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工商部門的激勵和淘汰機制
三是強化淘汰機制的懲處和導向功能,促進全員積極進取,依法正確履行職責。加大對違規違標者的懲處力度,加大對不作為、慢作為或不能有效作為的懲處力度,加大對鬧矛盾、搞無原則糾紛者的懲處力度,實行預警制,充分發揮淘汰機制的懲處的導向功能。要對以往很少注意的不作為、慢作為或不能有效作為者,按照動態考核和靜態考核結合,定性考評與定量考評相結合,領導評議與職工評議相結合的模式,嚴格責任,評價到位,切實做到“不愛崗就下崗,不敬業就失業,不干事就犯事! 加大問責、懲處力度,使“不在乎位子者丟位子”。
四是嚴格履行淘汰程序,防止權力濫用。淘汰制度應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制定、實施、運用。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定量考核、群眾評議和黨組集體研究決定相結合,并由監察室填寫辭退審批表,報市工商局批準后實施。通過群眾評議確定名次后進行淘汰的,由局黨組安排有關人員組織調查復測,并由局黨組根據調查復測結果實施淘汰;局黨組決定對末位人員免職、降職或更換工作崗位的,由人事教育科負責辦理。局黨組決定對有關人員停崗停薪、集中教育培訓的,由紀檢監察室負責辦理。
總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新時期面臨著多方面的困難和挑戰,肩負著更加艱巨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重任和執法征收任務。要想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只有充分發揮激勵和淘汰兩大機制功能,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全員的工作熱情,促進全員愛崗敬業,奮發進取,廉潔勤政,才能圓滿地完成各項監管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