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學習旅游法心得體會
20xx年學習旅游法心得體會篇3
今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實施,這對于一個旅游工作者來說不僅是一部法律的誕生,更重要的是它將改變目前國內旅游混亂的發展狀態和無序的競爭環境,對于改變整個國家的旅游面貌將產生重大影響。
法律出臺正當其時。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我國的綜合國力和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有了顯著提升,20xx年,我國已經形成了近30億人次的國內旅游市場規模,位居世界第一;出境旅游人數已超過8,000萬人次,我國成為全球第三大出境旅游客源國,我國出境旅游對世界旅游市場的貢獻率超過7%;入境過夜旅游人數20xx年已達到5,772萬人次,繼續位居世界第三。今年2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xx—20xx年)》,該《綱要》提出,到20xx年,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城鄉居民旅游休閑消費水平大幅增長,健康、文明、環保的旅游休閑理念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國民旅游休閑質量顯著提高,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國民旅游休閑體系基本建成。巨大的市場、宏偉的目標,都需要相應的法律進行保障,《旅游法》的出臺不但是大勢所趨,也是正當其時,讓旅游業有法可依,科學發展,是一件好事,對業內人來說,以后做旅游就有法可依了,知道紅線在哪里,不敢輕易觸碰它。《旅游法》不僅約束行業內的經營者,也對經營者的權益進行了保障,并對產業發展進行指導,最終促進行業發展。規劃發展獨成一章。《旅游法》一大特點是特別強調對旅游行業的規劃,甚至為此專門列出“旅游規劃和促進”的章節,這在各類法律法規中是相對少見的。《旅游法》中“旅游規劃和促進”一章就是要促進旅游業發展。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了30年,目前到了溫和增長期,發展的潛力和希望在于擴大消費,做大做強旅游業將發揮重要作用。
《旅游法》規定景區、景點開發一定要有統籌規劃,一定要打造出科學、合理、有品位、一流的產品。《旅游法》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金,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旅游公共服務和旅游形象推廣,鼓勵研究制訂促進旅游發展的政策等。《旅游法》之所以強調“規劃”,是旅游的特殊性質決定的,因為旅游業不是一個獨立的行業,其涉及面很廣。《旅游法》中規定的規劃包括旅游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這既和文化產業有關,也和文物保護有關,還和森林、海洋資源的保護和開發有關,涉及的行業非常廣。
《旅游法》中還提出產品的開發、服務質量、旅游文化建設、形象宣傳等等,也需要規劃。而基礎設施建設,如高速公路、鐵路,這些和旅游雖然沒有直接關系,但沒有這些基礎設施,旅游業根本發展不起來,可以說旅游的規定客觀實際,符合旅游發展的規律。旅游的創意成分很高,而旅游創意涉及科學技術、環保、文化等等,這也需要有統一規劃。更何況旅游資源的開發往往投入很大,與其銜接的基礎設施建設也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這些都離不開規劃,如果沒有規劃好,損失將會很慘重。因此,《旅游法》還要做好產業的融合,與其他產業協調發展,才不會被“最短的一塊木板”所拖累。
優勝劣汰提升質量。《旅游法》對行業的規劃影響深遠,將通過競爭的方式促進行業內的優勝劣汰。《旅游法》中禁止旅行社零團費攬客,要求景區門票漲價必須提前6個月聽證,這些規定對目前旅游業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都有作用。限制景區隨意漲價,就逼著景區經營者不再將創收的注意力單純集中在門票上,而是通過延長產品線,提供附加服務、深度服務,發展二次消費、三次消費,這樣即使不漲門票價格景區也能賺到錢;禁止零團費,就是限制價格戰,逼著旅行社經營者通過提高產品質量和創新能力吸引客源,久而久之,提高了企業的創新能力。《旅游法》的出臺,短期來看可能會讓旅游業承受一些損失,比如限制漲價讓景點收入減少,對旅行社提出各類要求使得經營難度增加,但長期來看是利好,通過優勝劣汰的方式,讓旅游業整體質量得到提高。
目前旅游業中存在很多發展障礙,除了像零團費旅行團強迫購物、景區門票過高等痼疾外,還有很多門檻,如對旅行社出境游資質的限制,就導致了行業中的壟斷現象。《旅游法》提出要“建立健全旅游服務標準和市場規則,禁止行業壟斷和地區壟斷”,如果這條規定能夠得到具體落實和貫徹,那么對經營者來說也是好事,能讓更多的經營者公平競爭,促進行業發展。
《旅游法》出臺后市場要洗牌和調整,我認為這是必然的。如果能夠按照《旅游法》的規定,在加強政府監管的同時完善市場規則,進行規范性調整,市場便能夠實現優勝劣汰,這正是制定《旅游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