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秸稈禁燒責任書(精選3篇)
市秸稈禁燒責任書 篇1
為了認真貫徹白湖鎮20xx年9月19日上午在鎮政府召開的秋季秸稈禁燒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明確村民組長工作責任,現與村民組長簽訂秸稈禁燒責任書:
1、秸稈禁燒工作目標:實行“三全”即:全天候、全區域、全年禁;“兩不”即:不燒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五抓”即:抓重點、抓宣傳、抓人員、抓處罰、抓考核。
2、秸稈禁燒工作任務: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荒草。
3、秸稈重點禁燒期為9月20日至11月20日。
4、村民組長應及時宣傳秸稈禁燒工作會議精神,簽訂農戶禁燒協議書,統計上報農作物秸稈面積。
5、秸稈禁燒工作管理責任。
(1)以村民組為單位建立聯收聯耕工作機制,村民組長協調機械,進行統一收割,粉碎還田,或打捆離田,統一旋耕。
(2)秸稈焚燒處罰實行聯防聯控:
(3)出現全村第一把火,村民組長處以50元的罰款,視情況處以該農戶200元至500元的罰款,扣罰該農戶秸稈禁燒補助資金20%—100%;扣罰村民組秸稈禁燒補助資金5%—20%。
(4)出現全鎮第一把火,村民組長處以80元的罰款,焚燒秸稈的農戶對照政府文件有關規定進行執行處罰,同時扣罰農戶秸稈禁燒補助資金20%—100%;扣罰村民組秸稈禁燒補助資金20%—50%。
(5)村民組出現焚燒秸稈、冒煙、黑斑,一次、一處、一塊分別處以村民組長20元的罰款,村民組長主動跟蹤處罰到戶的免于處罰。
(6) 焚燒秸稈面積在1畝以下的處以該農戶200元罰款;1畝以上,3畝以下的處以該農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同時扣罰該農戶補助資金10%—30%;3畝以上,5畝以下的處以該農戶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扣罰該農戶補助資金30%—50%;5畝以上,10畝以下處以該農戶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扣罰該農戶補助資金50%—100%,并扣罰村民組秸稈禁燒補助資金5%—20%;10畝以上的處以該農戶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扣罰該農戶秸稈補助資金100%,同時對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并扣罰村民組秸稈禁燒補助資金20%—30%。
6、村民組在秸稈重點禁燒期內沒有出現焚燒秸稈、冒煙、巡查時沒有發現黑斑的,秸稈禁燒工作結束后,獎勵村民組長100元的。
7、本責任書簽字后生效。
市秸稈禁燒責任書 篇2
一、各村(居)轄區內必須實行全面禁燒秸稈,確保全鎮范圍內“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現一處黑斑”;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形成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長效工作機制。各村(居)書記、主任是第一責任人。
二、各村(居)要成立秸稈焚燒工作小組,制定禁燒工作方案,建立禁燒工作責任制。農作物收割期間,各村(居)要組織力量,實行全天候駐守、巡察和值班制度,加強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并制止焚燒秸稈現象。對重點區域要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察檢查。
三、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廣播、手機短信、橫幅、宣傳單、公開信、宣傳車等形式,深入村莊和田間地頭開展秸稈禁燒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與農戶簽訂承諾書,讓每一戶都作出禁燒承諾。
四、各村(居)要建立秸稈焚燒包保責任制,村干部包自然村、組,直到具體地塊。農戶是禁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誰的地塊發生禁燒現象就追究誰的責任。
五、實行保證金制度,村(居)書記、主任,每人繳納5000元保證金,其他干部每人繳納3000元保證金,秸稈禁燒結束后,沒有出現一處著火點的,雙倍退還保證金;如出現著火點,酌情扣除保證金;對因焚燒秸稈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財產損失或導致人身傷亡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六、鎮政府對全鎮秸稈焚燒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問責。對在省、市、縣各級督查巡查中發現焚燒火點或問責的村(居),實行一票否決,村(居)主要負責人和責任區責任人就地免職。
七、實行有獎舉報。鼓勵舉報秸稈焚燒行為,一經核實,將給予舉報人200元的獎勵。
市秸稈禁燒責任書 篇3
為了進一步落實市委、縣委關于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指示精神,加強場鎮衛生管理,搞好我鎮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單位:
二、責任目標
1、成立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環境綜合整治監管、協調機制。
2、定期召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布署檢查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3、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單位內及周邊沿線的環境整治。
三、任務
(一)負責治理辦公區域和宿舍周邊的五亂,確保環境衛生和綠化達標。
(二)做好鄉鎮管網(蜘蛛網)治理,保證單位公用設施整潔,規范,不影響鎮容鎮貌。
(三)按照縣委辦(*委辦發〔〕號)文件的標準,查找問題,與社區一道研究解決辦法,建立長效機制。
(四)督促本單位職工及家屬積極參與、配合本鎮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四、具體任務、要求
(一)門前三包
1、包衛生:負責清除責任區內的果皮、紙屑、痰跡等;禁止亂丟、亂倒雜物、亂倒垃圾污水;維護好痰盂、果皮箱、垃圾桶、路標等公共設施,做到路面整潔,無亂貼亂掛。轄區內的公共區域,由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戶)清掃并全日保潔,臨街面或單位圍墻外公共區域不得種植農作物和堆放桔桿等雜物。
2、包綠化:按園林綠化要求,管理好綠地和園林設施。
3、包秩序:維護門前公共秩序,保護門前公共設施。不在責任區內亂堆物品,亂擺攤設點(商店擺設貨物不出黃線)、亂停車輛、亂貼亂畫、亂牽亂掛、亂搭建棚房。搞好治安防范,防止火災、盜竊、打架斗毆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和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經常保持門前秩序良好。
(二)門內達標
要求本單位職工及居民做到室內清潔、整齊、美觀;家具、家電、衣物等擺放整齊、清潔;個人清潔衛生良好;無電線亂牽、無衣物亂掛現象。
五、獎懲制度
責任書執行情況,由鎮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和社區共同監督、檢查,并按有關規定進行,按月評比;對拒不履行”門前三包、門內達標”責任義務的,按有關規定處罰,并追究有關單位(個人)責任。
六、此責任書一式兩份,**鎮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存一份,各單位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