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的分類與寫作
(3)處理問題的決定。這類決定的正文,由某問題的產生及原因、決定的內容組成。陳述問題產生的過程,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弄清情況,用概括性語言進行歸納表述,抓住主要問題和主要矛盾、切中要害。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要中肯、貼切、實事求是。只有把情況、原因弄清楚了,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決定的內容部分,包括對問題的定性,解決問題的方法、應吸取的教訓、對下級機關和人員的要求四個部分。要求做到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應認真吸取的教訓源于事實,有較強的針對性和預防性。對下級機關和人員的要求具體實在,切實可行。
(4)重要行動的決定。這類決定使用廣泛,包括進行重大的行動和開展重要活動的決定兩大類。
開展重大行動的決定的正文,由緣由、意義、具體部署和執行要求組成。緣由包括開展重大行動的依據、目的等內容。意義部分應回答是什么樣的重大行動及其地位、作用;語言要簡潔有力,富有感召力和激勵作用,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具體部署即決定的內容,由指導思想或目標任務、具體措施組成,要求具體實在,符合實際,切實可行。執行要求包括如何加強領導、服從統一指揮、摘好協調配合、改進工作作風和領導作風等內容,應做到明確、具體,規范。
開展重要活動的決定,首先要區別活動的內容和寫作要求與方法。比如,關于開展向先進單位和先進人物學習活動的決定,包括先進單位或先進人物基本情況、優秀事跡、決定內容。基本情況,是反映先進單位、先進人物基本特征的典型情況、最有代表性的情況和重要情況。比如,是個什么樣的先進單位或先進人物,曾獲得什么樣的重大獎勵。優秀事跡,要對先進單位或先進人物的整個事跡作出高度的概括,把其最優秀、最典型、最感人、最有教育意義的優秀事跡寫出來。在寫法上,以敘述為主,夾敘夾議,即一個觀點,一個具體事例。如果只因某一突出的英勇事跡而受表彰并開展學習活動的,用概括性語言,重點寫好這一事跡,不要拘宜于具體的情節、過程,同時,對其一貫的表現作簡要的介紹,以襯托其先進性。因為,必然中有偶然,偶然中有必然,先進單位和先進人物不是偶然現象。優秀事跡寫完之后,另起一段,對其優秀事跡作肯定性的總結性評價。接著寫決定內容,包括決定的目的、授予什么榮譽稱號或給予什么獎勵、向先進單位或先進人物學習的內容、如何開展學習活動等四個方面的內容。學習的內容,既要實事求是,從優秀事跡出發,概括出學習的內容,又要有思想性、針對性、普遍性和指導性。如何開展學習活動,主要給下級單位和個人提出要求、發出號召等。這種決定一般只寫千字左右,其語言文字的要求與其他決定相同。開展其他重要活動的決定的寫作方法、要求等,與開展重大活動決定的寫作方法、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