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租賃合同
在承租期內,乙方除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3.4.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匯款方式交納租金、保證金及物業管理費等過程中產生的手續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后,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月保證金、租金后,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于消防、 、 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復后,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復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戶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征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書面確認后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并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準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墻、建筑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并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
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5.2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搬走屬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公司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