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分包合同(精選29篇)
專業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了加快建設工程施工進度,增強甲方在 施工的效率和質量,經過對乙方的資質審查,確認乙方具備承擔甲方 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利、雙方自愿的原則,就 工程項目的 分包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范圍:_ _ 。 工程內容: _
乙方施工安全、人身安全、質量、進度等達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工作的情況,對工作范圍內的項目和數量進行下調,同時,按附表單價對應調整合同總價。乙方承諾不因此提出其它額外補償(如管理費、臨時設施、設備進出場費等)。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甲方視施工現場的開工條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除以下情況,竣工日期不延期:
1、因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工期可適當順延。
2、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入侵,在工程現場發生非業主亦非甲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暴亂、騷亂,地震等。)的因素出現,乙方必須出具書面報告并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施工負責人確認后,視具體情況工期可適當順延。
3、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1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予以現場確認,是否順延工期,以甲方現場確認意見為準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被建設單位及甲方上級單位處以罰款的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10天以上(含10天),由乙方按照工程合同總價款的 5 ‰進行賠償。
第四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承包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元 (¥ );(價款項目見附表1)
第五條 變更設計
1、甲方負責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申報審批變更設計,乙方如確需進行變更設計,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資料。
2、甲方下達的變更設計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類損失的全部分。
3、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損失的全部分。
第六條 履約擔保
1、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愿意以現金合同價的 %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并在合同簽訂前,將履約保證金交甲方財務并辦理相關手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或施工期)內不計息。
2、項目完工結算并訂立《清算協議》后,若乙方未出現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甲方將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七條 工程計量與支付
1、工程計量
工程結束后甲方對乙方完工工程數量進行核實確認。
2、支付
(1)本工程不預付工程款。
(2)工程結束后,甲方及時向業主申報工程量,在甲方收到業主計量款14天后,由甲方財務部門根據甲方審核同意的計量資料編制工程費用結單,向乙方支付甲方從業主方獲得相同比例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后,留 5 %的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 1 年滿后,甲方付清尾款。
第八條 材料供應
甲供材料
1、為確保工程質量,本協議工程所需的對工程質量、造價影響較大的主要材料 (如鋼材、支座、錨具、水泥、砂石、火工產品、防排水、油料等)由乙方按月生產計劃及時提交材料采購計劃,由甲方統一控購,并按乙方實際領用數量以價撥形式在乙方結算款中扣除費用。甲方統購材料和單價以附件《甲供材料清單》注明的為準。
2、甲方負責供應本協議附件《甲供材料清單》中注明的材料;乙方必須按甲方材料管理和領用制度辦法有關手續(雙方簽字確認)后領用并負責搬運、保管;乙方實際領用的甲供材料費用在每月結算給乙方的工程材料包干費中扣除;甲方扣除甲供材料總數量至少不低于該材料設計數量的95%,如因乙方原因需要使用超出材料定額的材料數量,仍由甲方負責供應,供應單價可根據市場行情另定,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材料包干費中予以扣除。
3、凡甲方供應的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卸貨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卸貨地點由甲乙雙方在現場協商確定。
4、為確保本協議工程施工進度,對由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于每月25日前做好下一月相關材料供應計劃并報送甲方審定。
5、甲方供應的材料,一旦經乙方辦理手續領用后,所領用的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若造成施工浪費、丟失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損失。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外購或外銷由甲方供應的材料,一經發現按外購或外銷金額的兩倍予以處罰,并從乙方當期材料包干費中扣回;乙方自購材料用于本項目所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7、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所需臨時電力線路和用電計量器具,并承擔相應費用。其生活、生產用電電費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自備相應臺套的發電機組作為后備電源,以保證電網停電時能繼續進行本協議工程的連續施工,并承擔費用。
乙供材料
施工材料由乙方采供,鑒定合格后乙方方可使用(還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合格證及試驗合格證明)。
第九條 施工機械
1、本合同中甲方不提供施工機械及機具,所有施工涉及到的機械及機具均由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自行組織進出場且必須確保性能完好;
2、乙方提供的施工機械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使其滿足工程施工需要;
3、乙方已經進場的施工機械設備,在退場前應報甲方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退場。
第十條 工程質量
合格率100%.優良率95%,質量評定的標準以國家或者行業和業主(發包人)招標文件技術規范的質量評定標準為依據。
第十一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工程控制測量、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交工驗收。 2、審核批復乙方的施工方案及驗工計價,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施工報酬。 3、審核乙方施工人員工作技能和崗位證書及其他相關手續。 4、提供圖紙或技術交底資料,按照用料限額供應施工所需的合同約定的材料。
5、指定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對施工質量、環境保護進行全面、全過程管理及監督。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和甲方施工計劃要求,提供能夠保證工程建設需要的具有專業技能的施工人員及機械設備器具,并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
2、對本合同 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服從甲方技術人員或現場負責人的統一管理,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技術交底資料、施工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其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如果施工期內發生人身傷亡和影響鐵路行車安全的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接受業主、監理、甲方的監督,遵守有關部門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等管理規定。
4、按照甲方要求,編制或配合編制施工方案、施工計劃或其它技術資料,按時提交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動力設備、高壓電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體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罰款。
6、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及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承擔因未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的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7、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時支付施工人員工資及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爭議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武漢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且履約保證金到達甲方帳戶之日起生效,除質量保修條款外,至乙方完成工程并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完畢工程價款后自行終止。
2、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并互為說明,如出現含糊和(或)歧義時,應按照以下先后順序解釋,同時遵守最新簽署的合同文件具有優先解釋效力的原則。
一、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書;
二、本合同專用條款;
三、本合同通用條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
六、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第一條工程概況1.2、工程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工業新區(太原市陽曲縣)修復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包干方式。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開工,至年月竣工,共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按甲方現場指令執行)。日2.2、乙方不能按時開工,工期可順延。
2.3、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工期可順延:
a、因不可抗力影響;
b、重大的設計變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無法按進度計劃進行;
c、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2.4、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并相應調整計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第三條工程質量
3.1、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行業、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須滿足單位工程優良率對發包方的承諾。第四條合同造價及計價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合同價格不因材料價格上漲、人工費上漲、市場行情變化等任何原因調整。元/噸,從加工場地運輸到安裝現場噴砂除銹噴吐油漆350元/噸(油漆按圖紙規范要求施工),總計:2190元/噸。懔條安裝元/噸,螺栓具體單價明細見鋼結構綜合單價表)。施工材料損耗率損耗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大于3%,超過部分乙方向甲方辦理退料或按市場價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綜合固定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材料之任何市場浮動與價差、機械費、材料搭接、損耗費、機械進出場費、臺班費、管理費、利潤、臨建設施費、水電費、環境保護費、辦理通行證費、環保證費、施工過程中資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資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繳政府部門各類規費及其他政策性調整費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內容的全部費用,且充分考慮一切施工因素和風險、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風險。
4.4、上述單價包含水電費。如施工中發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場價(暫定180元/天)執行。
4.5、乙方在簽約前應認真踏勘施工現場,熟悉施工現場的一切情況,進場后不得以不熟悉現場為由提出調整價格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第五條材料供應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領用數量不得超過施工圖(含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材料代用等)預算數量。
5.3、乙方負責編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預算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報甲方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采購。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運輸至乙方指定場所,乙方負責卸車并負責保管。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5.5、乙方利用邊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預埋件的鋼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計算。
5.6、現場構件安裝發生水電費按計量計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質量自行負責測試檢驗。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專人負責簽收。本工程乙方負責簽收人員為5.9、雙方確認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
第六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為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有關甲方的任何承諾及批準,以甲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項目經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視其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和承擔自己的部分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員易人,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為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并視其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乙方駐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權人簽署的一切與本項目有關的會議紀要、簽證、承諾、補充協議等書面文件均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乙方一概予以承認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員更換,乙方通知甲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甲方責任
8.1、在開工前15天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資料、要求說明2套。
8.2、提供工程總進度計劃要求和具體的形象進度要求。
8.3、在乙方開始施工前,向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及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審核乙方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情況匯報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請。
8.5、及時傳達上級部門和業主的有關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間,協調好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關系,定期召開生產協調會,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8.7、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經監理復核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8.8、在施工期間提供乙方施工用電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相應扣除乙方施工用水、電費。
8.9、盡可能提供工地現有的材料和工具倉庫及材料堆放點和現場生活設施。
8.10、負責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尺寸、標高復核工作,甲方對乙方的尺寸、標高的復核并不免除乙方對最終工程質量的責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進場報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中間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報告后,及時組織業主、監理、乙方進行驗收。
第九條乙方責任
9.1、工程開工前,應向甲方報送施工組織設計、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及其它有關施工文件。
9.2、開工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熟悉施工現場環境,按照經甲方、業主、監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9.3、認真、及時、負責做好施工期間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的防火、防盜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電送配至指定的現場開關,從甲方提供的電源開始至施工部位的電纜、電線及流動電纜,由乙方自行配備。
9.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相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須檢測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內),施工人員到位后,接受甲方關于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及環保與文明施工標準的交底,按規定的要求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業主、甲方、監理的檢查,并把好質量關。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違反規定或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不予延長,
9.6、乙方須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期間及竣工未交付前的產品保護,必須落實行之有效的產品保護措施,產品保護措施方案須得到甲方批準方可實施,產品保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7、因設計變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彌補措施,減少損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經濟損失,乙方應將經濟損失的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給甲方,經甲方核實后及時給予補償。
9.8、乙方隊伍進場前必須將施工隊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三證”的原件和原件掃描件、加蓋乙方公章的復印件和施工人員名冊交甲方項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因無證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9、乙方用工必須遵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及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55周歲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應按規定為從業人員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宜。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等相關事宜。如乙方不為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的,若發生意外傷害、傷亡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并上報各種施工方案、技術措施、施工進度報表、質量報驗資料、工程資料及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9.12、乙方須按有關規范和規定做好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作。
9.13、乙方須遵守甲方項目管理規定及現場相關管理制度規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
9.14、對于甲方告知乙方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包合同的情況,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否則要承擔由此給業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方的所有義務,并與甲方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應避免因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甲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的約定的承包方義務的情況發生。
第十條付款及結算方法10.2、預付款回扣方式:無
10.3、進度款采用現金、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10.4、乙方應在每月25日按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經甲方核準認可后甲方按被核準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月度累計工程款支付至累計工作量的90%時,即停止付款。
10.5、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的乙方向甲方遞交工程竣工結算書,經審定后,正式辦理工程竣工結算手續。
10.6、工程完工交付驗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結算完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結算價的余下的%為保修金,待工程交工滿1年后,經甲方及業主確認工程無質量缺陷時,無條件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10.7、在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說明。由于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況,乙方有義務向造成資金風險的甲方進行資金催討和索賠。
10.8、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出具符合稅務規定的發票,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圖紙
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2套,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執行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如主合同規定保修年限超過建設部規定,執行主合同規定)
1.2、在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不予維修或不按照約定期限維修,則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維修,費用由質保金中扣除。
第十三條總承包合同終止
13.1、如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中止、終止,則甲方應在此后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中止、終止本分包合同的雇傭關系,則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第十四條其它條款
14.1、《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廉潔協議》、《節能環保協議》、《消防保衛、交通安全管理協議》、《關于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問題的告知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簽訂。
14.2、乙方已充分完整了解本分包項目的資金和付款情況、場地設施、實施條件等相關情況;甲乙雙方已清楚知悉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14.3、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與本項目業主所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14.4、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6、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施工驗收完畢,甲方支付竣工結算價款后,乙方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包括保修義務)后失效。
14.7、本合同,一式2份,由雙方分別保存。其中:發包人執1份,承包人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3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簡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 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三、 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四、 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元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1寬的規定一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1款的規定一致。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雨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4
承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并互為說明,如出現含糊和(或)歧義時,應按照以下先后順序解釋,同時遵守最新簽署的合同文件具有優先解釋效力的原則。
一、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書;
二、本合同專用條款;
三、本合同通用條款;
四、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
六、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工業新區(太原市陽曲縣)修復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包干方式。
第二條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日開工,至年月竣工,共個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按甲方現場指令執行)。日2.2、乙方不能按時開工,工期可順延。
2.3、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工期可順延:
a、因不可抗力影響;
b、重大的設計變更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無法按進度計劃進行;c、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2.4、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并相應調整計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第三條工程質量
3.1、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行業、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
3.2、本工程必須滿足單位工程優良率對發包方的承諾。第四條合同造價及計價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合同價格不因材料價格
上漲、人工費上漲、市場行情變化等任何原因調整。元/噸,從加工場地運輸到安裝現場噴砂除銹噴吐油漆350元/噸(油漆按圖紙規范要求施工),總計:2190元/噸。懔條安裝元/噸,螺栓具體單價明細見鋼結構綜合單價表)。施工材料損耗率損耗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大于3%,超過部分乙方向甲方辦理退料或按市場價在工程款中扣除。
4.3、綜合固定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材料之任何市場浮動與價差、機械費、材料搭接、損耗費、機械進出場費、臺班費、管理費、利潤、臨建設施費、水電費、環境保護費、辦理通行證費、環保證費、施工過程中資料整理及完整的竣工資料、安全文明、及一切上繳政府部門各類規費及其他政策性調整費用等所有分包方所要完成施工內容的全部費用,且充分考慮一切施工因素和風險、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風險。
4.4、上述單價包含水電費。如施工中發生零工,不分大小工按照市場價(暫定180元/天)執行。
4.5、乙方在簽約前應認真踏勘施工現場,熟悉施工現場的一切情況,進場后不得以不熟悉現場為由提出調整價格和延長工期的要求。
第五條材料供應
5.1、本工程所用5.2、甲供材料乙方領用數量不得超過施工圖(含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材料代用等)預算數量。
5.3、乙方負責編制甲供材料的材料預算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報甲方審核,確認后方可實施采購。
5.4、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運輸至乙方指定場所,乙方負責卸車并負責保管。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5.5、乙方利用邊角料制作甲方指定尺寸、厚度的預埋件的鋼板,按乙方施工工程量計算。
5.6、現場構件安裝發生水電費按計量計算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有)
5.7、甲供材料的質量自行負責測試檢驗。
5.8、甲供材料由乙方指定專人負責簽收。本工程乙方負責簽收人員為5.9、雙方確認除甲供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
第六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6.1、甲方委派同志為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有關甲方的任何承諾及批準,以甲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項目經理部公章后方有效,并視其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和承擔自己的部分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
