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全區在職干部全員培訓五年評估驗收工作實施方案
3、召開座談會。召開有關座談會,全面了解受評單位在職干部全員培訓工作情況。參加人員:具體人選由考評組從抽查對象中確定。
4、抽查。
⑴抽查采取隨機抽樣檢查的辦法,檢查各鄉鎮、縣直單位在職干部全員培訓情況。抽查內容包括:在職干部的《廣西在職干部全員培訓登記證書》登記情況和培訓班檔案材料等。抽查的人數:人員在100名以上的單位調查60人,100名以下的按單位人員總數的60進行調查。
⑵對所抽查單位參加全員培訓的干部進行培訓質量問卷調查。問卷調查的形式:由抽查對象填寫《廣西在職干部全員培訓質量指標評估表》(表3)。問卷調查的范圍和人數:主要在縣直、鄉鎮被抽查人員中進行。人員在100名以上的單位調查60人,100名以下的按單位人員總數的60進行調查。
⑶抽查單位完成任務情況。任務指標完成以XX年上半年在職干部全員培訓累計情況綜合表為計算基數,用實際完成干部數除以應培訓干部(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總數×100分=完成任務指標評估分值。同時,適當抽查干部個人完成任務的情況(處級以上干部5年
培訓時間達到90天以上,科級及科級以下干部5年培訓時間達到60天以上)。抽查比例和人數:縣直單位、鄉鎮按照60的比例抽查。100名以上的單位抽查60人,100名以下的按照單位人員總數的60進行抽查。完成人數達到70(含70)以上的,每少1人從完成任務指標評估分值中扣1個分;達不到70,這一項目不得分。
5、填表。按照評估要求,分別填寫《廣西在職干部全員培訓綜合指標評估表》(表1)、《廣西在職干部全員培訓任務指標評估表》(表2)、《廣西在職干部全員培訓質量指標評估表》(表3)、《廣西在職干部全員培訓評估評分總表》(表4)。其中表1、表2填報范圍為縣直單位、鄉鎮;表3由受檢單位干部填寫。
6、反饋。把評估情況簡要向各鄉鎮、縣直單位黨委(黨組)反饋。
7、通報。評估工作結束后,對評估工作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