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精選35篇)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
申請人:,性別,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
被申請人:X廳,地址: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廳長。
復議請求: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年XX月2XX日得知,被申請人于X年XX月XX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c4100059502),均能證明涉案建設項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在沒有履行聽證程序的情況下,做出批復,程序違法,應當撤銷。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復,應當依法撤銷。
二、批復內容與備案的建設項目不符,依據事實不清,應當依法撤銷。
20xx年4月27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復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復。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三、缺乏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材料不全,應予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一)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附錄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要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簽名:diyi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____,性別,X年出生,X族,個體工商戶,住_______省_______縣_____鎮_____號。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縣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一案,于X年XX月XX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復議申請。
撤回復議申請的理由
X年XX月XX日,______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表為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在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后,_______縣工商局委托____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表作了抽樣鑒定,鑒定結果證明該批電表為質量合格的真表。______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于X年XX月XX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說明,并于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鑒于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并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復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此致
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
申請人:李友良,男,1967年7月4日出生,漢族,農民,現住湖南省炎陵縣東風鄉紅星村坳上08號。
申請人不服炎陵縣公安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炎公
(三)決字[20__]第0132號,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炎公(三)決字[20__]第013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2、賠償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事實和理由
20__年5月12日16日許,在炎陵縣九龍經開區石潮村征地拆遷安置區,申請人承包安置區內的房屋建設,在附近租房居住,羅道生找到申請人要租房的電費時,申請人因一輛板車在羅道生家被丟失,要求羅道生告訴自己是誰偷的,該板車是上次偷水泥者留下的,申請人在修鐵路過程中,共丟失水泥19噸,報警后,三河派出所均沒有任何答復,雙方因此發生口角。羅道生用手指向申請人說:“你眼瞎了”,申請人為了自衛,用剛喝剩的半瓶水的礦泉水瓶擋一下,水瓶脫落打在羅道生左邊顴骨位置,羅道生揮拳重擊了申請人嘴巴一下,事后到醫院檢查治療,羅道生花去醫藥費400多元,申請人給予支付,而申請人被羅道生重擊一下,經醫院
治療花去醫藥費4000余元,后經神農司法鑒定所鑒定為輕微傷。在這明顯、清楚的事實下,公安局所作出的對申請人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陸佰元整。申請人在本糾紛中,是受害者,自己的人身受到嚴重損害,炎陵縣公安局對申請人的行政處罰顯失公正,存在偏見,又打又罰。
綜上,我認為炎陵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是一項顯失公正,并帶有嚴重傾向性,存在嚴重偏見的違法處罰決定書,現請求復議機關查明事實,并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決定撤銷炎陵縣公安局的行政處罰決定,賠償申請人的經濟損失,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炎陵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
年 月 日
附:1、炎陵縣公安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1份;
2、株洲神農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意見書1份。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4
申請人李,男,漢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戶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
被申請人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
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職務:主任。
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XX788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安________,女,1967年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_______省_______縣_____鎮_____號。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縣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一案,于XX年3月23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復議申請。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6
申請人:我
被申請人:張金偉
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編號no:119040531gano:152103351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本人將車牌為魯____車停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路口東面十余米處,臨時接人上車,在即將驅車離開的時候被交警警車攔下。當時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說:“駕駛證,行車證,有保險嗎?”本人將證件交出,出面的兩位警察二話不說拿了證件,轉頭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詢問理由和表示需要開車回鄉下老家吃午飯,希望取回證件。民警這才表示本人違章停車需要交罰款,本人在爭論時強烈表示立即駛離的意愿并提出這種情況下應該先警告,民警卻說:警告不過來。而當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輛違章停車在十路口拐角處為何無警察管理時,該民警這樣回答:忒忙,管不過來。本人在辯解被無視后只能交付罰款才拿回證件。該民警在沒有對本人所指的違章車提出異議的同時,除了以太忙為由推脫并沒有管理本人所指違章車,隨即開車往東面谷山路方向離去。
(另,該民警自始自終都沒有提出讓本人駕車離開讓道路暢通,而且拿走本人相關證件的行為只能逼迫本人把車依然停在原位。該民警警車就在本人面包車前幾米處停駛,在繳納罰款時,該民警稱所在副駕駛位置不能繳納,讓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駕駛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車民警繳納(該民警原話:南邊交不了,向北邊交去)。該民警不考慮本人和其他車輛道路安全和道路暢通問題,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他作為一個交警應盡的職責。)
申請人認為:
一、該民警的執法程序違反了11月17日公安部部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第十條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款規定。
二、該民警所開具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中所填違法行為代碼為10390,處罰依據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且不論民警同志所開處罰決定書所填處罰依據為《道法》第九十條,民警同志并沒有警告本人駛離,還以本人相關證件要挾本人繳納罰款。
三、具體對照而言:
1、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三條第三款: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根據該民警開具的《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所填違法行為代碼10390,在駕駛員在場且有駛離意愿的情況下,本人被攔下且被罰款,民警對本人違法行為的處理并沒有以事實依據;
2、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七條第一款:交通警察調查違法行為時,應當表明執法身份。
兩名警察不但沒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證件時態度極其傲慢;
3、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十條:交通警察查驗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詢問駕駛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與駕駛證上記錄的內容進行核對;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核對。必要時,可以要求駕駛人出示居民身份證進行核對。
該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證件后轉頭就走,并沒有核對;
4、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極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訴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該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說明本人違法情況,以“有保險嗎?”為由索取證件,拿到證件轉頭就走。同時對本人辯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強烈表達駛離愿望的情況下仍以代碼為10390的違法行為開具《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嚴重違反了《規定》中簡易程序處罰的實施程序
5、再次強調,該民警在本人在場并主動表示愿意立即離開的情況下,依舊堅持開具《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與《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符,違背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警號為086632、姓名為張金偉的民警于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魯____車停放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路口東面的違章停車一事的處理程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四十二條(一)(二)款之規定;執法依據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應認定為執法程序有嚴重瑕疵,執法依據適用不當。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復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持本申請人的申請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復議申請人: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7
申請人:喬_ 性別:男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址: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蔡緒安 職務:市長
行政復議請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為,對我的信息公開申請置若罔聞;請求黃岡市人民政府責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對我的申請作出明確的書面回復并向我道歉。
事實和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我的信息公開申請完全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種不作為的行政行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權益,我向貴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貴政府能盡快給予我回復!
