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委托協議書(精選5篇)
污水委托協議書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正常運行,甲方目前部份項目正在建設當中,暫無法自行處理生產、生活污水。根據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排污許可證》等有關法規及文件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工業污水管道及生產設施排放的污水委托乙方進行處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污水接納要求及標準
1、甲方排放的污水來源僅限于生產、生活過程中所產生的污水;
2、甲方應當按照《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排污許可證》許可的排水種類、總量、和數量、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濃度等排放污水,如上述許可內容發生變化,甲方應當申請對《城市排水許可證》許可內容進行變更并重新與乙方簽署《污水委托處理協議》;
3、甲方委托乙方污水處理排放的污水水質應當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
4、甲方委托乙方,乙方已具備如下條件:乙方設有一處以上排放口,并經建設(排水)、環保部門批準且在每一排放口自行設置具有安裝格柵、閘門等設施的專用檢測井(檢查井);乙方若為建設(排水)、環保部門確定的重點排污企業或重點排水戶,已安裝水質在線監測儀表且乙方與建設(排水)、環保部門聯網,專用檢測井(檢查井)位于乙方規劃紅線以外;
5、若乙方為建設(排水)、環保部門確定的重點排污企業或重點排水戶,已具備對水量、pH、CODcr、SS、總磷和氨氮等重要污染因子進行檢測的'能力和相應的水量、水質檢測制度;
6、甲方應當無條件同意乙方從甲方污水排放口或其他乙方認為合適的甲方場所采集水樣,并為乙方采集水樣提供便利和協助,采樣的時間和頻次由乙方自行確定;
7、由于乙方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接納甲方所排放的污水,乙方應至少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汛期或者發生其他特殊情況時,甲方應當服從乙方的統一調度,按照乙方的要求定量定期排放。
第二條、接納地點和接納量
一、甲方排污地塊位置:(詳見宗地圖)。
接納地點(本欄經乙方現場踏勘后確定):。
二、污水排放量
1、甲方使用自來水公司供應的自來水的,其污水排放量按照生產用量3噸/天計算;
2、甲方排污按生產設備的使用量計算0.3噸/天計算(水量按進出口流量取高值計算)。
3、甲方現臨時排污處理池300立方米(L15M*S5M*H4M)。
第三條、甲方職責
1、甲方排水系統必須雨污分流
2、甲方定期自行安排抽排車輛向乙方運輸需排處理污水;
3、甲方所排污水的水質指標以乙方的檢測數據為準;
4、甲方的產品性質、種類、生產工藝發生明顯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5、做好定期臨時排污處理與接收臺帳,以便自查與環保部門檢查。
第四條、乙方職責
1、乙方在正常情況下確保甲方委托污水處理達標排放。
2、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進入甲方現場取樣和開展檢查;
(2)查閱、復制甲方的有關文件和材料;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處理,協議污水處理暫停。
第五條、處理期限
自簽定起180天,后期根據甲乙方實情協商而定。
第六條、計費及結算
甲方自行與乙方協議污水處理費
第七條、責任
甲方環保、排污設施安裝到位可自行處理,雙方書面提前10天通知停止污水處理;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蓋章:蓋章:
污水委托協議書 篇2
甲方:身份證號:地址:電話:傳真:郵編:
乙方:身份證號:地址:電話:傳真:郵編:
甲方因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一案的審代理人。
第二條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托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第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元,共件,律師費共計____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____元;
b、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____人民幣(大寫)元整(¥:____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____人民幣(大寫)元(¥: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說明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愿一致達成。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污水委托協議書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行有償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立的帳戶;戶名為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帳戶本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經過雙方協商約定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按照以下條款規定對以上帳戶進行有償代客理財。
一、合作方式及交易
1、甲方可以是個人或者機構投資者。
2、合作資金量要求最低底線50萬元人民幣,資金來源必須合法,不能借貸或融資。
3、乙方擁有獨立的下單操作權,但沒有資金調撥權,甲方只需把交易帳號和交易密碼告知乙方(不含資金調撥密碼),由乙方進行操作交易。
二、管理費及盈利分成制度
1、委托理財期限為1年,凈盈利10%結算一次(也可期滿時結算),甲方需支付資金管理費為本金的1%(盈利后支付),以及按凈盈利“三七”分成,乙方(三成)、甲方(七成)。如果期滿后凈盈利不到本金的10%時,甲方有權利不分配利潤,只需交納資金管理費(本金的1%)即可。
2、結算后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把分配給乙方的利潤,以銀行匯款或者其他方式轉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三、虧損責任及保密
1、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但乙方的操作風格是先保本金,再把握機會把盈利最大化,采取防守進攻策略。如果委托帳戶的虧損達到本金的10%,乙方不承擔責任。如果委托帳戶的虧損達到本金的15%以上時,甲方有權終止合作,并且對超出10%以外部分的虧損,甲方有追償權。
2、在雙方合作期間甲方不可透露乙方的操作信息,以免打亂乙方的操作計劃,甲方也有義務保密一切操作信息。
四、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期滿后自動終止。
2、若出現甲方單方面提前停止合作,或者甲方未與乙方協商在本協議執行期間違約時(提取現金、擅自操作交易等),則本協議既終止。若本協議終止由甲方單方面引起,截止當時無論盈利多少,甲方都應按資金管理費本金的1%以及盈利獎勵30%分成一并分配給乙方,若出現虧損,不論虧損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若出現乙方單方面違約,則本協議既終止。在本協議終止后甲方有權不進行對當期利潤的分配,若出現虧損,不論虧損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擔本金的所有虧損。
