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組織工作大會領導講話
2、加強群眾舉報的受理查核。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依靠群眾監督是一個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門要完善群眾舉報受理查核辦法,規范接待(接聽)、登記、摘報、批示、查辦、反饋等制度;加強和改進“12380”組織系統專用舉報電話的受理工作,不斷拓寬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和途徑。中組部和省委組織部要求,各市(州)委組織部要開通“12380”網上舉報信箱,各區縣(市)委組織部要開通“12380”專用舉報電話。市委組織部已在常德政府門戶網站和常德黨建網開通了舉報信箱,桃源、澧縣已設置了12380舉報電話,沒有設置和開通舉報電話的要趕緊開通并向社會公告,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都要制定和明確具體的受理程序。要探索建立實名舉報結果反饋制度,采取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反饋查核結果,保證群眾舉報件件有下落。要改進和嚴格執行公示制度,逐步擴大公示范圍,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擬任人選的問題,要按這次下發的有關文件要求認真進行查核,存在影響任職問題的堅決不予任用。
3、加強違規用人問題的查處。中紀委、中組部在《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中,進一步明確了用人方面的七條紀律,在這里我再重申一遍:一是對行賄買官、受賄賣官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予免職,再依據黨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二是對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已列為考察對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選,已列為候選人的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或者免職、降職。三是對跑官要官的,不僅不能提拔,而且嚴肅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四是對封官許愿或者為跑官要官的人說情、打招呼,以及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情況的,嚴肅批評教育,是組織人事干部的,要調離組織人事部門,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五是對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的,所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一律無效,并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六是領導干部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行政職務以上處分且在提拔任職前已有明顯違紀違法行為的,要對其選拔任用的過程進行調查,確實存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問題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七是對因用人方面的問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兩年內不得提拔。根據這七條,今后在用人違規違紀處理上要進一步嚴肅紀律,絕不能姑息遷就。違反干部選任程序的任免事項,必須按程序重新進行;違反干部交流、任職回避等規定任用的干部,必須按政策進行調整;違反“十不準”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作出的任職決定,按無效處理。要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中央、省、市文件規定的超職數配備干部,提拔有爭議或有反映的干部,破格提拔干部,提拔領導干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身份外人員調任到黨政機關等11個事項必須先行報告,經上級組織部門書面批復同意后,常委會才能研究決定,這是權限、程序和紀律要求,也是底線。要加大對超職數配備干部、超權限任用干部、超政策調任干部這“三超”問題的查處力度。現在個別地方,從局部利益出發,不管有沒有職數、是不是自己管的干部、政策允不允許,想動誰就動誰,沒有程序和紀律觀念,對這種情況下提拔重用調整的干部,組織部門一律不予承認,并要從嚴追究組織部門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