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電子科技大學畢業論文設計范文
第二節 執法方面的控制
行政自由裁量權的主體是行政主體,而具體實施者是行政主體工作人員,因此,在執法層面對行政自由裁量權進行控制,是解決行政自由裁量權被濫用的有效途徑。
行政主體工作人員綜合素質的高低,是影響行政自由裁量權正確行使的重要因素。因此,應當全面提高行政主體工作人員的思想道德、文化水平、業務素質、思維能力、工作責任等,使行政主體工作人員在其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時受到其素質的支配,進而使其行為自動服從法律,服從事實。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電子科技大學畢業論文(設計) 論行政自由裁量權及其法律控制
年滿十八周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行政主體工作人員只有具備以上條件,才有可能正確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
第三節 司法方面的控制
一、國外對行政自由裁量權實施司法控制的經驗
在現代法治國家,任何權力的行使都必須受到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權也不例外。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權,使其行使符合法治的價值,是人類社會共同面臨的一大問題。現代各國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制約方式各具特色,例如:議會監督、行政自身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社會公共機構監督等等。但是,現代行政法治國家一般均設立了司法審查制度來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進行制約,這種制度是以司法權制約行政權為基礎的。
在英國,控制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的重要標準被稱為越權無效原則,隨著行政權的擴張,司法判例對此作了擴大適用的解釋,認為濫用權力的行為即使看起來好像是在權力范圍內,其實質也是越權行為。在美國,法律并沒有具體規定濫用自由裁量權的情形,但法院根據憲法和行政程序法的相關規定,通過司法判例的形式把正當程序原則作為制約行政自由裁量權的重要標準。在日本,同樣遵循行政行為服從司法審查的原則,但司法審查的運用在法律規定上較為狹窄。
二、完善我國對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司法審查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實施,為法院對行政自由裁量權進行司法審查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司法審查的范圍僅局限于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濫用職權”和“行政處罰顯失公正”兩個方面。隨著我國市場經濟與民主法治的發展,司法審查的范圍應當逐步擴大,一部分尚未接受司法審查的行政自由裁量行為也應當納入司法審查程序。
電子科技大學畢業論文(設計) 論行政自由裁量權及其法律控制
結束語
我國現行的國家機關體系,雖然司法機關獨立于行政機關或行政主體,但是,行政機關或行政主體仍然具有干預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可能性。因此,司法機關對于行政主體濫用行政自由裁量權的行為不可能進行完全有效的監督與控制。我國應該逐步建立相應制度,真正確立司法機關的獨立地位,維護司法機關的權威。我國雖然是成文法國家,但是,不可否認,隨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制度的發展,我國已經間接承認了判例制度。因為法國與我國都是成文法國家,而法國的行政法律制度中存在著大量的判例法,我國可以借鑒法國的經驗,用行政判例的方式解決具體的行政案件,這也順應了wto規則要求法制統一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