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保密協議(精選3篇)
企業內部保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公司薪酬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涉及甲方的公司薪酬體系文件屬于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任職服務期間工資實行保密制,甲乙雙方應共同承擔保密義務,負有保密責任。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著不成文的保密文件、規章、制度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公司的任何機密泄露給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知悉公司機密泄露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人事部負責人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
三、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或通信中泄露公司機密,不得在公共場合談論公司機密,不得通過其他方式向第三方傳遞公司機密信息。
四、乙方不得與公司人事部門以外的第三方討論、傳播、散布、比對薪資。
五、無論乙方以何種形式離職或被甲方辭退,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仍然不得向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公司就職人員及其有關親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職的公司機密文件內容及工作待遇情況。
六、違約責任約定: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按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降薪、降職甚至作出開除的處分決定。
七、爭議解決辦法: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限同甲、乙雙方《勞動合同》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內部保密協議 篇2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企業內部協作經濟關系,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促使分廠與分廠之間、分廠與科室之間、科室與科室之間承包經濟合同的完成,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廠長任期目標”的全面實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內部承包經濟合同是本企業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一種法律文書。
第三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在本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的指導下簽訂,以保證本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四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虧損自補”的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五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包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各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企業“承包經濟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未經本企業“仲裁委員會”裁決,不得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基本條款
第七條 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八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定品種、規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經濟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經濟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包干限額標準),進行控制結算。沒有價格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廠內沒有規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凡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公證
第十三條 承包合同的公證,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顧問室指派的法律顧問對簽訂承包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凡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鑒證,并對此負責。 未經法律顧問審查、鑒證的承包合同,法律顧問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顧問認為有必要時,有權提請經地方公證或鑒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鑒證。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鑒證的內容 (1)根據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申請,法律顧問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預防糾紛,減少訴訟。 (2)審查證明承包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廠、車間、班組、行政首長身份資格。委托代理人,必須有授權委托證書。不具備資格的當事人,無權簽訂承包經濟合同。 (3)證明承包合同上的簽名、印鑒屬實。 (4)證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5)法律顧問室收取一定的鑒證費,并負有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義務,解答有關法律咨詢。 簽訂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法律顧問室一份存檔。
第四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失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六條 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七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規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專人簽收,再發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二十條 由于檢驗部分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法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期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條 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獎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六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經濟合同的規定,包括:規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所規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七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經濟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集體的經濟效益,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書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X,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文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其它承包,如內部運輸、醫療保健、環境保護(含工業衛生、廠區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廠屬集體企業、工業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條例執行。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為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起草,經廠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據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程序頒發生效,修改亦同。有關法律問題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實行。
