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違規收費整改報告(精選3篇)
醫保違規收費整改報告 篇1
一、建立健全了合作醫療管理組織和各項規章制度
按照市、縣衛生局的安排,我院及時成立了合作醫療辦公室,由院長具體負責,辦公室由五名同志組成,職能明確,職責落實。隨著合作醫療業務的逐步擴大,我們將及時增加辦公室工作人員,以保證合作醫療工作的正常開展和有序進行。建立健全了我院的合作醫療服務管理制度,診療項目、服務設施項目、用藥范圍、收費標準三公開。對醫護人員、有關的財務人員進行了合作醫療有關政策規定的學習和宣傳,使有關人員能夠正確理解執行上級各項決議、文件、合作醫療實施辦法以及其它相關規定,能夠隨時積極配合合作醫療機構的檢查。
二、嚴格執行入院、出院標準及有關規定
醫院將“合作醫療住院限價病種目錄”印發至各臨床科室,要求各位臨床醫師嚴格按照住院收治標準收治病人。多年來,我們始終堅持首診醫師負責制,各科室及各臨床醫師決不允許推諉危重病病人。加入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院后,我們將嚴格按照規定,決不會將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收入住院,不得冒名住院或掛名住院。同時也決不能對參保人分解住院或對不應該出院的病人誘導、強制出院,根據病情需要,病人確需轉診時,應按照相關條件,填寫轉診書,手續完備,嚴格控制轉診率。不斷提高醫療質量,努力確保出、入院診斷符合率在95以上,并控制因同一疾病二次住院在15天以上。
三、藥品、特殊診療、服務設施的管理
嚴格執行合作醫療的藥品、診療項目以及服務設施使用范圍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級物價部門的物價政策,確保向參保人員提供的藥品中無假藥、劣藥;對于報銷范圍內的同類藥品有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的情況下,選擇療效好、價格低的品種。門診病人取藥時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的原則給藥。嚴格掌握各類特殊診療及藥品使用的適應癥和指征,決不誘導或強制病人接受特殊項目或使用自費藥品。實際使用的診療項目或藥品應與記錄相符,決不能將合作醫療支付范圍外的項目變通記錄為全額支付的項目。出院帶藥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并記錄在病歷中。為確保合作醫療費用的合理有效使用,避免不必要的特殊檢查,努力使大型儀器設備檢查陽性率達到一級甲等醫院的標準要求。
四、醫療費用與結算
嚴格執行山東省物價部門頒布的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按標準收費,并按有關結算規定進行結算。決不超范圍、變通、重復、分解收費。各類收費項目的記錄應與實際相符,保存原始單據以備復查和檢查。凡自費項目需單獨收費,并做好特殊標記。及時準確填寫各類醫療費用結算的合作醫療統計表,并及時將出院病人的費用結算清單進行公示。
五、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管理
對于符合統籌金支付范圍內的特殊疾病病人,建立單獨的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病歷,由合作醫療辦公室統一保管。規范使用雙處方和記帳單,字跡清楚,易于辨認,以便復查和檢查。
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優質服務
成為合作醫療定點醫院后,我們將進一步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為參保人員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務,確保讓病人滿意,同時力爭將醫療糾紛和醫療投訴降到最低限度。為確保廣大參保人員的利益,我們絕不將合作醫療參保人員的人均住院日和人均床日費指標分解到各科室,不得縮短人均住院日,減少床日費用而克扣病人,導致醫療服務質量下降。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嚴格按照醫療護理基本操作規程和規范進行醫療活動,避免嚴重差錯和醫療事故的發生。
七、相關醫療文書管理規范
建立健全合作醫療文書、資料管理制度,單獨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兩年以上。醫療文書書寫應按照衛生部關于醫療文書書寫的有關規定執行。要求真實、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實。不得偽造、涂改醫療文書、不得拆散分裝病歷。醫療資料統一在病案室分別管理,以備查找、檢查。
總之,為確保廣大參保農民享受較好的基本醫療服務,我院將按照《濟寧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暫行規定》和《梁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好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工作。對內進一步強化質量管理,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加強醫德醫風建設,真正做到“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圓滿完成參保農民的醫療服務工作。
醫保違規收費整改報告 篇2
根據《關于深入開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榕開馬紀〔20xx〕48號)文件要求,我局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組織有關人員深入開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堅決糾正和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現將有關工作落實情況自查報告如下:
一. 領導重視,認真自查
局領導高度重視此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對整治工作進行了認真部署并層層落實。經過認真梳理,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審批項目42項,其中:行政許可34項,非行政許可1項,公共服務7項;行政確認9項,行政處罰項目516項,行政強制30項,行政征收4項,行政裁決1項,行政監督檢查47項。20xx年7月以來,共行使行政收費項目8項共437次,行使行政處罰項目12項共77次,目前尚未發現超標準、超范圍、超期限收費罰款行為及違法規定強行向服務對象搞集資捐助、攤派費用等問題。
