財產采取保護措施。由于爆破作業引發的任何人身傷亡(包括第三者)、財產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8.7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標準化建設。交工前乙方負責對已完工程進行保管并及時清理場地。施工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農田、水體、建筑物及其他設施受到污染和損害。應及時修建臨時排水設施,保持施工場地排水通暢。 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因施工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淤泥、垃圾等各種影響環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乙方應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8.8 乙方與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
9.1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為: ,職務: ,聯系電話: ,負責本工程安全質量監察,進度及質量控制、檢查及其它事項,負責審批收方結算資料等文件,簽發或發布相關指令。
9.2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負責本合同工作內容組織實施,處理施工中的收方結算、材料領用、簽訂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往來文件、結算領取工程款等相關事宜。
9.3 甲乙雙方若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甲方有權要求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乙方駐工地代表和其他人員,乙方應予以撤換。
9.4雙方約定:甲方出具并經甲方審核程序及工地代表親筆簽字并加蓋甲方項目部公章的結算單,作為施工期間和最終結算、付款的唯一依據,除此之外乙方持有的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文件資料,都不得作為結算、付款依據。甲方其他人員的任何簽字、簽認都不具有該事項最終確認的效力。
第十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0.1本合同無預付款。
10.2辦理結算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上月已發放參加施工人員工資費用的清單。
10.3本工程實行分節點結算。在每次結算前甲方組織有關人員以及乙方人員進行現場收方并填寫收方記錄,參與收方的全體人員應簽字確認。結算時,甲方依據乙方在計量期內完成的、甲乙雙方及監理簽認的、符合本項目驗收標準的工程實體數量和《工程量清單》(附件一)不含增值稅單價(扣除甲供料)進行計量,據此編制《工程結算單》,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并簽字確認,最后經乙方有權限的結算負責人簽字認可后按照程序結算支付。隱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蓋前需經雙方現場簽認,否則不予計量。
10.4變壓器設備進場后,支付至合同金額的30%,工程進度款支付時扣除當期結算款(不含增值稅)的3%作為工程質保金,在工程通電驗收后,支付進度款的97%,剩余3%作為工程質保金。經雙方驗收合格且保修期滿后,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賠償(含材料在內的全部費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質保義務后,甲方將余額支付乙方(不計息)。
雙方特別約定:遵循“先開票、后付款”的原則,甲方支付前,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當期應付金額向甲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于發票開具后7日內提交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后,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業主對甲方開具發票的時間有要求或約定的,乙方應予以執行。
乙方收款銀行賬戶名稱:廣西金德泰電力安裝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南寧市北大路分理處
賬戶:
地址:南寧市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通源路6號318號房
10.6甲方可隨時監督乙方本工程的資金使用情況,乙方應保證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專款專用。如挪作他用必須經甲方批準,否則給予罰款或暫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時支付本工程所發生的有關費用,而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時,甲方有權代其支付,乙方必須配合并服從。
10.7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收方結算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時隨時進行修正,乙方必須接受。
第十一條 稅務
11.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依法納稅。
11.2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款前,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正規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11.3乙方負責繳納的稅費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第十二條 變更
12.1甲方有權根據業主和監理要求對本工程進行設計變更,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因變更增加工程量的,合同價款相應調整,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的,合同價款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12.2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或施工不當而引起的變更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2.3 變更價款的確定:經監理、設計院及業主單位批準的工程數量變更增加或減少,按照乙方實際完成并經甲方審定的變更數量,按照合同附件中的細目單價對乙方進行計價;無單價的項目,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2.4 乙方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甲方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乙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甲方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12.5 乙方不執行從業主處直接收到的未經甲方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甲方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 竣工驗收
13.1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13.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通知業主進行驗收,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業主驗收的部分,甲方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
13.3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的,乙方應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和責任。
13.4本工程經過國家或地方審計部門審計及財政部門的竣工決算評審后,如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減少,則雙方竣工結算按審計或評審后的工程量計算。
第十四條 竣工結算及移交
14.1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后14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14.2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應及時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甲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向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第十五條 質量保修
1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乙方承諾:甲方對業主所承諾的質量保修義務在分包工程范圍內同樣適用于乙方。
15.2 若乙方在保修期內缺陷修復不及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從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仍不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合同約定的義務除外),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計算的基數以甲方最后一筆付款時剩余欠款金額為準,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現已支付部分的工程款,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項下雙方結算價款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違約責任。
1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6.2.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和甲方及業主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因工期延誤不能實現甲方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6.2.2乙方勞務作業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該部分不予計量,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復、罰款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6.2.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乙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6.2.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并應向甲方賠償損失,賠償數額據實計算。
16.2.5乙方擅自停工的,承擔違約金1000元/天,停工 3 日(含3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場,賠償因停工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6.2.6 乙方在勞務作業和驗收過程中,被發現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勞務作業質量存在問題的,每發現一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16.2.7 乙方未履行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包括農民工)工資引起不良影響的,乙方應承擔10000元/人次違約金,甲方有權沒收乙方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及采取其它措施。
16.2.8 乙方或乙方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礙、干擾甲方項目部、公司本部、上級單位、業主、監理及政府部門的正常工作,如有違反本條款,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并承擔違金10000元/次,甲方還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6.2.9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場的,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6.2.10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作業內容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的,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并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6.2.11乙方未全面、適當履行合同的其它違約情形:/
16.2.12 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甲方有權暫停支付相應款項,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16.2.1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因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及時,造成甲方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稅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16.2.14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合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乙方提供虛假或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乙方應負責無償更換,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甲方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稅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第十七條 合同解除
17.1當下列情形發生時,本合同可解除:
17.1.1出現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17.1.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17.2當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按如下約定進行合同解除后的計量、付款和結清:
17.2.1合同解除后,甲方將按乙方完成的、甲乙方代表簽認的、符合本項目驗收標準的工程數量和《工程量清單》(附件1)單價(扣除甲供料和質保金)進行計量。
17.2.2合同解除后,甲方將暫停對乙方的一切付款,在查清剩余應付款項并扣除有關款項(如質保金、違約金等)后再行支付。
17.2.3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其它約定
18.1乙方對甲方負責,承認并嚴格按照業主、監理、甲方有關質量、安全、技術、環保、文明施工等標準執行,在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含節點計劃)內完成施工。
18.2臨時工程
18.2.1施工便道由甲方統一規劃、設計,由乙方修建至各工點。施工便道日常維護由乙方承擔,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2 乙方應根據施工需要辦理通過第三方道路的通行權,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承包單價中。需要甲方協調時,甲方應積極協助。
18.2.3施工中涉及棄土、棄碴、水系、支擋等由甲方統一規劃、設計,由乙方修建、維護并承擔費用,其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4乙方生產生活所用工棚、場地等所有臨時工程和設施由乙方修建,乙方自備設備由乙方安裝、調試,上述費用均以包含在合同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5施工用電、用水由乙方自行負責,電力、用水等設施(包含變壓器、配電盤以上及以下)由乙方保管、維護,丟失、損壞的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包已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6乙方必須自備足夠的電源,在網電設施建立前或網電停電期間,由乙方自發電施工,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7乙方設備、人員調遣及食宿由乙方負責,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8所有臨建設施按照業主或甲方標準執行,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承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3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碴、臨建工程權屬歸于甲方。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處置。