返
企業內部保密協議 篇3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員工
此協議本著雙方自愿,平等的原則,建立健全的公司利益分配體系,更加激勵和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穩定性,進一步加強員工的主人翁意識,是企業利益和員工利益實現共同發展,特此以下協議:
一·入股的條件及對象
必須是本公司員工, 年以上。
個人自愿者,經店內負責人審批同意,經店長認可入股。
以中高層管理人員為主,基層員工為輔入股對象的知道思想。
二·員工內部持股股份性質
該股份為資產股份,具有企業固有財產所有權,可以轉讓,員工禁止對外轉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對外進行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的行為無效,如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全額賠償。
該股份享受企業該年度純利潤的收益權,可以參與分紅。
該股份享受企業的經營狀況的知情權
該股份不享受企業的管理權,管理權由公司負責人按職務分配。
二·股權總額
經財務審計,甲乙雙方認可,甲方現有資產總額為人民幣 元(即為甲方公司總股份的100%,共分為100股,每股為 元。
出資購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資共計 元 計 股,占甲方公司總額股份的 %
,此部分乙方出資購股的股份,甲方為乙方簽發股權證書,未發股權證書的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出資方式:購股時由乙方于簽約后的 日內一次性轉入相應的購股金額到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三·入股政策
1所入股的結算單位名稱
2所入股結算單位的每股金額
3所入股的股份上限
4本次入股的股份金額
5本次入股所享受的配股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誠信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信守:
一、項目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二、塑鋼門窗工程內容、造價、材料要求:
1.塑鋼門窗綜合單價按230元每平方米發包,具體數量以圖紙為準。發包價格包括加工安裝費、運費、檢測費,以及稅金在內。
2.塑鋼平開窗型材選擇中財管道有限公司生產的“中財”牌C型—60系列型材壁厚為2.0毫米。平開窗選用中財集體四川中財管道有限公司生產的“中財”牌C—80系列型材,壁厚為2.0毫米。(材料封樣)顏色為全灰價格另加拾元。
3.玻璃選用(5毫米+6A+毫米)中空玻璃。(材料封樣)
4.鋼襯為1.2毫米(正負2%)熱鍍鋅防銹。(材料封樣)
5.其它五金件(毛樣、皮條、鎖、膠、發泡)按封樣(現送樣),達到國家標準。產品必須提供產品合格證。
三、前期工作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十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門窗表及施工圖紙和相關資料。
2.甲方應在安裝施工現場免費提供臨時電源。
項目名稱: 系統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電話/傳真:
受托方(以下稱乙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電話/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技術服務問題,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共同信守執行。
1.合同范圍
1.1 甲方需要就 項目(全稱)委托乙方提供技術服務。
1.2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主要內容如下:
具體說明詳見本合同附件《技術服務外包具體內容》。
2.合同履行期限、地點
2.1 本項目執行時間為: 。
2.2 合同履行地點根據服務方式不同,可在甲、乙方所在地,亦可約定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
3.合同金額及支付時間、方式
3.1 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X元)。
3.2 甲方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并按3.3款約定付款方式。
3.3 雙方約定按以下付款方式支付合同金額:
3.3.1首付款:合同簽訂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額稅務發票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計人民幣¥X元(大寫:人民幣X元整)。
3.3.2終驗收款:項目完成后,并通過雙方驗收終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額稅務發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計人民幣¥X元(大寫:人民幣X元整)。
3.3.3 項目尾款:項目建設完成,并正式上線運行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X元(大寫:人民幣X元整)。
3.4 合同各方承擔各自的稅務責任,雙方不因簽署本合同而導致連帶承擔對方的稅務責任,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全額正規稅務發票。
3.5 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開 戶 行:
銀行帳號:
銀行地址:
4.甲方的主要職責
4.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后及時向乙方提供項目所需的相關資料。
4.2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4.3 甲方對項目如有修改意見,應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4.4 甲方負責審定乙方提供的項目成果并即時告知乙方驗收人員。
4.5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項目過程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關人員。
5.乙方的主要職責
5.1 認真制訂和實施技術服務的計劃,按合同及甲方合理要求開展項目工作,在預定期限交付技術服務項目成果,出具項目報告。
5.2 甲方決定修改項目要求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修改通知后3日內與甲方共同協商對項目工作進行必要的調整,并盡量保證對項目成果交付日期可能造成的影響降至最小,因項目修改而需要對合同金額進行增減的,雙方應另行協商。
5.3 甲方有合理依據情況下要求乙方更換項目人員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關于更換人員的通知后5日內更換相關人員。
5.4 乙方保證已經完全理解甲方關于項目的具體要求,并有能力依據甲方的要求完成項目工作。
5.5 乙方應保證其具有承接本合同項目的法定資質,因乙方缺乏相應資質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5.6 乙方在項目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及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如項目需要進行審批的,應由乙方負責完成相關審批手續。
5.7 乙方應遵守項目所在地的相關法律、法規,并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5.8 乙方需在簽署本合同后立即想甲方提供所需資料的清單。甲方交給乙方的所有資料,乙方應妥善保管,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將有關資料交還給甲方。
5.9 乙方應保證其項目成果科學、客觀、真實、有效,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5.10 在甲方需要時,乙方有義務告知技術服務項目的實施進度和現狀,并提供階段性匯報,匯報頻度及方式如下:1周報,每周匯報一次,1月報,每月匯報一次,1里程碑報告:重要節點匯報 。
5.11 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項下項目產生的一切稅費。
6.驗收標準及方式
6.1 甲乙雙方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要求進行驗收,由甲方出具驗收證明。
6.2 甲方根據技術服務項目的實際情況,采用鑒定會、專家評估、第三方評估等方式驗收或甲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
6.3 經甲方驗收,乙方最終提供的服務與合同約定有差異的,乙方應依據甲方的意見及時進行修改調整。
7.保修和售后服務
7.1 所有合同范圍內的技術服務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至驗收合格之日起免費服務和保修一年。保修期過后,繼續以優惠的價格提供服務。
8.保密條款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8.2 乙方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對所獲知的甲方機密信息及重大業務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8.3 保密義務同樣適用于有關未經注冊或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文件和信息。
