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如何加強新時期稅源建設
1.加強稅源管理,首先要加強稅源的事前管理。
稅源管理的事前管理,是指稅務機關在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前,為保證納稅人依法及時履行納稅義務所做的基礎性、準備性的工作。其內容主要包括對納稅人進行稅法宣傳、納稅輔導、提供納稅咨詢服務、辦理稅務登記、監督其進行納稅申報等。事前管理的核心工作是,一方面要建立國、地稅部門之間,稅務機關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信息交換與傳遞制度,完善方法、規范程序。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明確和完善稅務機關內部的崗位分工和管理權限。一是在稅務登記工作中推行國、地稅、工商、社保以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統一的納稅人登記號碼,而且其號碼應當唯一。同時應當依托計算機網絡技術,建立情況真實、內容詳盡的納稅人資料檔案管理系統。二是在納稅申報環節,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成果,廣泛推行快捷方便的網上申報、電話申報、自助申報等現代化的申報手段,在受理納稅申報的同時完成納稅人基礎數據的采集工作。三是要不斷加強稅收宣傳力度,通過稅法宣傳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誠信納稅的意識,在社會上樹立“納稅光榮、偷稅違法”的觀念,努力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此外,還應當積極推行稅務代理制度。推行稅務代理是借助民間和社會中介力量彌補稅收管理漏洞的有效方法,西方國家應用廣泛。推行稅務代理可以提高納稅人納稅質量,緩解稅務機關人力不足、業務水平不足以應對復雜納稅問題的壓力。
2.加強稅源管理,其次要強化稅源的事中管理。
事中管理就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在納稅申報和解繳稅款期間進行的監控和管理,主要是通過深入調查,掌握和發現納稅人在稅款申納環節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解決。加強稅源事中管理主要應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暢通信息渠道,建立稅務機關與銀行、審計、資產管理部門的信息連通,更詳細地掌握納稅人各方面情況,測算納稅人納稅義務的履行程度。二是加強發票管理,切實作到“以票管稅”。要求納稅人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和發票保管制度、發票開具制度,稅務機關應當嚴格執行發票交舊購新、驗舊換新制度,確保發票管理的安全性和開具的正確性與完整性。杜絕定額發票二次使用、周轉使用,大力推廣有獎發票辦法,鼓勵消費者積極索取發票。三是大力推行稅控裝置,限制大額現金交易。可以采取逐步推廣的方式,先在商品零售和餐飲、服務等現金交易比較集中的行業推廣使用,取得經驗后再全面推廣。
3.加強稅源管理,還應當重點抓好稅源的事后管理。
事后管理是指稅務機關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或者根據社會中介機構提供的審計結論,對納稅人以前的納稅情況進行查驗、評價。要嚴肅稽查程序,規范稽查行為,加大稽查力度,嚴厲打擊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稅收違法行為。嘗試與企業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工作結合,篩選重點企業進行檢查。也可以通過專項檢查等形式,加強稽查工作的針對性,有效防止稅收流失。
4. 加強稅源管理,必須建立和加強稅源動態監控管理機制。
要使稅源管理工作做到百密無疏,在認真做到對稅源進行“事前、事中、事后”三項管理的同時,還必須建立和完善稅源動態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對稅源的動態監管。具體做法,一是稅務管理部門應當日常性地深入屬地、深入企業,詳細了解稅源的現實情況以及發展變化趨勢,隨時分析、預測和監督稅源經營和納稅情況,同時還要注意加強對新稅源的管理。二是充分發揮稅務警察的威力,經常性地開展查偷堵漏行動,將漏征漏管率降至最低。三是建立健全社會協稅護稅體系。稅務機關應當積極與各級基層政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支持。充分利用居民委員會、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底數清、情況細的信息優勢,建立全社會聯動的護稅體系,加強對稅源的基礎管理。四是進一步健全稅收違法舉報獎勵制度,及時兌現舉報稅收違法案件有功人員,宏揚正氣、壓制邪氣,不斷凈化納稅環境。