18.4因征地、拆遷、監理(含業主)指令、地方干擾、工藝中斷、圖紙滯后、材料供應、不可抗力等引起的停窩工損失及風險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各分項承包單價中,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向甲方另行索賠。
18.5乙方承諾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遵紀守法,保證甲方免于承擔因乙方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18.6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或類似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8.7乙方在施工場地發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現上述文物,乙方應采取有效合理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甲方,乙方應按文物行政部門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由此導致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按業主批復(工期順延、停工費用)給乙方補償。
乙方發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8.8乙方在撤場前,由乙方在本工程所造成的外欠款應全部付清,并向甲方提供相應憑證。如未付清,在相關方找到甲方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處理,否則甲方有權用乙方預留款代付。
乙方撤離現場時,應運出自帶小型機具并清除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設施,做到現場和工程整潔,達到甲方認可的狀態。若甲方清理,則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從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18.9鑒定。甲乙雙方對乙方完成工程量存在爭議且無法協商一致時,雙方同意將爭議部分提交南寧市造價站予以鑒定,甲乙雙方以鑒定結果計算工程量并進行結算支付,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18.10乙方下屬勞務人員因工資問題發生上訪或群體事件,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時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或者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逾期不處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會同當地政府或者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勞務人員提供的證據,確定乙方的欠薪金額并予以代付,乙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該代付金額,并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工程價款或質保金中扣除,工程價款或質保金不足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同時,乙方應按拖欠工資總額的3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③種方式:①由成都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②按照爭議標的提交成都鐵路運輸法院或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進行訴訟;
③提交我方(深圳市南山區)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臺風、泥石流、洪水、山體滑坡、地震、海嘯、流行疾病、騷亂、戒嚴、暴動、戰爭、政府行為等。
不可抗力發生后,甲乙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并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雙方對其損失的意見不一致的,按第19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的約定處理。
2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發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2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20.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生前已完成的工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計量支付。
20.3.2 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后果,由合同當事人按以下原則承擔:
(1)永久工程、已運至施工現場的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2)乙方自備的機械、材料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3)甲方和乙方承擔各自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4)因不可抗力影響乙方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已經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的,應當順延工期,由此導致乙方停工的費用損失由甲方和乙方合理分擔。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乙方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乙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20.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連續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審計
根據業主對本工程審計的要求,相關審計部門對本工程的審計結論對乙方同時具有約束力,甲方有權根據審計結論對乙方合同價款等進行對應調整。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
22.1甲乙雙方合同書、補充協議書及附件;
22.2中標通知書;
22.3乙方投標書;
22.4本項目施工技術規范、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圖紙;
22.5本項目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標準;
22.6本項目施工安全標準;
22.7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22.8本項目施工工期、進度計劃(含節點計劃);
22.9業主、監理和甲方的文件;
22.10甲乙雙方會議紀要;
22.11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
以上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第二十三條 附則
23.1合同簽訂前乙方必須提供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法人授權委托書等資料原件由甲方進行審核。甲方審核通過后,乙方應將以上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交由甲方,并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23.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發生稅務登記、公司名稱等重大信息的變更事項,應在重大信息變更后的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情況,并提供相關信息資料。
23.3雙方確定所預留的以下地址為雙方送達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該地址向對方送達的通知、紀要等文件均為有效送達。任一方變更送達地址必須在變更地址之日起 7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否則不發生送達地址變更的法律效力,對方按原地址送達仍然為有效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 南寧市江南區__ 。
乙方送達地址: 南寧市江南區__ 。
23.4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對于其因本合同而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未經本合同相對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轉讓,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擔保。
23.5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分包方,對本合同條款已認真閱讀,對合同約定的所有事項均已完全理解,對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項風險包括工程停建、工期變更、資金周轉、自然條件變化、征地拆遷滯后、圖紙遲延等均已充分判斷,乙方簽訂本合同則視為自愿承擔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
23.6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書。
23.7本合同從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3.8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3份,乙方執1份。
附件一:《工程數量清單》;
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機械設備表》;
附件三:《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員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材料清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專業分包合同 篇13
甲方(總包人):
乙方(分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1.1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分包范圍:樁(含基礎樁及支護立柱樁)
1.4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包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機械、人工、燃油、挖運施工現場道路及平整場地等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2、合同價款
2.1基礎樁與支護立柱樁工程暫定總價: 元(具體工程量清單見合同附件一)。
2.2合同價款的計價方法: 基礎樁與支護立柱樁采用包干單價形式
2.3結算方式:以承包人現場實際確定的工程量為準。
3、分包工作期限
工期:自開工之日(以承包人書面通知為準)起 天內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合格 。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義務:
7.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7.2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7.3負責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7.4負責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7.6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8、勞務分包人義務
8.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受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單位建立工作聯系;直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8.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8.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8.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管理,做好自身責任的治安保衛工作;
8.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8.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憑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8.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責任,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9、質量檢查與驗收
9.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9.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承擔違約責任。
10、合同價款與支付
10.1、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并通過驗收合格后,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后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應扣除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11、質量保修
11.1分包人應按國家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甲方按結算總價的 5% 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退還預留的質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與撤場
12.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明顯不能滿足分包人合同和承包人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進度。分包人應無條件的采取各種措施滿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內仍不能滿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場。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場的通知后應在5日內無條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場地,并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承包人財產和已完工程。分包人應承擔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12.2對于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搭建的臨時設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應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將施工場地清理干凈直至令承包人滿意。
13、違約責任
13.1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13.1.3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4、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分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交付、雙方簽訂分包合同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結算尾款后終止。
15、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別保存貳份。工程承包單位(蓋章) 勞務分包單位(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分包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分包人(簽字): 簽訂日期:
專業分包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后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后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并及時對其進行衛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范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雙方協議工價如下: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人工基價(元) 經考核驗收后達到標準在基價上加或達不到標準在基價上扣除 備 注
