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2011年廉政風險實施方案
(一)明確職責
按照“崗位定措施”的基本要求,以解決崗位職責不清、崗位
權限界定不準、履行崗位職責缺乏監督制約,對失責行為追究不嚴等問題為重點,從制度建設入手進行清權確權,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抓好規范權力運行的制度建設,促進依法履行、規范行政、正確行使職權。
(二)優化工作流程
按照“部門定流程”的基本要求,以解決工作流程混亂,公開透明度不強,自由裁量權過大,行政效率低等問題為重點,重點圍繞“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項的科學決策以及正確行使權利,有效控制和解決暗箱操作、無序操作等行為發生。
(一)推進體制制度創新
按照“單位定制度”的基本要求,充分發揮制度對防控廉政風
險的保障力。積極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從根本上防控廉政風險。
第四階段:落實提高(9月16日—12月30日)
(一)明確責任
校黨支部書主為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各負其責。
(二)總結提高
及時對每個階段工作進行總結,按階段按時上報局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組織領導
成立一中廉政防控機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