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更多的公民監督政府,請查明有關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8
申請人:___
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年月:1974年4月住址:成都市青羊區寧夏街207號電話:__
被申請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__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復議。
事實與理由:
1、號處罰決定處罰50元扣1分。處罰依據為“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但執行該處罰的警官并沒有證據能證明申請人在當時未系安全帶。并且申請人認為該警官的處罰依據與事實不符。
2、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系方式
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請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況下被警官攔下
處罰的。申請人認為這種處罰方式欠妥,并且有違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請人在處罰決定上簽字時,申請人說是否可不在上面簽字,警官便把此事擱置去處理其他事情,讓申請人在一邊等待。此種做法是否合適?
復議目的與要求: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1、證據不足。2、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號處罰決定。并衷心希望一線警官能切實提高執法水平也在此對廣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
此致
敬禮!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請人:關琳江
20__年1月9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9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職業、住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現向你局(廳)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請求(對具體行政行為的處理和行政賠償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勞動保障復議機關名稱)
申請人:________(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______,地址:_。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_。
被申請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__市市府路9號,負責人:___,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_年__月__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1620號),向__市__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1620號)。
事實及理由:
___于__年__月__日向被申請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自稱其本人在____年__月__日下午16時左右在申請人__市____有限公司車間干活時受傷,請求認定工傷。
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該案件后,僅以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作為唯一的認定工傷的.核心證據,申請人__市____有限公司認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工傷的證據嚴重不足,理由如下: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從證據類型來講,很明顯屬于證人證言,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若采納本證據認定工傷,必須應當找電話錄音的證人當面核實證人身份真偽、證言證言真偽,且眾所周知錄音證據由于其自身的特點,錄音證據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的概率非常大,其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局限性極大,無論是在行政訴訟還是在民事訴訟中,錄音證據都應有其他證據佐證才能作為證據被采信。據此,申請人認為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經核實的錄音證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明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28條第三款第(1)項“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法撤銷該工傷認定行為。
綜上,懇請復議機關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十人社工傷認字[___]1620號)。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__年__月__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理由:
第一本案不具備拆遷裁決必備的前提條件——不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制定本工作規程。”這說明《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制定的依據即法源,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條規定,“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因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搬遷期限、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以及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原因達不成協議,當事人申請裁決的,適用本規程。”據此,裁決程序的適用,其前提條件也必須是“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申請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體土地上的,因而,其拆遷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其裁決,亦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被申請人不具備裁決的主體資格——不是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第三裁決缺少法定的依據——《評估報告》和《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補償標準不合理。
沒有《評估報告》,沒有《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所謂的補償,就只能是被申請人杜撰的結果。
第四剝奪了申請人的補償選擇權。
第五裁決的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七條規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本案中,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較多,而被申請人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程序違法,理應予以糾正。
2、被申請人沒有依法中止裁決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決并書面告知當事人: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裁決的依據,是《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而《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的依據是核發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行為合法,此前,申請人已經就西安市規劃局核發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銷,現在,該案尚在立案審查過程中。依據“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應該中止裁決的規定,被申請人應中止裁決。
綜上所述,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申請人特提出以上復議請求,請貴廳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2
第三人:__,男,住所:山西省,身份證號: 電話:
第三人:__,男,住所:身份證號:電話:
第三人:__,男,住所:身份證號:電話:
被申請人:__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行政復議請求:
請求政府維持國資委行政效力,駁回申請人有限責任公司訴請。
事實和理由:
我們是__有限責任公司的小股東,__有限責任公司不服壽國資委文件,向晉中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已被晉中市人民政府受理。我們是與該復議行為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1條第3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9條第2款規定,現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行政復議申請,請求準予所請!