6.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員易人,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7.1、乙方委派)為駐施工現場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方為有效,并視其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乙方駐工地代表或乙方的合法授權人簽署的一切與本項目有關的會議紀要、簽證、承諾、補充協議等書面文件均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乙方一概予以承認并履行。
7.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員更換,乙方通知甲方。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甲方責任
8.1、在開工前15天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資料、要求說明2套。
8.2、提供工程總進度計劃要求和具體的形象進度要求。
8.3、在乙方開始施工前,向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及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8.4、審核乙方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情況匯報和每月的工程款的申請。
8.5、及時傳達上級部門和業主的有關指示、要求。
8.6、在施工期間,協調好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關系,定期召開生產協調會,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8.7、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經監理復核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8.8、在施工期間提供乙方施工用電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相應扣除乙方施工用水、電費。
8.9、盡可能提供工地現有的材料和工具倉庫及材料堆放點和現場生活設施。
8.10、負責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尺寸、標高復核工作,甲方對乙方的尺寸、標高的復核并不免除乙方對最終工程質量的責任。
8.11、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進場報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中間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報告后,及時組織業主、監理、乙方進行驗收。
第九條乙方責任
9.1、工程開工前,應向甲方報送施工組織設計、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及其它有關施工文件。
9.2、開工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環保與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熟悉施工現場環境,按照經甲方、業主、監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9.3、認真、及時、負責做好施工期間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的防火、防盜工作。
9.4、甲方提供的施工用電送配至指定的現場開關,從甲方提供的電源開始至施工部位的電纜、電線及流動電纜,由乙方自行配備。
9.5、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工程施工需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相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使用的工器具等必須檢測合格并在有效合格期內),施工人員到位后,接受甲方關于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及環保與文明施工標準的交底,按規定的要求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業主、甲方、監理的檢查,并把好質量關。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違反規定或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不予延長,
9.6、乙方須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期間及竣工未交付前的產品保護,必須落實行之有效的產品保護措施,產品保護措施方案須得到甲方批準方可實施,產品保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7、因設計變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彌補措施,減少損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經濟損失,乙方應將經濟損失的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給甲方,經甲方核實后及時給予補償。
9.8、乙方隊伍進場前必須將施工隊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三證”的原件和原件掃描件、加蓋乙方公章的復印件和施工人員名冊交甲方項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因無證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9、乙方用工必須遵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及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55周歲以上老年工。
9.10、乙方應按規定為從業人員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宜。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所有入場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等相關事宜。如乙方不為施工人員繳納保險的,若發生意外傷害、傷亡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并上報各種施工方案、技術措施、施工進度報表、質量報驗資料、工程資料及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9.12、乙方須按有關規范和規定做好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作。
9.13、乙方須遵守甲方項目管理規定及現場相關管理制度規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
9.14、對于甲方告知乙方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包合同的情況,乙方應履行保密義務。否則要承擔由此給業主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15、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方的所有義務,并與甲方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應避免因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甲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的約定的承包方義務的情況發生。
專業分包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地方行政法規,結合公司相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錦繡前程3~5#樓工程
2、工程地點:廣西自治區南寧市
3、結構形式:框剪結構,32層
4、建筑面積:
第二條 乙方專業分包資質及施工人員的條件和要求
1、資質證書號碼:
資質專業及等級:
發證機關:
2、乙方現場總負責人為:
乙方現場質檢員為:
乙方現場安全員為:
乙方現場木工施工員為:
乙方現場鋼筋施工員為:
乙方現場砼施工員為:
乙方現場泥工施工員為:
3、乙方須持有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人委托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五大員資格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將復印件存放甲方,并向甲方項目部提供進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花名冊。
4、乙方勞務人員必須是18至50周歲的身體健康、有專業上崗證的工人,進場工種和人數每棟為:裝飾抹灰工 X 人;雜工為 X 人;乙方應根據管理需要配備具有專業管理能力的專職人員至少5名,其中現場總負責人1名,質檢員兼安全員1名,專職施工員1名,乙方專職人員進場試用期為 15 天,經甲方考核不能勝任工作,應立即退場,往返一切費用自理。專職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開現場時必須得到項目部主管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同意,否則扣款200元/人.天,未配置專職人員扣款3000元/人·月。
5、乙方駐現場負責人不得有少于85%的工作日在施工現場負責組織、管理自有施人員。 乙方進場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調換,特別是帶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各工種主管。若確因施工需要發生變更,應經甲方項目經理批準并將變更后的人員花名冊交項目部核實、存檔。若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與其所提供名冊人員不符,將對乙方處以至少每次 200元/人 的罰款。
6、乙方不得以不可避免的原因(如農忙、節假日等)減少勞動力、延誤工程進度等,否則甲方按實際進度應增設人數對乙方處以至少每次 300元/人 的罰款。
7、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項目部的工作安排、技術指導和調動,不得隨意退場;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有履約保證金,并對乙方已完工程量不予結算。
8、以上罰款由甲方財務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時直接扣除。
第三條 分包方式、分包范圍、具體承包內容及要求:
1、分包方式:包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2、分包工程范圍: 圖紙所示的全部土建裝修工程(不包含防水工程、樓梯欄桿陽臺欄桿安裝工程、內墻仿瓷涂料、外墻涂料、門窗安裝工程):斜坡屋面工程(含坡屋面清掃、水泥砂漿找平層、細石混凝土剛性層)、外墻掛網、外墻刷漿膠、外墻抹灰、外墻分格、外墻安裝水線條、外墻上所有線條抹灰、翻跳板堵腳手眼;內墻掛網、內墻刷漿膠、內墻抹灰、廚衛內墻貼面磚、室內天棚抹灰(含樓梯天棚抹灰)、室外天棚抹灰做滴水線,室、客廳、走道、書房水泥砂漿整體面層,樓梯水泥砂漿整體面層、陽臺雨棚空調板水泥砂漿整體面層、外墻變形縫屋面變形安裝、架空層細石混凝土地面(含土方整平夯實、混凝土墊層以及整體面層);廚衛地水泥砂漿整體面層;下沉衛生間水泥砂漿找平層、填1:6水泥爐渣、搗40厚C20細石混凝土、水泥砂漿整體面層;室外散水、樓梯欄桿陽臺欄桿護腳混凝土模板、坡道、排風道與結構層之間的孔洞吊模搗混凝土抹灰、竣工驗收前樓內垃圾清理等等,包含主體結構驗收前的整改(及主體結構細部沒有完善的位置),各種管道洞口修補、樓層清掃及收尾工程。。
3、工期要求:裝飾工程工期25天。
3.1乙方若拖延工期則每拖延一天罰款1000.0元。
3.2甲乙雙方在確定裝修工程完工日期時,已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下雨、防洪排澇、臺風、高低溫天氣、停電、停水及節假日等因素。
3.3乙方在進場后的第二天向甲方遞交切實可行土建裝飾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一份。
3.4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以及建設方、監理的監督和檢查。
4.質量管理
4.1本工程質量目標為合格,質量標準的評定以現行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達到甲方認可的樣板標準為依據。未達到質量目標竣工結算中扣除質量違約金 5.0 元/m2。
4.2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甲方質量管理體系要求、以甲方技術交底的施工方案為依據,精心組織施工及驗收。
4.3驗收流程:班組自檢(填報自檢記錄)→班組互檢、交接檢(填報互檢記錄)→項目部質量組驗收(填報驗收記錄)→監理工程師驗收檢查
4.4當上述驗收流程中任一環節出現不合格項,均必須進入整改程序,上一道工序未驗收通過,嚴禁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5整改程序:每道工序施工過程中,項目部質量組成員必須跟蹤監督,對不符合施工質量要求的堅決要求整改,首先口頭警告,未達整改效果時,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中定整改責任人(班組長)、定整改內容、定整改部位、定整改開始時間、整改完成時間,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整改的,項目部將按相關條款扣除質量違約金 5.0 元/㎡。當連續下達2次《整改通知單》仍未完成整改的,項目部有權勒令該施工隊伍退場,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按單價組成表的單價計算工作量)的50%予以結算,履約金不予退還。
4.6、因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鑿打或材料浪費等,乙方須承擔所有費用。
4.7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地方,乙方應先報施工方案和措施經建設方監理確認后,乙方先做施工樣板或樣板間。具體施工樣板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交房標準間(包括地坪、墻體粉刷套白、廚衛墻面抹灰);
2)屋面瓦做一個單元;
3)露臺地磚做一個單元;
4)外墻抹灰做一個單元;
5)樣板及標準間經建設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并簽字后可進行大面積施工。如未做樣板就進行大面積施工,且質量標準沒有達到規范及建設方標準時,罰款1000元。
5.材料設備管理
5.1施工機械設備:除塔吊、砼攪拌機外,乙方負責提供滿足施工要求的所有中、小型機具設備,手推翻斗車、振動棒、蛙式打夯機;膠桶、安全帽、照明燈具、電線電纜、施工用電三級配電箱至終端電器設備等;施工必備工具和用品、粉尺、搓板等;所有機具設備進場,必須是合格產品;舊機具設備進場前必須做好油漆,經嚴格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若達不到合格及甲方要求,甲方將派專人進行檢查、維修及保養,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5.2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由甲方供應,甲方根據定額含量對乙方所用的所用材料進行核算,如果超出定額含量將按市場價的1.5倍進行處罰。
5.3、乙方人員必須按施工圖紙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組織施工。在施工中應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成品、半成品保護,若有損壞全額賠償。
5.4、乙方應對自帶材料、機械負責保管,保管費由乙方承擔,保管期間材料丟失、被盜或變質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保管費已含于各部分單價內,不再計取;
5.5、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領料員,且具備簽字認可權,其授權委托書必須在進場前三天遞交;乙方在領用材料、設備器材、必須按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原后核實領用量并簽收;
5.6、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因保管不善、錯誤使用等發生丟失、損壞或浪費等,乙方除照價賠償外,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5.7、材料用量按圖紙用量,依據廣西自治區20xx年定額核算,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對乙方材料消耗的節超進行獎罰,材料節約,甲、乙雙方按7:3(甲7乙3)分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目標時,不得發放材料節約獎;材料超耗(實際材料消耗量大于本合同約定的消耗量),乙方結算按當月的采購價乘以材料超耗量退賠甲方或扣減工程款;
5.9、所有機具設備進場,必須是合格產品;舊機具設備進場前必須新做油漆,經嚴格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若達不到合格及甲方要求,甲方將派專人進行檢查、維修及保養,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5. 9、乙方在機械設備的使用上規范操作、正常保養,否則引起的非正常損壞機械設備及人員傷亡等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費用;
5.10、施工用電設施:本工程采用TN-S、三級配電兩極保護系統配電,甲方負責自配電房至現場總配電箱、總配電箱至分配電箱的配置及管理,乙方負責分配電箱至設備端配電設施的配置及管理,配電設施必須符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要求。
第四條 甲方責任
4.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員住宿;
4.2提供施工用電 施工用水;
4.3提供塔吊兩部、混凝土攪拌機二臺、砂漿攪拌機二臺;
4.4將水準點、坐標控制點(控制線)、50cm線提交乙方,并于現場交驗;甲乙雙方交接完畢后由乙方自費負責保護;
4.5提供復印建筑圖一套并及時提供設計變更文件;
4.6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
第五條:乙方責任
5.1乙方須配合甲方其他工種工作,還包括為完成本施工任務所要進行的其它工作內容、現行廣西自治區建筑工程定額規定的工作內容、甲方施工現場交底的分包施工內容(不產生計時工)。
5.2乙方負責所有的施工期間為滿足施工而采取的技術措施以及滿足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所發生的相關工作內容(安全帽由甲方統一購買,乙方領用按進價扣款)。
5.3乙方負責施工場地范圍內按甲方指定部位的道路硬化;
5.4乙方施工所涉及到施工機械安拆及操作用工(含攪拌機操作用工),樓層清理、成品保護、清潔衛生等。
5.5按甲方提供的樓層標高控制點嚴格控制標高,按甲方提供的控制線完成全部防線工作,測量放線配合用工,搭拆木工機械棚用工;
5.2 其它應扣款: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違約扣款、甲方開具的經雙方簽字認可的各類罰款及意外傷害保險費、生活水電費(生活水電費現場接表計量,水費按 2.52 元/噸 、電費1.0元/kwh(度)單價計算,減處基本標準每人每月用水量1噸、用電量1度)等。獎勵:甲方根據相關合同條款開具的經雙方認可的各類獎勵。
6、竣工結算
6.1乙方分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并附相關竣工資料,如經甲方相關管理人員評價簽字的竣工證明驗收單、經項目核定的階段完工結算書、相關獎罰通知單、獎勵通知單等報甲方項目計劃員審核,經項目經理確認后,報甲方工程計劃中心審計部終審。
6.2對于審核人員和審核程序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款要求的任何清單、單據、工單等均不得作為結算依據,乙方及乙方任何人員均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工資或其他任何費用。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乙方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協調配合等方面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按下列比例付款。
1.1全部土建裝修工程完工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 %(按單價組成表的單價計算工作量)支付工程進度款。
1.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材料退場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85 %。
1.3 保修金為工程總價款的 15 %,保修時間為 1 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交工之日起計算, 1 年內若無工程質量問題,期滿后10天內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后付清余款;
1.4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乙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維修時,由甲方組織維修,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的工程保修金中扣除,不足時乙方另付。保修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為了保證本合同各項履約指標的有效實現,乙方必須按月將工人工資發放到位,乙方每次領取工程款時,必須出具工程款收據和工人工資簽字單,如出現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資發生糾紛或引起工人停工鬧事或上訪等,乙方應向甲方承擔5000元/次的違約賠償,同時甲方有權在未得到乙方認可的情況,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優先支付乙方拖欠的人工工資,其余款支付給乙方負責人或委托人。
3、若乙方未達到現場勞務用工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權另行委派他人完成此項工作,并按所發生費用的1.5倍直接從乙方結算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高單價或另外補貼,否則不予結算。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責任
1、履約保證金
1.1乙方必須在雙方簽訂合同前7天內將履約保證金計人民幣¥ 3 萬元(大寫: 叁 萬元整)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或將本公司未付予乙方的其它項目的結算款轉入本工程作為履約保證金。否則,每延遲一天,按履約擔保金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用于支付乙方可能發生的無法滿足本合同履約指標的違約金;
1.2履約保證金在工程辦理完竣工結算后一個月內,若合同履約過程中未發生違約情況,則按約定無息退還,若發生違約情況,則扣除違約金后無息退還乙方。
2、甲方違約責任
2.1因甲方施工人員指導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勞務費時,應在結算前拾天內通知乙方,至結算期一月后仍不能支付勞務費,甲乙雙方經協商未達成新的解決辦法,乙方有權書面告知甲方退場理由,并通過法律訴訟追索拖欠的勞務費及損失賠償費。
3、乙方違約責任
3.1乙方人員未按甲方指定時間及人數進場,由此造成延誤工期,按延誤天數 500 元/天進行賠償,賠償金從乙方后期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甲方指定進場時間一周內仍未進場,甲方確認乙方無履約能力,可終止合同,并提出索賠。
3.2 根據甲方進度安排,乙方人員、材料、機械設備在5天內不能滿足工期要求時,視同乙方無能力履行合同;甲方將直接對未完工程項目或分部分項工程另行發包,乙方無條件服從,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按單價組成表的單價計算工作量)予以結算;若受到乙方阻攔一切經濟損失,并對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按單價組成表的單價計算工作量)僅按50%予以結算,履約金不予退還,情節嚴重交送公安司法部門處置。
3.3 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乙方負責承擔所有損失其工料損失費用,甲方還可以按延工期情況扣除費用,其標準按甲方與業主合同工期延誤處罰金額。
4、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單方違約或甲方確認乙方無履約能力,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4.2 乙方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4.3 出現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4.4 出項重大合同糾紛,經仲裁機構或法院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第九條 其它事項
1、乙方人員若萬一發生傷亡事故時,雙方應盡力施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勘察鑒定。傷亡事故定性后,屬乙方責任或乙方工人違章操作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甲方不負經濟和法律責任。屬于非乙方責任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甲方對責任者追究其應承擔的責任及經濟賠償。督促責任方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但具體膳后工作乙方必須負責安排和處理完畢,甲方不直接對乙方工人及家屬。
2、若因本合同第十條第4款規定之情形,終止合同的,甲方根據乙方已完工程形象進度按合同相關條款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同時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責任書》,繳納完履約保證金后、民工保證金,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簽字蓋章并加蓋騎縫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6
承包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分包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按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項目的施工任務交由乙方完成,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總體工程名稱:
2、分包工程名稱:
3、工程地點:
4、分包工程范圍: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日。
7、?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規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2)標準規范: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
(2)對乙方承擔施工任務的質量、安全、進度情況的監督、檢查;
(3)督促乙方確保主合同責任的全面履行;
(4)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
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5)制定施工進度總計劃,并負責安排乙方實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7)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8)負責本工程的全面質量安全管理,批準有關質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質量安全工作;
(9)按設計圖紙、工程變更洽商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對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異議;
(10)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有權對進度進行調整,乙方不得有異議。
(11)甲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2)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_____。發包人已經辦理的_____視為承包人辦理的_____。
2、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
(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按時提交每月的施工計劃,有階段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期計劃以及相關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5)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6)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7)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8)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_____,其費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按相關規定辦理。
(9)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0)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
第四條、承包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_____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_____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工程質量與檢查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的擔保
1、__________自愿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包括違約金、罰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終止或無效,________仍應依擔保約定繼續承擔擔保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責任。
2、保證人_______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范圍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個工程項下的與履行施工合同有關的一切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稅款;拖欠的人工工資;拖欠的材料∕設備款;拖欠的施工機械∕模板、鋼管租賃費;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期違約的違約金及賠償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傷賠償金等)、甲方為乙方墊付的款項、違約責任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_____費、_____、鑒定費、差旅費等)。
3、_________保證期間自簽訂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滿兩年時止(質量安全終身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可以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3、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_____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7
承包方(乙方) :
承包方(乙方)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 其它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及內容數量
一、工程名稱: 合同段
二、工程地點:
三、分包工程范圍及內容數量:
k ~ k 段工程量共計挖方:挖土方填石方方;挖石方方;填方:填土方 方。采取包工(由甲方負責施工測量、放樣、及土工試驗檢測只抽檢)的方式承包, 各種施工機具由乙方負責。
四、分包工程期限 20xx 年 月年日竣工
第二條 分包工程單價
挖土方元/m3。
挖石方 元/m3
棄土推土: 元/m3
填土方: 元/m3
填石方:元/m3
1、本單價為綜合單價,承包單價含的稅,結算時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數量為暫定,結算時按實計算。
①、 挖土方按橫斷面法計算,以天然密實方計。
②、 填土方按橫斷面法計算,以壓實方計。 (按規范超寬填筑 部分土方不予計量) 。 ③、 挖石方連續段按橫斷面法計算,孤石按體積法計算,以天然方計。
④、 填石方按橫斷面法計算,以壓實方計。 (按規范超寬填筑 部分石方不予計量) 。 ⑤、 路基成型后上、下邊坡的修整刷坡工作視為乙方應盡的義務,不另行計量。 ⑥、 路基兩側的排水溝、截水溝的土方量開挖,已計入相應的路基挖方、填方數量,不另行計量,但乙方須及時進行排水溝、截水溝的開挖。
3、 本單價為完成此項目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調整和增加其他費用。
第三條 工程數量的確定及支付方式
工程數量的確定及支付方式
1、甲方原則上要求乙方一個月報一次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 甲方在接到乙方所報的工程數量之后,現場施工員和測量人員現場確定, 然后總工和項目經理對所確定的數量進行復核。
