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活動實施方案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提高認識水平。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百日安全”活動的重要意義,學校領導親自抓,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整治。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和點校負責人等有關成員為成員的“百日安全“活動領導小組,組織指導活動開展。各部門要把“百日安全”活動列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的專門的領導、工作機構,扎實組織活動開展。
2、保證通訊暢通,加大督查力度。各部門領導及值班人員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遇到突發事件,要立即報告行政辦公室和主管與分管安全的領導。活動期間,安全辦和行政辦公室將組織有關負責人參加聯合督查,分階段對活動開展情況督查。對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的,及時進行談話,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加強信息反饋,建立專項檔案。學校本部、二分部要建立“百日安全”活動的專項檔案,“百日安全”活動總結于2010年3月22日前書面報學校行政辦公室和安全辦公室,學校匯總以后,書面匯報區教育局安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