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水利建設實施方案
五、時間:1、在10月中下旬召開冬修會議
2、渠道清淤需在12月元月初完成
3、人飲工程力爭在春節前完工
4、縣城防洪、水毀工程修復與病險庫治理需在明3月底前完成
六、措施:
1、上述任務沒有按要求完成的鄉鎮和單位,在以后上報水利投資項目的計劃不作考慮。
2、縣里年終考核考評時,水利考核分
以低分論處,并對相關鄉鎮不予考慮該年度的冬修水利先進。
3、在工程管理上嚴格按水利水電工程“三制”執行。所有的重點水利工程將按照水利建設質量終身負責制的要求,將水利建設工程項目法人、監理負責人、施工責任人、技術聯系人進行登記造冊存檔,依法進行質量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