此致
市人民政府
附件:1.參加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3份
2.身份證和股權證復印件
第三人:(簽名并按印)
20__年三月三十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XX縣中板廠,住所地:XX縣XX鎮號。
負責人:,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X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xx】號關于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人勞社字【20xx】號關于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20xx年10月8日上午受傷當時,所在的生產組因為機長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操作旋切機,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的行為。
2、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組根本無法工作,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為因工負傷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的證據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申請人調查均與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XX縣中板廠
20xx年X月XX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武某,男,_____歲,漢族,工人,
住址: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三隊電話: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負責人:許某職務:書記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號,電話:_______。
復議請求:
依法撤銷或變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號文,即《關于對武未經批準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處理決定》。
主要事實及理由:
武原為水縣鄉村三隊村民,年元月,根據國家關于對企業實行兼并、租賃、承包等多種方式尋求企業發展的政策,承包了農工商總公司下屬的________機械廠,出任廠長,承包期為年,后經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批準,依法變更了公司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
原機械廠面積為平方米,年月日領取了平方米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當時該廠與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線的爭議,故一部分土地憑證沒有申領。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縣土地管理局申領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面積為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時間是年月日。
武出任廠長后,為使企業擺脫困境,經隊、村以及農工商總公司同意,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經營規模的擴大,準備新建部分廠房,于年月日正式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請,隊上簽署了同意辦理的意見,而恰在此時,村上與公司因承包租金問題發生爭議,不給報件蓋章并騙走了土地使用證,致使建房用地手續不夠完善。
有限公司為使企業正常運轉,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盤活土地資產,從總體上講是符合國家關于盤活土地資產有關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對其進行的處理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而是不顧客觀實際和后果,欲將企業一棍子打死,這有悖法律關于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精神,是不適當的。具體來說,市土地管理局行政決定的不當之處主要是:
1.主體錯誤。
__市土地管理局號文的處理對象是武,而實際上武只是繼宏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將自然人與法人混為一體。主體錯誤,處罰不能成立。
2.適用法律錯誤。
__市土地管理局處理決定第一項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該條文是針對非法轉讓土地,而非出租集體合法使用的建設用地。處理決定第二項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發號文件的“精神”進行處罰,這不符合《行政處罰法》中關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應遵循的有關規定。再者,中央號文件下發后,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亦下發了《關于貫徹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區兩個文件通知的精神實質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實保護耕地”、“凍結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處理文件第二項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的法律依據。
處理決定第二項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第一,繼宏公司法人代表武與三隊簽訂有合法的承包企業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業時當然包括企業用地;第二,《自治區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鄉(鎮)村建設用地經批準后,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和出讓,嚴禁買賣和荒廢。生產經營停止后須將土地歸還集體。”繼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產經營,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應重新安排給三隊使用。
3.查明事實不清
(1)房屋平米是公司所建,并不是武個人行為,而其中呈狀的房子是原隊上已打好的地基,屬合建房屋;
(2)建房時經過了集體土地所有人村和隊的同意;
(3)房屋沒有辦下房產證是因為與村就承包費交納產生爭執,不蓋章無法申辦;
(4)村將土地使用證原件騙走,導致相關手續無法申辦;
(5)此案的舉報人是村,導致此案查處的真正原因是村在承包費官司沒打贏后(見法院裁定),隨即以整人的方式將武舉報給土地局,而事實上,該地塊的'房屋建設是經村、隊同意的,但年當公司法人武收房租時,村已與該地塊部分單位簽訂了租賃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從而形成一個房屋或一塊土地有兩個租賃合同的局面,而且,村與公司爭收租金;
(6)該地塊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閑地塊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將出租房屋的行為,按出租土地處理,顯然行政處罰行為不能成立。
4.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就公司來說,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機械廠時大部分為閑置土地,荒廢多年,就連集體租金都沒法上交,公司盤活土地資產,合理利用,這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土地管理法》第7條規定:“國有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擴、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種權利,又是一種義務,如果我們刻意去追求一種看似合法赦質不利于企業和社會發展的形式,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決定讓公司在日內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項中又規定“如該片土地繼續出租,聯營建廠,其土地使用權必須先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這說明該片土地是允許進行工業或建設使用的,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也批準為建設用地。市土地局不讓其補辦有關手續而必須先拆除后辦手續再蓋房子是沒有合理性的。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中共中央11號文件的《通知》第四點第二段中明確規定:“對于建設項目確需占用的土地,必須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后,按有關規定補辦用地手續”,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綜上所述,綜觀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處理決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處理明顯不當,根據《行政復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第1、2、5、點的規定,請求上級主管部門依法撤銷或予以變更市土地管理局號文件,以維護國家、集體、企業乃至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___
日期:20__年_月__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白__,男,19__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縣__鎮__村。
被申請人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
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_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__-__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白__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
住所:
負責人:
被申請人:
負責人: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對編號的土地(以下簡稱“該宗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以下簡稱“行政決定”),現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申請請求:
依法撤銷申請人對該宗土地重新評估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并按照申請人購買該宗土地的價款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
申請理由:
20 年 月 日,申請人以 方式,向 購買了位于 的土地 平方米(國土證編號為: ,土地性質為:劃撥)。20 年 月日,仁壽縣規劃局發文(詳見本行政復議申請書證據),確定了對該宗土地的相關情況。20 年 月 日,申請人以方式向被申請人申請拍賣時的評估價為標準補繳該宗土地出讓金、變更該宗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
對該宗土地予以重新評估并以重新評估的價格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這種決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原因如下:
第一、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若被申請人是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作出的上述決定,則應向申請人明示。
