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質量評價方案
。3)第(1)與第(2)的最后得分之和為教師學年教學質量的總分。
學校 學年 班 學生綜合(學業、行為)素質評價表
填表說明:
1、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教師綜合學生自評、小組評定情況,通過對學生的總體觀察,給出一個綜合考核等級;
3、學業成績的呈現方式為等級制,分為優、良、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85分以上為優,70~84為良,60~69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4、每學期填寫一次,并將填寫的手冊放入“成長記錄袋”中;
5、教師評一欄由班任征求科任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