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標題常見病例分析
三、隸屬不清。不該用“批轉”的,用了“批轉”;該用“批轉”的卻用了“印發”、“轉發”,分不清三者之間的隸屬關系和詞性。如《××縣政府辦公室關于批轉××市長在會議上講話的通知》,這里的“批轉”使用不當,應該使用“印發”或“轉發”。因為“批轉”具有“批準轉發”之意,是上級對下級報告的認同并轉發下去貫徹落實的。下級對上級機關的文件和上級領導同志的講話、批示等不可使用“批轉”,否則將混淆了上下級的隸屬關系。
四、提煉不精。主要表現在標題冗長上。如《(發文機關)關于招收退休退職職工子女就業,進行合理安排,確保社會穩定的通知》,可修改擬為《關于妥善安排退休退職職工子女就業的通知》或《關于妥善安排退休退職職工子女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
五、題不達義。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事由偏跑。如《關于草原滅鼠的請示》,從題意上看,是請示開展滅鼠運動,而此文實際上是請求上級給予解決“滅鼠經費”的請示。應改寫為《關于要求解決草原滅鼠經費的請示》。二是題大義小。如《關于企業技術、人才開發的若干規定》,而文件內容中就如何進行技術、人才兩項開發,卻未作具體規定,標題“帽子”太大,使題文不完全相符。三是題小義多。如《關于做好爭取人民滿意基層站所活動籌備工作的通知》,標題的事由主旨是“籌備”二字,而政文中不僅詳細介紹了“爭創活動”的意義、內容、方法,還談到了組織領導、活動步驟、管理制度等,顯然,標題題義過小難于表達和帶動正文,此標題可改寫為《關于開展爭創人民滿意的基層站所活動的通知》。四是題義不清。如《××縣人民政府關于糧食問題的通知》,其中就缺少“價格”、“收購”等詞語來限制中心詞“問題”,造成事由過于籠統不具體、不清楚,不能準確反映表達公文的主要內容!
六、用詞重疊。多出現在轉發、印發式公文方面。如“××縣人民政府關于轉發《××市人民政府關于轉發〈××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畜牧養殖業發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這里介詞“關于”、動詞“轉發”、文種“通知”反復出現,在一個標題內重復使用,造成標題冗長,令人不知所云。解決用詞重疊問題,避免介詞“關于”、動詞“轉發”、文種“通知”反復出現,可采用“省略法”、“替代法”、“直轉法”三種技術處理辦法(見本人撰寫的《轉發式公文標題的三種技術處理辦法》一文)。
七、濫用符號。如“××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在會議上講話》的通知”、“轉發《××省公安廳關于實施社區警務戰略意見》的通知”,以上兩例中的“”符號都不應該使用,應改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在會議上講話的通知”、“轉發××省公安廳關于實施社區警務戰略意見的通知”。XX年1月1日施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十條第六款中明確規定“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
八、標注不規范。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回行題式不規范!秶倚姓䴔C關公文處理辦法》明確規定:公文標題“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而在實際排印時,卻往往做不到這一點。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