十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五、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六、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八、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簽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
第一部分 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簽約合同價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劃完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__________天。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1.本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工程預算書或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合同圖紙;
7.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定義與合同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八、分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完工、交付并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工程缺陷承擔維修責任,并與承包人共同就本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九、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期限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十、本協議書連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其中,承包人____份,分包人____份。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本分包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蓋單位章) 分包人:_________(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定義
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的施工總承包合同。
1.2 本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共同簽署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
1.3 合同文件(合同):構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協議書中約定的組成本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協議書:是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簽署的用于明確當事人合同關系的文件。
1.5 技術標準和要求: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名為技術標準和要求的文件,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對其所做的修改或補充。
1.6 圖紙: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圖紙,以及由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供的任何補充和修改的圖紙,包括配套的說明。
1.7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中與承包人簽訂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中與發包人簽訂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9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中與承包人簽訂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和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分包人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2 整體工程:指承包人與發包人簽訂的總包合同中約定由承包人負責實施、竣工和修補質量缺陷的有關工程。
1.13 本分包工程:指分包人按本分包合同約定負責實施、完工和修補質量缺陷的整體工程內的有關工程。
1.14 永久工程:指按本分包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承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15 臨時工程: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1.16 施工場地:指用于本分包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本分包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1.17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按第10.3.1項發出的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期。
1.18 工期:是指在協議書約定的分包人完成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
1.19 完工日期:指第1.18款約定工程屆滿的日期。實際完工日期按第19.3款的約定確定。
1.20 缺陷責任期:指履行第23.2款約定的缺陷責任的期限。
1.21 保修期:是根據現行有關法律規定,在第23.2款中約定由分包人負責對合同約定的保修范圍內發生的質量問題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期限。
1.22 天:除特別指明外,指日歷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
1.23 簽約合同價:指簽訂合同時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1.24 合同價格:指分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分包工作后,承包人應付給分包人的金額,包括在履行本分包合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進行的變更和調整。
1.25 質量保證金:指按第22.1款約定用于保證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復義務的金額。
1.26 書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3.適用法律
本分包合同適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北京市地方法規。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國家及北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也適用于本分包合同。
4.標準和規范
4.1 本分包工程適用現行國家、行業和北京市規范、標準和規程。
4.2 構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內容與國家、行業和北京市現行規范、規程和標準出現矛盾時,分包人應書面要求承包人予以澄清,除非承包人有特別指令,分包人應按其中要求最嚴格的標準執行。
4.3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材料、施工工藝和本分包工程應按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國家、行業和北京市現行規范、標準和規程最新版本執行。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文件的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工程預算書或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合同圖紙;
(7)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圖紙與技術標準和要求之間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較嚴格的標準為準。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簽訂的補充協議亦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其解釋順序視其內容與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關系而定。
6.總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關系
6.1 承包人應組織分包人就總包合同中與本分包工程有關的條款進行交底。
6.2 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應由發包人完成的工作,如果與本分包合同有關,承包人應及時督促發包人完成。
6.3 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約定,未經承包人同意,分包人不應與發包人或監理人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7.圖紙和分包人文件
7.1 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日期和數量,向分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所提供的圖紙數量無法滿足施工需要時,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可自費購買或復制。關于圖紙的其他約定見專用合同條款。
7.2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的文件,分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報送承包人。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批復。
8.承包人
8.1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其義務包括:
8.1.1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并保證分包人免于承擔因承包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8.1.2 承包人應確保與本分包工程相關的任何必要的批準、許可、核準、報備等手續得到及時辦理。
8.1.3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并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8.1.4 現場的準備和移交。
(1)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分包人提供與本分包工程有關的施工場地,以及與本分包工程施工相關的現場資料。
(2)承包人在向分包人移交現場前應完成現場準備工作。
(3)承包人應向分包人移交的現場條件見專用合同條款。
(4)承包人應承擔與現場準備有關的上述工作的一切費用。
8.1.5 承包人應按第10.3.1項的約定向分包人發出開工通知。
8.1.6 承包人負責整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對分包人的綠色施工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督促分包人遵守關于大氣污染和綠色施工的相關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范圍內各分包人的綠色施工進行統籌管理。
8.1.7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
8.1.8 承包人應在分包人按合同實施完成本分包工程達到實際完工的標準,并辦理本分包工程相關完工驗收手續后,接收分包人交付的工程及現場。
8.1.9 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見專用合同條款。
8.2 項目經理
8.2.1 承包人應任命承包人項目經理派駐現場,以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約定的授權范圍內的權利和義務。項目經理的姓名及授權范圍見專用合同條款。
8.2.2 項目經理所做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準、證書及決定等,均視為由承包人所做出。
8.2.3 承包人有權變更或撤銷關于項目經理的委派。任何此類的變更或撤銷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并在到達分包人時生效。
9.分包人
9.1 分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包括:
9.1.1 分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并保證承包人免于承擔因分包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9.1.2 分包人應嚴格按本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完成本分包工程,并修補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9.1.3 分包人應為完成本分包工程而設置合理可行的現場組織機構,并委派具備相應崗位資格的管理人員。除非獲得承包人書面同意,分包人不得更換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員。
9.1.4 本分包合同下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應受過專門的培訓并已取得有關管理機構規定的崗位證書。
9.1.5 分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施工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措施計劃,并對所有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性和安全可靠性負責。
9.1.6 分包人負責合同中約定的應由分包人自行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作,遵守關于大氣污染和綠色施工等方面規定,貫徹北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施工揚塵治理方案,確保用于開展安全生產和綠色施工的資金得到有效使用,妥善處理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材料和建筑垃圾,使用符合安全和環保要求的施工機械,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和綠色施工主體責任。
9.1.7 合同約定需承包人審批、認可的材料及工程設備、樣本、文件或工作,分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提交承包人。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批復。承包人的任何批準、不批準或修改建議皆不會減輕或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責任。
9.1.8 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
9.1.9 在辦理完工驗收手續前,分包人應負責照管和維護工程,直至完工后移交給承包人為止。
9.1.10 分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見專用合同條款。
9.2 分包人項目經理在本分包合同履行期間,分包人應任命分包人項目經理常駐現場,以代表分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分包合同約定的授權范圍內的權利和義務。分包人項目經理姓名及授權范圍見專用合同條款。分包人項目經理做出的任何請示、函件或報審資料等,均視為由分包人做出。
10.工期
10.1 進度計劃
10.1.1 分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期限,編制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報送承包人。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批復或提出修改意見,否則該進度計劃視為已得到批準。經承包人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稱為合同進度計劃,是控制合同工程進度的依據。
10.1.2 實際進度與第10.1.1項的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分包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承包人提交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申請報告,并附有關措施和相關資料,報承包人審批;承包人也可直接向分包人做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指示,分包人應按該指示修訂合同進度計劃,報承包人審批。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批復。
10.2 工期
10.2.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工期中已包括政府規定的不可進行夜間或節假日施工因素等對工期的影響。
10.2.2 如本分包工程劃分不同區段,各區段的工期見專用合同條款。
10.3 開工
10.3.1 承包人應在開工通知中確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分包人發出開工通知。分包人應按開工通知中確定的日期開工。工期自承包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計算。