第二、被申請人的任何行政決定應當以合法的書面形式向申請人作出,而非在申請人屢次要求繳納土地出讓金后,被申請人僅以電話或口頭的形式告知申請人。
三、據申請人了解,在被申請人轄區內另一地塊與該宗土地存在一樣的情況,即購買時系劃撥性質的土地。而另一地塊所有人在補繳出讓金時被申請人是以拍賣時的評估價作為補繳出讓金的標準。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對于情況相同的兩宗土地所作出的決定差別巨大,申請人作出的行政決定既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也沒有以合法的書面形式作出上述行政決定。綜上,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對于編號為的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請求撤銷上述行政決定。
此致
申請人:
20__年四月 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__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寧( 董事長)
申請事項:
申請人依法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20__年12月1日送達申請人的(冀建罰決字[20__]1X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請求依法撤銷。申請理由:申請人于20__年1月24日收到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冀建罰決字[20__]1X2號),該決定書對于申請人單位存在的未取得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未按國家規定辦理項目工程質量監督手續以及未取得項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申請人對于該處罰決定有異議,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目前情況的責任與申請人無關,具體理由是:
______工程項目是我市的重點工程,按照__市政府加快棚戶區改造進程以及城市總體規劃要求進行的。20__年X月__日,申請人單位與____X人民政府簽約,由我司負責開發建設該項目,由__X區政府負責在20__年__月__日完成拆遷工作。
根據規定該項目本應在拆遷工作完成后,方可辦理土地
和建設、施工手續,施工單位才能進場施工,但是,為使前期已經拆遷的居民盡快回遷,不得已先行開工建設,因政府的拆遷工作至今也未能完成,造成所有建設、規劃、施工手續均無法辦理,致使申請人受到處罰。
__X政府與回遷居民約定建設期為兩年,本應于20__年__月之前完成回遷安臵,但是至今拆遷工作仍然沒有完成,項目已經超期了X年X個月。
為了維持項目進程,使回遷居民在盡快點回遷入住。目前正在完善建設、規劃、施工手續,故申請人依法請求省政府依法撤銷(冀建罰決字[20__]__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此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
申請人: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二〇__年__月__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________,性別,____年出生,X族,個體工商戶,住_______省_______縣_____鎮_____號。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縣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一案,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復議申請。
撤回復議申請的理由
__X年__月__日,______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表為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在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后,_______縣工商局委托____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表作了抽樣鑒定,鑒定結果證明該批電表為質量合格的真表。______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于____年__月__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說明,并于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鑒于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并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復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此致
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李小虎,男,漢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戶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
申請事項:
請求貴處中止申請人請求撤銷《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9日,申請人因不服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具體行政行為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貴處已正式受理該行政復議案件。在本案審查過程中,中山市政府相關部門就本案所涉事項正與申請人協調,但需要一定時間。為了有效緩解社會矛盾,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申請人特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八)項之規定,依法向貴處提出中止行政復議之申請,請貴處予以準許。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二0XX年X月XX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0
申請人:,性別,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
被申請人:X廳,地址: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廳長。
復議請求: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年XX月2XX日得知,被申請人于X年XX月XX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c),均能證明涉案建設項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在沒有履行聽證程序的情況下,做出批復,程序違法,應當撤銷。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復,應當依法撤銷。
二、批復內容與備案的建設項目不符,依據事實不清,應當依法撤銷。
20xx年4月27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復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39號),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復。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三、缺乏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材料不全,應予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一)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附錄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要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1
申請人:中國xx銀行xx市支行
地址:xx區xx街46號
負責人:
職務:行長。
委托代理人:,中國xx銀行xx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理。
委托代理人:,中國xx銀行xx市支行個人業務部副經理。
被申請人:xx市xx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xx區xx處江城大道236號
負責人:
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向xx區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受申請人指派于20xx年3月2日前往xx市參加農行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衛、業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后8時許與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樓(行xx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西南醫院診斷為右膝骨折。被申請人在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受傷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故認定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賠償的立法目的,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受申請人指派于20xx年3月2日前往xx市參加行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衛、業務交叉大檢查。按要求,為執行檢查任務做準備,包括在內的所有參加人員必須于3月2日集中在分行報到并接受統一培訓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當日晚飯后8時許與同事(檢查組成員)上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上述事實已經被申請人調查確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無疑,在因工外出期間,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就應當認定為工傷。申請人認為,是否“工作原因”要結合因工外出期間的.具體情況分析。執行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衛、業務交叉大檢查,必然要為該任務做許多必要的準備工作,為此分行要求檢查人員接受統一安排,包括吃、住、行等,這些活動和真正的檢查工作構成整個外出工作期間的工作行為,在這些行為中受到傷害,應當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不應該排除在工作范圍之外。與同事散步并一起返回住宿樓,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統一行動的具體表現,應為工作原因。被申請人將“因工外出期間與同事外出散步返回行xx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上樓時不慎摔傷右膝”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意外受傷”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顯然模糊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適用條件,是不恰當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了不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即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受傷不屬于這三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
綜上,在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及《行政復議法》規定,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此致!
