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
關于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
近年來,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市各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下,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保持了平穩態勢。但是,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特種設備使用數量劇增,使用范圍日益擴大,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安全隱患不斷出現,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國務院《條例》)和《浙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浙江省《條例》)的出臺和實施,為我市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為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建設“平安浙江”的戰略部署,切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浙政發[2004]21號),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形勢,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努力構建特種設備長效安全監管體系
(一)充分認識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種設備是國民經濟發展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基礎設施。做好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不僅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更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建設“平安建德”戰略部署的具體體現。各有關部門和廣大企業,必須進一步提高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意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圍繞省委建設“平安浙江”和市委建設“平安建德”的戰略部署,樹立“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以防止和減少事故為目標,加強制度建設,落實各項責任,強化安全監管,構建體制健全、職責分明、運行高效、管理科學的特種設備長效安全監管新體系。
(三)總體目標。到2007年,努力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檢驗技術把關、社會監督支持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格局,使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保持基本穩定,力爭不發生重特大事故,傷亡事故率控制在0.8起/萬臺以下(壓力管道為萬公里傷亡事故率、氣瓶為百萬只傷亡事故率),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傷亡事故率控制在0.4起/萬臺以下,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強化監管,防止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突出重點,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在特種設備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繼續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設備的安全監管。以化工企業、氣體充裝單位、客運索道等場所及設備為重點對象,做到定期檢查、隨時抽查、逢節必查,常抓不懈。繼續實施重點監控單位的定期監督檢查和注冊登記率、定期檢驗率、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與事故隱患整治率的定期通報制度。按照國務院《條例》的要求,加強對化工、城市燃氣、旅游、建設等行業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并依法實施從安裝到使用全過程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
(二)加強防范,提高對面上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事故隱患整治是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要繼續做好工業壓力管道、碼頭吊、罐車、簡易升降機、廠內機動廠等特種設備事故隱患的專項整治,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嚴重事故隱患的處理需要由市政府協調解決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及時報告市政府;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要建立相應的應急防范措施,并明確隱患整改時間表,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對危及安全的嚴重事故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該關停的要關停,該報廢的要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