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特許協議
“轉交點”根據具體情況系指向現場或應視為已向現場交付石油或煤炭所使用的傾注設施、凸緣、管道或其他貯罐,附錄4對所有這些均做了更具體的說明。
“輸送線”系指電管局依照本協定應為互聯設施安裝并與之連接的設備、設施、輸送線及相關的遙測設備、繼電器、轉換設備以及安全及保護裝置,其規格列于附錄8中。
“單元”系指共同組成發電站的每個各為_______兆瓦的煤力熱電單元!1號單元”系指擬交付使用的第一個單元,“2號單元”系指擬交付使用的第二個單元。
“單元供電能力”系指按供電表確定的一個單元在各個時期的最大發電能力,以_______兆瓦表示。
1.2 其他說明
本協定中:
“人民幣”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凡提到的日、周、月和年,均指公歷的日、周、月和年。
第2條 特許
2.1 特許的授予
電管局授予公司以在第2.4條規定的特許期內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電站以及向電管局出售電站的電力凈輸出和發電能力的專屬權,但須受本協定各項規定的管束。
2.2 公司根據特許規定所承擔的義務
根據本協定的規定,公司應在特許期內負責電站的設計、建造、檢驗、運營和維護,費用和風險由公司自己承擔,但本協定中另有明確規定者除外。
2.3 運營項目的權利
公司在特許期內有權運營構成電站的所有資產、設備和設施。
2.4 特許期
特許期自目標完工日開始,為期_______年,除非按照本協定另作改動。在特許期終了時,公司應按照第12條的規定在無須任何賠償的情況下將項目移交電管局。
第3條 先決條件
3.1 應由電管局履行的先決條件
電管局根據本協定履行義務的一個先決條件是,電管局至遲應在自本協定規定日期起的_______天內或在當事方可能書面商定的較晚日期前收到其形式和內容均符合電管局要求的下述文件:
。╝)電管局合理要求提供的組織文件、決議和其他任何書面證據的副本,以證明公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和組成并具有執行和實施本協定條款和條件的法人權力和權限。
(b)表明公司已從貸款人獲得有約束力的出資承諾以及可使公司履行其根據本協定所承擔的義務的足夠股本的書面證據。
(c)可為電管局接受的金融機構向其出具的數額為_______的保證、擔保或備用信用證,以擔保公司履行其根據本協定承擔的某些義務。
(d)書面證據,證明公司已經:
、 取得附錄2所列需在生效日前取得的所有核準;
、 為取得附錄2所列為開始建設工程所需的其余核準而向政府主管機構提交一切必要的申請、請求和文件。
。╡)基本上以附錄n所列格式提出的有關公司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