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霞光計劃”實施方案
(五)項目實施
霞光計劃項目由項目舉辦單位組織實施,單位法定代表人對項目建設負總責。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項目要按照《民政部關于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和《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以及國家建設工程方面的規定組織設計、實施;農村五保分散供養對象集中居住點項目要結合村莊改造,根據國家關于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的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樣的原則組織建設。
(六)項目驗收
項目竣工后,由項目舉辦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項目驗收。縣(市)民政部門要參與項目驗收,并對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項目,發放“社會福利彩票資助——霞光計劃項目”標識,建立項目檔案,組織項目舉辦單位填寫項目竣工登記表(部本級資助項目登記表見附件2),并逐級上報民政部。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實施霞光計劃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實際行動,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步驟,也是貫徹《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實施國家規劃綱要的必然要求,對于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切身利益,加快農村老齡事業發展,完善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并爭取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做好霞光計劃的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
霞光計劃實行嚴格的項目管理。各個項目都要建立項目申報、實施、驗收、登記等制度,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項目建設要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加強資產管理,確保項目建成后用于農村五保供養,設施不浪費、不流失,機構能生存、能發展。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督促霞光計劃實施,并聯合有關部門對工程建設進度與質量情況、資金撥付與使用情況等進行跟蹤檢查。民政部將結合《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執法檢查,采取隨機抽查、組織各地互查等方式,對各地組織實施霞光計劃的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對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酌情扣減下一年度部資助額度。
(三)輿論宣傳
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利用各種新聞媒介,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成果展示會等各種方式,宣傳霞光計劃的進展與成效,對在霞光計劃實施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總結推廣,大力表彰,形成廣泛的社會影響,樹立霞光計劃關愛民生的良好社會形象,促進中國福利彩票發行和彩票福利金使用的雙向互動,為農村五保供養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其他規定
各地民政部門可以依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霞光計劃的實施方案和項目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