五、投資理念及投資目標
本委托理財業務是專門以中短線為主,把握市場熱點主流板塊,中短線黑馬股為主要獲利策略,其主要是投資二級市場a股和申購新股。
六、甲乙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擾乙方的投資策略及交易計劃。甲方只需對乙方的操作進行隨時的查看和監督即可。
七、簽約方式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約即日起生效。
委托方簽字
受托方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污水委托協議書 篇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城市污水處理系統的正常運行,甲方目前部份項目正在建設當中,暫無法自行處理生產、生活污水。根據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排污許可證》等有關法規及文件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工業污水管道及生產設施排放的污水委托乙方進行處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污水接納要求及標準
1、甲方排放的污水來源僅限于生產、生活過程中所產生的污水;
2、甲方應當按照《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排污許可證》許可的排水種類、總量、和數量、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濃度等排放污水,如上述許可內容發生變化,甲方應當申請對《城市排水許可證》許可內容進行變更并重新與乙方簽署《污水委托處理協議》;
3、甲方委托乙方污水處理排放的污水水質應當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
4、甲方委托乙方,乙方已具備如下條件:乙方設有一處以上排放口,并經建設(排水)、環保部門批準且在每一排放口自行設置具有安裝格柵、閘門等設施的專用檢測井(檢查井);乙方若為建設(排水)、環保部門確定的重點排污企業或重點排水戶,已安裝水質在線監測儀表且乙方與建設(排水)、環保部門聯網,專用檢測井(檢查井)位于乙方規劃紅線以外;
5、若乙方為建設(排水)、環保部門確定的重點排污企業或重點排水戶,已具備對水量、pH、CODcr、SS、總磷和氨氮等重要污染因子進行檢測的能力和相應的水量、水質檢測制度;
6、甲方應當無條件同意乙方從甲方污水排放口或其他乙方認為合適的甲方場所采集水樣,并為乙方采集水樣提供便利和協助,采樣的時間和頻次由乙方自行確定;
7、由于乙方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接納甲方所排放的.污水,乙方應至少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汛期或者發生其他特殊情況時,甲方應當服從乙方的統一調度,按照乙方的要求定量定期排放。
第二條、接納地點和接納量
一、甲方排污地塊位置:(詳見宗地圖)。
接納地點(本欄經乙方現場踏勘后確定):。
二、污水排放量
1、甲方使用自來水公司供應的自來水的,其污水排放量按照生產用量3噸/天計算;
2、甲方排污按生產設備的使用量計算0.3噸/天計算(水量按進出口流量取高值計算)。
3、甲方現臨時排污處理池300立方米(L15M*S5M*H4M)。
第三條、甲方職責
1、甲方排水系統必須雨污分流
2、甲方定期自行安排抽排車輛向乙方運輸需排處理污水;
3、甲方所排污水的水質指標以乙方的檢測數據為準;
4、甲方的產品性質、種類、生產工藝發生明顯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5、做好定期臨時排污處理與接收臺帳,以便自查與環保部門檢查。
第四條、乙方職責
1、乙方在正常情況下確保甲方委托污水處理達標排放。
2、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進入甲方現場取樣和開展檢查;
(2)查閱、復制甲方的有關文件和材料;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處理,協議污水處理暫停。
第五條、處理期限
自簽定起180天,后期根據甲乙方實情協商而定。
第六條、計費及結算
甲方自行與乙方協議污水處理費
第七條、責任
甲方環保、排污設施安裝到位可自行處理,雙方書面提前10天通知停止污水處理;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污水委托協議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1、本協議用于規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獨立經營,并且有意向共同合作。
2、乙方將接受甲方委托開展送貨服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的簽署不代表甲乙雙方有任何形式的.勞動雇傭關系,乙方作為甲方的工地貨物提供商為甲方提供工地所需貨物,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貨物向乙方支付貨物費用。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進貨要求安全、準時地完成接送貨服務。
第三條業務操作規章
1、甲方必須正確給乙方送貨清單,并對送貨清單單上所列項目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乙方送貨時,甲、乙雙方做好貨物交接清單,并在清單上簽名確認。
2、甲方通知乙方送貨時,需提前一周左右給乙方出具相應清單以保證乙方能按清單準備貨物并及時運送。
3、乙方給甲方送貨辦理交接時,應仔細核驗收貨人的身份情況,確保貨物正常簽收,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與甲方相應人員聯系。
4、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限,每月準時與對方對帳、結算。
第四條運費結算
甲乙雙方無論業務量多少,應_________________(按日/月)進行對帳、結算。當月結算業務范圍為前一個月1日至月最后1日的業務量。結算業務時,如發生價格糾紛、服務質量糾紛,服務事故等情況,如果責任雙方已協商一致可納入本月結算,如果糾紛、事故未能解決或雙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見則此筆業務順延至糾紛、事故解決后再行結算,
但雙方均不得因此停止業務操作。
第五條服務責任界定
1、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完好地運抵目的地,自乙方提取貨物簽收時起至交付收貨人簽收(或貨物到達部門交接)以前,承擔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第六條協議變更、終止
1、本協議自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在本協議到期之前,甲乙雙方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可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含價格表)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二份,乙方持有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人:身份證號: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