xx區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年 月 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2
旅復受(二)字(____)第____號
(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經審查,你(單位)同該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你(單位)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在復議過程中,第三人有權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
2、第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請向本機關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書。
3、如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復議,請向本機關提交第三人出具的委托書。
附:空白委托書一份
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印章)
xx年xx月xx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3
申請人:__縣__中板廠,住所地:__縣__鎮__號。
負責人:__x,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__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 ,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年12月2日作出的__字[__]__號關于認定__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人勞社字[__]__號關于認定__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__x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__x的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__x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__年10月8日上午__x受傷當時,__x所在的生產組因為機長__x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__x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__x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__x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__x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__x的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__x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__x操作旋切機,__x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的行為。
2、__x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組根本無法工作,__x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__x為因工負傷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的證據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申請人調查均與__x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__x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__x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__x的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__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__x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__縣__中板廠
二oo 年 月 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4
復議申請人: ,女, 日出生,漢族,聯系地址: 。
復議被申請人: ,住所地為 。
復議請求:
依法撤銷 市 區(20xx) 第 號執行裁定書。
復議理由: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5條是錯誤的,應該適用第227條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5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27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復議申請人作為該案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27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在沒有鑒定的情況下,以申請復議人未提供相應證據為由認定復議申請人為 股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所謂被冒名股東,是指虛構法律主體或盜用他人名義登記股東。被冒名股東從未作出過持有股權的意思表示,不應被視為法律上的股東,不應賦予其股東權利,更不能追究其股東責任。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九條規定:“冒用他人名義出資并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承擔補足出資責任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判在沒有對申請復議人簽名的真偽進行司法鑒定的前提下,不能排除申請復議人是被冒名股東,因此原審裁定復議申請人為 股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綜上,原審法院裁定復議申請人與上海鏡靜物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事
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法律程序,且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 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復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5
申請人:__年齡:__
性別:__住址:__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__住址: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姓名:____職務:__
委托代理人:__住址:__
被申請人:____住址: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職務:____
行政復議請求:___
事實根據和理由:___
此致
___行政復議機關
申請人: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6
申請人:__X ,男,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工人,住____區__X號。
被申請人: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__大隊
申請事項:
1、 查看交通違法視頻資料,證明申請人是否駕駛機動車。
2、對交警執法過程攜帶非交警人員進行暴力限制人身自由行為是否合法進行認定,如果不合法應責令對相關責任人、負責人作出處罰!并責令被申請人對申請人進行致歉。
3、 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青公交決字20__第370213-27000____X號《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
4、 對執勤民警是否存在貪污行為進行審查。
事實與理由:
本人自大學畢業后一直生活在__李滄區,對__市充滿了感情。對于有關市政、交通方面的事情也是盡可能的反饋解決。譬如:
1、__年__月__日致電122反饋君峰路馬路中間大約800m護欄倒塌事情。交警得到消息后進行及時修復。
2、__年__月__日二次致電122反饋君峰路與青山路交口紅綠燈時間設置不合理,造成君峰路嚴重堵車,從早晨堵車到晚上,早晚高峰更是堵車厲害。經本人建議后對綠燈時間進行了調整,解決了堵車事情。
以上2件事可以查詢122,反饋電話__
基于交警對問題的解決速度,我對交警非常的尊敬。但是發生“被酒駕”后使我的認知發生180度大轉變。心存正義的人還是多數的,特提出該申請。事實理由如下:
一、交警執勤過程中,多次強調有視頻錄像;被酒駕,要求查看駕駛座下車視頻證明清白。
20__年__月__日晚9日許,飯后由申請人妻子駕車回家(申請人坐副駕駛上),行駛至君峰路與書院路交口,遇交警檢查,交警讓出示駕駛證后全部人員下車(因燈光灰暗申請人妻子拿錯了駕駛證把申請人的駕證拿給了交警)。
下車后因車子在中間直行車道,交警看了駕駛證后就指揮申請人駕駛汽車至路邊停靠。正是在交警的指揮下的行為造成了被酒駕,也怪申請人太大意即使交警指揮酒后也不能駕駛車輛。
交警再執勤過程中,多次強調有視頻錄像,現要求查看視頻證明是否是由申請人在中間行駛車道由駕駛車門處下車。實際由副駕駛車門下車。希望被申請人拿出類似闖紅燈需要的三張圖片證據證明申請人是否違法。
因在交警的指揮下由直行車道行駛至路邊不應認作為主觀的酒后駕駛行為。
下車后不由分說就過來一個交警就讓吹氣。因前期不是申請人駕駛,所以申請人堅決不吹。見申請人堅決不吹不由分說的一個交警掐著申請人的脖子就忘面包警車上拽,期間把申請人的電話搶走。拽上車后原來的交警不在掐申請人脖子換一個非交警人員(看服裝及背包像停車收費人員)繼續掐著申請人的脖子對申請人身自由進行控制,長達數十分鐘。
請問:
1 交警可以掐人脖子嗎?是否可以搶奪私人財物?
