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副書記全區信訪工作會議講話
(三)健全完善信訪工作制度和機制。加強制度和機制建設,是做好信訪工作的根本保證。當前有些信訪問題之所以得不到有效處理,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相關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實,事前預防、事中化解、事后追究的長效機制還不夠完善。根據上級精神要求,結合寒亭實際,我區在堅持以往
行之有效的信訪工作制度的同時,今后要突出抓好以下制度的完善和落實。一是月通報分析制度。區里一月一次將各鄉鎮、街道和區直部門的來區到市去省進京上訪情況進行通報,分析存在的問題,通報上訪數字和考核分數,督促有關單位限期解決。二是重點案件專報制度。對發生的到區以上集體上訪及其他信訪突出問題,由區信訪局一案一報,一天一報,直接報給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同時抄報有關鄉鎮、街道和區直有關部門主要領導。三是考核制度。把信訪工作作為一級地方、一個領導班子及領導同志個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改革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制度,改一年一考核為一月一考核,年底累加,以便各級各部門及時了解和掌握情況。四是重點管理制度。對信訪問題突出,工作處于被動的單位,區里將從今年起實行重點管理。對一個季度內連續3個月考核位居全區末位的鄉鎮、街道,由區委、區政府“兩辦”進行通報批評;一年內被通報2次及以上的鄉鎮、街道,一個季度內出現3批以上來區以上機關集體訪的區直部門,由區委實行重點管理。凡納入重點管理的單位,由管理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予以談話、通報批評、誡免,直至調整崗位和免職。五是監督監察制度。對區委、區政府關于信訪工作責任追究的“三個文件”進行細化,對到區以上的集體上訪,凡人數超過20人的,一律由區紀委、監察局逐案查明原因,屬于責任單位失職瀆職引發的,堅決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六是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體系,努力把觸角延伸到村、居、企業、學校,覆蓋全社會。要繼續實行排查月報制度,堅持每月一排查、一匯總、一調度、一通報。要對排查調處工作實行倒查,對發生的越級來區到市去省進京上訪,要查看責任地方和部門事先是否排查到,看領導包案及工作措施是否落實。通過建立健全制度和機制,進一步推動信訪工作規范化、法制化進程,形成全區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各項制度要求,迅速采取措施,狠抓貫徹落實,促進全區信訪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切實形成做好信訪工作的強大合力
做好信訪工作,關鍵在領導,重點在落實。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信訪工作“三個文件”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決策科學、執行有力、監督有效的信訪工作領導機制,為信訪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保證。
一是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靠上抓,切實擔負起具體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也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解決好分工范圍內的信訪問題。自去年9月份以來,市里恢復建立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五大班子領導公開接訪制度。我區各級各部門也要參照市里的做法,建立和完善地方和部門領導接訪制度,為上訪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要嚴格落實部門歸口辦理信訪工作責任制,屬于哪個部門解決的問題,哪個部門就要接下來,認真處理,絕不能上推下卸,敷衍塞責。這方面,信訪部門負有組織、協調和督查權力。對不服從組織、協調和督查的部門,區委、區政府將進行通報批評,責任部門的主要和分管負責同志要向區委、區政府做出檢查,并限期整改,直至按照“三個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組織紀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