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白語言統一現金客戶協議書
5.本人/吾等同意
(a)對本人/吾等于互聯網服務使用之身份及登入密碼保守秘密,并使用該密碼買賣透過互聯網服務交易之所有證券;
(b)透過使用本人/吾等之身份及登入密碼買賣于互聯網服務中之所有證券交易對自本人/吾等應具約束力,并視作由本人/吾等進行交易,而本人/吾等應對所有透過互聯網服務作出之指令負上全責;及
(c)于貴公司互聯網網站所記錄之交易內容,待貴公司以書面向本人/吾等以書面確認后,即屬最后及最終之記錄。
6.本人/吾等承諾,倘本人/吾等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在未獲授權之情況下使用或登入本人/吾等之身份及登入密碼或互聯網服務或透過互聯網服務提供之任何資料,則即時通知貴公司。
7.本人/吾等承諾
(a)可不時透過互聯網服務或其他方式取得之分析、評論及市場、財務及其他資料(「資料」)乃由貴公司所編制或取自聯交所或與貴公司可能有或不一定有關連之第三者服務供應商;
(b)資料之版權乃由貴公司、有關服務供應商或第三者所有人擁有,本人/吾等承諾,除供本人/吾等作個人之非商業用途外,不會以任何形式使用、復制、轉發、發放或商業性使用任何該等資料;及
(c)貴公司及/或資料供應商概不就任何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準確程度、可依賴程度、完整性或適時性)或本人/吾等倚賴透過互聯網服務提供之任何資料或按該等資料作出之決定承擔任何責任。
8.本人/吾等同意支付所有貴公司就使用互聯網服務而不時收取之認購及服務費用(如有)。
9.盡管補充協議本附錄有所規定,貴公司有權在毋需通知本人/吾等之情況下全權終止本人/吾等登入互聯網服務或其任何部份。
10.本人/吾等承諾,就違反補充協議或任何人士因就本人/吾等使用互聯網服務而提出之任何索償,全面賠償貴公司、貴公司之董事、高級職員或雇員之索償、申索、訴訟、虧損、損失、成本(包括法律費用)及開支。
11.本人/吾等承諾及同意,貴公司、貴公司之董事、高級職員、雇員及代理毋需就因互聯網服務或任何通訊設備或設施之故障,受到干擾或失靈、或互聯網服務及/或其所載資料在未獲授權之情況下被登入、篡改或更改、或貴公司不能控制或預期之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或任何證券交易所實施限制、證券暫停買賣、惡劣天氣情況、地震及罷工)而導致指令之傳送、收訖、執行或確認出現延誤或失敗而使本人/吾等蒙受或可能蒙受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且倘本人/吾等于透過互聯網服務與貴公司通訊時遇上困難,本人/吾等應使用本人/吾等可使用之其他方法與貴公司通訊。
12.本人/吾等承認及接納以下為使用互聯網服務作為通訊方式所涉及之風險
(a)互聯網上通訊公司,屬于不可靠之通訊及資訊提供媒介,以該方式溝通及提供服務之安全性、可靠性及容量視乎多項不受貴公司控制之因素影響,包括服務供應商之營運及該等供應商及其他用戶使用之設備及設施;
(b)互聯網服務或任何通訊設備或設施可能出現擠塞、受平擾、斷線或未能傳送之情況,或于傳送及接收指示及其他資料或于執行及確認指示時發生錯誤、遺漏或延誤,可能導致指示不能按互聯網上列出之價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