2非交警人員可以交通執法嗎?非公檢法人員對公民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是否合法呢?還是一旦出了問題用來說是臨時工呢?
二、被迫吹氣、出錢暗示沒有響應,被迫簽字。
申請人被非交警人員控制,非交警人員并且給申請人做思想工作說:你又沒有喝多少酒吹吹就拉到了。申請人考慮到自己只喝了100ml左右啤酒應該沒有問題加上能夠盡快結束人身自由限制,就被迫同意吹氣體。
沒有想到二次被騙,吹氣后不由分說讓簽字,也不告知結果就讓簽字(最后才知道結果25mg/),并且拿出空白的《酒精呼氣測試告知單》就讓簽字。申請人一看告知單意識到可能被酒駕,就是不簽字。
交警一看不簽字就又往車上啦,拉著去第八人民醫院驗血。
在去往第八人民醫院的路上只有2個交警,其中之一多次問申請人有沒有帶錢,事后申請人才意識到這是對申請人私自解決的暗示。原因:1 要不怎么會多次問錢的事情2 那么多交警為什么只去2個人。
希望相關部門對其2人是否存在貪污行為進行審查。
行駛到第八人民醫院后交警又說,你本來酒后駕駛,抽了血之后在第八人民醫院不會出結果,血液直接送到市里交警隊給你弄成個醉酒駕駛,那就是犯罪,要蹲上幾個月的,快點乖乖的簽字吧。經過交警多次脅迫加上限制人身自由,申請人最后糊里糊涂的在測試單與空白的告知單上簽上了字。
三、處理決定書必須先無條件同意并簽字才能給,不給無法申訴。
__月X日前往交通警察支隊李滄大隊,交警隊告知先處理再申訴,在處理過程中要求必須先簽字才能給。并且很多條款必須無條件同意。不同意就不給你處理。沒有辦法申請人只能簽字后申訴。
申請人在扣駕駛證的文件上面寫了“有異議”,不讓多寫寫了不給文件,不給就不能出決定書。出來決定書后又有很多文件讓簽字,明確告知必須簽字同意,這也就是讓申請人被迫承認違法事實,其中有個一個文件好不容易表達了點意見“對告知行為同意,對內容不同意”,因為這句話差點沒有給處罰決定書。
四、被迫簽字與在李滄交警支隊的不得不簽字不能用作違法證據,附《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都沒有
公安機關的印章,這足以說明在李滄交警隊不得不簽字了。以及管理存在的漏洞。
五、基于以上描述系在交警的指揮下駕駛車輛(4米以內),后續被強迫吹氣,威逼恐嚇在告知單及測試單上簽字。對于酒駕行為的認定不合理,沒有交警的指揮就不會發生駕駛行為。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認定的違法行為不成立,特申請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青公交決字20__第370213-2700044__號《公安交通行政管理處罰決定書》。
申請人:__X
__年__月__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7
申請人:姚元元,女,33歲,19xx年2月5日出生,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州市航海東路2號院3號樓33號,現住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州市航海東路2號院3號樓33號。
被申請人:鄭州市公安局未來路分局,地址:商城東路與鳳臺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職務:。
復議請求: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6月17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特向鄭州市公安局提出復議申請,要求鄭州市公安局撤銷其處罰決定,并依法重新作出處罰決定。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鄭州市未來路分局于20xx年6月17日做出了鄭公未(治)行罰決字[20xx]0315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且程序嚴重違法,故特向鄭州市公安局申請復議,要求鄭州市公安局撤銷其處罰決定,并依法重新作出處罰決定。
申請理由如下:
一、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不清
被申請人在處罰決定書中的事實部分中寫道“姚元元因為口角和劉艷凱引發撕扯,后姚元元抓住劉艷凱胳膊將劉艷凱甩到墻上,劉艷凱將姚元元胳膊咬傷”,因為口角是什么口角,事實的真相是20xx年4月29號下午大概一點鐘的時候我在公司辦公,劉建國和劉艷凱在公司外面大吵,我當時沒有說什么,突然馬記虎叫我,說劉艷凱這樣鬧事影響公司其他同事工作,說他不方便去叫劉艷凱出來,讓我去勸勸。我剛要說話去勸他,讓她不要在公司大聲吵吵,畢竟我們這里是上班時間,但她絲毫不領情,罵我說“你是誰,你算啥,你憑啥管我”等難聽的話,隨后我只是想拉她進電梯讓她不要在公司影響其他人,拉她不動的情況下才叫劉建國和馬計虎去幫忙。公安機關未全面考察事實的真相,只看到了我打劉艷凱,但是卻沒有真正的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在過錯認定方面只認定到我的過錯卻完全沒有認定劉艷凱的過錯,并且她也咬了我,公安機關也有驗傷報告為證。
二、處罰決定程序嚴重違法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九十四條第二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陳述和申辯,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但是公安機關卻未給予申請人陳述、申辯的權利也未對申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但是,申請人卻沒有收到鄭州市公安局未來路分局的處罰決定書,很顯然公安機關的做法嚴重違反了程序法的規定。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且程序嚴重違法,要求鄭州市公安局撤銷其處罰決定,并依法重新作出處罰決定。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8
申請人(自然人):(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住所(聯系地址)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申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住所(聯系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職務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電話_____
被申請人:(作為行政行業的.機關名稱)_____
第三人:(姓名)_____性別_____出生年月_____住所(聯系地址)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行政復議請求:1、撤銷某某單位作出的行政行為。2、確認某某單位的行政行為違法。3、責令履行某某法定職責。等等。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市人民政府
附件:1、申請書副本_____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復議件
3、其他有關材料_____份
4、授權委托書(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請人: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29
申請人白,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XX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XX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201X年XX月XX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0
申請人:四川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__街X廣場X1樓