2、當月的工程量確定后, 按實際工程量 75%-80%進行支付, 但必須五方簽字(施工隊、現場施工員、測量人員、總工、 項目經理)。如果因甲方資金確實有困難須向乙方做解釋說明,且不得推遲 10 天,工程完工后,甲方對乙方辦理結算手續后,支付 95%
第四條 工程質量
1、根據《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JTG T-80/1 -20xx 進行驗收,質量標準為優良工程。
2、 該分項工程大面積施工前,須做試驗路段,乙方應保證試驗路段驗收達到優秀工程標準,并以此作為后續施工中的樣板工程。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指導和監督。
4,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共同研究處理 方案。 甲方的責任與 責任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 乙方在進場后甲方向乙方提供路基土石方橫斷面圖紙以及該段土石方詳細調配表,路基土石方數量表,施工技術方案、安全方案各一套。
2、 工地開工之后,甲方負責給乙方測量放樣,同時委派相關的技術人員進行指導。
3、 在施工過程因用地界線不清楚,與當地群眾發生矛盾,甲方負責協調。
4、 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每月定期給乙方確定本月的工程量,按所簽合同雙方商定的比例進行付款。
5、 甲方的技術人員嚴禁對乙方進行索拿卡要。
第六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乙方在進場之后必須對項目部提供的圖紙,技術方案,土 石方調配表,要認真領會,吃透,嚴格按甲方的要求執行。
(2) 乙方采用一次包干的方式,土方挖、運、平整、壓實,挖方挖到設計面,填方填到設計面,以及路基的排水溝、截水溝 的開挖。
(3) 乙方施工所用的機械設備、車輛必須能勝任工地施工,否則按 1000 元/臺.次處罰,其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
(4) 乙方必須協助甲方的測量工作,即提供竹樁,負責開挖線所用的石灰,細繩,派人挖挖方段的開挖線,填方的坡腳線, 其溝尺寸 30*30cm
(5)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的問題
1、在填方段的施工中,嚴禁施工土方滾入紅線之外,以免起矛盾糾紛,如果出現,立即派人清除。
2、 乙方在駐地租住時, 必須尊重當地的民風習俗, 切不可做傷風敗俗之事,否則引起矛盾,法律糾紛,乙方自行負責,乙方確實有困難,需要甲方協助解決,乙方需提供甲方參與處理人的工資,車輛使用費,招待費。
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做的安全標志牌 “施工重地, 閑人免 入” “路陡坡急,車輛小心駕駛” “前方爆破,嚴禁車輛行人進入” 施工標志規格:1m0.62m,高 1.5 m,并豎立在交叉路口,以及村 民出入較多的地方。 (數量多少,由甲方確定)
4、在施工的過程中必備安全員,以防事故的發生。
5、乙方對聘請人員要必備安全帽以及常見的急救藥品、夏天防暑藥品、冬天感冒藥等藥品。
6、 在業主定期對全線檢查評比中,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整理工地形象,乙方所耗人力、臺班不予計量。
7、 乙方領到甲方工程款切不可挪做他用,民工的工資不得拖欠,否則引起勞資糾紛所造成的后果,一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甲方須對乙方特別要說明的問題
1、甲方給乙方承包的單價是不可調的,在施工過程中挖方段因土質穩定性差,需要對
2、填方段為確保路基質量,以及機手在碾壓填方確保壓路機的安全,路基兩側超填 30-50cm 的工程量的土石方不予認可和計量。必須對挖方、填方邊坡進行統一修整,確保線形美觀。
3、乙方在施工的過程中,每兩個工作面須聘請 1-2 個懂業務技術員,協調甲方工作。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要配備相關檢驗壓實度的設備、測驗人 員,甲方對乙方所做路基隨時進行抽檢。
5、乙方無條件執行甲方工作的要求和指令,切不可同甲方的技術人員發生爭吵、斗毆,如果因甲方的技術人員工作不到位,乙方須打電話給工程部長或總工或項目經理,進行調整、批評、 教育。
6、乙方對甲方的技術人員進行賄賂、 開虛假數據,一旦查出按 1: 10 的比例從乙方工程數量進行扣除。
第八條 安全生產和環保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 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 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因天氣炎熱施工的路段必須注意環保、杜絕揚塵,乙方需要進行灑水(灑水臺班不予計算)。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 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 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違反現場管理制度和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志,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四、乙方主要負責人員(合同中乙方簽字代表)每個月在工地現場不 、 少于 25 個工作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 到國家驗收規范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視損失情況,乙方應予賠償。
二、 合同簽訂后, 不經雙方協商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安排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 2‰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首先要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分包工程所在地的區、縣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專業分包合同 篇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有關安裝專業分項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地點、分包范圍和內容及分包形式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范圍和內容:
(1)、施工藍圖范圍內[消防除外]的所有水、電等安裝工程(弱電僅包括洞口預留、線管、線盒埋設),包括所有的管路預埋、洞口預留。
(2)、甲方直接下指令或轉發業主方的設計變更。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工程作任何更改和改變。
(4)安裝工程結算、資料整編。
4、分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機械、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第二條 合同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結構施工階段,乙方必須跟隨甲方的結構施工進度將應預埋的管、線、鐵件等所有的安裝項目同步到位,裝飾階段乙方應將本工程施工順序與甲方的裝飾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協調、立體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響甲方整體施工進度計劃。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完成有關安裝工序,造成甲方其他后續工序不能如期完成,拖延項目完工期,甲方有權向乙方處以______元/天的罰款。
第三條 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工程質量以《建筑工程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20__及配套的水電現行驗收規范、國家行業、地方標準進行驗收。
2、對隱蔽工程驗收,由乙方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會同監理方及時驗收,如驗收不合格,乙方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階段每一結構層次的隱檢、完工階段的通水、通電、通氣、水壓及氣密性檢驗;系統調試、電阻測試、單機無負荷試運轉等檢驗項目,均應在乙方自檢合格后報甲方復檢驗收,再由甲方報請建設、監理、設計及質監部門進行最終驗收。
4、驗收工作由甲方負責組織驗收,在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標準,乙方無條件免費返工。
5、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約定執行,具體約定保修期限為: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______年,保修起始日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單位工程竣工日算起。
6、在保修期內,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內容不能得到及時響應,則甲方有權使用工程保修金對本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維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擔全部維修費用的,乙方承諾不足部分繼續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乙方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為:乙方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并配備兼職安全員與專業電工,保證安全無事故。如若出現安全事故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定,遵守機械使用規程,應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場清。乙方應對所屬工人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記錄。
3、乙方要嚴格執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并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合同造價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造價暫為:____________
2、結算方式:本工程乙方根據甲方和業主方提供的設計施工圖及設計變更、簽證計算工程量,按照______安裝消耗量定額、現行價目表及相關配套取費文件以及總包合同的結算辦法計算工程造價,結算總造價下浮______% 即為乙方結算價款。
3、甲方的設計變更及轉發業主方的設計變更,乙方應立即執行。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變化按本合同規定予以計算,按變更單增減數量計算,計算方法同本款第1.2.3條規定。
第六條 工程量計算及付款
1、乙方每月該工作量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日內審核完畢并確認。對乙方未經業主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業主不予計量。
2、工程款撥付按甲方與業主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執行,若甲方出現工程款延期支付,甲方對乙方的工程款支付則可能出現相應程度的延期。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工程完成結算后一個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總價款的______% 。
5、本工程保修金為工程總造價的質量保修金的______%,滿二年后無質量問題返還質量保修金的______%。
第七條 材料機具供應
1、本工程的材料均由乙方采購。乙方在正式采購前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經營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和準用證等),報甲方認質認價批準后方可實施采購。
2、本工程的材料質量須經甲方驗收認可,乙方向甲方提供實物封樣并提供各種質保資料,未經甲方認可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經甲方檢查質量不符合設計及規范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退換,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第八條 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負責該工程的全過程管理、協調、負責組織工程驗收。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
(2)開工前將施工圖紙 壹 套交于乙方,及時提供有關資料,辦理設計變更手續。
(3)為乙方提供垂直運輸機械及其他雙方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其它施工機構,并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其費用包括在結算造價下浮中,不得對乙方另行計算費用。
(4)甲方對乙方進行操作規程、質量標準、進度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交底。
(5)甲方負責施工過程中對質量、安全、施工進度、場地等方面的指導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如乙方不能及時整改,甲方有權處罰。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辦公室一間,庫房一間及工人住宿房至少兩間。
2、乙方責任
(1)乙方簽訂合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主體封頂后全額無息退還。
(2)乙方要接受甲方委派項目負責人或管理人員對該項目全過程的管理指導、管理。乙方必須配備全套管理人員在現場進行指導施工。
(3)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下月施工進度計劃,同時書面匯報下月施工前材料、機具、設備、勞動力等方面的落實情況,必須嚴格按照合同工期,有足夠、固定的人員,確保工程進度,必須滿足甲方提出的施工進度要求。
(4)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5)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和政策,遵守甲方單位和建設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6)設計中注明的國家和地區頒布的標準圖、標準設計,由乙方自備。甲方提供兩套原圖紙給乙方,乙方不夠需要的,自得復制(但不得提供給他人),費用自理。
(7)乙方對現場所有已完施工成品負有保護的義務,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結構已完施工部位進行鑿洞、敲孔安裝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設的磚墻面刨槽及設計變更除外),均由乙方自費修補恢復原狀。
(8)乙方杜絕私招亂用社會閑散人員,乙方現場施工操作人員不得使用十八周歲以下未成年工及55周歲以上的老年工。
(9)施工現場嚴禁賭博、偷盜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設備等;不準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不準打架斗毆和聚眾鬧事,嚴禁流氓活動和其他違法亂紀行為。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乙方不按合同執行,或以各種理由拒不完成分包工程內容的,甲方可按其對工程實際影響的范圍和內容,處以罰款。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相關人員發出的合理指令,并積極履行,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甲方可按其對工程實際影響的范圍和內容,處以罰款。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相關人員發出的合理指令,并積極履行,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4、乙方應與本工程其他發包方積極配合,施工中因甲方另行委托,不屬于乙方施工的內容,其與乙方相關的調試及配合仍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過程應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及相關部門監督與檢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越級與監理、業主方發生聯系。
6、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乙方應執行經甲方確認和轉發的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乙方應按時向工人支付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因乙方未及時向工人支付工資導致工人申述甲方及政府部門,甲方有權按乙方制定的工資標準先墊付,該款項在應付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條 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約定負責人管理蓋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結算完畢、甲方支付完畢(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需要、工期嚴重滯后、工程質量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或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商定,補充工程量簽證給乙方,乙方不得與業主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否則作為違約處理。
2、如若乙方施工未達到業主、監理、管理公司的質量要求,遭到業主、監理、管理公司三方退場的情況,乙方應無條件退場,甲方按乙方完成產值的______%結賬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并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9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
分包人:(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元(人民幣)
三、工期
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________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分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簽字)
合同員: _____(簽字、蓋章) 合同員: _____(簽字、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 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 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 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 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 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 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 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 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 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 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 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 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 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 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 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 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 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 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 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 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
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 違約
2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 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 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 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 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鼓勵分包人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 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 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 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 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 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 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 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除總包合同文件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語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_______________
3.3 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年月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年月日。
4 圖紙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托范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
4.3 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____________
4.4 關于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 項目經理
姓名:職稱:(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 分包項目經理
姓名:職稱:(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 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2)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年月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年月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的實施提供的機械設備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10 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天內向項目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準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年月日;
承包人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年月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 工期延誤
14.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安全
17 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 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 本合同價款采用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____________
(2)采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____________
19.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
20 工程量確認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
21 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______________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21.6 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時間和數額: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時間和數額: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費的使用要求和調整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___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 竣工驗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年月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份。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 違約
26.1 本合同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26.2 本合同關于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 爭議
28.1 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30 保險
30.1 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____________
30.2 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____________
31 擔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
擔保額度:______________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
擔保額度: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 材料設備供應
32.3 由分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37 合同份數
37.2 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份,其中:一份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時留存,承包人份,分包人份。
38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總工期為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采用下列: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采用下列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采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如今后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并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預算價:_________________(工程結束后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_________________(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后,由會計事務所或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簽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復核簽字,并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_________________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_________________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并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后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總工程款的%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后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_________________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并按現行國家驗收規范執行。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于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范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后小時內驗收完畢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內提供符合規范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并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準,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后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后于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并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范。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后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并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采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并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協議于年月日在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1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后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后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并及時對其進行衛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范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雙方協議工價如下:
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人工基價(元) 經考核驗收后達到標準在基價上加或達不到標準在基價上扣除 備 注
十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五、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六、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八、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簽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力:_________
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務,依據有關規定和工程具體情況,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范圍:_________
