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村項目建議書
f、維修費,每年5萬元。
g、低值易耗品,每年10萬元。
h、其它費用,如燃料費等每年10萬元。
i、營業稅參考飲食行業稅率6%計征,每年5.7萬元。
6.1.3營業利潤年均為32.95萬元。
6.1.4投資利潤率為34.68%。
6.1.5投資利稅率40.68%。
6.1.6盈虧平衡點
盈虧平衡點=固定成本/(營業額-可變成本-稅金)×100%
=32.45/(95-23.9-5.7)×100%=49.62%
通過盈虧平衡計算,當盈虧平衡點<49.62%時,該項目產生效益。
6.1.7投資回收期
投資回收期=出現盈余年份—出現盈余當年資金償還額/出現盈余當年收益總額=6-32.95/95=5.65(年)
6.2社會效益
6.2.1項目建成后,既可擴大社會就業機會,又帶動了社會其它產業的發展,形成地方經濟協同發展,共同進步的良好局面。
6.2.2項目建成后,有利于豐樂鎮昌隆村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恢復,改善人與自然的關系,促進人們保護環境、保護資源。
第七章 結論建議
7.1本項目具有較好的開發價值和開發前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明顯,建議有關部門及單位,切實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協調與領導,在資金、政策上給予大力支持,并鼓勵和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項目的開發和建設。力爭使本項目早實施、早見效。
7.2該項目涉及的景點設施、場地復雜,且數量多,建議開發商科學規劃、科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