10.3.2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分包人不能按開工通知中確定的日期開工,承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應賠償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10.4 暫停施工
10.4.1 因分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分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0.4.2 除第10.4.1項約定的因分包人原因及第28.1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且分包人無法通過調整工作安排減少損失,同時此暫時停工已造成分包人關鍵線路工作的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無法避免的損失,經承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應賠償分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10.4.3 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分包人收到復工通知后,應在承包人指定的期限內復工。分包人無程不合格,承包人可隨時發出指示,要求分包人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補救,直至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分包人承擔。
10.5 工期延誤
10.5.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因下列原因造成分包人關鍵線路工作的工期延誤和(或)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承包人原因導致分包人不能按開工通知中的日期開工;
(2)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其他由承包人承擔工期延誤的情況見專用合同條款。
10.5.2 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由分包人承擔相關責任,工期不予順延。分包人按下列原則承擔違約責任:
(1) 如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內或按合同約定延長的期限內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向承包人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逾期完工違約金總額不應超過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逾期完工違約金最高限額。逾期完工違約金將從按合同應支付或將支付給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要求分包人償還。
(2)分包人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不免除分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補缺陷的義務。
10.6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10.6.1 分包人應在工期內,或在根據合同約定承包人同意延長的期限內完成本分包工程。實際完工日期按第19.3款的約定執行。
10.6.2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在工期內提前完工。承包人和分包人約定提前完工并給予獎勵的,獎勵金額見專用合同條款。
11.工程質量
11.1 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的,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分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1.2 如整體工程質量需要達到創優目標,創優目標及相關約定見專用合同條款。分包人應確保本分包工程能夠滿足整體工程質量創優目標的要求,并有義務配合承包人實現整體工程的質量創優目標。本分包工程合同價格中已包含了分包人所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達到質量創優目標相關要求并配合承包人實現該質量創優目標所需發生的相關費用。
11.3 承包人有權對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承包人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分包人按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責任。
11.4 工程隱蔽部位檢查
11.4.1 經分包人自檢確認工程隱蔽部位具備覆蓋條件后,分包人應通知承包人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檢查。承包人應按時到場檢查。承包人未到場檢查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完成覆蓋工作。無論承包人是否到場檢查,對已覆蓋的工程隱蔽部位,承包人均可要求分包人進行鉆孔探測或重新檢驗,分包人應遵照執行,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恢復原狀。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經檢驗證明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分包人承擔。
11.4.2 分包人未通知承包人到場檢查,私自將工程隱蔽部位覆蓋的,承包人有權指示分包人鉆孔探測或揭開檢查,無論工程質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分包人承擔。
11.5 清除不合格工程
11.5.1 分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設備,或采用不適當的施工工藝,或施工不當,造成工程不合格,承包人可隨時發出指示,要求分包人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補救,直至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分包人承擔。
11.5.2 由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設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分包人采取措施補救的,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
12.試驗和檢驗
12.1 分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并為承包人對上述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質量檢查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按合同約定應由承包人與分包人共同進行試驗和檢驗的,由分包人負責提供必要的試驗條件、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
12.2 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派員參加試驗和檢驗的,除承包人另有指示外,分包人可自行試驗和檢驗,并應立即將試驗和檢驗結果報送承包人,承包人應簽字確認。
12.3 承包人對分包人的試驗和檢驗結果有疑問的,或為查清分包人試驗和檢驗成果的可靠性而要求分包人重新試驗和檢驗的。重新試驗和檢驗的結果證明該項材料、工程設備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分包人承擔;重新試驗和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
13.安全綠色施工
13.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和綠色施工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和綠色施工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并承擔政府主管部門因揚塵污染而給予責令停工等行政處罰所造成的誤工、工期拖延造成的損失。
13.2 安全綠色施工其他約定見專用合同條款。
14.材料和工程設備
14.1 總包合同約定由發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在本分包合同中視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對于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約定見專用合同條款。
14.2 除第14.1款約定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外,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均由分包人負責采購、運輸、保管。分包人應對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負責。
(1)分包人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24小時前以書形式通知承包人,并提交制造商產品介紹說明、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一切所需的證明文件給承包人審核。
(2)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合同約定時,分包人應按承包人要求的時間將材料和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由分包人自行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承包人不得指定制造商或供應商。
15.變更
15.1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可向分包人做出變更指示,分包人應遵照執行。沒有承包人的變更指示,分包人不得擅自變更。
15.2 變更估價的約定見專用合同條款。
16.合同價格及調整
16.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簽約合同價。
16.2 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格的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6.2.1 單價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以工程量清單及其綜合單價進行合同價格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單價不作調整。合同價格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格調整方法和程序見專用合同條款。
16.2.2 總價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以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及有關條件進行合同價格計算、調整和確認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格不再調整。合同價格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格調整方法和程序見專用合同條款。
16.2.3 其他價格形式:是指除第16.2.1、16.2.2項以外的其他合同價格形式,具體約定見專用合同條款。
17.計量
17.1 分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內容向承包人提交計量周期已完成的工程量報告。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內容和計量周期見專用合同條款。
17.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告后10天內完成對分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的審核,以確定當期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承包人對工程量有異議的,有權要求分包人進行共同復核或抽樣復測。分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進行復核或抽樣復測,并按承包人要求提供補充計量資料。分包人未按承包人要求參加復核或抽樣復測的,承包人復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視為分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17.3 承包人未在收到分包人提交的已完成的工程量報告后10天內完成審核的,分包人報送的已完成的工程量報告中的工程量視為分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17.4 關于計量的其他約定見專用合同條款。
18.合同價款支付
18.1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時間、預付額度、工程預付款的抵扣起始時間和方式見專用合同條款。
18.2 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工程進度款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額支付工程進度款。
18.3 經承包人確認的合同價格調整(含因工程變更、索賠等引起的合同價格調整)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19.完工驗收
19.1 本分包工程具備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完工驗收條件時,分包人可向承包人提交完工驗收申請報告。
19.2 承包人審查后,認為尚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應通知分包人在完工驗收前尚需完成的工作內容,分包人應在完成承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內容后,再次提交完工驗收申請報告。承包人審查后,認為已具備驗收條件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則視為工程完工驗收通過。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應通知分包人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辦理驗收,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分包人承擔。
19.3 經驗收合格的工程,實際完工日期為分包人按第19.2款提交完工驗收申請報告或按該款重新提交完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以兩者中時間在后者為準)。工程未經完工驗收,承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完工日期。
20.移交
20.1 當本分包工程辦理了完工驗收手續,即表明工程具備移交條件。移交工程的時間要求見專用合同條款。
20.2 分包人未能如期向承包人移交工程的,應承擔給承包人所造成的損失。
20.3 承包人無故未在第20.1款約定的期限內接受分包人移交本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應賠償由此給分包人造成的損失。
20.4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辦理移交手續后,分包人應對施工場地進行清理并拆除臨時工程,直至承包人檢驗合格為止。完工清場費用由分包人承擔。
21.結算
21.1 本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承包人提交完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
21.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工程完工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后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審核。
21.3 承包人確認完工結算報告后,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將扣除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外的全部結算款項支付給分包人。
22.質量保證金
22.1 質量保證金的額度、支付時間和方式見專用合同條款。
22.2 缺陷責任期滿時,分包人向承包人申請到期應返還分包人剩余的質量保證金金額,承包人應在14天內會同分包人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核實分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責任,并將無異議的剩余質量保證金返還分包人。
23.保修責任與缺陷責任
23.1 分包人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出具質量保修書,明確保修范圍、期限和責任。保修期起始時間見專用合同條款。
23.2 分包人應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擔缺陷責任。缺陷責任期的起始時間和缺陷責任期的期限見專用合同條款。
24.違約
24.1 承包人違約
24.1.1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視為承包人違約。
24.1.2 承包人違約時,分包人可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承包人收到該通知后28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分包人有權暫停施工。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
