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年度綜治工作綱要
七、加強管理。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管理體系,積極探索流動人員管理新辦法,完善工作機制,做到管理、教育、服務相結合,充分發揮各部門和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加強對流動人口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防范和控制工作。加強對槍枝彈藥、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嚴格落實責任制,嚴防危險物品,槍枝彈藥丟失,被盜和流散社會。強化重點地區、要害部位,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減少違法犯罪空隙,維護正常治安秩序,突出公共娛樂服務場所、文化市場和出版物的管理,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
八、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加強基層黨政組織、政法基層組織、群眾自治組織和群防群治隊伍建設,特別是以基層黨支部為核心的配套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線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種治安防范制度,普遍推行各種形式的社會治安治理責任制,制定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納入軌道。
九、加強改造和邦教工作。以改造人為宗旨,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管制,緩刑、假釋以及保外就醫人員的管理工作,把違法犯罪人員改造成為遵紀守法的公民。積極探索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新路子,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明確扶助就業任務,落實責任,加強教育管理,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安置幫教工作,鞏固改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