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實施方案
2、自我整改。要結合當地實際和各自職能,針對自我查擺和群眾評議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問題、優化服務作出明確承諾。要將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服務承諾及落實情況,通過單位網站、當地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基層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要根據群眾反映、民主評議及干部的現實表現,對每個工作人員提出評議意見,明確改進要求。每個工作人員要就自身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通過適當方式向工作對象、服務對象作出公開承諾,接受監督。
(三)督查整改階段(6月1日—11月30日)
1、制定整改方案。要針對查擺出來的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重點,落實整改責任,確定整改時限;個人也要分別制定整改方案。(以校為單位于6月15日前交局監察室麻紅處)
2、落實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逐項明確責任人,認真進行整改,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迅速解決,真正落到實處。
3、開展暗訪。抽調經驗豐富、綜合素質高的干部組成督查組,對各部門進行不打招呼、不定時間、不定路線的明察暗訪,保證察訪的真實性、有效性。了解和評價各部門集中整治活動的開展動態和成效。
4、接受投訴、舉報。要向社會公布學校干部作風問題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安排專人受理群眾投訴,廣泛收集干部作風問題的線索和信息。(活動投訴電話:)
5、公布整改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整改方案和落實情況,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于多數群眾不滿意的,要重新進行整改,直至群眾滿意為止。
6、嚴格問責。對在自查中發現并自覺及時糾正到位的問題,對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可依法依規從輕從寬處理或免予處理。對在被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根據干部管理制度問責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對在集中整治中縱容姑息、壓案不查、抗拒檢查、拒不糾正、弄虛作假、銷毀證據、打擊報復投訴舉報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間仍頂風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建立長效機制。學校明確工作職能和管理權限、細化工作職責、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本著簡便、易行、管用的原則,建立健全一套嚴肅、實用、有效的管理制度。
(四)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總結。要對集中整治活動進行全面深入總結。要從主要現象、表現形式、重點領域、主要環節上認真梳理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問題發生的特點和規律,從內外環境、干部思想觀念、體制機制上深入分析問題出現的深層次原因,從整治措施和實際成效上總結和把握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促進發展環境優化的內在規律和有效途徑。學校要向上一級領導機關和業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工作人員個人總結報告提交所在單位備查。(學校于12月14日前交局監察室xx處)
2、完善提高。干部作風建設要堅持治標與治本、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集中整治與完善長效機制相結合,在集中整治突出問題的同時,更加注重抓源頭、打基礎、管長遠,著力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形成有效防范和糾正干部作風問題的制度體系,從源頭上鏟除問題滋生蔓延的土壤。重點是完善行政服務體系,提升教育公共服務質量;嚴格依法行政,加強風險崗位廉能管理,特別是對掌握人事權、執法權、審批權、監督權、考核權的領導崗位和工作崗位,著力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重點加以防范;完善預決算管理,規范“三公”經費支出;健全督查問責機制,完善績效考評體系,等等。要注意將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提煉、固化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轉化為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促進發展環境持續優化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為確保集中整治影響發展環境的干部作風突出問題活動的扎實開展,xx學校成立以校長江紅良為組長,學校其它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干部作風整治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余通仔兼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要深刻認識開展活動的重要性,高度重視活動的開展,明確任務,強化責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實,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參與活動的積極性,把活動作為推動教育科學發展的實踐載體,切實抓緊抓好。
2、精心組織安排、確保扎實有效。要按照各地黨委、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統一安排,明確責任、完善措施,抓好落實。在開展集中整治過程中,要把學習貫穿于始終,把整改貫穿于始終,做到未整先改、邊學邊改、邊查邊改、邊整邊改,確保整治收到實效。要堅持“兩手抓”,正確處理好開展干部作風整治與抓好日常工作的關系,統籌兼顧,合理安排,把整治活動的成效體現到促進各項工作、解決突出問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