24.1.3 分包人按第24.1.2項暫停施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但分包人的這一行動不免除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也不影響分包人根據合同約定享有的索賠權利。
24.1.4 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4.2 分包人違約
24.2.1 分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視為分包人違約。
24.2.2 分包人違約時,承包人可向分包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改正。分包人應承擔其違約所引起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責任。
24.2.3 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發出的整改通知后28天內,分包人沒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糾正違約,承包人可向分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可派員進駐施工場地,另行組織人員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因繼續完成該工程的需要,有權扣留使用分包人在現場的材料、設備和臨時設施。但承包人的這一行動不免除分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也不影響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享有的索賠權利。
25.索賠
25.1 承包人索賠
25.1.1 根據合同約定,承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應在知道或應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向分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向分包人正式遞交索賠通知書。
25.1.2 分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通知書后,應按合同約定商定或確定追加的索賠金額和(或)延長的缺陷責任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賠通知書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的35天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復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應從支付給分包人的合同價款中扣除索賠款項,或由分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給承包人。承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第四百八十七條約定執行。
25.2 分包人索賠
25.2.1 根據合同約定,分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應在知道或應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14天內向承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分包人未在前述14天內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權利。分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14天內,向承包人正式遞交索賠通知書。索賠事件具有連續影響的,分包人應按合理時間間隔繼續遞交延續索賠通知。
25.2.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提交的索賠通知書后,應按合同約定商定或確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長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賠通知書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的35天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復分包人。分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索賠款項與當期進度款同期支付。分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第四百八十七條約定執行。
25.3 關于索賠的其他約定見專用合同條款。
26.保險
26.1 分包人應充分了解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所辦理的保險是否能滿足分包人對于投保內容、保險金額等的要求,如果分包人認為不能滿足要求的,應自費補充投保。
26.2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見專用合同條款。
27.擔保
27.1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約擔保的,分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提交履約擔保。分包人辦理履約擔保的費用已包括在簽約合同價內。承包人是否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約擔保及其額度、有效期的截止時間見專用合同條款。
27.2 承包人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約擔保的,承包人應同時向分包人提交與履約擔保等額的工程款支付擔保。工程款支付擔保有效期的截止時間見專用合同條款。
27.3 關于擔保的其他約定見專用合同條款。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爭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28.2 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對方,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
28.3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后果,由雙方當事人按以下原則承擔:
(1)永久工程,包括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害,以及因工程損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分包人設備的損壞由分包人承擔;
(3)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承擔其人員傷亡和其他財產損失及其相關費用;
(4)分包人的停工損失由分包人承擔,但停工期間應承包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復工程的金額由承包人承擔;
(5)不能按期完工的,應合理延長工期,分包人不需支付逾期違約金。承包人要求趕工的,分包人應采取趕工措施,趕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分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撤離施工場地。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9.爭議
如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本分包合同中發生爭議的,可協商或邀請第三方調解此類爭議。任何一方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爭議或通過協商或調解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第一種:向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第二種:向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的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和分包人文件
7.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圖紙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由分包人提供文件的范圍、數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復分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分包人提供文件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承包人
8.1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其義務包括:
8.1.4 現場的準備和移交
(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施工場地,以及與工程施工相關的現場資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向分包人移交的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9 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項目經理:
8.2.1 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分包人
9.1 分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包括:
9.1.7 承包人批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1.10 分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分包人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工期
10.1 進度計劃
10.1.1 分包人編制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向承包人報送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復或對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
10.1.2 分包人報送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申請報告和相關資料的期限: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復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申請報告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批復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工期
10.2.2 各區段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 工期延誤
10.5.1(4)其他由承包人承擔工期延誤的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2(1)分包人未能在工期內或按合同約定延長的期限內完成本分包工程,應按下列原則承擔違約責任:
逾期完工違約金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完工違約金最高限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6 完工日期及提前完工
10.6.2 承包人和分包人約定提前完工并給予獎勵的,獎勵的金額為:_________
11.工程質量
11.2 整體工程質量創優目標及相關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4 工程隱蔽部位檢查
11.4.1 承包人檢查工程隱蔽部位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全綠色施工
13.2 安全綠色施工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材料和工程設備
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變更
15.2 變更估價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合同價格及調整
16.2 本分包合同價格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6.2.1 采用單價合同的,合同價格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調整方法和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2 采用總價合同的,合同價格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調整方法和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3 采用其他價格形式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1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報告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量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4 關于計量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合同價款支付
18.1 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支付時間和額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預付款抵扣起始時間和抵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付款周期、程序、支付比例或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完工驗收
19.1 完工驗收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2 完工驗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移交
20.1 移交工程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4 完工清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結算
21.1 分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和完整結算資料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完成審核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3 承包人確認完工結算報告后,將扣除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外的全部結算款項支付給分包人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質量保證金
22.1 質量保證金的額度、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保修責任與缺陷責任
23.1 分包人向承包人出具質量保修書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2 缺陷責任期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缺陷責任期期限:______月。
24.違約
24.1 承包人違約
24.1.4 逾期付款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索賠
25.3 關于索賠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保險
26.2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擔保
27.1 承包人____________(要求/不要求)分包人提交承包履約保證擔保。要求分包人提交履約保證擔保時,履約保證擔保的額度為___________________,履約保證擔保的有效期的截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2 工程款支付擔保有效期的截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3 關于擔保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3 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后果,由雙方當事人按以下原則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爭議
因本分包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分包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或者調
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第一種: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第二種: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0.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分包合同 篇16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后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后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并及時對其進行衛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范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四、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五、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七、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簽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即失效。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7