中泰名城CA區C3#-CA4#樁基 工程。從施工準備到工完料凈等全部操作工序。
內容包括:_________定位放線、鉆孔、混凝土澆筑、充盈系數、材料檢測、材料復試、技術資料整理歸檔、水電費、稅收、管理費、協調地方關系費等。交工時應提交完整技術資料四套。靜載試驗、高低應變試驗所有試驗均由乙方負責(具體試樁數量以不小于圖紙說明為準),所發生的試驗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所有機械設備等材料全部由乙方負責。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清工
三、承包價格及結算方式:_________
1、承包價格:_________ 195 /m3(見附件人)此價款為含稅價款。工程量暫定為 2500 /m3,合同價款約為 480000元 實際結算額據實結算。
2、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綜合單價的合同方式。合同單價中包括承包范圍之內的全部費用,綜合單價一次性包死不做調整,合同單價綜合考慮了樁長及各類地質情況等因素,無論實際施工中遇到巖石、各類土質、砂石或者地下水,均執行此單價。結算時合同綜合單價固定不變,無論發生何種情況均不予調整,人工、材料、機械、工期、施工方案、政策性調整等各種風險均含在合同綜合單價內。
3、本合同價款中所包含的內容:_________承包范圍內所需要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二次搬運費、機具工具費、勞保費(含安全帽)、技術措施費、管理費、利潤、稅金等應計取的全部費用。(樁基礎施工全工程,直至檢測合格交與發包方所需全部費用);不可避免的工程技術間歇窩工費用;文明安全施工現場清理、材料分類碼放及掛牌標示等管理費用;國家性重大會議和活動、自然氣候與不可抗力、學生高考期間限制造成停工窩工的費用;必要的開會學習教育費用;正常情況下的停水、停電而發生的停工窩工的費用;機械操作、測量放線;雨季施工、地下水位高等因素的降效費用;工人吃、住、行的費用(分包人的臨設由分包人自行解決);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人員傷亡及因此而發生的費用;施工中的技術措施費;施工現場目前狀態下的各種情況及不可預見因素;綜合單價也包含分包人預期的管理費及利潤,
以及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需分包人提供正規發票所需支付的稅費;分包人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由分包人自行清理并外運,費用含在合同單價內。
4、工程量結算方式:_________按圖紙設計樁長、直徑 ф400nun計算。實際發生的砼量不得高于設計圖紙砼的1.2倍,如高出部分的砼量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注:_________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結算。結算時,需經發包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簽字后辦理。結算單必須經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經理簽字后生效。
四、質量、工期、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質量:_________確保所承擔的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如達不到質量要求結算時單價扣10%。分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相關規范要求的,分包施責,經返工、修復合格后,支付工程款,一切損失由分包人負責。
2、工期:_________實際開工日期以第一天樁基進入工地為準,分包人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必須在一旦L天以內完工,每拖延一天罰款3000元,如達不到工期要求,罰款不超過總價款的20%。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_________進入施工現場簽訂班組安全承包合同,明確責任;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現場材料、機械、物料堆放整潔、有序。分包人承包范圍內的文明安全施工達不到承包人要求時,按現場文明施工條例進行違約處理,另支付承包人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五、施工管理:_________
1、在施工前,乙方認真熟悉圖紙及施工規程,明確施工程序、技術要求、質量標準等。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解決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2、乙方提前編制方案,報甲方審核,提前提出材料計劃,以便甲方考察落實。在乙方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甲方組織建設、監理單位檢查驗收,乙方確保一次驗收。
專業分包合同 篇13
一、專業工程承包單位的資質
20______年7月1日起實行的、由建設部頒布的《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規定了專業承包序列企業的資質設二至三個等級,60各資質類別。
二、工程承包人(總承包單位)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3。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三、專業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1、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
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
2、分包人的工作
(1)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
(2)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業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專業分包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后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后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并及時對其進行衛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范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衛、防火等協議書。
十四、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五、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六、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七、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簽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后即失效。
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甲方”)與乙方已經簽訂承包合同,甲、乙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望都·太陽城二期23#樓分包工程承包范圍:室內膩子工程(室內衛生清理)包工包料全外墻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合同單價),小寫: 元(合同單價)。 建筑面積:5429M2
三、工期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 月 日開工;月日竣工;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按當地質量監督站及建設單位的分戶驗收標準 付款方式為: 五、乙方向甲方承諾,履行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未按工期完工,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且甲方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六、合同的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6
承包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分包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項目的施工任務交由乙方完成,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總體工程名稱:
2、分包工程名稱:
3、工程地點:
4、分包工程范圍: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日。
7、 質量標準:
(1)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規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2)標準規范: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
(2)對乙方承擔施工任務的質量、安全、進度情況的監督、檢查;
(3)督促乙方確保主合同責任的全面履行;
(4)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
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5)制定施工進度總計劃,并負責安排乙方實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7)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8)負責本工程的全面質量安全管理,批準有關質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質量安全工作;
(9)按設計圖紙、工程變更洽商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對工程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異議;
(10)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有權對進度進行調整,乙方不得有異議。
(11)甲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2)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2、乙方的責任、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
(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按時提交每月的施工計劃,有階段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期計劃以及相關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5)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6)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7)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8)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保險,其費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按相關規定辦理。
(9)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10)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第四條、承包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不作為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工程質量與檢查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誤的,分包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的擔保
1、__________自愿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包括違約金、罰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終止或無效,________仍應依擔保約定繼續承擔擔保或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責任。
2、保證人_______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范圍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個工程項下的與履行施工合同有關的一切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稅款;拖欠的人工工資;拖欠的材料∕設備款;拖欠的施工機械∕模板、鋼管租賃費;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期違約的違約金及賠償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及賠償金;工傷賠償金等)、甲方為乙方墊付的款項、違約責任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鑒定費、差旅費等)。
3、_________保證期間自簽訂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滿兩年時止(質量安全終身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的,都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可以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3、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住所:
代表人:
聯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7
承包人(全稱):______
分包人(全稱):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_______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 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
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___ 元,
小寫:____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年___ 月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___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 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 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 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 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
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后生效。
承包人:分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專業分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層處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單價、包人工、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
二、工期
1.按甲方確定的進度計劃要求工期。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制訂的進度計劃,確保各節點計劃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續(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為準,其他人員確認無效),但乙方必須采取積極的趕工措施,確保規定竣工時間的實現。
4. 其他工期延誤和順延約定:出現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判別以當地電臺、電視臺報導為準。一天以上臺風,暴雨;由市政府規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項條件);工期經甲方簽字認可后可相應順延。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一次性驗收合格。
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6.1本合同使用_漢語_語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本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是中國和吉林省,法規,及合同文件規定的部門法律、法規。
7.圖紙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日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一周內。
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套數; 1套。
五、雙方一般職責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9.乙方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10.甲方職責
10.1負責該工程全過程管理和協調,并負責同施工總承包方、監理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的聯系,協調解決屬于甲方職責范圍。
10.2根據施工圖紙及施工說明,在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圖紙變更,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終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
10.4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進度不滿足要求或發生無故停工、不服從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集體上訪給甲方造成任何影響的行為。
10.6乙方人員、材料、設備的進退場必須獲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員不能滿足現場要求,甲方有權在任意時間和地點責令離開工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0.7甲方有權對分包工作范圍和內容進行調整。
11.乙方職責
11.1乙方人員在施工中應愛護甲方財物,并做好成品保護。對因施工不當或施工質量未達到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造成的設備、材料、工具及其他損失,應負責賠償。
11.2乙方必須保證足夠的款項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機械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為拒絕支付該款項的條件,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間接費用。
11.3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有效的上崗操作證并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統一要求進行文明施工的義務,及時清理由自身施工所產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施工完畢應嚴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場清,材料機具堆(停)放整齊。做好施工期間車輛進出場的保潔。施工人員按甲方要求統一著裝,費用自理。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11.5乙方人員的交通、吃飯由乙方自行解決,安全保衛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11.6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若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人員的勞動綜合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11.7乙方不得將承攬的工程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必須獲得甲方同意。
11. 8如施工現場情況發生變化或設計變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員、機械的停工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 9施工現場乙方供應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樣送檢的,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樣送檢工作,檢測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11. 10施工期間乙方委派的現場負責人必須24小時在現場。
六、質量與安全
12.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__一次性驗收合格__
以國家和吉林省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設計圖紙為準,同時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監理及業主審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規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及配合其他專業施工的現象時,甲方可另行選擇其他單位,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并承擔相應損失。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包干綜合單價 :
14.合同總價暫定 157830 元(人民幣),最后結算按照實際完成量結算。
14.1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單價方式確定。單價內應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費、材料費(含材料損耗)、機械費、現場安全、環保及文明施工費用、管理費、成品保護費、措施費、工程所在地其它規定費用、保險費、以及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輔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單價中。一切工作所產生的費用攤銷到合同包干單價中,且每項單價在整個工期中固定不變(包括施工期間政策性調整及報價中自購材料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報價及合同價中,結算時不作調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裝發票;單價內含稅金。
機械設備保險及人員綜合保險由分包單位單價內綜合考慮,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
本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后不會因國家、行業及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政策性文件進行費用調整,一切價格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14.2合同價款包括的范圍:合同工作范圍內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機械使用等施工現場內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內容。
費用的計算方法:工程量按實計算,防水材料損耗及搭接等均計入單價。
15.合同價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總價款的60%工程款;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扣除質保金,甲方應一次性將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內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況下無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同時向甲方開具由龍井市稅務部門提供的建筑安裝統一發票。
16.上述分包結算包干單價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紙所規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內容,還應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費, 規費、利潤,應由乙方繳納的稅金等費用。
16.2本身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場外道路保潔的人工費。
16.3趕工措施費,農忙、夜間和一年中所有節假日的人員加班加點費。
16.4施工機械的停置及人員窩工費用。
16.5夜間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機械進出場的費用。
16.6乙方已經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在實際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現場條件、價格等各種理由增加費用的要求,如發生此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場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應結算單價的_70_%給乙方辦理工程結算。
八、質量保證期為 5 年。
質量保證期間發生屬于保修范圍的項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維修費用從乙方質量保證金中扣抵。
九、違約責任
22.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節點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每天1000的進度違約金,且不得影響下一節點的完工時間。
22.2、由乙方負責的部分分項質量不合格者除無條件返工外,同時應向甲方支付_10000__元的違約金。
22.3、乙方人員未持有相關上崗證件導致甲方被行政機關處罰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_1000元的違約金。
22.4、乙方人員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現場管理人員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違約金。
22.5、乙方違反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應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違約金。
十一、爭議
2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可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時,雙方約定向龍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4.發生爭議后,無論爭議是否已解決,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雙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25.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責任:
25.1、乙方施工期間不遵守現行法律法規或國家強制性標準,如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標準要求(出現嚴重質量事故或存在嚴重隱患且整改不力時)。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進度嚴重滯后,雖經努力仍無法改變現狀時。
25.4、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經甲方二次書面通知整改仍無改進時。
25.5、內部組織管理混亂,已無能力組織正常施工時。
25.6、未嚴格遵守協議或協商約定,不履行或惡意拖欠、拒發工人工資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鬧事、圍攻甲方場所或群體上訪、媒體曝光的。
25.8、將工程再分包、轉包的。
25.9、乙方人員在現場發生群毆,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二、其他
26、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業證件(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經營手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的復印件,并且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紅章。擔保單位的企業證件一同提供。
27、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19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專業分包合同 篇2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及范圍:
4、造價:每米施工單價按 元/米計算,送樁部分(空送)適當補償 (此工程樁基檢測費、稅金 總包服務費、水電費均由甲方承擔)。
5、質量等級:合格
6、工期擬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為 天。
第二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3 項方式承包
1、按工程內容及范圍單位造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
2、工作量按實際完成量計算;計算規則按定額有關說明執行。
3、壓樁工作量按日報表簽證量結算。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設備進場開始正式工程樁施工時付設備進場費 萬圓整(¥ 元)。
2、壓樁完成時付工程總價款至:以 米為節點,付施工量總價的70%
3、余款待樁基檢測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 合同簽訂后應交乙方會審后圖紙三份,地質勘察報告一份,地下管線圖一份。
2、應在壓樁前按乙方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做好施工區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提供壓樁設備施工的必要條件,保證施工過程中附近居民無異議。
3、甲方供樁按乙方提供的進樁計劃進樁,若供樁不及時造成停工,甲方承擔乙方每個臺班 元停工損失費。
4、按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好施工應備的手續。
5、在工期范圍內遇停電、地下障礙物清理、截樁、周圍建筑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累計三天乙方不計取停工損失費,工期順延;超過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補貼乙方停工損失費,每個臺班 元。
6、承擔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約定付給乙方的合同違約責任,若不能按約定期付款,則按日息2%付息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按合同及施工圖紙與文件,及時編好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2、負責施工現場布置,指定電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有關文件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符合現行施工規范及施工驗收標準,如期完工并及時整理好技術資料。
4、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文明施工,并負責安全生產,保障施工順利進行。
5、承擔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與安全事故責任。
第六條 其他
1、甲方指定 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正本 貳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價款結清后自行終止。
3、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附:補充協議與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1
承包人:
分包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分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 項目工程施工進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規、規章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資質、注冊情況及納稅身份情況
