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文化遺產實施意見
。┳龊梅俏镔|文化遺產的挖掘與利用工作。堅持保護與開發并重的原則,在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同時,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充分的挖掘與利用。利用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節慶文化、廣場文化、社區文化、旅游文化等,依托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文化、旅游產品開發,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培植文化產業新的增長點。
五、加強古籍保護工作
。ㄒ唬╅_展古籍普查登記。對全縣古籍文獻進行普查登記,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級各類圖書館、博物館等單位及民間所藏書籍情況。普查登記的古籍要詳細清點、認真整理、科學編目,并依據《古籍定級標準》進行定級。建立全縣古籍聯合目錄;鼓勵將民間收藏的古籍在縣圖書館登記、定級、著錄。
。ǘ┰黾庸偶亓?h古籍保護中心設立專項采購經費,積極采購、征集我縣地方歷史文獻。
。ㄈ┩晟乒偶Wo制度。建立《xx縣珍貴古籍名錄》,經縣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擇優申報省級、國家級珍貴古籍名錄。加強對珍貴古籍的重點保護,對列入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名錄的古籍,收藏單位應根據有關標準和要求,完善保護措施,切實做好保護工作。
。ㄋ模┘訌姽偶、研究和利用。建立全縣古籍數字資源庫。利用現代印刷技術,推進古籍影印出版工作。向社會和公眾開放古籍資源,為公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文獻服務,發揮古籍在學術研究和文化建設方面的積極作用。
六、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ㄒ唬┙Y合文化遺產保護網絡建設,利用新聞媒體等宣傳載體,積極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的理念、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
。ǘ┙Y合每年的國家“文化遺產日”、“5?18國際博物館日”等有關內容,開展豐富多彩、特色鮮明的文化遺產展演展示活動,宣傳普及文化遺產知識,組織發動新聞媒體圍繞文化遺產價值及其保護和傳承等問題進行探討和報道,引導和培養公眾對歷史文化遺產的認知和熱愛,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使其轉化為保護文化遺產的自覺行動。
(三)科學制訂計劃,編輯出版宣傳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書籍和刊物,使在全省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起示范作用,進一步擴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影響力。
。ㄋ模┎粩嗵岣呶幕z產保護的公眾參與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文化遺產的責任。采取有力措施,拓展公眾對文化遺產保護的參與領域,完善參與制度,提升參與的穩定性和有效性。強化文物使用單位的保護意識,積極鼓勵民間力量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確立國家保護為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化遺產保護新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