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安全組織工作通知
五、強化服務,營造和諧環境
有關部門特別是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運輸企業要積極配合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廣泛宣傳春運工作所采取的措施、運輸組織方案和有關政策規定,及時通報春運工作進展情況,大力宣揚春運期間的好人好事;要印制宣傳資料,提醒駕乘人員和旅客安全注意事項;要及時發布春運動態和車(船、機)航班、旅游景點、氣象預報等信息,積極引導市民安全、方便、快捷出行。
各級交通管理部門和運輸企業要關心慰問運輸行業職工的工作和生活,妥善解決運輸組織和后勤保障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春運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經費等要給予重點保障。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監督、管理,推行規范化管理,倡導文明優質服務,努力提高服務質量。要加強運輸調度指揮,保證車船的正班正點。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車(船)容車(船)貌整潔,定期換洗座套、臥具,為旅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環境。車站和客運車船要按規定配齊服務設施,保證在春運期間正常使用。若夜晚有旅客滯留,車站要開放候車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務。要采取增設售票窗口、延長售票時間及預售(訂)票、擴大聯網售票范圍和組織送票服務等措施,方便旅客購票。春運期間,凡是發生嚴重服務質量事件,特別是粗暴待客、侵犯旅客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
春運期間,各級交通管理部門和運輸企業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春運統計工作,對旅客流量、流向等進行全面分析和統計,確保統計工作的準確性。鐵路、民航、公路、水運等部門要每天按時向市春運辦報送運輸完成情況。在XX年3月11日前,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本單位今年春運工作總結報市春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