1.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注冊號: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1.2企業資質證書
資質證書編號: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機電工程總承包叁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1.3 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許可范圍:建筑施工
有效期:
1.4 乙方為:一般納稅人。
第二條 工程概況
2.1分包工程名稱:專變配電工程;
2.2分包工程地點:南寧市江南區____X;
2.3分包工程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專變配電工程(具體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2.4分包工程數量:/(具體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附件一《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為合同數量,僅作為雙方簽訂合同的依據,實際結算數量以設計圖紙和技術交底為基礎,并以乙方實際完成、依據《工程量清單》中的計量規則由甲方工程技術人員收方、技術負責人審核簽認、預算合同人員復核、監理和業主認可的合格工程數量為準。工程量清單的任何錯誤和遺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據合同規定的義務和按圖紙、規范履行合同的責任。乙方承諾: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調整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施工項目和施工數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賠。
第三條 分包合同價款
3.1本合同暫定總價(含增值稅)__ 元(大寫:人民幣__)。其中,不含稅價款為__元(大寫:人民幣____ ),增值稅稅率為10.00%(乙方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合同內容,增值稅稅率為10.00%,最終以乙方開具的滿足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的金額為準),增值稅:__XX元(大寫:人民幣:__X)。此價格僅為雙方簽訂合同時暫定價格,最終結算以《工程量清單》(附件一)所列細目的單價和施工圖范圍內實際完成的合格工程數量為準。
3.2分項單價:見附件一《工程量清單》。
3.2.1本合同為綜合固定單價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本合同單價。
3.2.2本合同單價是按總包合同質量標準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所有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除《工程量清單》中注明的以外各項目合同單價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各項目需要的勞務、小型機械、輔助材料及配件、水電氣、安裝、缺陷修復、利潤、環保、文明施工、調遣(進出場)、臨時工程的建設與拆除、治安管理等費用,動力費用(燃油、電力等);材料、設備二次倒運費用;工料機漲價引起的風險費用;測量復核引起的臨時停工費用;建設單位、監理等檢查引起的停工費用;各類社會保險及傷害險等保險費用;甲供材料、周轉料、機械設備的看護費用;管理費用;第三方配合費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等。
3.2.3因變更設計或其他原因增減的工作項目和數量按照雙方確認的固定綜合勞務單價辦理。勞務單價中未列明的項目,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未列明的工作項目乙方未簽認的,比照《工程量清單》中相類似細目進行組價。
第四條 合同工期
4.1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40天。
4.2 合同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4.3 詳細施工計劃(含節點計劃)甲方將根據業主總工期及分項工期要求另文下達,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須嚴格執行。
4.4 本合同中對于工程工期暫無法確定時,開竣工時間以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4.5 為保證工期,乙方須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機械設備表》中所列項目組織機械進場,進場前雙方必須辦理檢驗手續。
4.6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組織施工,確保甲方總工期目標的實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損失的費用由乙方負擔;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調整,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因工期調整可能產生的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再另行考慮。
4.7因政府、業主、甲方等原因導致項目不能及時開工或停工、窩工給乙方造成的人員、機械誤工損失等風險已計入工程量清單的各項單價中,甲方不再補償。
4.8若乙方嚴重影響甲方施工進度超過28天的,甲方有權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選施工隊伍進場。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退場通知書后3日內退場完畢。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責任及甲方重新挑選施工隊伍進場施工的費用以及甲方所接受的罰金、索賠等費用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質量標準
5.1 工程質量標準為:滿足甲方與業主總包合同對工程質量的約定。其中質量標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內容:
5.1.1 《質量驗收標準》;
5.2 具體施工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5.2.1 乙方應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術規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及下發的技術交底要求,合理組織施工,加強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5.2.2 甲方按總包合同約定的有關質量標準對乙方完成的工作進行驗收。如果質量不符合標準,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又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業主質量罰款等全部經濟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2.3 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檢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驗收合格后通知現場監理進行驗收檢查。每道工序經甲方、現場監理驗收合格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時乙方安排人員及車輛進行配合;施工現場發生違規行為,甲方有權制止和下發暫停施工令。甲方、現場監理進行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或減輕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5.2.4 甲方及上級部門對乙方施工現場質量進行檢查時,乙方要提供相關資料(含措施費用憑證),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乙方要認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上報甲方進行復查。
5.2.5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做好單項、單位、分部、分項、檢驗批工程的質量記錄、評定工作,保證工程質量評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
5.2.6 乙方如果出現質量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甲方,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2.7 本工程缺陷責任期為12月,保修期為12月,乙方及其人員對本合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缺陷責任、保修時間從本項目工程正式竣工驗收日期算起。
第六條 材料供應、機械租賃和試驗檢測
6.1材料供應:
6.1.1本工程甲供材料為:無。
6.1.2乙方指定 ,身份證號: :為本工程材料領用人,負責材料的領用和簽認工作。如需變更領用人,則需將乙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個人簽字等資料在甲方財務、物資等相關部門留底備案。
6.1.3 乙方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上報下月甲供材料的書面材料計劃,若不及時上報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乙方自負。甲供材料交貨地點為甲方料庫或料場,乙方依據材料計劃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辦理領料手續。
6.1.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減料,但對其丟失、損壞以及其他原因導致使用的材料超過規定損耗范圍的,甲方在每期結算時對損耗進行核算,對超出約定損耗范圍外的材料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材料價格進行賠償(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價110%進行賠償)。
6.1.5 合同明確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須無條件使用,嚴禁自行采購,否則甲方有權認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無償返工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且乙方領用出庫的材料由乙方自行保管、堆碼、遮蓋,費用由乙方承擔,保管、堆碼、遮蓋應符合甲方相關要求,并接受甲方監督。所有乙方領用的甲方材料發生的二次及多次轉運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轉運費用。
6.1.6乙方自行采購的輔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單,并經甲方檢驗后方可使用,否則,視為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無償返工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甲方的檢驗不免除乙方對其所購材料質量應負的責任和義務,使用該材料對工程和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6.1.7因天氣、便道等原因致使車輛無法正常進入工地,乙方應積極配合,保證材料到場,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損失和費用乙方承擔。
6.1.8甲方將施工用電接至二級配電箱, 二級以下配電箱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端口;乙方的用電、用水設備、線路、電費、水費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費用。如該費用由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
6.2機械設備和周轉材料
6.2.1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配備滿足本工程需要的機械設備和周轉材料。甲方也可根據情況將自己所有的周轉材料和機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另行簽訂租賃使用合同。
6.2.2乙方自備的機械設備需符合安全性能要求,滿足施工需要。乙方機械設備進場后、使用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進場機械進行現值評估,評估結果由雙方簽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進場的機械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6.2.3 乙方同意:乙方中途退場,若甲方不使用乙方機械設備時,乙方進場的所有機械設備無條件退場,不得遺留甲方工地,阻礙甲方施工,乙方怠于撤離,導致機械設備損壞遺失的后果,或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須繼續使用乙方機械設備,則按照第6.2.2條機械進場評估現值扣除施工期間折舊后轉讓給甲方(折舊標準執行甲方的相關規定)或雙方協商由甲方承租。
6.3 試驗檢測
甲方在現場設置工地試驗室,乙方施工范圍內的工程試驗檢測項目應在甲方工地試驗室進行試驗和檢測,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根據雙方簽認的試驗檢測數量依以下項目和單價在每次對乙方結算時予以扣除。甲方工地試驗室不能進行的試驗檢測項目應在甲方指定的機構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甲方:
7.1.1 全面負責與設計單位、業主、監理的聯系和協調工作。加強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定期點名制度,加強過程管控。
7.1.2 負責該工程項目控制測量、復測、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設計圖紙、工程地質及地下管線等有關資料(變更原因影響的除外),負責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難題。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樁、水準點、坐標控制、施工圖紙、技術交底、安全、質量和環境標準。
7.1.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負責竣工資料及各種質量評定表的收集、整理和匯總。
7.1.4 負責按合同約定供應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設備。
7.1.5負責對乙方使用本合同資金的情況進行過程監控,乙方應保證專款專用。
7.1.6 負責依據業主、監理及上級管理單位和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辦法并送達乙方。
7.1.7負責工程的施工檢查,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進度等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向乙方派出質量監督員,監督乙方施工質量、現場管理、原材料使用。對不符合技術規范及質量要求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或依據甲方的管理規定進行違約處理。
7.1.8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及施工圖設計(含變更設計)、該項目規定使用的《技術規范》、甲方有關技術文件要求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進行檢查、驗收、評比、兌現獎罰。
7.1.9 負責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支付。
7.1.10負責進行工程各項常規試驗和委外檢測,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乙方的計價款中扣除。
7.1.11根據發包人(業主)對工期的要求及乙方合同履行情況,調整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索賠。
7.1.12監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資支付情況。如乙方未按時支付其員工(包括農民工)工資時,甲方有權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從乙方應得合同價款中代為支付,甲方的代為支付視為對乙方合同價款的支付。
7.1.13如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他人租賃物資、購買材料等,但未及時結清租賃費、購貨款及其他一切款項的,甲方有權暫不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價款或在剩余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代乙方支付。
7.1.14 甲方的駐工地代表若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7.1.15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
7.1.16甲方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乙方,保證施工需要。
7.1.17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若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乙方相應款項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認為乙方無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甲方認為乙方不稱職的人員。
7.2.乙方:
7.2.1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等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若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認真執行三檢制度(即自檢,互檢,工序交接檢驗制度),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
7.2.2投入滿足施工所需的人、財、物,并納入甲方經理部統一管理,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負責人、特殊工種等主要人員的資格和上崗操作證復印件須報甲方備案,以上人員應保證及時到位并常駐現場進行對本工程的管理,離開工地必須向甲方履行請假手續。
7.2.3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計劃,確保施工安全;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保險事故發生時,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7.2.4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7.2.5自覺接受甲方、監理工程師、業主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施工過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產費用,采取完備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7.2.6按時提交施工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7.2.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文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7.2.8服從甲方轉發的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履行總包合同約定的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在本項工程中,業主對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業主的承諾,對乙方具有同樣的制約作用。
7.2.9負責分包工程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內的用水、用電(水源、電源甲乙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及獨立使用的施工便道和臨時設施的修建和維護;自行承擔自有人員的吃、住、行及施工機械設備的搬遷費用。
7.2.10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半成品需求計劃、用水、電計劃等并報甲方審批;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編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年、月、旬、周施工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7.2.11尊重監理,信守合同,維護甲方的信譽。自覺接受政府職能部門、業主、甲方和監理的技術指導、安全質量監督檢查。
7.2.12不得將本工程分包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禁止轉包。
7.2.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7.2.14做好施工中各項目、各環節及分工序的監測、量測和試驗,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應收取相應的費用。
7.2.15如需甲方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外圍環境干擾,承擔相應費用。
7.2.16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鄉規民約,因乙方施工導致的罰款、賠償、訴訟等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7.2.17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規定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7.2.18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安全負責人、特殊工種等主要人員的資格證和上崗操作證須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對,并留存復印件備案;且一線生產人員應符合國家法定年齡;乙方雇員進出場必須在甲方登記;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9乙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體檢制度,在進場前對其員工進行健康體檢,并向甲方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以滿足本合同施工作業需要。
7.2.20凡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員,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證、勞動合同、特殊工種證等復印件,以便甲方備核。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員花名冊,保持動態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檢查。
7.2.21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的工資發放單,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并接受甲方的監管。乙方必須及時、足額為履行本合同人員繳納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障費用。
7.2.22乙方應書面授權委托本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材料領用人和現場安全質量負責人,并將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簽字交甲方相關部門備案留底,作為乙方合同履行中的簽認依據。
7.2.23乙方應當安排其班組長在班組成立時與甲方簽訂《安全質量責任書》,并向甲方出具《安全質量承諾書》,乙方班組長與甲方簽訂的《安全質量責任書》及向甲方出具的《安全質量承諾書》中的義務、責任和承諾,視為乙方的義務、責任和承諾,對乙方產生效力。
7.2.2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開具真實、有效、合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按實際提供應稅服務情況,準確填寫發票項目。
7.2.25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在送達甲方后如發生丟失、滅失,乙方應按照稅法規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丟失增值稅發票(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積極協助甲方在稅法規定期限內辦理有關的進項稅額的認證申辦手續,如因乙方拒絕履行配合義務,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
7.2.26 在本合同發生變更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項目發生變化時,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認證抵扣,乙方應于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辦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申請,并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額補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就減少的金額甲方負責辦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申請,乙方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7.2.27對本工程內容、合同條款、價格等所悉信息賦有保密義務。
第八條 安全文明、環保施工
8.1乙方應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等法規制度和甲方編制的本工程的關于安全、環保、現場文明施工方面的有關要求,嚴格按照安全環保標準組織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據需要在施工現場配置統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設施、保護器材、安全警告標示牌等,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8.3乙方進場后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乙方應提供接受教育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審查,并提供復印件備案,由乙方授權委托人簽認接受安全教育人員的花名冊等安全教育資料。施工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乙方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證件,才能上崗。
8.4乙方對本工程安全負責,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操作規程執行,服從甲方安全監督和管理。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機械事故及其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此風險費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項承包單價中。
建筑施工人員(含乙方在本合同范圍內的雇員)團體意外險以甲方的名義投保,乙方承擔元的費用,此費用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項承包單價中。
8.5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乙方應對本單位參建人員進行職業病預防、檢查、治療和康復工作,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
8.6需要爆破作業的,乙方應遵守經甲方和監理審批的爆破作業方案,嚴格執行爆破操作規程,并對在建工程和甲方財產采取保護措施。由于爆破作業引發的任何人身傷亡(包括第三者)、財產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8.7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標準化建設。交工前乙方負責對已完工程進行保管并及時清理場地。施工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農田、水體、建筑物及其他設施受到污染和損害。應及時修建臨時排水設施,保持施工場地排水通暢。 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因施工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淤泥、垃圾等各種影響環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乙方應負全部責任并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8.8 乙方與甲方簽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
9.1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為: ,職務: ,聯系電話: ,負責本工程安全質量監察,進度及質量控制、檢查及其它事項,負責審批收方結算資料等文件,簽發或發布相關指令。
9.2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負責本合同工作內容組織實施,處理施工中的收方結算、材料領用、簽訂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往來文件、結算領取工程款等相關事宜。
9.3 甲乙雙方若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甲方有權要求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的乙方駐工地代表和其他人員,乙方應予以撤換。
9.4雙方約定:甲方出具并經甲方審核程序及工地代表親筆簽字并加蓋甲方項目部公章的結算單,作為施工期間和最終結算、付款的唯一依據,除此之外乙方持有的任何證明、收條、欠條、信函等文件資料,都不得作為結算、付款依據。甲方其他人員的任何簽字、簽認都不具有該事項最終確認的效力。
第十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0.1本合同無預付款。
10.2辦理結算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上月已發放參加施工人員工資費用的清單。
10.3本工程實行分節點結算。在每次結算前甲方組織有關人員以及乙方人員進行現場收方并填寫收方記錄,參與收方的全體人員應簽字確認。結算時,甲方依據乙方在計量期內完成的、甲乙雙方及監理簽認的、符合本項目驗收標準的工程實體數量和《工程量清單》(附件一)不含增值稅單價(扣除甲供料)進行計量,據此編制《工程結算單》,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并簽字確認,最后經乙方有權限的結算負責人簽字認可后按照程序結算支付。隱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蓋前需經雙方現場簽認,否則不予計量。
10.4變壓器設備進場后,支付至合同金額的30%,工程進度款支付時扣除當期結算款(不含增值稅)的3%作為工程質保金,在工程通電驗收后,支付進度款的97%,剩余3%作為工程質保金。經雙方驗收合格且保修期滿后,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賠償(含材料在內的全部費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質保義務后,甲方將余額支付乙方(不計息)。
雙方特別約定:遵循“先開票、后付款”的原則,甲方支付前,乙方應按雙方確認的當期應付金額向甲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于發票開具后7日內提交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后,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業主對甲方開具發票的時間有要求或約定的,乙方應予以執行。
乙方收款銀行賬戶名稱:廣西金德泰電力安裝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南寧市北大路分理處
賬戶:
地址:南寧市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通源路6號318號房
10.6甲方可隨時監督乙方本工程的資金使用情況,乙方應保證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專款專用。如挪作他用必須經甲方批準,否則給予罰款或暫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時支付本工程所發生的有關費用,而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時,甲方有權代其支付,乙方必須配合并服從。
10.7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收方結算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時隨時進行修正,乙方必須接受。
第十一條 稅務
11.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依法納稅。
11.2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款前,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正規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