8.4 除以上保密事項,甲方有權根據技術服務項目實施情況和外界環境的變化,更新、修正保密條款。
8.5 乙方有違反本協議的情形,無論故意與過失,應當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時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擴散,盡最大可能消除影響。
8.6 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中的保密條款不受限制而繼續有效,甲乙雙方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9.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9.1 甲、乙一方單方面中止或暫停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因沒有提前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按照以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
9.2 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完整履行,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標準如下:
。
9.3 如加以雙方有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相當于合同總金額3%的違約金。
9.4 如因乙方行為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所有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5 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費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10. 知識產權
10.1 雙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前已經存在的知識產權仍歸雙方各自所有。
10.2 雙方對本合同有關吧的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約定如下:作為本合同項下提交物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10.3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10.4 乙方保留所有對乙方工具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乙方工具”包括乙方在其業務或在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中試用的所有系統、軟件、工具、框架、模型、設備和行業信息。“乙方工具”不包括甲方已有的或可從公開渠道獲得的信息。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地震、暴亂、戰爭、火災、傳染病、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百年一遇以上等級的風、雨、雪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由合同雙方可以控制的事。
11.2 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提供有關事件的公正文書和書面說明。因不可抗力產生的延誤或沒有履行合同均不承擔責任。
12.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管轄。
12.2 如果任何爭議或權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或與本合同的解釋、違約、終止或效力有關,都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于協商的書面要求后立即開始。
12.3 如果在一方提出協商要求后的十日內,雙方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各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2.4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強制執行。除非仲裁裁決有不同規定,敗訴方應承擔雙方因仲裁所發生的合理律師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12.5 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12.6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章依然有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自雙方簽署之日生效;如雙方簽署日期不一致的,自較遲的簽署日起生效。本合同傳真及復印件有效。
13 附件
13.1 《技術服務外包具體內容》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3.乙方依據甲方提供的圖子及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06J607的窗型,經甲方監理簽字認可后方可制作安裝。
四、施工配合、成品保護、施工安全:
1.雙方要密切配合,保證對方在工地的順利施工,甲方應按工地土建進度及時告知乙方,使乙方的施工有序進行,做好相互調整配合施工。
2.乙方在工地與甲方的施工配合要求,由甲方出面協調。
3.玻璃安裝應在土建與涂料施工結束后進行,避免玻璃的受損和污染。
4.甲乙雙方應加強成品保護,文明施工管理,進入工地的材料或成品要用保護膜全裹,施工人員應愛護已完成的成品,若因施工人員過程造成的損害,甲方可要求必要的賠償或更換。
5.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應服從工地統一管理和必要的安全措施,規范施工作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自己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6.為便于施工甲方工地代表為 (電話: ),乙方工地代表為:
四、工期: 天。
五、付款方式
階段施工完畢,安裝完窗后支付20%,安裝完玻璃30%,45%等工程完畢后一次性支付,尾款5%作為維護資金一年后一次性結清。拖欠工程款逾期一個月以上將以銀行同期利率為基準計息,合并利息支付乙方。
六、門窗工程的結算由乙方匯總后甲方進行核準,雙方簽字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七、違約責任
由甲方自身引起的違約甲方應承擔賠償乙方的責任,由乙方引起的違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責任。
八、本合同的不完善之處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發生爭議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了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6入股資金一次性支付,入股資金作為流動資金用于公司日常的經營,在協議有效期內或退役前,乙方不得擅自要求提前收回該出資款。
四·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實際的股權比列(指占甲方公司總股權的比列)分享利潤及承擔虧損與責任
2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退股的,有權按所占股權(出資)比列取得相應財產,但乙方按協議約定應承擔違約或損失賠償責任的情況除外
四·分紅政策
1年度純利潤的計算辦法:結算單位該財政年度的總收入-該財務年度的總成本=該財政年度純利潤,成本包括:工資,傭金,房租,經營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用,等其他日常開支。
2分紅的計算方法:年度純利潤的 %為當年的分紅,另外的 %利潤進入該公司儲備金,股東按入股比列計算分紅。
3分紅的時間及次數:每年陽歷1月1日----12月31日年度結算后,1月內分紅,一年一次。
4每半年一次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公布企業經營情況,及利潤的情況
5如公司虧損則不分紅
6股改不是發福利,已擁有 的公司骨干,如未能有效行駛股東權利或義務,或不能完成公司賦予的任務,報懂事會審議,可以減股或贖回股權。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履行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協議的補充與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或是補充必須以書面方式進行,如有未今年事宜,甲· 乙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抵觸的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
協議生效及其他
乙方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甲乙雙方提供聯系方式,作為本協議附件;
本協議及附件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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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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