二.及時公開,強化督查
我局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業務公開、過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積極推動權力運行網上公開工作,并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10月27日,我局將本次自查情況在局政務公開欄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目前我局行政職權已在馬尾區政府網上向社會公開,并于近期將最新版的行政職權在網上公開。我局將根據榕馬開紀〔20xx〕48號文件精神繼續組織人員對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進行跟蹤督查,確保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同時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脫、力度不減,取得實效。
醫保違規收費整改報告 篇3
xx醫院,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局、衛生局的指導和支持下,本著“一切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認真執行職工、居民醫療保險相關政策法規,嚴格履行醫務人員的職責,強化管理,改善服務,全面開創了我院醫療保險工作的新局面。
作為定點醫療機構的xx醫院,我們本著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和《x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辦法》《雙向轉診協議》等各項配套文件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建立了與醫保制度相一致的監管機制,使醫保管理工作逐步實現系統化,規范化。現將我院開展的醫保工作情況自查如下:
一、成立了xx醫院醫保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制定切實可行的醫保工作計劃
醫院醫保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醫保工作會議,制定醫保工作計劃,對居民醫保在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予以解決。定期對各科室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規范進行檢查、考核,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三、開展職工培訓,大力宣傳醫保知識。
我們把醫護人員的整體素質作為適應工作需要和事業發展的基礎和前提,竭盡全力提升隊伍整體素質。強化了政策學習,充分利用每周一大時會和周五下午學習時間,組織廣大醫護人員認真學習了醫院保險相關政策法規,提高了全院職工學習政策、掌握政策和運用政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深入開展醫保工作奠定了堅定的政策理論基礎。堅持把提高業務作為履行職務的第一要職,深入開展醫療業務培訓,加強全院人員的醫保知識特別是居民醫保知識掌握情況,沙醫院醫保辦人員對全院工作人員進行了醫保知識培訓,并編制了《醫保知識應知應會》手冊,人手一冊,人人基本做到會講解、會宣傳,針對學習情況,于3月18日和6月22日,對全體醫護人員進行了閉卷考試,全院平均得分達到90分以上,醫保領導小組成員還下連隊兩次,為基層參保人員進行醫保知識宣傳,介紹、宣傳廣大群眾來我院住院的優勢,我院的醫療技術好、服務水平好,門檻費低,收費低等,使我院的病員量比去年有明顯增多,經濟效益也有所增加,取得了很好的成績。
四、醫療管理方面:
1、醫保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醫療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醫保工作,每周四下病區進行醫療大查房,檢查核實住院病人是否有掛床、冒名頂替住院等情況,出院帶藥有無超量現象,檢查住院病歷書寫是否規范、是否按規定因病施治、用藥、檢查和治療是否合理,費用是否超支等,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制定了相應的醫保考核獎懲辦法,經常檢查醫保政策執行情況及財務收費情況,有無亂檢查、亂收費、重復收費、分解收費、多收費等現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獎勵。
3、嚴格執行《藥品目錄》規定的報銷范圍,從未使用假劣藥品、過期、失效和“三無”藥品,保證參保人用藥安全。
4、護理五種表格即體溫單、護理記錄單、病員流動交班本、臨時、長期醫囑單等五種表格能認真填寫,如實記錄,執行醫囑“三查九對一注意”制度。
5、病歷書寫方面:能及時完成病歷的書寫,按要求規范書寫,勤觀察病情,明確診斷,認真分析病情,針對病情合理檢查,合理用藥,無搭車帶藥情況。
6、每季度對醫療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病歷的合格率、處方合格率,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五、財務管理方面:
1、根據醫保規定,我院職工參保人員住院押金為300元,居民參保人員住院押金400--500元,各種藥品、診療收費根據物價部門規定收取,沒有私自、分解、多收費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2、今年我院啟動了局域網,能按規定給參保人提供一日清單,及時向病人公布醫療費用情況,醫護人員能及時回答病人的疑問,使病人心里有本明白賬。結算及時。
六、醫保管理方面:
1、離休人員無掛床、冒名就診、住院現象,
2、門診無大處方現象,急病、慢病無超量,出院帶藥無超量現象,
3、年度內無醫療糾紛和事故發生,
4、無診斷升級,假冒病種套取單病種結算費用現象,
5、沒有發現因醫療費用問題推諉、拒收符合條件住院的參保人現象,
6、認真執行特殊檢查、治療、轉診、轉院審批手續和程序,并按規定劃入醫保結算,
7、病人滿意度調查在95%.
七、存在的問題:
1、病歷中更改治療無理由,字跡不清。
2、病歷中個別項目及檢查填寫不完整。
3、《藥品目錄》內藥品備藥率(甲類藥品使用率)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