11.3乙方負責繳納的稅費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第十二條 變更
12.1甲方有權根據業主和監理要求對本工程進行設計變更,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因變更增加工程量的,合同價款相應調整,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的,合同價款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12.2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或施工不當而引起的變更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2.3 變更價款的確定:經監理、設計院及業主單位批準的工程數量變更增加或減少,按照乙方實際完成并經甲方審定的變更數量,按照合同附件中的細目單價對乙方進行計價;無單價的項目,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2.4 乙方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甲方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乙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甲方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12.5 乙方不執行從業主處直接收到的未經甲方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甲方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 竣工驗收
13.1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13.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通知業主進行驗收,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業主驗收的部分,甲方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
13.3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的,乙方應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和責任。
13.4本工程經過國家或地方審計部門審計及財政部門的竣工決算評審后,如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減少,則雙方竣工結算按審計或評審后的工程量計算。
第十四條 竣工結算及移交
14.1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后14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14.2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應及時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甲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向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第十五條 質量保修
1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乙方承諾:甲方對業主所承諾的質量保修義務在分包工程范圍內同樣適用于乙方。
15.2 若乙方在保修期內缺陷修復不及時,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從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仍不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合同約定的義務除外),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計算的基數以甲方最后一筆付款時剩余欠款金額為準,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現已支付部分的工程款,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項下雙方結算價款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違約責任。
1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6.2.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和甲方及業主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違約金;因工期延誤不能實現甲方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6.2.2乙方勞務作業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該部分不予計量,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復、罰款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6.2.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乙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6.2.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并應向甲方賠償損失,賠償數額據實計算。
16.2.5乙方擅自停工的,承擔違約金1000元/天,停工 3 日(含3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場,賠償因停工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6.2.6 乙方在勞務作業和驗收過程中,被發現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勞務作業質量存在問題的,每發現一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16.2.7 乙方未履行按時足額發放員工(包括農民工)工資引起不良影響的,乙方應承擔10000元/人次違約金,甲方有權沒收乙方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及采取其它措施。
16.2.8 乙方或乙方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礙、干擾甲方項目部、公司本部、上級單位、業主、監理及政府部門的正常工作,如有違反本條款,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并承擔違金10000元/次,甲方還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6.2.9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場的,應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6.2.10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作業內容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的,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違約金,并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6.2.11乙方未全面、適當履行合同的其它違約情形:/
16.2.12 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甲方有權暫停支付相應款項,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16.2.1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因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及時,造成甲方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稅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16.2.14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合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乙方提供虛假或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乙方應負責無償更換,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甲方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稅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第十七條 合同解除
17.1當下列情形發生時,本合同可解除:
17.1.1出現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17.1.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17.2當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按如下約定進行合同解除后的計量、付款和結清:
17.2.1合同解除后,甲方將按乙方完成的、甲乙方代表簽認的、符合本項目驗收標準的工程數量和《工程量清單》(附件1)單價(扣除甲供料和質保金)進行計量。
17.2.2合同解除后,甲方將暫停對乙方的一切付款,在查清剩余應付款項并扣除有關款項(如質保金、違約金等)后再行支付。
17.2.3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合同解除后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其它約定
18.1乙方對甲方負責,承認并嚴格按照業主、監理、甲方有關質量、安全、技術、環保、文明施工等標準執行,在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含節點計劃)內完成施工。
18.2臨時工程
18.2.1施工便道由甲方統一規劃、設計,由乙方修建至各工點。施工便道日常維護由乙方承擔,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2 乙方應根據施工需要辦理通過第三方道路的通行權,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承包單價中。需要甲方協調時,甲方應積極協助。
18.2.3施工中涉及棄土、棄碴、水系、支擋等由甲方統一規劃、設計,由乙方修建、維護并承擔費用,其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4乙方生產生活所用工棚、場地等所有臨時工程和設施由乙方修建,乙方自備設備由乙方安裝、調試,上述費用均以包含在合同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5施工用電、用水由乙方自行負責,電力、用水等設施(包含變壓器、配電盤以上及以下)由乙方保管、維護,丟失、損壞的由乙方承擔損失,費用包已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6乙方必須自備足夠的電源,在網電設施建立前或網電停電期間,由乙方自發電施工,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7乙方設備、人員調遣及食宿由乙方負責,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2.8所有臨建設施按照業主或甲方標準執行,費用已包含在各分項承包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8.3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碴、臨建工程權屬歸于甲方。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處置。
18.4因征地、拆遷、監理(含業主)指令、地方干擾、工藝中斷、圖紙滯后、材料供應、不可抗力等引起的停窩工損失及風險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各分項承包單價中,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向甲方另行索賠。
18.5乙方承諾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遵紀守法,保證甲方免于承擔因乙方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18.6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或類似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8.7乙方在施工場地發掘的所有文物、古跡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化石、錢幣或物品屬于國家所有。一旦發現上述文物,乙方應采取有效合理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并立即報告甲方,乙方應按文物行政部門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由此導致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按業主批復(工期順延、停工費用)給乙方補償。
乙方發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8.8乙方在撤場前,由乙方在本工程所造成的外欠款應全部付清,并向甲方提供相應憑證。如未付清,在相關方找到甲方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處理,否則甲方有權用乙方預留款代付。
乙方撤離現場時,應運出自帶小型機具并清除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設施,做到現場和工程整潔,達到甲方認可的狀態。若甲方清理,則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從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18.9鑒定。甲乙雙方對乙方完成工程量存在爭議且無法協商一致時,雙方同意將爭議部分提交南寧市造價站予以鑒定,甲乙雙方以鑒定結果計算工程量并進行結算支付,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18.10乙方下屬勞務人員因工資問題發生上訪或群體事件,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時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或者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逾期不處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會同當地政府或者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勞務人員提供的證據,確定乙方的欠薪金額并予以代付,乙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該代付金額,并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工程價款或質保金中扣除,工程價款或質保金不足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同時,乙方應按拖欠工資總額的3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③種方式:①由成都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②按照爭議標的提交成都鐵路運輸法院或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進行訴訟;
③提交我方(深圳市南山區)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臺風、泥石流、洪水、山體滑坡、地震、海嘯、流行疾病、騷亂、戒嚴、暴動、戰爭、政府行為等。
不可抗力發生后,甲乙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并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雙方對其損失的意見不一致的,按第19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的約定處理。
2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發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20.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20.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生前已完成的工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計量支付。
20.3.2 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后果,由合同當事人按以下原則承擔:
(1)永久工程、已運至施工現場的甲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2)乙方自備的機械、材料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3)甲方和乙方承擔各自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4)因不可抗力影響乙方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已經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的,應當順延工期,由此導致乙方停工的費用損失由甲方和乙方合理分擔。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乙方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乙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20.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連續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審計
根據業主對本工程審計的要求,相關審計部門對本工程的審計結論對乙方同時具有約束力,甲方有權根據審計結論對乙方合同價款等進行對應調整。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
22.1甲乙雙方合同書、補充協議書及附件;
22.2中標通知書;
22.3乙方投標書;
22.4本項目施工技術規范、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圖紙;
22.5本項目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標準;
22.6本項目施工安全標準;
22.7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22.8本項目施工工期、進度計劃(含節點計劃);
22.9業主、監理和甲方的文件;
22.10甲乙雙方會議紀要;
22.11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
以上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第二十三條 附則
23.1合同簽訂前乙方必須提供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法人授權委托書等資料原件由甲方進行審核。甲方審核通過后,乙方應將以上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交由甲方,并作為本合同附件之一。
23.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發生稅務登記、公司名稱等重大信息的變更事項,應在重大信息變更后的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情況,并提供相關信息資料。
23.3雙方確定所預留的以下地址為雙方送達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該地址向對方送達的通知、紀要等文件均為有效送達。任一方變更送達地址必須在變更地址之日起 7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否則不發生送達地址變更的法律效力,對方按原地址送達仍然為有效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 南寧市江南區__ 。
乙方送達地址: 南寧市江南區__ 。
23.4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對于其因本合同而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未經本合同相對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進行轉讓,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擔保。
23.5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分包方,對本合同條款已認真閱讀,對合同約定的所有事項均已完全理解,對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項風險包括工程停建、工期變更、資金周轉、自然條件變化、征地拆遷滯后、圖紙遲延等均已充分判斷,乙方簽訂本合同則視為自愿承擔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
23.6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書。
23.7本合同從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3.8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3份,乙方執1份。
附件一:《工程數量清單》;
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機械設備表》;
附件三:《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員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材料清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識別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專業分包合同 篇22
發包方: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分包人: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圍: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層處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
分包方式:包單價、包人工、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
二、工期
1.按甲方確定的進度計劃要求工期。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制訂的進度計劃,確保各節點計劃的完成。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續(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確認為準,其他人員確認無效),但乙方必須采取積極的趕工措施,確保規定竣工時間的實現。
4.其他工期延誤和順延約定:出現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的判別以當地電臺、電視臺報導為準。一天以上臺風,暴雨;由市政府規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項條件);工期經甲方簽字認可后可相應順延。
三、工程質量標準
5.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一次性驗收合格。
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6.1、本合同使用漢語語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本合同文件的適用法律是中國和______省,法規,及合同文件規定的部門法律、法規。
7.圖紙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日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一周內。
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套數;1套。
四、雙方一般職責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
電話:________
9.乙方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
電話:________
10.甲方職責
10.1、負責該工程全過程管理和協調,并負責同施工總承包方、監理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的聯系,協調解決屬于甲方職責范圍。
10.2、根據施工圖紙及施工說明,在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圖紙變更,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終止己完工程剩余工程款。
10.3、負責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進度等方面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
10.4、乙方不能及時整改或明顯不能履行合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進度不滿足要求或發生無故停工、不服從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集體上訪給甲方造成任何影響的行為。
10.6、乙方人員、材料、設備的進退場必須獲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員不能滿足現場要求,甲方有權在任意時間和地點責令離開工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10.7、甲方有權對分包工作范圍和內容進行調整。
11.乙方職責
11.1、乙方人員在施工中應愛護甲方財物,并做好成品保護。對因施工不當或施工質量未達到國家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造成的設備、材料、工具及其他損失,應負責賠償。
11.2、乙方必須保證足夠的款項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機械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為拒絕支付該款項的條件,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間接費用。
11.3、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有效的上崗操作證并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統一要求進行文明施工的義務,及時清理由自身施工所產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施工完畢應嚴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場清,材料機具堆(停)放整齊。做好施工期間車輛進出場的保潔。施工人員按甲方要求統一著裝,費用自理。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按要求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11.5、乙方人員的交通、吃飯由乙方自行解決,安全保衛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11.6、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若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人員的勞動綜合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11.7、乙方不得將承攬的工程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必須獲得甲方同意。
11.8、如施工現場情況發生變化或設計變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員、機械的停工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9、施工現場乙方供應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樣送檢的,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樣送檢工作,檢測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
11.10、施工期間乙方委派的現場負責人必須24小時在現場。
五、質量與安全
12.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一次性驗收合格
以國家和______省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設計圖紙為準,同時滿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監理及業主審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安全法規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擔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及配合其他專業施工的現象時,甲方可另行選擇其他單位,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并承擔相應損失。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包干綜合單價:________
序號: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
施工面積(㎡):________
材料品牌:________
14.合同總價暫定________元(人民幣),最后結算按照實際完成量結算。
14.1、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單價方式確定。單價內應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費、材料費(含材料損耗)、機械費、現場安全、環保及文明施工費用、管理費、成品保護費、措施費、工程所在地其它規定費用、保險費、以及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輔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單價中。一切工作所產生的費用攤銷到合同包干單價中,且每項單價在整個工期中固定不變(包括施工期間政策性調整及報價中自購材料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報價及合同價中,結算時不作調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裝發票;單價內含稅金。
機械設備保險及人員綜合保險由分包單位單價內綜合考慮,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任何費用。
本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后不會因國家、行業及政府相關部門發布的政策性文件進行費用調整,一切價格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14.2、合同價款包括的范圍:合同工作范圍內的防水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機械使用等施工現場內所有涉及防水工程的一切工作內容。
費用的計算方法:工程量按實計算,防水材料損耗及搭接等均計入單價。
15.合同價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應支付乙方可完成工程量總價款的60%工程款;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扣除質保金,甲方應一次性將所有剩余工程款7日內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況下無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時,乙方同時向甲方開具由______市稅務部門提供的建筑安裝統一發票。
16.上述分包結算包干單價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紙所規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內容,還應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費,規費、利潤,應由乙方繳納的稅金等費用。
16.2、本身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場外道路保潔的人工費。
16.3、趕工措施費,農忙、夜間和一年中所有節假日的人員加班加點費。
16.4、施工機械的停置及人員窩工費用。
16.5、夜間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機械進出場的費用。
16.6、乙方已經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在實際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現場條件、價格等各種理由增加費用的要求,如發生此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由此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場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應結算單價的70%給乙方辦理工程結算。
七、質量保證期為5年
