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控輟責任狀
1、全鎮義務教育學校實行控輟保學校長責任制,制定控輟目標,層層落實,責任到人,校長每學年都要與教師簽定控輟保學目標責任書。
2、學校發現學生厭學情緒,校長、班主任、任課教師要及時家訪,同家長一起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不得歧視特困家庭學生和進城務工子女,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避免學生因厭學而輟學。
3、學校發現學生輟學,要及時進行家訪,勸導學生復學,三日內還未復學,學校要填寫“輟學報告單”報告給鎮中心小學主管領導,提請鎮政府解決,及時采取措施使學生復學。對未能及時報告或未及時家訪等失職行為造成輟學的,要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4、學校對學生超過五天未能到校的,根據粵教基[]3號文的規定,應由班主任填寫《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學生情況報告表》,經教導處負責人審核后上報學校永久性存檔。學校上報《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變動情況統計表》以每年3月10日為統計時間點,3月10日統計從本學年第一學期9月11日至第二學期3月10日半年的學生變動情況。
5、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計劃,開全課程,開足課時。通過課程改革,改進教學管理。教師要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通過開展興趣活動、開辟第二課堂等措施,幫助學習困難生、厭學生融入集體中,激發學習興趣,使其安心學習。
6、學校一律平行分班,均衡配備科任教師,嚴禁分設重點班與非重點班(或實驗班與普通班)。嚴禁以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排座位,嚴禁強行或變相強行讓學習困難生退學、轉學或休學。因教師教育教學行為導致學生輟學的,要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7、學校必須杜絕亂收費行為,切實減輕學生的經濟負擔。同時,要認真落實上級的補助政策,對低保戶、特困戶、貧困戶的子女,學校要采取措施予以補助,確保學生不能因貧困而輟學。
8、學校要做好學籍管理工作,認真執行市教育局和鎮中心小學關于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
9、控輟保學工作實行年終考核制度,對控輟工作不力,學生輟學率過高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對每年輟學率超標的學校作為防輟重點管理單位,給予通報批評,連續兩年排在未三位的學校校長給予解聘。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書一式兩份,鎮中心小學、面上學校各執一份。
陸豐市甲子鎮中心小學 (蓋章): 學校(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為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提高義務教育實施水平,維護廣大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確保全鎮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學齡兒童無流失,努力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雙高普九”新目標,現與你校簽訂本年度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保學控輟”責任書。目標內容如下:
1、明確學校校長是“控輟保學”第一責任人,班主任、任課教師是直接責任人的思想,學校也要與班級簽訂“控輟保學”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
2、加強宣傳。利用標語、板報、會議、告家長書、廣播、家訪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營造濃厚的控輟保學氛圍。
3、協助做好掃除青壯年文盲和村成技校建設工作,要搜集整理好有關材料,建好當年的掃盲檔案;鞏固提高掃盲成果,防止復盲和新文盲的產生,15-50歲青壯年人口非盲率達到95%,青壯年脫盲人員復盲率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