發包方(全稱):
分包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分包事宜經協商并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1.1、分包工程名稱:浙江領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廠房擴建工程
1.2、分包工程地點:柯城區航埠鎮工業園區內
1.3、分包工程承包范圍:鋼結構基礎以上部分制作、安裝
二、分包方式及內容
2.1、本工程分包采取 包 清 工 的方式。
2.2、包含工作內容:
1)H型鋼立柱安裝、牛腿制作、行車梁安裝、屋面彩鋼瓦、保溫棉等施工;外露鐵件油漆施工采用一底一面漆。 2)北面維護墻及東西面山墻施工。
3)經協商單價如下:屋面40元每平方米,圍護墻安裝20元每平方米,原有墻拆除5元每平方米。
4)吊裝機械費本工程一次性補貼3000元。 采用協議固定單價和實際工程量乘積的方式的進行結算,
2.3甲方提供焊接設備及輔助材料,主體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4、安全措施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現場施工的安全責任。
三、分包合同工期
3.1、合同工期:45日歷天(含雨天)。無故延誤工期,按每天500元進行處罰。
3.2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開工日期以發包方通知為準。
四、分包合同價款及支付
4.1、付款方式:
進場施工后支付人民幣10000元,屋面檁條安裝完成后支付10000元,剩余款項等驗收后預留合同價款的5%保修金,其余付清。保修期自驗收合格后一年。
五、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年 3 月 5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承包方所在地辦公室
發包方和分包方約定自雙方簽字蓋章,后本合同生效,雙方約定本合同一式 二 份,發包方 一 份,分包方各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與分包方分別保管。
發包方:(公章)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分包方: (簽字)
專業分包合同 篇18
甲方(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面積__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___?層數_______________?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類別:
5、分包范圍:
6、質量要求?:按設計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7、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個日歷天。
10、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總包合同文件(除合同價款以外);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保證按時開工
(2)按雙方的協商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建筑材料和設備
(4)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5)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6)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7)按時交付工程價款。
(8)甲方派駐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資質,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2、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乙方訂立合同時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4)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5)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_____,其費用自擔;
(6)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須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更換前,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7)按期完成項目,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第四條、合同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_____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_____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9
承包人(全稱):______
分包人(全稱):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_______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 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
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___ 元,
小寫:____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年___ 月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___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 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 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 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 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
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后生效。
承包人:分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專業分包合同 篇20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上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20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人,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J序、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廣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設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322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他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應按照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的條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e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歇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7天內,將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預付款、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以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他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他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陪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件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撮失虛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保險
30.1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條款、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除總包合同文件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語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3.3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年月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年月日。
4.圖紙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托范圍及費用承擔:
4.3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4.4關于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項目經理
姓名:職稱:(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項目經理
姓名:職稱:(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2)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年月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年月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實施提供的機械設備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
(4)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定生效后天內向項目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擔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準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年月日。
承包人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年月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本合同價款采用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
(2)采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
19.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20、工程量確認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量:扣回時間和比:。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份。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本合同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6.2本合同關于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8、爭議
28.1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30、保險
30.1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0.2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1、擔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金額為:
擔保方式為:
31.2分包人提供履約擔保金額為:
擔保方式為:
31.3其他提保事項約定: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3由分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37、合同份數
37.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承包人份,分包人份。
38、補充條款: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層處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單價、包人工、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
二、工期
1.按甲方確定的進度計劃要求工期。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制訂的進度計劃,確保各節點計劃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續(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為準,其他人員確認無效),但乙方必須采取積極的趕工措施,確保規定竣工時間的實現。
4. 其他工期延誤和順延約定:出現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判別以當地電臺、電視臺報導為準。一天以上臺風,暴雨;由市政府規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項條件);工期經甲方簽字認可后可相應順延。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一次性驗收合格。
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6.1本合同使用_漢語_語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本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是中國和吉林省,法規,及合同文件規定的部門法律、法規。
7.圖紙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日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一周內。
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套數; 1套。
五、雙方一般職責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9.乙方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10.甲方職責
10.1負責該工程全過程管理和協調,并負責同施工總承包方、監理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的聯系,協調解決屬于甲方職責范圍。
10.2根據施工圖紙及施工說明,在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圖紙變更,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終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
10.4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進度不滿足要求或發生無故停工、不服從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集體上訪給甲方造成任何影響的行為。
10.6乙方人員、材料、設備的進退場必須獲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員不能滿足現場要求,甲方有權在任意時間和地點責令離開工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0.7甲方有權對分包工作范圍和內容進行調整。
11.乙方職責
11.1乙方人員在施工中應愛護甲方財物,并做好成品保護。對因施工不當或施工質量未達到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造成的設備、材料、工具及其他損失,應負責賠償。
11.2乙方必須保證足夠的款項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機械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為拒絕支付該款項的條件,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間接費用。
