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寫作方法
1.公文的概念
公文是用于公務活動的一種應用文書,是統治階級管理國家,處理政務時用來頒布法律、法規、規章、傳達政策法令、請示和答復問題、匯報情況、聯系工作、制定計劃以及記載政務活動的重要工具。公文出自法定的機關單位,具有處理公務的合法效用。
2.公文的作用
公文是作為傳達和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代表法定作者處理、聯系工作的工具。它有以下十個作用:
(1)發布政令。通過公文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頒發政令、法規,動員群眾實施,規定人們的行為規范,如國家機關依法發布的命令、令、決定、通告、公告等。各種政令都是以文件的形式制定和發布的,所以這種作用又可稱為公文的“法規作用”。
(2)領導與指導工作。上級機關通過發布指示、決定、通知、計劃、會議紀要等公文,可以指導下級機關的工作。
(3)報告情況。下級機關通過報告、工作簡報、專題報告、調查報告、總結報告等向上級機關報告工作,以便上級了解情況,指導工作。
(4)請示事項。工作中遇到問題本機關又無權解決,可通過公文請求上級機關指示,作出決定或批準下級提出的意見。
(5)答復問題。上級機關通過公文批復下級機關請示的事項。
(6)商洽公務。在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的單位之間為了加強聯系,通過介紹函件或通知、邀請,以互通情況,商討問題,互相配合,處理各種公務。
(7)交流經驗。通過簡報、通報、調查報告等公文向有關單位通報情況,交流經驗。
(8)告之信息。用通知、通報、公報等公文向有關單位或群眾通報情況,告之信息。
(9)記載活動。如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大事記等,記錄重大事項和問題。
(10)宣傳黨的方針政策,進行思想教育。領導機關發布的許多文件如條例、規定、辦法等。
3.公文的分類
(1)公文的分類方法各種機關有各自不同的職責范圍,并依法形成了各自使用的公文種類。高級領導部門與基層單位,行政機關與業務機關,地方政府機關與軍事、外交、經濟、科技部門,它們所使用的公文除了共同種類之外,還各有不同的側重種類,各式各樣,差異很大,這就帶來公文分類學的復雜性,即從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分類法。
1)從文體的來源和使用范圍分,公文可分為對外文件、收來文件、內部文件三種。
2)從行文關系上分,可分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種。
3)從文件的機密性分,可分為機密文件、內部文件、公布文件三種。
4)從文件的性質、作用分,可分為法規文件、行政文件、黨內文件三種。
5)從文件的使用范圍分,可分為通用文件、專用文件等。
(2)黨和國家機關通用公文的種類國務院辦公廳曾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經過多年的實踐,修訂后的《辦法》從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把公文種類調整為十二類十三種,刪去“指令”、“決議”、“布告”三個文種,將“議案”作為一個新文種列入主要公文種類。即:命令(令),議案,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此外,中共中央辦公廳于1989年4月25日發布的《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試行)》中,正式文件的種類里還列有公報、條例、規定三個文種。這樣,現在常用的公文種類總共有十六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