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法人治理結構 促進企業良性發展
2、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合資公司高管人員的管理。對合資公司而言,控股股東的意愿和主張,國有股權的增值保值,都需要通過董事會決議的形式,由委派或招聘的經營層來實現。因此,控股股東需要重視和研究加強合資公司高管人員管理的途徑和方式。要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對高管人員的考評、考核,做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適當擴大從市場上招聘高管人員的比例,引入競爭上崗機制。推行股權激勵、期權激勵、年薪制等多種激勵手段,調動高管人員的積極性。
3、國有股權管理上要注重加強投資和資本運作的管理,實現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的創新。在管理上要立足于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不能照搬管理國有企業的老方法。一是要認真做好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建立規范科學的國有股權管理和資本運作程序,防范投資風險。要科學、合理地確定企業內部投資管理級次,要適當集中投資決策權,杜絕散亂現象,保持穩健的資本結構,防范債務風險。二是突出主業,發展核心業務,培育優良資產,防止盲目擴張。以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投資形成的產權關系,要及時進行產權登記。三是要規范國有產權轉讓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發生國有股變動、增資擴股、配股、國有股質押等重大事項時,應嚴格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和審批程序;在國有股轉讓中,要按照“三公”原則,采取有效方式,廣泛選擇受讓方,促進形成市場發現價格的有效機制,最大可能地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