11.3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有效的上崗操作證并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統一要求進行文明施工的義務,及時清理由自身施工所產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施工完畢應嚴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場清,材料機具堆(停)放整齊。做好施工期間車輛進出場的保潔。施工人員按甲方要求統一著裝,費用自理。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11.5乙方人員的交通、吃飯由乙方自行解決,安全保衛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11.6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若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人員的勞動綜合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11.7乙方不得將承攬的工程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必須獲得甲方同意。
11. 8如施工現場情況發生變化或設計變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員、機械的停工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 9施工現場乙方供應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樣送檢的,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樣送檢工作,檢測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11. 10施工期間乙方委派的現場負責人必須24小時在現場。
六、質量與安全
12.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__一次性驗收合格__
以國家和吉林省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設計圖紙為準,同時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監理及業主審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規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及配合其他專業施工的現象時,甲方可另行選擇其他單位,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并承擔相應損失。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包干綜合單價 :
14.合同總價暫定 157830 元(人民幣),最后結算按照實際完成量結算。
14.1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單價方式確定。單價內應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費、材料費(含材料損耗)、機械費、現場安全、環保及文明施工費用、管理費、成品保護費、措施費、工程所在地其它規定費用、保險費、以及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輔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單價中。一切工作所產生的費用攤銷到合同包干單價中,且每項單價在整個工期中固定不變(包括施工期間政策性調整及報價中自購材料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報價及合同價中,結算時不作調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裝發票;單價內含稅金。
機械設備保險及人員綜合保險由分包單位單價內綜合考慮,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
本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后不會因國家、行業及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政策性文件進行費用調整,一切價格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14.2合同價款包括的范圍:合同工作范圍內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機械使用等施工現場內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內容。
費用的計算方法:工程量按實計算,防水材料損耗及搭接等均計入單價。
15.合同價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總價款的60%工程款;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扣除質保金,甲方應一次性將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內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況下無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同時向甲方開具由龍井市稅務部門提供的建筑安裝統一發票。
16.上述分包結算包干單價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紙所規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內容,還應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費, 規費、利潤,應由乙方繳納的稅金等費用。
16.2本身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場外道路保潔的人工費。
16.3趕工措施費,農忙、夜間和一年中所有節假日的人員加班加點費。
16.4施工機械的停置及人員窩工費用。
16.5夜間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機械進出場的費用。
16.6乙方已經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在實際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現場條件、價格等各種理由增加費用的要求,如發生此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場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應結算單價的_70_%給乙方辦理工程結算。
八、質量保證期為 5 年。
質量保證期間發生屬于保修范圍的項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維修費用從乙方質量保證金中扣抵。
九、違約責任
22.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節點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進度違約金,且不得影響下一節點的完工時間。
22.2、由乙方負責的部分分項質量不合格者除無條件返工外,同時應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違約金。
22.3、乙方人員未持有相關上崗證件導致甲方被行政機關處罰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違約金。
22.4、乙方人員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現場管理人員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違約金。
22.5、乙方違反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應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違約金。
十一、爭議
2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可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時,雙方約定向龍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4.發生爭議后,無論爭議是否已解決,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雙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25.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責任:
25.1、乙方施工期間不遵守現行法律法規或國家強制性標準,如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標準要求(出現嚴重質量事故或存在嚴重隱患且整改不力時)。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進度嚴重滯后,雖經努力仍無法改變現狀時。
25.4、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經甲方二次書面通知整改仍無改進時。
25.5、內部組織管理混亂,已無能力組織正常施工時。
25.6、未嚴格遵守協議或協商約定,不履行或惡意拖欠、拒發工人工資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鬧事、圍攻甲方場所或群體上訪、媒體曝光的。
25.8、將工程再分包、轉包的。
25.9、乙方人員在現場發生群毆,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二、其他
26、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業證件(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經營手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的復印件,并且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紅章。擔保單位的企業證件一同提供。
27、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2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XX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XX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專業分包合同 篇23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專業分包合同 篇2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2、 工程地點:3、 承包范圍及內容:乙方負責烏蘭木倫湖南岸住宅小區A-18-01#、04#、06#、07#、09#、10#、11#樓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施工的全部內容,(包括除水泥、砂子、水、電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發泡劑、防裂劑、外加劑等,人工,專用機械,工機具等,還包括發泡混凝土加工制作、運輸、澆筑、地面找平)。
4、 甲方應提前對需要施工的樓面進行地面清理,垃圾清運,施工測量放線等,且應保證乙方施工的連續性。
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人工、包部分材料、包施工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檢測、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的全部工作內容。
第二條: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7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 合同工期:9#樓于20xx年 6 月 18日早開工。至20xx年 6月 26日竣工,共8個日歷天。各方核驗、驗收、簽字的時間不包括在工期內。
3、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分包工程總價的2‰計算,按天累計。
4、如遇有下列情況,乙方報請甲方按停工時間延長工期:每報停24小時延期一天。
A、 因不可抗力影響;(不可抗力的定義和范圍按總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無法按原計劃進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或原材料供應不上造成停工時間累計24小時以上;
D、 因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E、 因業主原因無法正常施工;
F、 因甲方施工工作面保證不了乙方連續施工所造成的停工,累計24小時以上。
第三條:質量
1、 本工程的質量等級為合格,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
2、 主要技術要求:
A、 樓地面墊層厚度40mm-60mm面層進行平整,表面平整度正負5mm,建筑標高1m線至泡沫混凝土完成面為1.04m;
B、 密度等級:B07,干表觀密度≤730-800㎏/m ³,抗壓強度≥3.0mpa
C、 施工范圍:樓梯間、電梯間、衛生間以外的所有房間范圍(具體施工范圍以甲方現場交底為準)
D、 乙方所做的樓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成品后不得有空鼓、開裂、起砂現象;打墊層時粘在墻面上的污染物乙方必須鏟除干凈。
E、 乙方所做的墊層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必須按400Kg水泥配
400Kg砂子的配比進行施工,不得隨意增減水泥用量或隨意增減砂子用量,材料超出預算材料量的2%以上由乙方賠償。
3、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4、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5、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
第四條:環境安全
1、 本工程乙方巡查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并達到安全文明工地標準要求。
2、 乙方應識別施工工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采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由乙方自己施工造成的自身施工人員或其他班組施工人員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經濟賠償和相關法律責任,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
3、 乙方要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定,并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 乙方應編制乙方范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發泡混凝土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技術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施工隊伍進行安全交底。
6、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7、 甲方為保持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
第五條:工程價款
1、本合同單價:元/㎡,施工面積按計算。注:扣除墻體、衛生間、樓梯間、管道井、電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積。
2、本工程計價方式為:單價包死,如調整施工方式、質量標準或增加合同以外的原材料調整合同價款。
3、上述計價方式中不包括工程稅金。
4、本工程所采購的建筑材料除水泥、砂子、水、電外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購,要滿足圖紙及政府有關規定的要求。
5、本工程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地用各類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滿足政府有關法規和規定的要求,滿足甲方的管理要求。
6、本合同發生的一切費用,除水泥、砂子、水、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結算原則
按實際施工部位的圖紙計算面積結算,單價按/㎡計算。(扣除墻體、衛生間、樓梯間、管道井、電梯井等所有未施工部分面積。)
第七條:工程款的支付
1、 整體工程完成總量的50%時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10日內辦理結算。
第八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職責
1、甲方任命為甲方駐工地代表(以下簡稱“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2、甲方代表發出指令,以《工程聯系單》形式送達乙方,乙方應予以執行。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8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作出執行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以執行。