質量保證期間發生屬于保修范圍的項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時內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維修費用從乙方質量保證金中扣抵。
八、違約責任
22.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節點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天1000的進度違約金,且不得影響下一節點的完工時間。
22.2、由乙方負責的部分分項質量不合格者除無條件返工外,同時應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
22.3、乙方人員未持有相關上崗證件導致甲方被行政機關處罰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1000元的違約金。
22.4、乙方人員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現場管理人員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違約金。
22.5、乙方違反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應向甲方支付每次300
元的違約金。
九、爭議
2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可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時,雙方約定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4.發生爭議后,無論爭議是否已解決,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雙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合同解除
25.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責任:
25.1、乙方施工期間不遵守現行法律法規或國家強制性標準,如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標準要求(出現嚴重質量事故或存在嚴重隱患且整改不力時)。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進度嚴重滯后,雖經努力仍無法改變現狀時。
25.4、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經甲方二次書面通知整改仍無改進時。
25.5、內部組織管理混亂,已無能力組織正常施工時。
25.6、未嚴格遵守協議或協商約定,不履行或惡意拖欠、拒發工人工資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鬧事、圍攻甲方場所或群體上訪、媒體曝光的。
25.8、將工程再分包、轉包的。
25.9、乙方人員在現場發生群毆,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一、其他
26、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業證件(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經營手冊、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的復印件,并且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紅章。擔保單位的企業證件一同提供。
27、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3
甲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乙方(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鑒于中山市英特利包裝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號: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甲方已經簽訂《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施工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甲、乙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分包工程概況
1、總包項目名稱:廠房C(建筑面積21031.5㎡,廠房E(建筑面積21031.5㎡);
2、分包工程名稱:廠房C、廠房E的消防安裝工程(工程量:詳見消防安裝預算書);
3、分包工程地點:中山市三角鎮高平村;
第二條、分包方式、分包工程范圍及內容:
1、分包方式:包報建、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檢驗檢測費、包驗收合格、包質量缺陷維修、不含稅金。
2、分包工程范圍及內容:
(1)廠房C、廠房E的室外、室內消防給水系統安裝工程。
(2)廠房C、廠房E的室內簡易手動報警系統安裝工程。
第三條、分包合同價款(不含稅)
金額:____大寫:____
小寫:¥____元。
合同價款已含乙方為拿到政府相關部門消防驗收合格證所需的安裝費、材料費、檢測費、人工費、機械使用費、機械停滯費、利潤、安全文明施工費、勞動社保基金、工傷保險費用。其中,工程稅費均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誤處理
1、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主體施工時乙方必須緊跟主體進度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影響主體施工進度,經發包人和廣東宏茂建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監理公司)確認后甲方有權按每延誤一天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整(¥500.00)予以處罰,延誤起過5天經發包人確認后甲方有權拒付未付進度款;主體完成后2個月內乙方須施工完畢并取得竣工驗收證明書,如有延誤經發包人和監理單位確認后甲方有權按每延誤一天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整(¥500.00)予以處罰,延誤起過5天經發包人確認后甲方有權拒付未付進度款;
3、如因甲方原因影響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向后順延。如發生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工期向后順延。
第五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和保修
1、乙方須按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如每批材料的出廠合格證、測試記錄、檢驗報告等,所采用材料、產品、器材必須符合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2、乙方應嚴格按照設計圖及規范施工,每項工作完成后必須自檢并做好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須先行自檢合格后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單位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后重新驗收。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現行驗收要求進行施工,保質保量,做到不漏水,并驗收合格,若消防工程驗收不合格,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4、該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并正式移交發包人且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5、凡因乙方所用材料、設備及安裝等造成的質量問題,均屬乙方保修范圍;保修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按到發包人書面通知48小時內到現場進行處理,如乙方未能按規定時間及時處理,發包人將委托第三方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工程款和保修金中扣除。
6、工程完成后,乙方負責向甲方組織完備有關消防驗收所需資料、手續、屬于消防部分的資料和費用則由乙方負責。
7、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應提前5天書面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同時按要求將竣工資料交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審核;如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在審核時發現問題,乙方需在要求的時間內補齊;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在收到通知后按約定的時間組織有關部門同乙方按合同及規范的標準進行驗收。如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必須在發包人和監理單位要求的時間內返修,直至達到要求為準。
8、保修責任范圍包括凡因乙方施工質量,采購材料質量原因造成損壞,均屬保修責任范圍。
9、由于使用過程中人為損壞,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均不屬保修責任范圍。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包人)
(1)為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及材料、設備存放場地。
(2)為乙方提供臨時用電及用水接駁點。
(3)負責施工過程中,協調乙方與其它施工部門的關系。
(4)協助乙方進行消防工程進行驗收。
(5)甲方須按合同支付工程進度款給乙方,以保證施工順利動作,保障工程按期完成。
(6)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給乙方,雙方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并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回工程款的權利。
2、乙方(分包人)
(1)嚴格按相關圖紙、規范、標準及審核意見和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2)負責協助甲方辦理本工程的施工許可證、驗收等有關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前,乙方必須對本工程進行保護,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否則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5)負責管理及教育施工人員遵守相關管理規定。
(6)工程完工后,負責辦理竣工資料及檢測報告、合格證,并送至發包人存檔。
(7)除發包人書面同意外,嚴禁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
(8)因乙方原因至工程延誤,則甲方按500元/天處罰,但不起過工程總造價的20%。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發包人建筑物所造成的任何損壞,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修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負責協調與公安消防部門的關系,解決工程疑難問題,保證做好工程報建及驗收工作。
(11)乙方須按圖紙施工并負責成功取得本工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
第七條、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生產目標:施工過程中杜絕亡人事故,重傷事故頻率控制在0.9‰以下,一般性工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2‰以下;各安全檢查達標合格率100%;杜絕職業病發生;杜絕坍塌、中毒、火災等惡性事故發生。
2、文明施工目標:文明施工必須達到中山市文明施工標準。
3、乙方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乙方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分包人財產安全,無論發生任何情況甲方與發包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各項管理條例,同時遵守承包人各項管理規定。
5、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用機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并堆放至承包人指定地點,否則每發現一次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佰元違約金。
6、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違約(相對總包合同),乙方必須代替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第八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總價包干的方式與乙方進行結算。合同總價包括完成本分包工程的安裝費、檢測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機械停滯費、利潤、安全文明施工費、勞動社保基金、工傷保險費用。其中,工程稅費均由甲方負責。
2、合同總價:________。
3、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25日前做出當月進度報告交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在發包人和監理單位確認后,甲方須按發包人和監理單位所確認的當月完成工程量總價的50%款于次月10日前支付給乙方。
(2)乙方在取得本工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后,由甲方支付至工程結算價的97%款給乙方。
(3)工程合同款剩余3%作為質量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付清給乙方(不計利息)。
(4)乙方在取得本工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后15日內,如甲方未能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對已安裝的消防設備停止運行及拆除。
第九條、工程結算
該合同為承包范圍內總價包干,故承包范圍內項目工程量結算時不予調整。如發包人需臨時增加工程內容,發包人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經發包人、監理單位、乙方三方簽名確認工程量及工程造價后,增加的工程方能施工。
第十條、工程變更
1、乙方不得隨意提出對原設計進行修改或變更,如因特殊情況須作變更或修改時,須以書面提出要求,征得發包人及監理單位同意方能實施。
2、如發包人要求進行修改或變更須以書面進行變更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如有異議須在48小時內提出,如無異議則按變更通知要求進行施工。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供應
1、所有消防材料必須執有產品合格證;設備必須出示國家消防產品檢測機構合格檢測報告。
2、乙方供應的材料、產品、器材、必需有出廠合格證、測試記錄、檢驗報告等,并提供材料樣板交由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驗證同意后方可使用。
3、如因特殊情況采用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材料代用品,須先書面征得發包人和監理單位同意后方能實施。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每延遲一天,甲方須按日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工程款總額的1%滯納金,直至付清工程款(進度款)為止。若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并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回工程款的權利。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
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滿并清算完全部工程款后失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4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并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概況
第一條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以工程承包的方式實施建筑防水工程。
工程內容和范圍:。
第二章定義
第三條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章有關條款規定為準。
1、工程名稱:
2、工程面積:
3、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章工程期限
第四條本工程計劃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完工,整個工期共計天。
第五條施工期內,因甲方變更,或停水、停電,或遇到陰雨天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工期相應延長。
第四章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在開工前按施工規范驗收防水工程基層面的質量,并經乙方認可,同時甲方應清除施工現場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各類障礙物并解決施工材料、機具的存放和保管,并為乙方施工人員提供住宿和便利。
2、甲方應在開工前及時向乙方提供與防水工程有關的資料,便于乙方編制施工方案。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施工規范或雙方認定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不符要求而造成返工等損失,一切由乙方負責。
2、工程主要材料乙方運抵現場后,需經甲方驗證,同時乙方應提供質量保書和產品合格證。
第五章工程款的核算和標準工程單價:。
工程造價:。
第八條工程款的結算
1、材料進廠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元的預付工程款。
2、防水工程施工期內,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支付工程款%.元的工程款。
3、防水工程完成后甲方根據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留%保修金。
4、防水工程竣工后,根據實際施工面積決算,余款在竣工驗收后十天內結付清。
第六章工程驗收和質保維修第九條乙方要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進度、工程決算,竣工驗收等資料,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內安排工程驗收,逾期未驗收,即作驗收合格處理。
第十條工程全部竣工或分項竣工等待驗收期間,由于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或修補,工料費由甲方承擔,到時同工程款同時結算。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施工規范。
第十二條防水工程竣工驗收后保用年。
第十三條在質保期內,由于乙方施工質量引起滲漏,由乙方負責無償維修;由于甲方施工原因造成防水層破壞,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七章合同的生效和其它第十四條施工期內需增加工程內容,雙方及時辦理增加手續,待竣工后統一結算。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派同志,乙方派同志為甲、乙雙方施工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
合同從簽訂日期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相關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另訂安全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十九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5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金屬門窗安裝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陸拾萬元整;小寫:人民幣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符合國家驗收標準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 分包人的報價書;
4. 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 本合同專用條款;
6. 本合同通用條款;
7. 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 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 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6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自愿互利、權益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咸寧市環境監控中心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承包內容和范圍
(一) 外腳手架:工作范圍包括外墻腳手架、上料平臺、安全通道、周邊防護欄桿、剪力撐密目網、及安全網的提供及掛設。鋼管的油漆和搬運,腳手架拆除后的堆放、扣件回倉。
(二) 內腳手架:工作范圍包括只需材料及時供應。
第三條 單價及結算方式
1、 按工程的建筑面積計算、外腳手架00以下按地下室外墻面計算。單價:20元/㎡,00以上按建筑面積計算。內腳手架按每層建筑面積計算。外架:26元/㎡,內架:27元/㎡。
2、 付款方式:外腳手架:全部搭設搭設完畢付總價的80%,中途付30%,余款待拆完腳手架三個月內付清。(經各質監部門的驗收簽署書面交接手續完善)否則甲方付款時間相應順延。內腳手架:每搭設完畢一層,待上層砼澆搗完畢后,付該層總價的80%,余此類推,余款待主體驗收后,三個月內付清。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按照工程的進展需要,安排調度乙方施工;有權對乙方的施工過程進行相應的檢查監督;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相關條款對乙方的違規、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2、 甲方有義務維護好施工現場秩序,做好施工前期的準備工作和基礎平整工作;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所需圖紙資料;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如期支付工程進度款。
2、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調配。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嚴格按照施工圖的要求和施工規范、操作規程及技術交底認真組織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若因乙方原因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工程進展情況及工期要求完成作業量,若因乙方原因而影響到甲方工程無法進展的,由乙方每天補償甲方人民幣1000元直至影響消除。
第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處罰措施:
1、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發現一人違規,罰款500元。
2、 嚴禁酒后作業,工作期間嚴禁穿拖鞋、易滑鞋、嚴禁赤腳作業,違者沒人每次罰款1000元。
3、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甲方管理人員許可,不準帶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 雨天及大風五級以上天氣嚴禁高空作業。
5、 腳手架拆卸時,要設警戒區, 有專人指揮,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6、 嚴禁聚眾鬧事等現象發生,工地中發生任何事情必須及時向甲方項目負責人匯報,共同協商,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若出現斗毆行為,罰乙方20xx元。乙方所有罰款均在當期工程結算時扣除。
第七條 其它約定
1、 施工期間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全天在施工現場,以便雙方接洽溝通。
2、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沒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場者,無論有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單價的20%予以結算,其余部分作為甲方再聯系施工隊伍的延期、怠工補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 本合同工期為10個月,春節期間1個月不計工期,具體開工時 間及竣工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并互做簽證。若竣工期提前,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提前拆除腳手架,其工程價款不變;若工期延后,甲方按月每平方米補償乙方1.5元。
4、 一切與腳手架有關的事務全部由乙方自行制作、安裝和預埋,甲 方應予以配合。
5、 乙方應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購買好全部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并在施工期間由甲方提供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證明。因乙方施工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均由乙方自負。
6、 乙方在拆除腳手架過程中,甲方吊機等設備必須為乙方提供便利,但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第八條 地方上強裝、強卸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結算后終止。
第十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7
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書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上總承包合同 (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20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人,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 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J序、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廣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設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322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他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應按照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的條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e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歇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 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7天內,將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預付款、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以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 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他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他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陪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件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撮失虛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保險
30.1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條款、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除總包合同文件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3.3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 年 月 日。
4.圖紙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托范圍及費用承擔:
4.3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4.4關于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稱: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項目經理
姓名:職稱:(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2)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 年 月 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實施提供的機械設備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
(4)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定生效后 天內向項目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擔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準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本合同價款采用 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
(2)采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
19.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20、工程量確認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量: 扣回時間和比: 。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 份。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本合同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6.2本合同關于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8、爭議
28.1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30、保險
30.1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0.2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1、擔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金額為:
擔保方式為:
31.2分包人提供履約擔保金額為:
擔保方式為:
31.3其他提保事項約定: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3由分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37、合同份數
37.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8
發包人(全稱):賓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北京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北京市豐臺區
3、 建筑面積:暫估建筑面積:4000 m2
第二條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1.分包工作內容及范圍:
本次承包范圍包括賓館消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含泵房設備、屋頂消防 水箱供貨安裝)、防排煙系統及未明確的可合理推斷出的內容(每單項的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單中所列明內容)。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安裝消防噴淋系統,增加噴淋泵;安裝消火栓系統;安裝煙感報警系統及防排煙系統;安裝防火門;負責消防設計及費用;消防檢測及費用、單項驗收及工程完工后的消防總驗收及整改等手續及費用等。
