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處理城市管理執法突發事件的方法
四、找癥結,選準突破口。
突發事件發生后,往往引起連鎖反應,涉及到多個方面的人和事。這時,務必要抓住主要矛盾,查清主要對象,找準主要原因。凡是與事件無關的不涉及,對于一時難以弄清的線索,特別是與事件關系不大的問題可以先擱一擱,必要時再查補,力求查清主要的違法事實,爭取工作上的主動。不能因為情況復雜而“眉毛胡子一把抓”以致失去目標,必須把主要精力放在解決主要問題上。主要矛盾解決后,其他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比如在處理新疆小販問題時,新疆小販較野蠻,人數較多,持有刀器、鐵棍,強硬處理不是辦法,只要不沒收涉及其切身利益的物品,對其帶阻嚇性和命令性的說服教育,一般是可以化解事態的。
五、“板上釘釘”,不留后患,防止反復
處置突發事件既要做到能快則快、果斷了解,又要慎之又慎。切忌只顧眼前平息,而不顧長遠,留下后患,執法人員要態度鮮明,毫不含糊地指出問題,給予當事人相應的批評教育和處罰。一方面,絕不可拿原則做交易求得一時安寧;另一方面,要把握分寸,講究技巧,堅持命令與商量結合,懲處與尊重關懷相結合,審時度勢,隨機應變。當當事人覺得理虧并接受教育和處罰時,要不失時機地予以“讓步”,達成問題的處理協議。這樣,既有利于防止事件反復,又有利于消除潛在矛盾,達到長效治理的目的。有一次我們查處西麗福光村一家無牌診所時,受到村保安及100多名手持鐵棍的爛仔圍攻,眼看一場暴力抗法就要發生,箭在弦上,一觸即發,場面非常危險。我們執法人員沉著、冷靜,堅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一邊給110打電話求助和制止部分隊員的沖動,一邊耐心地對他們講理說法,在我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說服教育下,使他們放下“屠刀”。化解了這場沖突。事后有人說我們太軟,但是作為執法人員,考慮更多的是執法人員的形象、大局和干群關系。事后,他們還向我們賠理道歉。
新時期的城管執法工作面臨許多新的情況、新的問題。我們執法人員要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對癥下藥。堅持以說服教育為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不斷探索城管執法的新思路,做到管理、執法規范化和人情味,以減少暴力抗法,把城管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