3、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它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比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3、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4、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復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5、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6、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部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作協調,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7、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8、當乙方由于業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時,甲方應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積極做好有關工作。
9、乙方任命(以下簡稱“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0、乙方在本工程履約中對甲方付完全責任,同時對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約不負連帶責任。
11、乙方對甲方發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指令,不論何種情形均必須立即執行。
12、乙方的要求,請求或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蓋章及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收到后生效。
13、乙方應按規定對水準點引測、軸線標高等進行技術復核。
14、乙方應按規定制作發泡混凝土試塊、砂漿試塊,正確養護,按時送試。
15、乙方應全面貫徹,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16、甲方將A-18-01#、04#、06#、07#、09#、10#、11#樓地面發泡混凝土墊層承包給乙方施工,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進度要求,即甲方具備兩棟或兩棟以上樓施工條件時乙方則必須具備兩套設備和兩個班組在兩棟樓上同時做發泡混凝土墊層的條件,如果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選擇其它施工單位或增加其它單位施工;如果乙方對此不滿意拒絕繼續施工,則甲方對乙方結算時只能按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60%結算。
17、在施工工程中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修復、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果修復后仍達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應停工退場,甲方應結清乙方已完成工程合格量的工程款。
18、如果在9#、11#樓用發泡混凝土施工完后發現用發泡混凝土打樓墊層有質量缺陷,甲方改用細石混凝土施工樓墊層,則甲方和乙方的合同(1#、4#、6#、7#、10#樓部分)自動解除,乙方退場,甲方重新安排做細石混凝土的施工隊伍。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并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2、 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專業分包合同 篇2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甲方”)與乙方已經簽訂承包合同,甲、乙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望都·太陽城二期23#樓分包工程承包范圍:室內膩子工程(室內衛生清理)包工包料全外墻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合同單價),小寫: 元(合同單價)。 建筑面積:5429M2
三、工期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 月 日開工;月日竣工;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按當地質量監督站及建設單位的分戶驗收標準 付款方式為: 五、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未按工期完工,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且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六、合同的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總工期為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采用下列: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采用下列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采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如今后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并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預算價:_________________(工程結束后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_________(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后,由會計事務所或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簽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復核簽字,并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_________________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并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后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總工程款的%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后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_________________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并按現行國家驗收規范執行。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于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范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后小時內驗收完畢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內提供符合規范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并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準,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后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后于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并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范。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后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并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采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并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協議于年月日在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7
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專業分包合同 篇2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由 承建。根據該工程圖紙設計及施工組織設計的相關要求,甲方將 分項工程發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范圍及方式:
三、工期要求:
滿足甲方施工進度總控制要求,乙方在此期限內完成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內容,若乙方拖延工期則給予20xx元/天處罰;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乙方順延工期,注:(具體施工日歷天數隨土建方交驗時間而定)。
四、質量要求
1、按照設計施工圖紙及技術核定單的要求施工,要求施工一次性驗收不滲不漏。若因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施工方承擔。
2、執行標準:按行業標準執行。
4、此報價不提供稅票
五、工程款支付
1、隨甲方合同一起付款;
2、專業分包工程結束,項目經理應在15個工作中內完成與專業分包單位的終結結算,終結結算后方為有效并付至此款的97%給乙方;
3、3%的質保金于質保期滿一周內無息支付給乙方。
六、工程計算:按圖紙設計施工面積計算。(注:附加層不計算面積。)
1、在保修期內,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滲漏,由乙方負責維修;
2、非乙方原因,(如防水層上安裝、打洞、接管、基礎下沉開裂等)造成的滲漏,如需乙方維修,工程費由甲方負責;
3、保修期: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七、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施工部位;
2、提供符合防水施工質量要求的防水工作基面,保證防水操作面干燥,進場施工前,甲、乙雙方辦理工序交接手續;
3、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場所和工人住宿;
4、參與并配合乙方對半成品、成品的保護,盡量不安排工種交叉作業;
5、在施工過程中給予有效的配合;
6、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
7、對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進行驗收;
8、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對本工程進行驗收;
9、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安全規定或發現重大的安全隱患行為有權要求整改;
10、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督促檢查,并根據項目有關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八、承包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通進場施工,在滿足防水施工條件下,乙方的材料、人員在兩日內必須到場。乙方常駐工地負責人: ,聯系電話: 。
2、進入甲方工作區的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對施工人員應當進行施工前入場、安全、三級教育;
4、保證所提供的材料、設備和質量。向甲方提供的規格、數量、質量等相關證明;
5、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并及時整改;
6、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范要求及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8、參與半成品和成品的保護,盡量不讓其他相關工種損傷、破壞防水層。
九、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1、雙方協議解除;
2、因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義務而耽誤工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將每天按總金額的1%給以乙方違約金并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國家規范及本合同要求的,應當無償維修或返工;
(2)因乙方原因如未能如期交工的,乙方將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十一、在本合同發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滿合同價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9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淮南市第二中學1#教學樓/行政辦公樓工程勞務分包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進行 行政辦公樓1#、款,愿共同遵守。
1、 工程名稱:淮南第二中學1#教學樓/行政辦公樓;
2、 工程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區;
3、 承包范圍:按圖紙內所有的內外墻膩子、乳膠漆;
4、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二級配電箱以后的電線及配電箱,除龍門架以 外的所有施工工具、腳手架、安全帽、施工垃圾清運等。成品保護,未驗收前乙方有責任保護好成品;
5、 承包價格:按展開面積,每㎡元(展開面積按甲方與業主結算 的面積為準);
6、 付款方式:按工人打卡記錄每天給予30元生活費,兩遍膩子批齊結束、砂紙抹平后付已完工程量的40%,乳膠漆齊工,初驗合格,付至工程總款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待甲方與業主辦理完竣工結算手續,工程款到位后7日內付至總工程款的98%,留2%作為保修金,一年保修期滿后付清(無息),如有討薪上訪現象乙方承擔每一次罰款20xx元;
7、 工程質量:執行我公司下發的技術交底見附件,一次性驗收合格;
8、 工期:工期為月月日;
9、 安全生產:
(1)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防護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發生費用及經濟損失和責任;
(2)乙方負責班組生產安全、生活安全,隨時注意工人的身體情況,年齡超過55周歲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10、 文明施工:保證達到項目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標準;
11、 資源供應:乙方用水接管、用電接線提前8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所用材料、設備事先做好計劃,提前7天通知甲方,提交材料、設備計劃時,將具體使用時間、規格型號、數量、品牌等內容標注清除;
12、 工程變更:
(1)甲方有權發出工程變更指令,乙方應當按變更指令執行。乙方拒絕施工的,應當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0%承擔違約金。
(2)乙方不得執行從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直接收到的未經甲方確認的有關工程變更的指令。如果乙方執行此類指令,應立即通知甲方工程負責人并提交一份該指令的復印件。甲方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如果乙方未通知甲方,建設施工項目的,甲方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增加施工項目的,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增加的工程款。
13、 違約責任:如乙方人員損壞、浪費甲方供應的材料或設備,乙方須按雙倍價格賠償;
14、 質量保修:
(1)質量保修范圍包括甲乙雙方合同約定本工程全部工程范圍。具體質量保修內容約定如下:
①合同價款(含補充合同價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圖紙、變更及修改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②工程及各分項工程質量,經竣工驗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如業主對某些工程內容提出質量疑義,而甲方、項目部、甲方公司三方確認上述質量問題無誤的,乙方仍有責任對其進行返工整改。
③因使用不當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不屬于保修責任范圍。 ④以上約定保修范疇之外的,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為準。
(2)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及地方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仍然在本保修范圍內。
15、 履負擔保:乙方在簽訂分包協議時需向甲方提交 萬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無息);
16、 分包協議條款若如總合同有相抵觸之處,執行總合同條款,分包協議條款若有不詳之處,參照總合同條款;
17、 本協議一式 肆 份,甲乙方各執 壹 份,送見證方 壹 份,公司存檔 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款付清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