特別約定:
其他涉及消防工程的內容:除甲方明確不屬于乙方工作范圍的內容外任何圖紙上顯示涉及消防工程的工作內容都屬于乙方的工作范圍,工程量清單內未明確列出的施工項目,乙方自愿承擔該施工風險,如發生超出清單中所列內容的施工項目,雙方一致同意該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內。
2.乙方還負責完成專業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包括進度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它相關配合工作、責任和義務,也包括完成成品保護、交工前的竣工清理、現場垃圾的清運,資料整理歸檔等工作。
3.乙方工程量清單說明:
3.1所有消防改造工程材料均有乙方供應。
3.2清單中所列工程量為圖紙凈工程量,損耗及預留部分含在清單綜合單價內。
3.3相同清單項單價應一致。
3.4消防清單中管道的各項試驗含在清單綜合單價內。
3.5清單綜合單價為完稅單價,任何情況下不再發生變化。
3.6本次消防驗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不再另行取費。
3.7工程量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其內容及解釋如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應以本合同為準。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作業人員
乙方根據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作業人員共名。
第四條合同價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一次性包死價):498065元(人民幣)
大寫:肆拾玖萬捌仟零陸拾伍元整(人民幣)
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本合同價款由承、發包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價款為固定總價合同(一次性包死),甲乙雙方均充分認識到自身在施工過程中的價格風險及施工內容及工程量風險,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價款不做調整。
2.1如在施工過程中的確需要增加或減少本合同價款的,須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并簽署補充協議,其他形式導致的價款增加或減少均無效。
3.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
3.1承包價格應視為是包工(含承包工程施工、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職業安全健康等)、包料(詳見材料、設備供應表)、包機械、包輔料、包工期、包質量、包驗收及整改并包括所有有關的費用,如勞保用品費、生產工具費、自身隊伍人員的勞動保險費、醫療費、工期費、酷熱天氣施工費、成品保護費、超高層施工費、二次搬運、技術措施費、人工費調增、人工降效、管理費、利潤、企業經營費、調價、擾民調停費(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竣工調價、風險費、包干費、技術資料費、趕工費、現場冬雨季施工防護費、治安保衛費(乙方自身施工范圍及生活區)、臨時設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臨時設施)、安全文明施工費、夜間施工費、垃圾清運至現場指定地點、竣工清理費、環境保護費、遠征施工增加費、材料的卸車保管費及與其他乙方的配合照管費、現場管理費、配合費、利潤及各項保險費、稅金等。乙方應承諾,不得就上述各項費用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此報價的清單總價包含稅金(即含營業稅、教育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地方性稅費等一切稅費)。
3.2本工程稅金、定額管理費乙方在合同價格中已計取此項費用;合同價格中已包含乙方所屬人員的勞保統籌費用及農民工支付保證金費用。
3.3所有合同外零工禁止發生,如發生由乙方自行負責及承擔。
3.4任何因市場物價波動、生活費用提高、人員工資的提高、政府稅收與收費的調整以及政府與行業主管部門紅頭文件的頒發等因素引起的承包方的成本的增減,均屬于承包方自身經營風險,視為已經事先充分估計并已經包含在合同單價之中。
第五條工程款的支付
1.預付款:
本合同生效后3日內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10%(49806.5元)作為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支付:
乙方每月25日上午將與甲方按月確認的工作量匯總后報甲方,經甲方確認后的工程量作為乙方當月完成的工作量。依據當月確認工程量,于次月10日前支付確認工程量的50%的工程款,消防工程經政府相關部門全部驗收合格后(如無其他應扣款項)付至合同額的95%(473161.75元),剩余5%(24903.25元)作為保修金,保修金待本工程整體工程保修期2年期滿后,扣除相應扣款后一次性無息支付,保修期為項目整體竣工驗收后2年。
3.合同價款調整方式:
本合同總價不予調整。
4.合同價款的支付必須以支票的形式辦理,付款時甲方不得以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辦理支付的手續為:乙方應向甲方出據(符合工程所在地地稅局規定的工程專用發票)作為收款憑證。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甲方須將填寫齊全的、票據收款人為乙方全稱的支票或匯票支付給乙方指定的人員。
第六條合同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技術要求
1.工期:
開工日期:20__年3月日(實際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需獲得消防部門的施工許可為前提)
竣工日期:20__年月日(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
總工期:日歷天
為確保工期的順利完成,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施工進度計劃書一份,明確每個時間節點應當完成的工程進度,并確保按期完成。
上述工期均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業影響因素;
2.工期延誤:
2.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應獲得甲方書面許可,工期可順延,但費用不予補償。
2.2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2.3工期延誤違約處理:工期每延誤一天工期罰款10000元/天。(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書中每個時間節點的延誤,該時間節點延誤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單獨解除本協議,在施工現場張貼解除通知即可)。
3.質量:
3.1本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達到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要求,以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為準。乙方采取各種措施的費用已包含于合同價中,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3.2如果圖紙和甲方的要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當地的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不一致或差異的地方,乙方應以標準較高者為準;
4.安全文明:
4.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4.2.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4.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自行承擔并采取緊急措施及防止事態擴大并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做出書面記錄或拍照。
4.3.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如下:按《建筑施工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條款》及《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書》相應條款執行。
5.技術要求:
5.1.材料、設備供應:
序號設備、材料備注
一總包方供應設備、材料無
二分包方供應設備、材料供應商名稱、品牌及型號(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以較高者為準)
1內外熱鍍鋅鋼管
2金屬波紋管
3噴淋系統(噴頭、報警閥等)
4水炮、消火栓箱及附件
5手提式滅火器
6廣播系統
7火災報警系統及其附件
8電纜、控制電纜
9消防水泵接合器
10其它由乙方供應未列明材料需報甲方備案并書面認可后方可使用
說明:
1、清單中關于設備、材料供應的描述與上表有沖突部分,以上表供應材料劃分范圍為準。
2、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無故更改分包材料采購范圍和品牌,確有更改必要時,甲方有權更改。
3、所有進場材料,應向甲方報送生產廠家資質及產品合格證明,獲得甲方書面確認及許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的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甲方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乙方應在取得甲方書面認可后,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2.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甲方予以經濟補償,因乙方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后3日內由乙方辦理書面驗收手續。
4.技術及質量資料:乙方應按工程所在地關于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與乙方有關的技術及質量保證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過程記錄、質量驗收記錄、質量評定記錄等。
5.隱蔽工程的檢查:隱蔽工程是指具備覆蓋、掩蓋條件的達到設計、規范要求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經自檢合格后在隱蔽驗收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及政府相關部門參加,通知時提供包括自檢記錄、隱蔽驗收的內容(資料)。驗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重新驗收,達到設計要求、規范標準,報甲方及政府相關部門驗收簽字后,乙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具體保修責任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保修期為2年,自甲方整個工程完成竣工驗收之日起算。保修服務期滿后,并不免除乙方施工質量責任。
7.保修: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時,不得因甲方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而延誤保修,并且如乙方保修不及時,甲方有權利將需保修項由他方施工,其工程量及價格視為乙方已確認,并同意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對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甲方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應于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復。乙方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
第九條駐工地代表及職責
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分包合同約定及時提供施工指令,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與義務。
3.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4.乙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甲方批準的施工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工期控制計劃/質量目標以及甲方駐現場代表根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應嚴格執行工程所在地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材料機具供應
本工程所需材料機具均有乙方自行提供,在采購及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工作與職責
1.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凋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
2.負責于20__年2月日提供施工圖紙1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3.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
4.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乙方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甲方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5.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為,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
6.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三條乙方工作與職責
1.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
2.乙方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于2 %,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4.當甲方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甲方出具書面通知并辦理變更手續。
5.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甲方同意,并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后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甲方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
6.乙方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工程、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7.乙方確認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
8.乙方須于本合同簽定之日起7日內,將計劃用于本工程的勞務用工人員姓名和身份證復印件編制成完整、真實的花名冊報甲方備案。本工程開工后,實際勞務用工人員必須是在甲方備案的花名冊以內的人員。乙方應保證及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如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有其他事由導致甲方支付農民工款項或被政府相關部門罰款的,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合同價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予賠償甲方損失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項目經理易人,乙方應提前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所作出的各種承諾不得因為乙方項目經理易人而改變。
10.乙方應派出管理人員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并及時傳達會議精神,執行會議決定。
11.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約過程中,甲方代表有權要求其認為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其工作的乙方任何管理人員及工人在其要求發出3天內撤場,乙方須重新派遣合格的人員接替被替換人員,以達到甲方代表滿意為準,乙方不得為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上及工期方面的要求。
12.乙方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如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審閱分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果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技術要求存在任何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甲方。
13.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一份詳細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書,在甲方批準后,乙方予以執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調整或修訂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乙方須在甲方總體計劃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編制月度、周生產計劃和材料需用計劃;
14.本工程正常的擾民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乙方承擔因其自身施工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等自身原因引起擾民及民擾造成甲方、其他所有參與本工程的分包商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包括調解民擾的費用支出),確保甲方免負由乙方引致的所有責任和損失;
15.對其他分包商及供應商(包括甲方的其他分包商、供應商)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現場的文明施工、臨水及臨電設施的維護、腳手架的維護、洞口及臨邊安全防護的維護、垃圾的清運、完工清理等,其費用已含在合同總價中,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合同期滿。
①提供恰當的保護措施以適應工程總體冬雨季施工;
②服從甲方協調安裝于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用。
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對已完分包工程進行保護。該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行予以修復。
18.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自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運至施工場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以及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包括:
18.1應對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現場的全部雇員的人身安全及自有機械設備等財產辦理保險;
18.2乙方應保持保單的有效性,對于償付上述分包工程的所有雇員及其它人員的損失或補償費,乙方負完全責任。在乙方雇員的任何人員為分包工程工作的整段時間內,乙方應延續此保險。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本分包合同履約期間,應妥善保存此保單及保險費付款收據;
18.3如果乙方未能投保并保持上述保險,甲方可以拒絕其到現場施工或代替乙方投保并維持此保險的有效性,由此產生的費用甲方將從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所發生的任何意外傷害均有乙方自行承擔及解決。
19.工程通過驗收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套
第十四條違約
1.甲方違約責任
1.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乙方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支付依據。
1.2甲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合同價款的,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乙方有權書面告知甲方理由,撤走其人員,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
2.乙方違約責任
2.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在施工現場張貼終止合同的通知即可,下同),并要求乙方在3日內退出施工現場,乙方應當退出施工現場,并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包括改造費用的增加)。
2.2乙方未按甲方備案的施工人員進場,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更換、調整,乙方無法調整時,甲方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乙方自負),滿3日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3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2.4乙方施工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直至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經驗收合格為止。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如連續兩次驗收無法通過,視為乙方根本違約,未支付工程乙方無權要求支付,甲方可另行組織分包施工,由此而受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工期階段目標及總目標,乙方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誤違約金的額度為: 每延期一天按10000元支付違約金。
2.6合同中約定的乙方項目負責人每周不少于六天(每日相當至少八小時)在施工現場,如未保證每周在施工現場時間,則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將從任何乙方應得的款項中處以每天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2.7為滿足工期、質量要求,乙方須投入足量的設備、機具、輔材、安全設施及人員,若乙方無力或不愿投入上述資源,甲方將自行投入該等資源,并按該等資源實際投入值從乙方合同價款中扣除其費用。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2.8若乙方工作不能滿足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要求,甲方有權將本分包工程范圍中的任何工作內容另行分包給第三方,由于另行發包產生的費用,甲方將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9乙方須在進場前自行辦理完進當地地區施工手續,并交納當地政府規定的有關費用,如因未辦完或未辦理進當地地區施工手續而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并賠償甲方因此而發生的損失。
2.10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隱蔽驗收,否則,每違約一次甲方將給予乙方5000元的違約金,并保留其它索賠的權力。
2.11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或隱患須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處理,如在施工中發現乙方對質量問題隱瞞不報的,甚至未經甲方允許自行處理的,每次乙方向甲方每次5000元的違約金,并保留其它索賠的權利;
2.12乙方必須按時向其所有工人支付勞務費用,如因乙方未按時支付勞務費而造成的任何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
2.13乙方應采取適當的成品保護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上的失誤,成品保護工作不及時、不完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對其他專業的成品造成破壞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還須承擔由此引致的甲方的損失。
2.14安全罰則:如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甲方將從任何乙方應得的款項中扣除以人民幣10萬元/次的違約金。甲方可視情節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2.15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甲方可以在通知乙方后,立即終止對乙方的雇傭:
1乙方無正當理由,未能按分包合同約定開工或實施分包工程;
2在甲方做出要求乙方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修補有缺陷的工作的指示后,乙方拒絕執行或忽視此類指示;
3乙方無視甲方的事先書面警告,反而固執地或公然的忽視履行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其任何義務;
4根據分包合同的組成文件的要求,乙方未能完成必要的登記或從有關機構獲得必要的認可;
5在完工之前沒有合理的原因中止完成分包工程;
6乙方將本分包工程進行轉包或再分包。
如果根據上述情況終止合同,甲方可占有乙方帶至現場的所有材料、乙方的設備或其它物品,并由甲方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分包商將上述物品用于施工和完成分包工程以及修補其中任何缺陷。如果甲方認為適當,可以將上述物品全部或部分出售,并將所得收入用于補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款額。上述占有或扣押并不影響甲方采取其它維護其利益的權利。
在上述條件下合同終止日期的當期應付款項,甲方將不予付給。對于因終止雇傭而導致的甲方的所有損失將由乙方來承擔,包括甲方必須重新雇傭其它分包商而發生的額外費用。
3.本合同項下所有債權債務,甲方方與分包方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轉讓,單獨轉讓無效且轉讓方將無條件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的撤場
1.乙方在完成合同約定工作內容并接到甲方要求撤場的通知后5天內應將其在施工現場的所有雇員及財產全部撤出施工現場。
2.本分包合同提前終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場的通知后5天內應將其在施工現場的所有雇員及財產全部撤出施工現場,并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甲方財產和已完工程,對于乙方在施工過程當中搭設的臨時工程或臨時設施,如果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拆除并將現場清理干凈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3.如果乙方拖延撤場,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乙方還須承擔因為乙方拖延撤場而導致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其它損失。如果乙方逾期撤場達3天,甲方將強制乙方撤出施工現場,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保修
1.保修責任
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維修、更換等服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答復并指派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保修期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執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修期為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年。
3.乙方借故推脫或無理由拒絕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服務請求,甲方可以自行解決并對維修或更換服務以實際發生費用或市場價從合同規定的質量保修金中扣除得到補償。甲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并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
4.維修或更換后的部分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相應延長。
第十七條爭議與裁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 北京市豐臺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分包合同。
2.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甲方與業主的承包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如因乙方在工程質量、安全與工期等方面無法達到要求時,甲方可以向乙方發出通知解除合同或在施工現場張貼解除通知。乙方接到通知或應當獲悉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乙方不按要求退場,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成立,在取得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施工許可及審批后生效。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款后,即宣告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后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執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頁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 月 日
專業分包合同 篇29
甲方(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面積__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___?層數_______________?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類別:
5、分包范圍:
6、質量要求?:按設計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7、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個日歷天。
10、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總包合同文件(除合同價款以外);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保證按時開工
(2)按雙方的協商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建筑材料和設備
(4)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5)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6)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7)按時交付工程價款。
(8)甲方派駐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資質,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2、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乙方訂立合同時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4)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5)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_____,其費用自擔;
(6)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須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更換前,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7)按期完成項目,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第四條、合同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_____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_____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