法定代表人:__X 職務 董事長
被申請人:__X縣房產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縣X街
法定代表人:王__、局長
申請人對被申請人拒不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現提起行政復議。
復議請求:
責令__縣房產管局限期內提供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查詢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委托了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代為催收“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等相關事務,但是在完成相關事務中需查詢部分欠費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于20__年3月2日上午指派律師持律師證、介紹信、委托書,代理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請求依法查詢“__綠地”部分業主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但被申請人以沒有法院受理通知書、房產業主基本信息屬于個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擔泄露業主信息責任為由,拒不查詢。3月3日,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申請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詢職責,并提供相關規定請求他們依法履行查詢義務,但被申請人
仍以同樣的理由拒絕。
由于“__綠地”部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已經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有權對該部分業主房屋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同時,建設部《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也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單位和個人可以自己查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詢。因此,申請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師對部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的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進行查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請人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查詢服務,拒不履行其法定職責,其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提起其行政復議,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限期提供查詢房屋權屬登記記載信息服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四川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X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1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被申請人:XX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負責人:局長
復議請求:申請撤銷(20xx)號《工傷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根據我國《XX省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明確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根據上述法律的第二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然而當事人是無法提交該證明材料的',被申請人也應當知道該勞動關系是否存在的爭議已由XX市XX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當中,因此,被申請人在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之時所作出《工傷認定書》的行政行為,是屬于認定事實不清,程序不當,處理顯失公平。
綜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希望XX市XX區人民政府能夠重視以上問題,撤銷(20xx)號工傷認定,從而避免我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申請人:
時間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2
行政復議撤回申請書
市安監局:
申請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機關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請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請予核準。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3
申請人:,女,土家族,XX歲,身份證號:。被申請人:X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年負責人:,職務:
勞社月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號),向XX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認定為工傷。復議請求:
《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田明會的受傷屬于工傷的認定決定。事實與理由:是在上班途中受的傷。申請人在工作,因工作需要(X年X月X日有晚自習),須XX年X月XX日回,乘車至,在橫過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駕駛的小型轎車撞倒,造成受傷。受傷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之規定,受傷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綜上所述,受傷符合認定為工的條件,,被申請人的決定
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此致X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
XX20xx年月日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4
申請人情況:
姓 名:__x
職 業:__x
出生年月:__x1年__月
駕駛證號碼(同身份證號碼):____x
經常居住地址:__x
郵政編碼: ____
聯系電話:____1
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2__x年__月__日(星期x)下午__時__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______小客車停放在 ____x處違章停車行政處罰。
事實和理由:
2__x年__月__日(星期x)下午__時__分,本人將車牌為 ____小客車停放在__路__街__東門門口處,前往家中拿取錢包,15時50分,回到車上時發現本人車輛被貼了白色《違法停車告知 單》 (編號為__x,見附復印件)。
申請人認為:
1.人駕駛的小客車停放的位置特殊,緊靠小區景觀護欄順向依次停放,未停放于道路上,也未壓盲道與人行道,且不影響其他道路車輛行人正常通行。
2.放位置位于小區硬化水泥地面處,位置緊靠防護欄,未阻擋或影響其他車輛及行人出入小區;此處無標示,故該位置存在歧義,容易讓人誤以為該處可以臨時停放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下簡稱“道例”)第三十三條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劃停車泊位,并規定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若交管部門認為該地方不可停車,應設立禁停標示或劃線,若小區物業不允許停車,應由物業進行檢查并提醒;
根據 “道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不規范,機動車駕駛人容易發生辨認錯誤的,交通標志、標線的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予以改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法”)規定第一百零五條道路施工作業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就對警示標志和交通標志有要求。
3.《違法停車告知單》記錄的違法停車地點僅記載為“__路”,據我所知,__路南起__街,北至__街,全長__公里,本次記錄違法地點過于不精確,本人停放的位置為__路__街__x東門,該執法人員存在執法潦草現象;若該《違法停車告知單》在本人為到來前丟失,將造成本人的錯誤猜測,雖存在違法照片,但要盡量消除執法誤會。“道法”第一百零七條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本人鄭重建議:交管部門處理事故時,務必本著對公民負責,對國家負責,嚴格執法
的態度,詳細記錄事故的時間、地點、人物、過程等重要違法要素,避免產生歧義。“道例”第一百零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度,防止和糾正道路交通安全執法中的錯誤或者不當行為。
案件要點:
申請人駛離后的下午,此處又有車輛停放,此后每天不同時段均有車輛在此停放(見附件一)。在本案發生后第4天早晨6點30,即x月__號早晨,一輛白色的豐田小轎車被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見附件二),由此可見:交管部門不允許該地點停車,那么,群眾及小區居民為何全然不知呢?根據國家事件“四不放過”原則,①案件原因未查清不放過;②案件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③案件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④案件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
具體對照而言:
(1)①案件原因,此處無禁停標示和提醒標志,人員對地點如何定義不清楚;詳細而言,每個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均接受過道路標示及道路相關規定,也接受理論考試,完全可以識別交通標示,然而卻導致多數人員不清楚該處的定義,難道要所有在此停過車的人均處罰一次,達到法律宣貫的效果?那我是否可以認為交管部門依托這樣含糊不清的位置,不提醒,不設標,好有利于“釣魚執法”?我相信這種做法嚴重我國立法的本意,國家應該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和合法利益,而不是以損害群眾的利益來執行法律,這與文明執法嚴重背道而馳,也損害了公民的知情權;秉公執法、執法嚴正,立法為公、執法為民是執法機關、執法者保護公民合法利益免受侵害的根本。
(2)②案件責任人:停車司機和停放車輛;③案件教育:事故責任人必須接受教育,周圍群眾也必須受到教育;詳細而言:若該處不允許停車,那么停車司機是必須要接受教育,同時要求周圍的人都要知道該處不允許停車,若沒有達到教育效果,那么案件的處理是徒勞的,城市人口眾多,一個一個接受教育的話,交管部門的勞動量豈不很多?因此案件需要進行宣貫.并提醒周圍群眾。
(3)④案件措施:事故頻繁發生,制定有效措施;詳細而言:若不制定有效措施,問題依舊重復發生,達不到整改的效果;交管部門應對案件頻發地點采取相應措施,有效減少公民違法現象,方能體現執政為民。該案件可借鑒__市高新交警大隊治理車輛辦法,提升文明治理的效果;該篇報道標題為:《__高新交警巧用“提示單”提醒輕微違法停車行為》“提示單”用于提醒車輛停放方向不對或存在在禁停路段臨時停車等輕微違法行為。此種方式先是進行教育、提示,而不進行處罰。車輛停放方向不對、占用部分人行橫道或在禁停路段臨時停車等輕微違法行為,會以“提示單”方式進行教育、提示,而不進行處罰;若長時間還未整改,將進行處罰。但占壓盲道等妨礙行人通行的明顯違法停車行為,依法張貼罰單進行處罰,將車輛進行拖離,維護公共秩序。提醒車主在規定時間內將車開走,逾期不整改再予以處罰。__高新交警的這一做法特別人性化,受到市民的高度認同。彰顯了__市“文明執法為人民”的良好形象。
案件處理:
鑒于本次案件未嚴重違反交通法規,且未造成交通法規,建議處理從輕處罰,對申請人進行教育、批評為主,取消罰款處罰,并務必在停車處設置相關標示。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警號為__x,,姓名為__的民警于____年__月__日(星期x)
下午__時__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__x小客車停放在__路__街__門口處的違章停車事件因標示不清,執法填寫不明,事件輕微,處罰過重,且事件發生后不予設標,處理不合理性,望能執法為民,而不是情緒執法、思維定式執法,以免造成錯誤處罰決定。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復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持本申請人的申請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致
__市公安局
__市政府
年 月 日申請人:
撤銷行政復議申請書 篇35
復議申請人:唐述詩,男,漢族,貴州省黔西縣人,住黔西縣城關鎮清畢路716號,身份證號:,電話:。
被復議申請人:黔西縣城鄉規劃局
法人代表:李瀟
復議申請事項:請求撤銷黔規處字(20__)第00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申請事實與理由:申請人20__年自己修建一棟位于城關外鎮園林路17號房屋,占地為250.75平方,修筑為414.81平方,于20__年10月12日取得房權證,字第(10009048)號,現申請人就復議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處罰主體不合法,被復議申請人行政處罰決定書法事人為唐國民,而根本房屋所有權是唐述詩,被申請人無事實根據下捏造事實處罰不合法。
二、申請人共修建414.81平方是包括有38.69平方的車庫,當時車庫漏水,給申請人使用帶來不便,于是申請人便將這車庫維修,借維修之機擴建大約有三十來個平方左右。之后被復議申請人認定面積為38.69平方的原車庫為違章建筑,責令拆除69.7平方,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申請復議人在未影響城市市容市貌的情形下,申請人有權對其產權有處分修繕更換的權利。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未根據事實和為擅自亂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提提出復議申請,望上級給予公正,合法裁決為謝! 此敬
畢節地區城鄉規劃局
申請人:唐述詩
20__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